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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武侠主角同在 (风雨琉璃)



“少爷,你可回来了,你一走,我就发现有大事忘了,咱们真是傻啊!你走那么远的路,我居然都忘了先给你买马了,不然这一路上能省下多少的功夫,来喝茶。家里新配置的清心茶!”

阿玉搜刮了些自制的清火的茶泡了一大壶,给在座的一人一碗。看着李寻欢喝了一口眉头就皱了半天。清火的东西,一般都是苦的,比如莲心,比如苦丁,反正阿玉是放了,这是他今年新配的,还是属于实验品的东西,当然也是他医术开始往保健方向转变的一个实例。

其实他也是知道,这习惯了养尊处优的小李探花估计是喝不惯,可是却不好说,只能皱着眉头喝,这让阿玉心里很是欢喜,不是什么人都有本事让李寻欢喝下不喜欢的东西的,自己这方面倒是一下子占了便宜了,真是得意啊!

阿玉见好就收,给他们安排了房间,也不问阿飞把他们带来做什么,立马就转身准备吃的东西去了,凡是看过书的人都知道,阿飞遇到李寻欢的时候是漫天飞雪的冬天,所以大家也就明白了这里的时间了。

阿玉从后院抓了一只野鸡,地窖里拿了一坛自家酿的米酒,储藏东西的小屋子里拿了风肉,在加上豆腐,白菜,还有自己发的豆芽,折腾出了一桌子好菜,阿飞吃的眉眼都舒展开了。

“李大哥,阿玉的手艺很不错的,这豆芽只有我家有,好吃吧!还有酒,阿玉酿酒也不错的,我说过,请你喝酒,看,做到了!”

如今的阿飞,不是书里寡言的阿飞了,他知道炫耀自家的好,知道人情世故,知道自己是个主人了,阿玉看的很是欢喜,总有种养儿子的成就感!

阿玉对于阿飞那是绝对捧场的,忙把手里的好东西往李寻欢面前送,咧着嘴笑着说话:

“这都是野味,可不是家养的,都是山里的东西,比外头饭馆里的好不少呢!这酒,也够烈,地窖里存了一年的陈酿,不是那些白水一样的东西,李少爷,你尝尝,对了,要是觉得好,能给咱们起个什么好名字更好了!”

让李寻欢给他的米酒取名字,这事儿估计也就阿玉干得出来,不过李寻欢听了倒是欢喜,拿起碗喝了一口,书香门第出身,探花的身份,固然是已经混迹江湖,这读书人的斯文,优雅还是没有丢掉,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李寻欢在武林人中才这么受欢迎,粗人对于那些读书识字的斯文人,天生就好像比较崇拜,比较信服,甚至对着他们也多一些自卑,这是中国几千年儒家文化影响的结果。

李寻欢喝了一口酒,只觉得满口生香,一丝热线从喉咙到小腹直溜溜的就下去了,瞬间整个身子似乎都暖了起来,就像是在肚子里放了一个烟花般的绚烂,这让李寻欢忍不住眯起了眼睛,慢慢的感受着这一份奇特的感觉,确实不一样啊!这样的酒,果然够烈,不是一般的酒能比的。

“果然不凡,烈的好像是一把火,浓墨重彩,豪放热情。”

说道这里李寻欢忍不住细细的看了看阿玉,然后转头对着阿飞说道:

“你这个家人不凡,阿飞,你真是好运气,以后只怕有不少人都要羡慕你了,这酒就是你的招牌,阿玉,阿玉,我看,就把这酒定个‘玉烧春’的名字好了。”

李寻欢很给面子,不但给了好评,还给起了名字,阿玉那个欢喜啊!五颗星的好评啊!有李寻欢做证,比钻石还闪亮。

不过阿玉是不敢拿自己的名字出来分享的,好家伙,自己还是阿飞的下人呢!虽然阿飞不会在意,可是自己要有分寸不是,忙不迭的插嘴:

“不妥,不妥,我一个下人,哪有这样的脸面,这样,喊‘飞将军’好了,少爷的名字,在加上这酒,这酒,这酒就像是专门给武人喝的,烈的厉害,像沙场征战的将军,你说好不!少爷,你说呢!“

阿飞听了笑了起来,拍着阿玉的肩膀说道:

“哪有这样的讲究,你是我的家人,有什么不妥的,我看这‘玉烧春’就不错,什么‘飞将军’哪有酒喊将军的,还是李大哥取得名字好!以后这酒就叫‘玉烧春’了,我家的招牌酒,李大哥,以后你来,一定就能随时喝到,我阿飞请人喝酒,你是第一个,也是最要紧的一个。“

阿玉不说话了,看着李寻欢喝阿飞在那里哥两好的喝着,他对于这个酒的名字不是太在意,有自己名字也好,没有这个也好,都是这么回事!倒是阿飞,这一次请李寻欢喝酒不用杀人夺银,他很是满意,阿飞,这个孩子已经不是书里那样落魄的样子了。真好!

第10章 阿飞的小厮9

李寻欢在阿飞和阿玉的家里住了好几天,也许是正好需要休整,也许是迷上了‘玉烧春’,也许是和阿飞一起,在大冬天出去打猎很让李寻欢新奇,不管怎么说,阿玉算是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可以近距离观察这个猪脚性格的机会。

李寻欢很忧郁,这一点是个人都知道,他总是拿着他的小刀在那里雕刻一个女人的木偶雕像,眉间总是带着淡淡的思念,阿玉知道,那是在他心里的一个女子,林诗音,说实话他看书的时候就觉得很不解,你既然自己喜欢,那又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表妹送给姓龙的?一个大男人,怎么就不能痛快些?喜欢不喜欢不是很简单吗?何必做注定要后悔的事情?就算是话赶话被挤兑了,也该对姓龙的提高警惕!他怎么还能对着这个人这么信任?就算是他和林诗音在这事情上有什么误会,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那么在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后,他怎么就不知道重新面对现实,好好的生活?把愁绪,思念都留在心里,展现出来,这对谁都不好,他一个探花出身难不成还不明白?这样损人不利己的做法,阿玉真的不明白!

好在这都是人家的感情问题,属于阴私问题,虽然这个阴私,已经到了地球人都知道的地步,阿玉觉得也不是他能干涉的,不过这不妨碍他观察李寻欢这个人。

总的来说李寻欢多少是那种带着一丝士大夫清高的性子,他对于阿玉很不错,没有把他当做一般的下人,可是也就是那样了,他对于阿玉的服侍,照顾也照样享受的理所当然,从这一点来说,阶级这个东西,在李寻欢的骨子那是绝对存在的,在这一点上阿飞就不一样了,他眼里阿玉不是什么下人,而是家人,他会听阿玉说话,知道阿玉是为他好,会按照阿玉的安排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从这一点来说,阿玉觉得阿飞比李寻欢可爱。

铁传甲对于阿玉很和气,虽然知道阿玉不会武功,但是做饭,酿酒,配药,甚至是打猎,收拾土地,这些都让铁传甲佩服,他觉得阿玉就是个很懂得生活的人,在和李寻欢说话的时候也会说起阿玉的事情,一脸的赞叹,觉得阿玉帮着阿飞把这个家撑起来真心的不容易。

不过阿玉却觉得他每次说阿飞这个家业的时候,李寻欢的脸色不怎么好看,也是,一个把家业都送人的人,听到身边的人努力的恢复家业,心里会没有什么想法才怪。

从阿玉的角度来说,李寻欢绝对脑子有问题,送表妹,送李园,他这绝对是属于败家子的举动,比当初的沈浪还不如,当初沈浪毁家卖业,那是因为当时年纪太小,知道自己守着这些家业只能招来祸患,所以直接处理了,算是保全自身的一种无奈之举,可是李寻欢呢!那纯粹是为了所谓的义气,所谓的名声,所谓的心灰意冷,绝对的脑残。

阿玉这样的想法若是让那些崇拜李寻欢的人知道,估计脑袋就保不住了,可是阿玉真的是这么想的,甚至他觉得李寻欢是属于那种神经衰弱的一种病症。有点颓废的歇斯底里的架势,甚至对于李寻欢的病症,什么咳嗽,也觉得那是他多愁多病身的一种对应的状态而已,说不得什么时候他脑子清醒了,这病也就不药而愈了,直白的说起来就是一个字—作。

女人作那是一种情调,男人作,阿玉觉得那就自己找罪受,所以阿玉不同情李寻欢,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名人对待,名人吗!这腔调什么的不就是吃饭的本钱吗!不能丢了不是!

至于阿飞和李寻欢的交往,阿玉还是很欢喜的,自家阿飞能多一个伴,而且在书里的后续中看来,还是属于比较靠谱的朋友,这一点还是值得庆幸的,或者说李寻欢这样的人,作为朋友还是不错的,不管他怎么折腾,对于朋友还是上道的,义气这个词或者是李寻欢在这个世界最大的亮点了,哦,他的飞刀除外,再说了,阿飞和李寻欢,两个人一个是远程攻击,一个是贴身进宫,这个从配合上来说也是很不错的组合。出去吃亏的可能性不大。

至于以后的什么危险?孩子长大了,就像是雏鹰展开了翅膀,必要的摔打而已,阿飞能在后来得到飞剑客的名头,这都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当然还有李寻欢在一边作伴,他的江湖威名加重了阿飞名声传播的结果。恩,对于能让阿飞能容易获得成功的角度来说,李寻欢的作用还是不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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