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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抢亲记 (河妖)



他不通医理,但常年纵马沙场,三天两头就得挂彩,他狗鼻子又好使,不说久病成医,接触药材久了,对药物的味道,比常人敏感一些。

军医说完,几人就大眼瞪小眼,安静了下来,沈十三眼睛一瞪,吼他们,“中毒了就解,看着我做什么,看着老子就能解了?”

“这……属下不会啊……”军医脸上肌肉诡异的抽搐了下,觉得自己的脑袋摇摇欲坠。

苍天呐!谁来救救他!他又不是兽医!他怎么知道怎么治畜生!?

沈十三手里又飞了一坨不明物体出来,对准军医的脑袋空降而下,同时伴随着沈十三暴躁的声音,“你他妈是大夫你不会?”

军医看到了不明物体砸精准向自己脑袋砸来,下意识想躲闪,还没挪出半步,又看到了将军的怒容,脚步就钉在了原地,不敢妄动,被砸了个正着,

严天罡去看落在地上的不明物体,是一方镇纸,立马就不高兴了。

尼玛!将军偏心,砸他就用石头,砸季修然就用木头!

老子都砸见血了,他就鼓了个青包!?

第一卷 京城十三太保

沈十三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他觉得现在的属下真是越来越没什么卵用了,智商不在线,应变能力低下,现在连吃饭的饭碗都拿不住。

一介军医连个毒都不能解,是不是再过两天上战场的士兵连刀都拿不住了?!

妈的好想薅出去杀鸡儆猴啊!

他在心里默念:这是皇帝的小舅子,要给皇帝留面子,不能杀,不能杀,不能杀,不能杀。

念了二三十个来回,他对着严天罡大喝一声,指着腿肚子都抖圆了的季修然,咆哮声半里地外都听得到,“把这个混账给老子拖下去剁碎了喂马!”

季修然噗通一声跪下,头埋在地上抬都不敢抬,“属下知罪,将军饶命。”

沈十三一脚蹬在他的肩头上,把他踹翻在地,“知罪?老子看你一点也不知罪,整一个儿的酒囊饭袋,连区区小毒都解不了的庸医,还敢千方百计入我军营跟老子去打仗,没用的东西!”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你可以侮辱一个人的长相,可以侮辱一个人的品行,甚至可以侮辱一个人的人格。

但是!一定不能侮辱一个人赖以吃饭的技能,因为这门技术已经能让他混口饭吃,那一定勤修苦练了不少年头。

比如季修然是太医院出身,寒窗苦读数十载,太医院的药材房冬凉夏暖,他每天至少有四个时辰抱着医书泡在里面,再腾出两时辰在长兴街义诊,从实践中摸索真知,他从方院判手下出师不到一年,就求着姐姐吹皇上的枕头风,放着好好的太医不当,要跑到战场餐风饮露,朝不保夕。

你要说他的德性不端,他肯定挥挥袖子就当你放了个屁,但你要是敢说他医术不精,那他肯定二话不说撸起袖子上来就是两个大耳刮子。

他半生都浸润在医疗行业里,这辈子除了苦读医书就没做过别的事儿,你跟他说他医术不行,不是赤裸裸的说人家智商不行吗?!

但现在说这话的人是沈十三,他不仅不敢冲上去一巴掌扇烂对方的臭嘴,还要小心着赔罪,以防对方一怒之下一巴掌拍烂他的脑袋。

他真的做得出来!

就算季修然他爹是丞相他娘是诰命他姐是贵妃,他也真的敢……

早些年的京城十三太保,沈十三年纪最小,排行老幺,所以外号沈十三。

别看他排行最末,却最为难缠,朝中大臣家的公子哥儿不务正业,最多能称一声纨绔,但他是纨绔中的纨绔,在盛京中横着走,除了他爹,连皇帝都敢惹上一惹——

因为皇帝跟他穿一条裤子长大,是他罩着的好基友,敢对皇上骂‘你个龟孙儿’的那种级别。

天下有比皇帝更大的人吗?他连皇帝都敢指着鼻子骂,你有几条命能和他硬刚?

可他又是那种你不惹他,他偏偏要来招惹你的那种泼皮,他要是想整你了,你就算避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都能面不改色的说,因为你在家里放了个屁,所以影响了京城的空气质量,导致他抵抗力下降,病气入体,恶疾缠身。

而他的工作岗位需要和皇帝近距离接触,要是过了病气给皇帝……妈的!大胆狗贼!你真实目的原来是想谋害皇上!

第一卷 拖下去

沈十三的这种无赖习性,从盛京带到军营。

季修然虽是个文臣,但他觉得男子汉大丈夫,自当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不论是在前线浴血奋战,还是治疗伤兵稳住大后方,那都是铮铮铁血的男儿!

沈十三妥妥是个不折不扣的流氓将军,他性情喜怒无常,杀人如麻,纵容手下抢老百姓的食粮,抢老百姓的姑娘,杀战俘,屠敌城,一言不合连自己家的臣子都杀,疯起来连皇宫都敢拆。

这些,季修然来之前,担心儿子一去不复返的季丞相,念叨得他耳朵都起茧子了。

而且!季丞相最担心的不是季修然战死沙场。

他最担心的是儿子一个不小心惹怒了沈十三,大胜班师回朝时,这个混世魔王给自己带颗血淋淋的人头回来,并说,“你的儿子,老子是给你面子,还给他留了颗完整的人头。”

季丞相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沈十三是个常胜的将军,从没有吃过败仗,季修然入伍做军医,也不需要冲锋陷阵,只在后方救治伤兵就行,只要尽本分,想死都很难。

但军医啊!那是要直接跟沈十三接触的工作啊!

都说伴君如伴虎,他觉得伴沈十三还不如伴君,因为皇帝杀人还会找个理由,沈十三都是直接一刀砍死,理由现场瞎编。

防不胜防!

季修然也知道在沈十三的营下做军医是个高危职业,但男子汉大丈夫精忠报国,岂能因为怕死就束手束脚?

他原本并没太把季丞相的嘱咐放在心上,一来是自信自己的医术,二来已经做好了在沈十三面前夹起尾巴做人的的心理准备。

但知道是一回事,亲身体验了又是另一回事,

这哪里是个泼皮?简直就是一个泼妇!

千防万防,没想到治他罪的罪名竟然是没有医好一匹马?

他苦读医术破万卷,研究人体数十载,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做一个妙手回春治天下的神医,可术业有专攻,你蛮不讲理的非要我治好一群中毒的马是什么意思?

你这是在侮辱我你知不知道?!

这种情况只能找兽医你知道不知道?

但!这话也只能在心里咆哮咆哮,现实是只敢跪在地上大呼,“属下知罪,将军饶命!”

沈十三大怒,“你知屁的个罪!”否则怎么还敢杵在这里!“拖下去!”

严天罡赶紧跪下来,替季修然求情,“将军三思啊!”

我的祖宗唉,这是皇帝的小舅子啊!这一砍季丞相的半条命就没了,皇上的半条手膀子也没了。

最主要的其实是皇帝肉疼了不能拿沈十三开刀,遭殃的是我他们......

他又装模作样呵斥季修然,“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想办法!”

季修然欲哭无泪,想办法……他也想想办法,去哪儿想?

这话就想想,不敢说出来,但他一脸苦相,又跪在地上不挪地儿,傻子都看得出来他没啥办法。

沈十三是真怒了,给机会都不要,不把老子放在眼里了?“拖下去。”

第一卷 大黄狗

“等等。”角落里传出江柔细细小小的声音。

沈十三当时一本书就朝她飞过去了,“闭嘴!”还想学人刀下救人?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么?!

严天罡摸了摸自己渗血的伤口,看了看砸季修然的镇纸,又看了看落在江柔面前的那本书……

妈的好想哭啊!

一般沈十三只要瞪瞪眼,都不用说话,江柔就立马乖觉听话,但想了想没奶吃的小孩子,她硬着头皮开口,“我……我知道个法子。”

奉新是个小郡城,这里的女子很少养在深闺,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一份劳动力,女人也为这个城市的经济和发展出一份力气,地位相当高。

没有大城市那么多规矩,民风比较开化,女商人,女先生,女杂役,都是有的。

江柔家里开酒馆,但她不算个女商人,最多也只是比日日在闺阁里学女红的小姐见得更多浮生百态,知道得更多柴米油盐。

战马中毒,太医都没办法,她却能试一试的原因,是因为张姚氏家的大黄狗。

大黄狗有一年产了一窝小狗仔,那几天恰巧张姚氏家里的馄饨铺子生意好得出奇,张姚氏两口子忙得好几日没顾得上回家,累得直接歇在铺子里。

等兴旺的生意告一段落,张姚氏两口子才想起被遗忘在家的大黄狗,急忙端了碗中午吃剩下的饭菜回家给狗儿投食。

却没想到,一回家却看见了在院子里奄奄一息的大黄,几只小奶狗在角落的狗窝里饿的嗷嗷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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