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皇帝说:“方才十六王爷求见,说有东西落在了你府里,朕便把你叫来问问。”
甄临风咬牙切齿,看唐勋的眼神里像有刀子一样,“不知十六王爷落了什么东西在我府里,深更半夜,这样着急?”
唐勋整好以暇,甚至还友好的对他笑了笑,口气十分轻描淡写,“也没什么,就是我大燕王室的龙纹玉佩。”
各国皇室的皇子,都有属于自己国家的纹饰玉佩,象征着王室的身份,也代表着王室的尊严,要是弄丢,便是非同小可。
上次唐勋是被甄临风掳回太子府,蜀国在这件事情上理亏,要是他一口咬定玉佩是在甄临风强绑他的时候失落在太子府,蜀国又是一桩罪,所以就算已经半夜,就算是在儿子的新婚夜,蜀皇帝也要把人喊来。
甄临风不知道唐勋跟张曼兰有交集,只当是凑巧,可就算是凑巧,他也已经很不爽,说话就处处带刺,“十六王爷丢了这么重要的东西,直接来我府上寻就是,我自没有拒绝的道理,作何还要闹得这样大的动静,半夜劳驾父皇将我宣进宫!”
唐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我察觉玉佩丢了便回去寻,可哪知道你太子府的奴才狗眼不识丁,竟然说不认识我,也不让我进门,我这不是没办法,才来劳烦陛下。”
甄临风简直想一刀子戳死他!
先不说上次他被绑回太子府的时候动静那么大,就说后来他被放出来,整个府邸就没有不知道他是谁,也没有不认识他这张脸的,他只要往太子府门口一站,说玉佩丢在了里面,没有人敢拦着他,什么叫做不让他进门?!
吹牛也该打个草稿先吧?!
可他既然把这话说出口,甄临风也只能应和他,“是吗,我回去便将那一帮不长眼睛的奴才砍了给十六王爷出气。”
唐勋只是想搅和甄临风的好事,并没有想弄死那帮无辜的奴才,于是连连摆手,说,“别别别!小事!小事!大燕王室这点儿度量还是有的,太子殿下就别大费干戈了吧……”
甄临风:“呵呵……”
唐勋被他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想起张曼兰,硬是将恶心给忍了下去,可怜巴巴的咬了咬唇,眨巴着一双桃花眼,就差挤出两滴虚伪的眼泪,“这玉佩,乃是我父皇临终交代必定好生保管之物,若是弄丢了,怕是极其不孝,其实这本是我的过错,不该牵连太子殿下,可先时太子殿下和我有些误会,乃至我第一次进太子府的姿势不太雅观,要是我皇兄知道玉佩还因此落在蜀国,怕是要震怒了,到时若是牵连蜀国,我心难安啊!”
唐勋游走四海,身上有一种江湖人士独有的洒脱气质,一双上挑的桃花眼魅惑众生,瞳孔还是迷人的琥珀色,看人的时候,总给人一种很深情的感觉,是一个眉目如画的小生。
他说得认真时,眉宇间还笼罩着淡淡的哀愁……一看就是装的!
甄临风可不信他,不过面子还是要做的,他一向是以八面玲珑的姿态示人,“那便多谢王爷高抬贵手,玉佩几人如此重要,王爷可随时入府寻找,我府中所有下人,听候王爷的差遣。”
唐勋一点儿都不客气,直接借坡下驴,“前些天在殿下府里呆了好些日子,也不知道将玉佩落在那个犄角旮旯里了,怕是一时半会儿的找不到……可是玉佩一天找不到,我就一天不能放弃走人,如此一来……怕是要在殿下府里叨扰一段时间了,陛下,您看这样合规矩吗?”
夜已经深了,老皇帝的肾日渐被后宫团掏空,愈发熬不得夜,唐勋大半夜的愣是要见他,他已经是强打的十二万分的精神,等听他和甄临风一通咕叨,直接听得差点坐着睡着,对方一问,他下意识的点头,“嗯?合!不过是住一段时间,没有什么不合的。”
等说完,才反应过来,发现自己给留了个定时炸弹在自己儿子的家里,可君无戏言,转念一想,他住也住不出一朵花儿来,太子府这么多人保护着,他也不能莫名其妙的住死了,便认了。
甄临风的脸都要绿了,单老皇帝都点头了,轮不到他说不,于是乎,就带着定时炸弹出宫回府了。
他一回去,就把唐勋丢给管家,随便给他安排住处,自己奔回卧房。
张曼兰还是闭着眼,看样子仍在昏睡,甄临风进了一趟宫,冷静了很多,最大的那根玉势被他摔坏了,现在一冷静,觉得她大概受不住,换了尺寸合适的。
他以为张曼兰还没醒,可毕竟是在刀口舔血讨生活的人,没他想得那样脆弱和不堪,刚一靠近床边,眼前一花,有刀光一闪,脸上一疼,有温热的血顺着如瓷玉一般的肌肤流下。
张曼兰一个空翻,从床上翻下,匕首横在胸前,神色冰冷又决绝,“主上,属下没有悖逆之心,请别逼我。”
她像只竖起浑身刺的刺猬,面对着自己的天敌,亮出最尖锐的刺。
她说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愤怒?或屈辱?还是羞耻?统统都没有,只是在陈诉自己的态度,满面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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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脱三界之外,有一座时空学院,这里只招收和学院契合的死魂,只要遵守学生手册完成学业,无论是位高权重美女环绕,还是金银珠宝长生不老,都可以轻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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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怒骂:贱而不骚则罔,骚而不贱则殆,这就是个贱人!
熟人摊手:人如其姓,污力十足,她丫的就是个猥琐女!
巫暖暖杏眸微转,酒窝乍现,“亲爱哒你说呢?”
当事人头也不抬缓缓开口,“是天赐”
被塞了满嘴狗粮的众人,默默退场!
第一卷 爽快极了
张曼兰十岁进梵音宫,对甄临风言听计从十年,从来没有悖逆过他一次,从来没有把刀尖对向的过他一次,她一直都是他最锋利的尖刀,伤人,从来都不会伤己。
当自己养的狗反咬了自己一口,甄临风比常人更加愤怒,他开始觉得自己刚才下手轻了,否则张曼兰怎么敢对他动手?
狗子的性子养野了,怎么驯化?
——打!
往死里打,打得她记得住痛了,自然就不敢再对主人呲牙。
甄临风对待张曼兰,就像对一条狗一样,她呲牙,就打到她痛,痛到她不敢呲牙。
然张曼兰毕竟是张曼兰。
梵音宫的傀儡宫主,也是梵音宫的王牌杀手,她打不过甄临风,是事实,但她比甄临风更有韧劲儿。
甄临风前呼后拥,无数人明里暗里保护他,很少需要他自己出手,武功虽然高,但与人拼命的机会很少。
张曼兰却不一样,她每天睁眼是任务,闭眼是任务,今日是你死我活,明日是我活你死,稍有不慎就会命丧黄泉,所以她的耐力和顽强,不是甄临风所能够比拟的。
这就是杀手的特性,给她一个支点,她就能撬动整个地球,给她一丝机会,只要不死,终会出头,张曼兰贯彻得很彻底,是其中翘楚。
常人身受重伤便是趴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而她,就是下一秒就要咽气,也要忍住剧痛跳起来跟你搏命。
她就是一个杀人机器。
甄临风比她强悍,她却能用命去跟他耗,本身是高起点的人,拼起命来,他也要忌惮三分。
房间里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动,下人们都躲得远远的。
他们不傻,太子殿下和良娣就算是旱了八百年,再天雷勾动地火,也不是这样的勾法,听说新良娣原本就是会武的,这情况,一看就是打起来了!
你不躲得远远的,等他们从房内打到房外,再顺手拿你挡刀,你死了都没地儿喊冤去!
房间里面的战况似乎越来越激烈,‘嘭~’的一声巨响,有什么东西撞上了雕花的大门,那力度之大,要不是皇宫出品必属精品,恐怕连门都要飞出去。
下人们听那一声巨响,以及影子来推断,撞在门上的应该是个人。
再从那人影的身量来观察,得出被撞飞怼在门上的应该不是太子殿下,而是新良娣的结论。
大家都在感叹太子殿下的脾性算不上好,可一向也算不上坏,至少对太子妃,还是知道怜香惜玉四个字怎么写,怎么对新良娣,就如此粗暴了?
刚感叹完,大门轰然倒塌,他们的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太子殿下从房间内滚出来,在平铺在地上的门板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住了势头,只见新良娣身上有斑斑血迹,左手握住一柄冒着寒光的匕首,风一样从刮到太子殿下面前,举刀就要刺,太子殿下就地一滚,好悬才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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