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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小饭馆 番外完结 (樱桃糕)


  沈韶光也看上这地方了,直接扩大店面好啊,好不容易卖出点名声,能不搬地方还是不搬地方,况且租金也不贵,前面的店铺有约莫三四十平的样子,后面三间屋舍,一个小院,每月一千五百钱,若是当初在坊门卖煎饼的时候是租不起,如今却轻轻松松。
  沈韶光便请郭大夫妇帮着牵线。
  那来谈事签契的果然是个管家模样的人,听说沈韶光要做酒肆,又听她说要把店与隔壁打通,不由得皱起眉来——好些小酒肆邋遢得很,弄糟污了,以后再想外租,还要来粉刷,太也麻烦,何况还要在墙上开口子!
  沈韶光请他去隔壁自己的小店看看,又笑道:“等儿退租的时候,会找泥瓦匠把墙再砌回去,断不敢留下麻烦,这可以写到契里。”
  那管家入目的是粉墙棕垫、白罐绿竹、整齐桌案、擦得发亮的铜水壶,不由得一怔,恍惚想起当初这里是个肉铺子,里面黑漆漆的墙,坑坑洼洼的地,油腻腻的案台,又听沈韶光愿意以后再把墙砌回去,略想了想,也便答应了。
  郭家夫妇归心似箭,把交房日子定在一个月后,那管家也没难为,果真把他们的租金退还,这边又与沈韶光立了契,收了钱,三方交割清楚。如此沈韶光便只等着下个月搬家,装修新店面。
  阿圆对自家小娘子越发佩服起来,小娘子真是说到做到啊,说“大喘特喘”,就“大喘特喘”!
  阿圆又欣喜:“我们这回也有自己的地方了!省得住在庵里,看净慈那姑子眼色。她对庞家二娘那般客气,对小娘子却冷淡得很,当我们看不出来?”说到后面便有些愤愤不平。
  沈韶光哑然失笑,人家就是怕你看不出来呢!
  沈韶光突然觉得有点愧对阿圆,人家世家女的婢子一个个趾高气扬、养尊处优的,就像红楼上说的,堪比“副小姐”,自己这“世家女”的婢子,每天洗碗擦地、择菜剁肉,保不齐还得动手揍无赖……
  回头看阿圆,她已经乐呵呵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了。
  “你急什么?且得等些日子,李娘子搬了家,我们也把那屋子重新收拾过,才好搬家呢。”
  “我高兴!提前收拾着。”
  呵,高兴好,沈韶光不管阿圆,自己在那琢磨,店面既然扩大了,只两个人,是势必忙不过来的,还要再添加些人手。


第29章 酒肆第二步
  西市便有奴隶市场,沈韶光带着阿圆去逛。
  本朝畜奴情况普遍,雇工却少,若是需要劳力了,都是直接购买奴仆婢女。
  沈韶光分析着,一则是因为这种关系安全牢靠,奴仆婢女就是主人的私人财产,轻易不敢违拗主人的意思,甚至“奴婢听为主隐”,除了谋反等大罪以外,奴仆不得首告主人,否则便要处刑;再则就是奴仆便宜,一个有些技能的成年男仆也不过几两银子的事。
  自穿越后,沈韶光早已节操掉尽,在奴仆这件事上,选择入乡随俗。
  奴市离着马市很近,浏览着各色或羸弱或皮毛油亮的骡马,不觉便来到了奴市。
  奴市规模不小,有卖传说中的昆仑奴、新罗婢的,有专卖漂亮歌姬舞女的,有规模小只卖一两个、三四个的,也有圈了一圈儿几十个奴隶的大奴隶商人们。
  问了几个散卖的,都不合适,想也知道,若是出色的厨子,主家轻易不会发卖。
  沈韶光来到一个四十余岁的奴隶商人面前,他不远处圈着二三十个奴仆,正在发卖。
  两个买主像买牲口骡马一样,掰着脸看“成色”,很快三四个稍有姿色的婢子被挑了出来,自有人带着去市署办理买卖书契。
  见沈韶光近前,奴隶商人客气地问,“女郎有什么吩咐?”
  “儿要买个男仆,最好懂些厨艺。”
  各个奴仆的出身、年岁、旧主、技艺,奴隶商人都有记录,好些奴隶商都是团队合作,上头的买家和下头的卖家不是一人,这记录很有必要。
  虽沈韶光只买一个,那奴隶商人却不怠慢,笑着对她道:“女郎稍等,待某翻翻册子。”
  “巧了,这个于三原先就是厨子。”奴隶商人指着站在最边上一个男仆道。
  沈韶光看那于三,约莫二十六七岁,高个子,平头正脸的,甚至说得上清秀,只是眉头拧着,目光冷漠,一副老子不想过了,爱咋咋的样子。
  嗯,有个性!
  沈韶光近前去看,不知是出于对美女的风度,还是职业操守,那奴隶商人陪着她走进奴隶圈。
  “你懂厨艺?”沈韶光问。
  于三撩开一点眼皮看看沈韶光,“懂。”
  “最擅长做什么菜?”
  于三声音平平,“葵汤、藿羹。”
  奴隶商人沉下脸,“好好回女郎的话!”葵菜很家常,而藿羹几乎可以算粗粝,哪有厨子说擅长这两种菜的?
  估计是出于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心理,于三到底回答:“早年旧主还有钱的时候,也做过些烧子鹅、烤羊肉、鲤鱼脍这样的菜。”
  沈韶光点点头,“为何被发卖?”
  “主人穷,卖了我换了顿玉柳楼的全鱼宴。”
  沈韶光:“……”行吧,有点理解这哥们为什么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了,也理解他旧主为什么穷了——卖了厨子换顿饭,这是多么亏本的买卖!
  奴隶商人却觉得一定是这庖厨厨艺不好,又或者是胡说八道的,在心里埋怨前面购买奴隶的同伴不靠谱,对沈韶光赔笑道,“小娘子若不着急,后天还到一拨,届时小娘子再来看看?”
  沈韶光对奴隶商人笑道:“不用,就这个吧。多少钱?”
  这个男仆在三两银的档上,如今看来这厨艺有点水,又这副鬼声鬼气的德行,奴隶商人也懒得搁手里再调教他,自动降了点价钱,只索要两千七百文。
  沈韶光觉得这价钱还算公道,便谢过这奴隶商人,交了钱,去办买卖奴仆的公契。
  沈韶光领着昂首挺胸的阿圆和垂头耷脑的于三回家去。
  西市东西全,路上顺便给于三买些铺盖日用。
  见花这许多钱给于三买东西,他还是那副“爱咋咋,死了便埋我”的样子,阿圆颇为生气,连甩了于三好几个白眼儿。
  沈韶光失笑,不知道阿圆竟然还有欺生的特性……
  因为租的房子还不能搬,庵里又不留男客,沈韶光便让于三先住在店里。
  回到店里,太阳还老高,没到准备晚饭的时候,沈韶光先拿着顺便在西市买的糖去谢隔壁李娘子帮着看店门和炉子,回来看看于三,“先去后面洗手洗脸。”
  于三没什么表情地应着,自去了后面。
  沈韶光让阿圆去邱大郎那儿买几个胡饼,又盛了些红烧排骨放在食案上——出门的时候炖上的,这会子已经骨酥肉烂。
  这个时代,有些余钱的才一天吃三餐,没钱的只吃两餐,沈韶光觉得于三肯定没吃午饭。
  等于三回来,沈韶光道:“吃饭吧。”
  于三看沈韶光一眼,坐在案前吃起来,想来是真饿了,吃得不慢,但样子并不粗鲁。
  等他吃完了,沈韶光问他味道。
  “糖放多了,盐放少了。”
  沈韶光挑眉。
  “——比我做得好。”
  “……!”行吧,至少有个好舌头。沈韶光一向擅长发现自己人的优点。
  沈韶光跟于三解释,长安人嗜甜,又是空口吃的下酒菜,故而糖放得多一点,盐要少一点。
  于三点点头。
  “能做鱼吗?后面还有条一尺多长的鲤鱼!”既然吃饱了,就可以干活儿了,店老板当然要考较一下新厨师的实操水平。
  于三再点头,问沈韶光:“现在就做吗?得趁热吃。”
  沈韶光笑道:“没客人的话,我们自己吃。”
  于三便什么也不说了,自去厨下小水缸里抓了鱼,拿到后面杀。
  见他杀鱼的手法,沈韶光心里一松,嘿,至少以后杀鱼不犯愁了。
  每次看阿圆那货拿个棍子砸鱼,沈韶光都替那鱼浑身疼,关键有时候是砸懵了没砸死,收拾的时候,那鱼还诈个尸,拍打拍打尾巴,身子一抽一抽的。
  所谓“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沈韶光不是君子,也不能远庖厨,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落忍。
  于三就干净利落多了,一刀毙命,绝对的刽子手水平。
  杀鱼干净利落的于三,取肉也干净利落,头尾剁掉,只要中间肉厚的部分,去皮切段,然后略码一码味儿,裹了薄薄的蛋清芡粉,便下锅油炸。
  看看被无情抛弃的鱼头鱼尾,沈韶光这会子觉得,就这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法儿,于三前任主人八成是吃穷的。于三说这位卖了厨子换顿宴席,保不齐是真话。
  鱼炸得金黄,盛出来,另起锅,放油,放花椒、葱、姜爆香,再放兑了黄酒、清酱汁、醋、糖等调料的汁子,然后下鱼,大火收汁。
  出盘上桌,鱼块边缘微微翘起,汤汁浓郁油亮,看起来不错,闻起来也很香,不是红烧,不是炖,不是糖醋,倒有点像后世的瓦块鱼。
  沈韶光还没来得及尝鲜,便看见一位时常来买玉尖面的熟客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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