丞相的公主妻/公主有毒:权相宠妻 完结+番外 (屏却相思)
林缜看着她刚剪过指甲的手指,林容娘从前是把指甲留长染上凤凰花汁,现在都被洗得干干净净,指甲也剪短了,倒显得她的手不再那么柔软无力。他笑着问:“那么,你要是查出了什么,会告诉我吗?”
告诉他,其实也无妨。
只是不知道最后的事实他能不能接受,不过她还可以把最后的结果修饰一番,好歹让人听起来舒服一些。
李清凰笑道:“你想不想尝尝我做的菜?”
林缜不知道她还会做菜。
整个林家上下也不知道林容娘会做菜。
毕竟林容娘实在是太没存在感了,她从不多说话,见了人也不会热情攀谈,时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从军五载,她其实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缝补衣服,美观不美观都一点不重要,最要紧的是牢固,缝上了很难再扯开就行,又比如做饭,军营里那伙头军的手艺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干巴巴的面饼和炖得发黑的炖菜,能吃饱就万幸,谁还管味道?又比如种田,每年春忙时,都会轮班去帮当地百姓做农活,她也不例外。
她这一手厨艺就是为了喂饱红烧肉才练出来的。
她和她这匹马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奇葩的组合:好好的公主不当,非要来当什么将军,一匹马不安分守己地吃草料,竟还想跟人争食。
自然,红烧肉肯定是嫌弃伙头军的厨艺。
她就只能自己上手,幸亏她在宫里的时候就曾跟着那个叫揽月的宫女学过两手,多练练,总是会越来越好的。
那还是平海关物资匮乏的情况下。而林家虽然朴素,食材却是最新鲜的,附近的农人往往都是挑好的卖给他们。她直接挑出一块冬瓜,拔出菜刀来一比划,只听一叠声响,那冬瓜很快就被切成薄块,每一块都是大小一致,薄厚一致,她用猪油炒了半熟,再用酱汁勾芡调味,直接小火炖上。
另一边又炒了两个素菜,一道地三鲜,一道家常豆腐,再有一道豆豉蒸鱼当主菜。
李清凰才刚把红焖冬瓜揭开了锅,就听一声嘹亮的马嘶,还有林家马夫的怒斥声,她端着盘子走出厨房,红烧肉就风一般冲到她身边,围着她不停地打转。她摸了摸被马脖子上的背毛,把手上的盘子托到它面前,红烧肉嘴一张舌头一卷,就把盘子舔干净了一大半。
急匆匆赶过来的马夫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都懵了,怀疑地揉了揉眼睛。
李清凰拍着红烧头的脑袋,等它把整个盘子都舔干净了,才把马缰交给车夫:“现在可以把它牵回马房了。”
马夫一脸懵逼地接过绳子,这回红烧肉很听话,他把带着它往东,它就往东,带它往南,它就乖乖往南,什么幺蛾子都没出。
李清凰把盘子洗了,又把做好的菜装进食盒,一回头,却见林缜到厨房来了。他看了看一如往常的厨房,还以为她什么都没做,又不好意思说,就卷了卷袖子:“你想做什么?要我搭个手吗?”
她把整个食盒都塞到他手里:“全都做完了。”
林缜有点怀疑,不过面上却不显,笑道:“需要我帮忙就直说,不要死撑啊。”
待把食盒里的菜肴一盘盘摆开了,摆在他的面前,他还有点回不了神:“都是你做的?”
李清凰反而:“不是我做的,你家谁还会来帮我做?”
林缜想到林容娘在整个林家的尴尬地位,不由也尴尬起来,他不是不知道,但也很难改变什么,那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其实很难移除:“我从前是做得不够好,也不算上心,从今往后你要是遇到了难处,千万要跟我说,总归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李清凰噗得笑了:“你做事总是这么一板一眼的吗?”
她只要想象一下林缜帮她管那些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觉得这场景特别逗趣。
林家今日的晚饭是准备做土豆饼,就是把土豆打成泥,裹上肉馅,外层再包上面粉用热油炸透了。李清凰看到准备好的材料,就直接用了一些,炸了两个当主食。她在平海关吃了五年的面饼,很偶尔才能吃上一顿混着粗粮的米饭,对于面食当主食已经很习惯了。
林缜夹了一筷子菜,低头道:“我就是对你认真。”
------题外话------
林缜施展主角光环:温水煮青蛙,在光环照耀下,所有人都会待在锅子里被他慢慢煮来吃。
林缜:要煮软一点才好。
公主:……讲真,我从第二章 被认出来以后就一直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第61章 真相之一001
“……你,”她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听错了,第二反应是他是不是整日对着她这张脸,已经意识不到这个身体里的人已经从林容娘变成她了,她试探地问,“什么意思?”
林缜抬起那双很清淡的凤目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回答:“字面上的意思。”
李清凰从前就觉得文官说话拐弯抹角,可是没想到,还能拐弯抹角到这种登峰造极的地步:“那就是喜欢我的意思喽?”
林缜被呛着了。
他当下筷子,拿起一边的帕子捂住唇咳嗽了几下,他耳根发热,心跳加快,却还是很冷静地摇了摇头。李清凰见他摇头,陡然松了一口气,她的本性并不想被束缚在一座小小的宅院里,可是她现在却必须跟林缜死死地绑在一起,那么将来呢?难道她真的要代替他的妻子,就这么过下去?
她从前当公主的时候就和安分守己无缘,后来驻守边关,早就习惯了那种肃杀冷酷、见惯鲜血杀戮的生活。她还能过回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吗?
“喜欢或者不喜欢,都太轻浮了。”林缜道,“所以,不是喜欢。”隔日,李清凰还没等到天亮,就悄悄从牵着红烧肉,从后门溜出了林家。
因为还太早,府上的家仆都还没全部起来做事,再加上红烧肉也很听话,乖乖地配合着她,一声不吭地溜出了门。她穿着胡服,戴上斗笠,还在喉咙里含了一颗麻核桃。她在城门口等了一会儿,等到城门开放,进来的人都需要检查过所文牒,可是出去却是直接放行,她出了城门,便翻身上马。红烧肉欢快地扬起前蹄,猛地往前一冲,险些把背上的李清凰甩了出去。
她也不恼,只抱紧了它的脖子,笑道:“知道你这几天被关得无聊,可也悠着点劲儿啊。”
红烧肉狂奔了一路,才渐渐放慢了步子,一路小跑。随宁镇离平远城不远,只有十里的路程,红烧肉这样疯狂奔驰一阵,就一口气跑掉了大半,镇子已经近在眼前。她还在还没到镇子的地方就下了马,摸了摸它的背毛:“你在这里等我,我办完事就回来。”
红烧肉立刻踱着步子走开了,一边走还一边供着地上的野花。
她步行进了镇子。因为离得平远城的主城很近,所以外来的人流都很少在这里歇脚,宁愿再赶一赶到城里去。她按着林缜给的地址找到了一间平房,看外观,就有些萧条,门楣上还堆积着蜘蛛网,看来是没有人住了。她想了想,又逛了出来,在街口的一家早点摊子坐下,点了一碗馄饨,又点了一碟生煎包,便坐下来吃早饭。
正因为随宁镇上的外来人流很少,她不方便直接去问人。镇上就住着那么些人,大家都差不多相识,突然出现了一个外来人在哪里问东问西,肯定会引起别人警觉和怀疑。
她索性慢慢吃了早饭,听身边的几个跑商的人聊了几句八卦,等早饭摊生意少了下来,她又加了一碟生煎包。
老板给她送包子的时候,见她带着斗笠,便好心地招呼了一句:“外地人?”
“是啊,”李清凰含着麻核桃,吐字变得含糊低哑,乍一听还真的像一个男人在说话,“我是经商的,想去平远城看看商机。这儿可以什么特产?”
老板见生意少了,也没什么需要忙碌的,就干脆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平远城可没什么商机,就是茶叶和砚台好一些,不过这种东西,实在不适合我们小老百姓用的,勉勉强强养家糊口,连白米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去品什么茶叶。砚台倒是好一点,只是要看你的眼光和机缘,若是挑到了好的,运到长安一转手就能卖个高价,不过这本身的价格就很棘手了。”
李清凰道:“我就听说砚台能赚钱,想看看能不能做上砚台生意。从前我也在平远城的近思书院念过书,平远城还有好些当年的同窗呢。”
老板一听近思书院的名头,立刻一拍大腿,更是热情:“原来你还是读书人啊,失敬失敬,近思书院自从出了林相这样的人物,附近远远近近那些人家都拼了命要把孩子往书院里送,说不定啊,也能再出一个状元郎一个当朝丞相呢!”
林缜其实只在近思书院读了四年还不到,就被林思淼一封举荐信推荐去了越麓书院。可是越麓书院哪有这么容易进,相比之下,普通人家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孩子送去近思书院了。
“我不是读书的料,当年也没读出什么名堂来,这不,就是跑个商。”李清凰叹气,装得一副惋惜后悔的模样,“可就是跑商也不是这么容易的,前段时间各地都流行丝锦,丝锦涨价涨得厉害,等我进了货,大家又觉得丝锦不如素锦好了,结果那些丝锦就砸在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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