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一位marco太太,是khouri请的钟点工,每天去给他们做中午和晚上的两餐饭,打扫卫生。她就是本地人,丈夫是个本分的人,还有两个已经上大学的孩子。”
“今天上午willoughbysmith在书房被害了,发现他的是去书房打扫卫生的marco太太……”
sherlock打断了他的话:“上午去书房打扫卫生?不会打扰到他们工作吗?这时候khouri在哪儿?”
“你知道,khouri有着时下年青人的习惯,他喜欢在下午和晚上工作,每天都要到中午才起床,marco太太发现凶杀案时,khouri还在他的卧室里睡觉呢。”
sherlock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
“那幢小别墅是个三层的小楼,一楼是客厅和厨房、餐厅,二楼是khouri和willoughbysmith的卧室,他们的书房在三楼,那儿是一个很大的阳光房,四面墙都是玻璃,khouri喜欢在光线充足的地方工作,就把那儿做为书房了。凶杀大概发生在10点,marco太太准备去打扫完书房再下楼做午餐,结果就看见willoughbysmith躺在离办公桌不远的地方,血从他的脖子上流下来。后来法医也证实了这个时间,而凶器而是一把裁纸刀,它就扔在死者不到两米的地方,marco太太认识它,那是khouri的东西。”
“这个可怜的女人被吓坏了,她站在门口尖叫起来,吵醒了二楼还在睡觉的khouri,他穿着睡衣打着赤脚就跑上去看出了什么事,然后就打电话报了警。但他对这场凶杀也毫无头绪,想不出来有谁要杀这样一个温和柔顺的年青人。”
第20章 雪茄
“khouri赶到的时候smith还活着,他拉着khouri说了一句‘是他’,但没有给他们抢救的机会就断了气。”lestrade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证物袋,里面是一副金边夹鼻眼镜:“smith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这副眼镜,他的视力很好,这肯定是从凶手脸上抓下来的。”
眼镜很漂亮,是那种非常时尚的款,sherlock接过眼镜,饶有兴味地赏玩起来。他把眼镜架在自己的鼻梁上,试着看东西,又走近窗户向外面巡视,然后便凑到灯光下,仔细地观察这副眼镜,然后把它交还给lestrade:“它的主人是个男青年,所以smith才会说‘是他’,穿着文雅,喜欢时尚,戴这种金边眼镜的人一般都很注意自己的穿着形象,更不会允许自己用不合适的配件。他大约在二十三岁到二十八岁之间,眼镜购买时间不长,不超过两个月,宽脸,按普通人的审美应该算是个帅哥,所以对自己的长相非常自信,眼睛视力很差,也许胳膊或腿还受了点小伤。”
shelley疑惑地问:“视力差能明白,为什么知道是帅哥,胳膊或腿还受了伤呢?”
“只要他五官当正,打扮精致时尚的话能丑到哪去?”sherlock道,“他的眼镜度数这么深,没有眼镜肯定眼前一片模糊,又杀了人,慌乱中逃跑下楼梯就容易踩空。”他停了一下,问,“那儿应该还有警察把守吧?”
lestrade点点头:“警察局接到报案后就一直派人守在那儿了,你是觉得凶手还会回去?”
sherlock摇了摇头:“有些事情我得去现场看看才能确定。”
第二天早上,风停雨歇。匆匆忙忙地吃过早餐,坐火车去约克斯雷,车站在离那儿几英里远的凯瑟姆,一个警察开了警车来接他们,但sherlock一如既往地不肯坐,坚持要打出租车跟在他们后面。
“wilson,有什么消息吗?”
“先生,没有。”
“有没有人报告看见了生人?”
“没有。昨天火车站那儿既没有生人来,也没有生人从那儿走。”
“你问过旅店和其它一些可以住宿的地方了吗?”
“问过了,先生。找不到一个和谋杀有关的人。”
“从这儿走到凯瑟姆不算远,这是一个小地方,有人待在凯瑟姆或是去上火车是不会不被注意的。”lestrade说。
sherlock听了没有说什么。
小楼很精致,花园也打理的不错,修剪的很平整的草地湿漉漉的精神极了。大门通往别墅的道路不宽,两边各种着一排灌木。sherlock问:“有脚印吗?”
lestrade摇摇头:“好几天没下雨了,所以昨天早上marco太太来的时候打开了浇灌系统,但我们没有看到脚印,凶手走路的时候很小心,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
“这么说凶手是个很冷静的人……”
shelley的手机突然响了,她不好意思地朝他们笑笑,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是tom的电话。她走到一边接起:“嗨,tom,早上好……我不在伦敦的……嗯,不好意思,这几天有点事在忙……好的……回头见。”
她回到小路上的时候sherlock正等着她,不等她说什么就道:“你一个人还不是要乱走,杀人凶手还不知道躲在哪儿,太危险了。”
lestrade和john不由都转头看了他一眼,刚才不还说这个凶手是个很冷静小心的人,不会随便杀人吗?何况这个别墅周围到处是警察,能有什么危险?
他们走进别墅,sherlock道:“我想花园的这扇小门通常是开着的吧,唔,那么凶手一定是从这儿走进屋的。那时他还没有想到杀人,不然的话他会带着武器,而不必去拿写字台上的刀子。他走上过道,在木质的楼梯上没有留下痕迹,然后他走进了书房。他在书房呆了多久?我们没法判断。”
“我忘了告诉你了,marco太太之前上过一次楼,但书房锁着,她下楼拿钥匙的时候先去了一趟一楼的洗手间,她这两天有点儿便秘,在里面呆了有一刻钟,凶手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里上的楼。”
“书房的钥匙有几把?”sherlock问。
“三把,khouri和smith手里各有一把,还有一把被marco太太和其它的钥匙一起挂在一楼的楼梯口了。marco太太说下楼的时候钥匙还在那儿,等她从洗手间出来就没有了,她不能确定是凶手拿了钥匙还是smith拿的。”
sherlock看了一眼挂钥匙的地方,那就在楼梯下面,上楼时伸手可及。楼梯是木制的,虽然有点儿老旧,却还很结实,想要悄无声息地走上去还是能做到的,并不会发出咯吱的声音。
走到二楼的时候,lestrade问:“靠里面那间就是khouri的卧室,你要去见见他吗?”
sherlock摇摇头:“先去书房看过了再说。”
书房布置的很简单,两张书桌,两张椅子,一组沙发,两个文件柜和一整排的书柜。书桌上有一个电脑是开着的。sherlock问:“电脑是凶杀案发生的时候就开着的吗?”
“是的,我问过khouri了,昨晚他们睡觉前关了电脑,他进来的时候电脑已经被打开了。”
“这是khouri的电脑吧?”
“是的。”
“这么说是死者打开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当助理的应该不会随便去开老板的电脑。那么凶手是想从里面找到什么呢?”sherlock走过去查看着电脑,又弯腰看了看办公桌的抽屉,叫了起来,“看这个划痕,你有没有问过khouri,他的办公桌钥匙是不是新配的?”
lestrade愣了愣,叫道:“donawan,去找khouri先生问问。”
donawan不情愿地去了,不到两分钟就回来:“不是新的,怪……先生。”
“很好,很有意思。现在看来这个凶手是从一楼拿了钥匙上楼,先是开了电脑,但他没从电脑里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于是用钥匙打开了抽屉,”他试着拉了一下,“它现在并没有被锁住。这时候smith走进书房,他匆匆忙忙地抽出钥匙,这是一把新配的钥匙,这让它在抽屉表面留下了划痕。smith捉住了他,他们或许是吵或者打了起来,凶手情绪过于激动,便抓起桌上的裁纸刀割断了smith的喉咙。”
“但smith在倒下的时候抓下了他的眼镜,他没有了眼镜,几乎看不清路,那么他要怎么下楼出门?要怎么安全地在marco太太从洗手间出来前离开这所房子?下楼的时候他肯定摔了不止一次跤,或者……”
“或者什么?”
sherlock摇摇头:“我们去拜访一下那位畅销书作家吧。”
他们下了楼,走进二楼最里面的那间卧室。khouri正坐在窗前的书桌边敲着电脑,卧室很乱,到处堆满了书,书柜上,书柜下,桌上,沙发上,几乎无处立足。
lestrade敲了敲门,khouri回头看见他们,站起来热情地道:“holmes先生?久仰大名。这位就是johnwatson吧?你的博客我可是每周都要去刷新一次。那么这位就是shelleyhope小姐了,果然是个美人,难怪能绑住我们大侦探的心呢。”说到最后这句时,他的眼神在sherlock身上扫了一圈,显得有些轻佻。
shelley被他的语气弄的有些不舒服,sherlock却堆出笑做出平时有求于人时的卖萌表情:“您平时抽的是雪茄?我被迫戒烟有一阵子了,能让我抽一支过过瘾吗?”
khouri热情地拿起桌上的桃花心木雪茄烟盒打开递到他面前:“这是我从古巴带回来的苹果味雪茄,您可以试一试,肯定会喜欢的。抽雪茄是享受,戒烟真是太遗憾了。”他殷勤地替sherlock剪掉雪茄头,又拿出一盒长支无硫火柴给他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