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沈十三道:“英雄好臂力!这么大的狗头,说斩就斩!”
沈十三懒得理他,他一点儿都不尴尬,而是接着道:“英雄,你救了我,我也没有什么好报答的,我是个男人,也不能以身相许,不然这样吧,你现在就提个要求,只要是我能办到的,绝对不含糊,就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沈十三:“滚。”
那人:“好嘞!”
他并不是真的滚了,只是不再去烦沈十三,他引开了恶犬,方小槐见安全了,立刻上前去检查那小孩儿的伤腿。
那小孩儿伤得太过凶残,江柔不太敢看,便去扶那受伤的妇人,“夫人,你怎么样?还站得起来吗?”
那妇人也满身都是伤,只是没有那小孩儿严重,没有被啃骨吃肉,大部分都是些咬伤和抓伤。
她挣扎着站起来,在江柔的搀扶下哭着朝那受伤的小儿跑过去,“儿,我的儿!”江柔怕看这么血腥的场面,但因为搀扶了那妇人,一靠近,眼睛虽然四处乱瞟,但那只剩下一层皮的血肉还是闯进了视线里。
小孩儿不过两三岁大,被生生的啃掉了右腿,痛得哭声震天。
妇人想抱她,又不敢动他。
方小槐只看了一眼,就抬头问,“这附近哪里有医馆?”
妇人终于恢复一点理智,边哭边说,“前面一里地就有。”
这时候,沈十三回来了,江柔看清跟他一起回来的男人,终于知道为什么刚才看着背影有些眼熟了。
这是那个做饭很好吃的厨子,小唐!
但现在显然不是说话的时候,方小槐说,“前面一里地有医馆,快过去。”
等一行人赶到医馆,坐诊大夫一看小孩儿的伤,连忙摆手说治不来。
一条腿就就剩下一块儿皮了,怎么治?
方小槐不管他,直接把小孩儿放在干净的床上,对那妇人说:“夫人,你家孩子的伤你也看到了,腿是保不住了,但是比起命来,还是命重要。”
那妇人愣了一下,哭得更大声了,“腿保不住了是什么意思?孩子还这么小,没有腿怎么办?一辈子就毁了啊!”
方小槐是一个医者,太多这样拿不下决策的家属了,她端起大夫的架子,严肃的吼,“强留着着腿,根本就不会有一辈子!”
狗嘴里太多杂秽的东西,谁知道有没有啃过什么死物,狗突然咬人发狂,也不排除是有什么病的原因。
而且,连骨头都直接啃掉了,拿什么来保这一条腿?!
妇人被吼蒙了,方小槐便直接对医馆里的坐诊大夫道,“别发愣了,你来帮我!”
妇人被江柔扶着坐下,眼神都是僵直的。
沈十三看江柔的脸色不太好,就问她,“哪里不舒服?”
江柔摇摇头,靠在他身上,轻轻闭了眼睛。
让一个孩子三岁就失去右腿,多么残忍。
这妇人是街边卖糖画的,丈夫沉迷酒色,跟死了没什么两样,她每天带着孩子卖糖画,赚点儿小钱,养活自己和孩子。
今天在街上卖糖画,就转身熬个糖的时间,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一条恶犬,直接把她的孩子给叼走了,等她一路追上去的时候,孩子的腿已经被吃掉了。
这狗实在是太大了,看起来又无比凶残,路人都没有敢上前帮忙的,孩子就在狗嘴下,她什么也管不了,直接就冲了上去,所以就有了江柔他们看见的一幕。
小唐义愤填膺,“这是谁家的恶犬,当真不该杀了它!该把狗主人找出来,让他也被吃掉一条腿!”
妇人只是一边垂泪一边摇头。
街边突然冲出来的狗,谁知道是谁的?出了这么大的事,狗主人肯定也不会承认那是自己的狗。
众人都沉默了。
过了很久,方小槐和那大夫忙完,小孩儿已经只剩下半条右腿,膝盖以下残缺的皮肉被截掉,断腿处被包扎得严严实实,却仍有血迹渗出来。
小唐不断的叹气,那妇人像是去了半条命一样。
众人还在惋惜沉默间,一队穿着官府衣服的人带刀进来,队伍最后后面跟了个白白胖胖的男人。
像是个富绅的模样,三四十岁,胖得十分油腻,让人觉得像看到了一块行走的五花肉。
他一进来就大声嚷嚷,“谁!是谁杀了我的来旺?”
医馆里很静,他这一嗓子吼得在后堂找药材的药童都能听到。
一直愣神的妇人听到这话,眼睛都红了,满脸的恨。她豁地站起来,扑上去对那富绅又踢又打。
富绅本来是来抓杀狗之人,结果人没抓到,反倒被一个妇人给挠了,泛着油光的脸上顿时浮现起了好几条穴道子。
富绅怒了,“哪里来的疯女人,王捕头,快把这个疯女人抓起来!”
富绅平时往衙门里面砸了不少钱,一听金主吩咐,众人立即拔刀上前,小唐立即挺身上前,“谁敢动?你们好没道理,凭什么上来就亮刀抓人!”
王捕头说:“她打人了,难道不该抓她吗?”
那富绅说:“这疯婆娘!你说,来旺是不是你杀的!我的来旺可是从西域来的贵族品种,你知道多值钱吗?十个你也赔不起!”
妇人一听,又扑上去,“赔?我儿子的腿你拿什么来赔!”
富绅被她豁出一切的模样吓到了,大喊道:“王捕头,快把这个疯女人抓起来!”
官差们都亮了刀,这时,一道轻柔的女声传来,“等等。”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素衣女人指着他身旁的男人说,“你的来旺是他杀的。”
官差以及这富绅一进来就被冲出来的妇人抓去了眼球,完全没注意到旁边站了哪些人,此时江柔一指,他们才看到,那个被指认的杀狗之人,不正是沈战,沈将军吗?!
沈战冷冷的睨视众人,虽然没有说话,但脸上的表情分明就是——是我杀的,那又怎么样?
衙役们还没来得及反应,富绅就激动的冲上去,“你这个心狠手毒的人!我的来旺怎么你了?你竟然要一刀斩了它的头!”
结果还没靠近沈十三身边,就被一脚踹出去,像个圆滚滚的皮球一样骨碌骨碌撞到门板上。
沈十三说:“老子等下连你的头也一刀斩了。”
王捕头见势,立即上来点头哈腰,“沈将军息怒!沈将军息怒!”
沈将军。
这幽州还有第二个沈将军吗?
富绅一听是沈十三,脚都软了,连滚带爬的站起来,趁众人不注意,掉头就往外跑。
其实他自己养的狗,自己心里是有点儿逼数的。
那狗性情凶猛,一直是用带血的生肉喂养,就更加凶残,今天挣脱了狗绳,跑了出去。
这狗虽然凶猛,但看起来威风凛凛,他一直很喜欢。
那妇人一冲上来,他就知道自己的狗咬人了,可爱狗连狗头都被人斩下来了,怎么能就这么算了?!
他平时往衙门里塞了不少的钱,多少官差都被他喂得肚子里冒油水,抓一两个人,怎么了?
心爱的狗死了,总要找个倒霉蛋来出出气!
王捕头一喊沈将军,他就知道糟了,转身就想跑。
刚刚跑出去两步,眼前一花,一个白衣男人站在面前,直接一脚就把他踹回医馆里了。
小唐喝道:“想跑?回去把您嘞!”
江柔对王捕头说,“这位先生的狗咬了这位夫人的孩子,很严重,腿都没有了,还请王捕头秉公处理一下。”
她话说得温和,但沈十三在这儿,谁敢温和处理?
当即那富绅大摇大摆的来,却是被押回衙门去的,沈十三插手了这事儿,衙门有心想偏私都不敢了。
江柔回去的时候,给那妇人塞了些银子,先帮他们垫了医药费。
沈问和小安安都在车上睡着了,张姚氏在照看着,等到家的时候,天都黑完了。
孩子被奶娘抱走,江柔被沈十三抱走。
回房间沈十三帮她脱了衣服擦了脸,自己也钻进去被窝,把她揽在怀里。
江柔被那血腥的断腿吓住了,半天睡不着,后来沈十三将她翻了个面,将她的背抵在自己的胸膛,她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等她睡熟了,沈十三轻手轻脚的起床,拢上外衣,去了书房。
书房里面没有人,但是却掌着灯,这是他一早就让下人留好的灯。
书房的镇纸下面压着一张小纸条,是从蜀国送来的消息,他还没来得及看。
上面,张曼兰说,南岭一带发现的金山,甄临风势在必得,日日都在和群臣部署,而且最近蜀国的军队调动有异常。
民间传的西北地区发现金山,的确是事实,没有谣传。
但是百姓不知道的是,蜀国和大秦为了争夺这一座金山,明面上都已经闹得有些僵了。
金山在两国的交界处,一半在大秦,一半在蜀国。
金山确实是一座很大的金山,如果全部开采的话,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大秦养兵的花费巨大,再加上上次一场瘟疫,养的壮壮的士兵连战场都还没有上,就死了近万号人左右,实在是一记巨大的打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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