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就这么一个说出去能让大地震上三震的名头,居然活成这样,也真够奇葩的。要是他?那早就锦衣玉食了!好吧,可能是价值观不一样,想想沈浪,好像也是个穷鬼。
阿玉回头看看自己这个还算整齐的屋子的门口,那一块沈氏祠堂的匾额,心里又叹息了一遍,又有谁能想到,当年的沈浪那样的名头,这祠堂能破成这样呢!又有谁能想到,这孩子从荒原出来,第一件事居然是找到这沈氏祠堂,帮着收拾院落呢!
从心里学的角度来说,这孩子是多么的渴望能认祖归宗啊!或者说是多么的渴望父爱啊!
得,扯远了,现在他阿玉是沈氏祠堂的仆役,是阿飞的小厮,是沈家唯一的下人了,这也算是有了一个家,有了归宿了,这是阿飞给的,他总要做到位不是!身份职业都要符合啊!
“少爷,回来了!”
阿玉淡淡的笑着,挠挠头,看着同样话少的阿飞,期待着看到一点奇迹般的笑容,可惜又一次失败了,阿飞只是看了他一眼,又看了钱大娘一眼,算是简单的大了招呼了,酷毙了!然后默默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个时候的阿飞才刚回到中原,在穿越前,阿玉就先通读了一遍《多情剑客无情剑》,另外还看了一遍小李飞刀的电视剧,就是那个某男星方便面发型还带挑染的那部。根据前辈的说法,这一穿越,电视剧和书都是有可能发生串联的,谁让这些年这什么武侠剧大热呢!拍的都要烂了,偶尔有些失控也是正常的,大神也会打盹不是!所以这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好啊!
阿玉是第一次参加这么有意义的工作,自然是把前辈的话当成宝典的,自然是有多少准备多少,所以在看到阿飞第一眼,从他的年纪上就推测出了时间,地点,剧情,等等一系列需要注意的地方。
没有遇到李寻欢的阿飞还是个孤单冷漠的孩子,同时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所以当阿玉求着要个安生睡觉的地方,其他什么都不求的时候,他允许了阿玉的跟随,没有身契,也没有其他的约束,就让阿玉成了沈氏祠堂管理者,也随便阿玉在后面开地种菜。虽然这个地方,对于他来说也是十分的陌生。
果然和书里有一些出入啊!书里这阿飞出场的时候都十四五,或者十六七了吧,反正那时候李寻欢十年关外生活后回中原的时候,而现在,外头的消息是李寻欢失踪七八年了,那也就是说,离着正式剧情开始还有二三年,人家阿飞已经在中原出现了,还是在沈氏祠堂,从这个角度来说,漏洞无处不在啊!果然是小说和电视剧的综合版啊!
阿飞不爱说话,可是他把阿玉所做的一切都看在眼里,知道自己吃的都是祠堂后面空地种植出来的蔬菜,米粮是阿玉把自己偶尔打猎回来的野味扒了皮卖出去换的米面,他吃着十分的安心,就像是在书里他和李寻欢说的那样,他不吃别人的东西,不吃吃不起的东西,可是阿玉说了,他是他的少爷,住的是沈家的房子,所以是家人,他吃的也是他家地里种的,和他劳动所得,他们都是靠着自己双手本事吃饭的,最是理所当然。
阿飞不懂人情世故,可是他会分辨,最起码如今他觉得阿玉说的是对的,所以他吃的很是安心,甚至有时偶尔在外头还会想着这个地方,感觉像是一个家!和他娘活着的时候有些相似的那种家的感觉。
从这一点来说,阿玉第一次任务的第一步很成功,他选择了一个很好的对象,融入了这个故事里,也混到了猪脚的身边,有了一个很不错的身份。唯一的缺点是,他没有武功,凡人的生命很没有保障啊!
第3章 阿飞的小厮2
阿玉把武侠文混成了种田文固然是他没有武功,另一个这也是几乎是所有他们单位的各部人员第一次穿越的常态,武侠文还好呢,遇到仙侠文更糟糕,一进去就炮灰的不在少数。武侠这东西多少和现实能有些关联,有些人家里老头练得什么太极拳,军队的军体拳偶尔还能混个手脚伶俐,或者低等护院的身份,就算回来后没有了武功什么的,这身体绝对没问题,会好很多,手脚也能利索些,仙侠的那些个前辈那就是天上和陆地的不断折腾,先是寻机会拜师学艺,然后才能混任务,等回来后,问题又来了,昨天还仗剑飞行,今天就要双脚走路,去下一个任务,又要从头来一遍,好几个差点没有精神奔溃。最要命的是好容易带个空间袋什么的回来,现实世界根本打不开,全部白瞎!
啊,扯远了,说第一次,不管穿越到哪个地方,哪个版本,第一次永远是最难的,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十有j□j都能饿死,所以经验告诉我们,掌握一二项古老的技艺,保证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在这古老技艺中,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就是种地,做饭这两样,混饭吃容易些,别的?比你手巧的人太多了,比如阿玉穿越的古龙版本的武侠,那有多少个巧手鲁班一样的后人啊!就是你手艺再好,古代的工具估计你都不会用。
至于其他的本事,老实说一般在现代能用的上的,这里基本没有市场!就是你是中医世家过来,估计也不行,这里武林中的圣手什么的比你有名,当个游街郎中还差不多!不过年纪小了。也没人找你看病!一样没饭吃。特种兵过来也只能当个打猎的,还能干吗?
阿玉是个老实人,知道了这些情况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农政全书和本草纲目背了下来,他觉得,实在不行,他就当个采药人,或者直接种地,总能在第一时间找到饭吃。
果然,他到了这里已经半年了,除了当了三个月的乞丐,或者拿着忽悠**骗点口粮,剩下的时间,那就是和土地耗上了。
“少爷,天要冷了,我托钱大娘做了两件皮袄子,用的是你上回弄回来的狼皮,可暖和了,这件是你的,你试试,合身不?”
阿玉推开阿飞的房门,这祠堂虽然破败了,可是五开间的青砖瓦房,两进的屋子,靠着他们两个攒钱修理,规整了这么些日子看着已经很不错了,在这附近也算是出挑的住宅,最起码这门推开已经没有了刚开始那种一推就要倒下去的样子了。屋子里的家具虽然简单,却是流传下来的老物件,就阿玉看来,那就是古董级别的好东西,不过这时代,这东西太多,不稀奇不是!
阿飞正在擦着他那把不是剑的剑,可是他的眼睛在看到那件皮袄,眼睛里也不禁露出了一丝暖色,到底是个孩子,有人替自己着想,做衣服,怎么都是被关心的,谁也不喜欢总穿一件衣服到死不是!特别是对于阿飞,这个孤单的好像是世界上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一样的孤儿来说,这样的温暖更是可贵。
阿玉看到他的眼神,立马有数了,也不多说什么废话,把手里那件袄子往床上一放,接着又说起了别的:
“今儿菜卖的好,有七百多文,加上前些日子的那些,这卖干净了,一共有五两半了,还有前些日子收拾的皮子,野味,除了自家吃的,其他都卖了,凑了十二两半,眼瞧着快下雪了,我想着用半两让钱大娘他们帮着用碎皮子合着前些日子我收的那些废蚕丝一起做两床被褥,花上二两存些冬粮,剩下的十两银子,存到明年,咱们冬天打猎,我这里冬天弄点冬菜,到了开春,或许能存够二十两,把后面的屋子也休整好了,要是再多些,围墙也能翻新了。”
阿玉说起了自己的计划,他对着外头话少,可是对象是这个比他还省事的阿飞,那是真的少不起来了,这两个人过日子,怎么也要有个商量不是,何况还是少爷,不说不成啊!银钱都在他手上,怎么也该有个交代!
阿飞就这么安静的听着,等着他说完,什么也不说,只是点了点头,这是表示同意了,十二三岁的孩子,这架势摆的还挺足,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明白自己说的是什么意思没有。
比如这废蚕丝,说白了不过是样的蚕不知道是吃了什么,吐出来的丝变了色,红的绿的都有,这样的蚕丝是卖不出去的,就成了废物,只能扔掉,阿玉见了一回,立马就发现了机会,这东西做不了丝绸,可是能当蚕丝被用不是!现代人脑子快啊!立马就把周围的废蚕都给包圆了,别说是被子,衣裳都能整出两身了,比棉花轻薄暖和,还不花大钱,多实惠。等别人听到他友情提供的思路,想着也捡便宜,这废蚕就开始卖钱了,虽然还是不怎么值钱,可是也让不少人见情啊!卖的买的都觉着阿玉是个好孩子。
这些事情阿飞肯定什么都不知道,可是不妨碍他听到自家有钱修房子的事情,光是这一点他就很满意,这说明什么?说明他长大了,成了能养家的家主了,这能不点头吗!虽然这里头还隐含着阿玉让他冬天也别歇着,积极打猎的意思,可是他还是很满意,这里是他家的祠堂,是他认祖归宗的所在,他有义务维修。同时也是他的家,在母亲死后,有一个能让他感觉是个家的地方,这多么的珍贵,让他想要费尽一些的想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