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啊,常言道‘风水轮流转’,这人的好运都是有定数的,前半生用完了,后半生就得乖乖倒霉。你看这些年,我女人死了。”
“我大儿子也死了。”
他一抬头,正看到项南天拿着一支竹筷轻敲着酒碗,面容间满是苍老的褶皱。
“小儿子不争气,闹得个有家不能回,一族的人至今颠沛流离,病的病,伤的伤。”他忽然感慨道,“相比之下,你们家虽碌碌无为,也平安顺遂,无病无灾,闺女又懂事又听话。
“这后半辈子的确是你赢了,我输得心服口服。”
宛延闻之微怔。
突如其来的这两个字对他而言竟有些陌生。
“老兄弟啊。”项南天放下碗筷,语重心长,“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做长辈的,偶尔迁就一些,帮衬一些,只要他们俩过得好,没什么不能放下的。何必把自己孩子,弄得那么狼狈呢?你说是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点题文案了!!【此处应有掌声】
←_←所以最后搞定宛老爹的,还是项老爹啊!
相爱相杀的好兄弟。
【项爹:你闺女就是我闺女!】
【项爹:为了儿子,没什么是不可以自黑的!】
日常就要结束啦~~只剩最后一点点了w
第99章
项南天走之后, 宛延独自端着酒碗,在窗边沉默地站了许久。
他并非还被女儿的婚事所困扰, 也不是非得要跟项桓争个头破血流。只不过在刚刚那一番短暂的对话里, 咂摸出一些时过境迁的苍凉来。
细细回想,他这一生到头所追求的, 不也就是“输赢”二字么?可为何适才听得自己厌恶了十几年的对手,卑躬屈膝地承认一声“你赢了”, 却未曾感到丝毫的痛快, 反而有一种光阴似箭,吾辈日衰的感慨。
然而再一细想, 大魏都已经四面漏风, 岌岌可危了, 那些驰骋沙场的主帅也从昔日的耳熟能详名将换成了而今崭露头角的少年。
连旧时代最后的袁傅都去了, 他们这些人能不老么?
出神之际,宛夫人将一件大氅披到了他的身上,顺势接过丈夫手中的空碗。宛延蓦地反应过来, 正见她朝自己微微一笑。
“还在忧心项老爷的话?怎么,是不甘心他为了儿子娶妻才刻意向你示弱?”
他将手轻轻搭于窗沿,语气里多有几分怨怼,“在你们看来, 我就是这么个睚眦必报之人?”
宛夫人笑着恭维:“老爷不是睚眦必报, 是恩怨分明。”
宛延自嘲地一哼,随即摇摇头,低声说:“岁月逝, 忽若飞,何为自苦,使我心悲[注]……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我早就不在意了。”言罢,他却有些不解,“我倒是奇怪,女儿难道不是你生的?怎么不见你着急?”
宛夫人放下碗,长长一叹,淡笑道:“自从遥遥离开了这大半年,我也怕也怕过了,担心也担心过了,如今难得重逢,算是想通了。她能平平安安的便好,愿意跟着谁过就跟着谁过吧,一辈子只有那么短,咱们又没别的孩子,不迁就她,还能迁就谁呢?”
宛延恨铁不成钢地别过脸,无奈:“慈母多败儿。”
后者倒是一脸心甘情愿,我乐意地表情,转身端碗走了。
*
咸安三年是个多事之秋。
上一年,武安侯袁傅的叛军刚刚镇压,紧接着位列三公的季长川也跟着在西南起兵,这位只有万余残部的将领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招兵买马,迅速壮大,很快成为了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
起初魏国的主将杨岂坐拥凭祥关,为留存实力故而出兵谨慎,未能在季长川根基不稳的时机将其一举歼灭,而后四五月的几场大战中,他均没占到上风。先机已失,等回过头来,虎豹骑已然兵强马壮,声势赫奕。
南北之争一触即发,战火从嵩州一代烧至蜀地,仿佛一场燎原大火,烧断了吊起大魏最后一根太平盛世的绳索,让一切都显得风雨飘摇,危如累卵。
年年兴师征战,年年民不聊生。
边境的百姓如浮萍飞蓬,四海为家,无处安稳,从前只在小地方出现的难民乞丐,如今连京师的街头巷尾之中也堆积如山,随处可见。
朝廷将所有罪过推在季长川一人头上,流言与告示漫天乱飞。
于是最开始的那段时日,百姓们无不唾骂,几乎人人在茶余饭后都得将他拖出来用口舌施以极刑,恨不能食其骨肉以泄其愤。
而季长川本人倒是不屑于替自己开脱解释,只潜心研究时局与军阵,调兵遣将,择贤而用之,军中威望与日俱增,一路从南境杀到了蜀中。
杨岂的威武军乃是魏国的主力,一年内,两人曾多次短兵相接。
磕了大力丸的铁面军虽骁勇,但毕竟无运筹帷幄之人排兵布阵,再加上猛药之后必有遗症,这数月的较量中,两军尽管各有胜负,然而威武兵的损失却更为惨重,杨岂不得不加大征兵的力度,向朝廷索要的“转生丹”数量也一天天的成倍增长。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
京城的大街小巷传出了当年虎豹骑在龙城被断粮的消息,一夜之间,长安的风向隐隐起了变化。
沈煜本人并非没有觉察到,但剿灭季长川的难度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此时已经骑虎难下,他只能背水一战。
是年腊月初一,虎豹骑攻破了成都,并以此为据点,与长安遥遥对望,已相隔不远。
咸安帝再也无法稳坐朝堂,当下御驾亲征,坐镇巴州,三军士气顷刻高涨。
巴蜀之地,由于地势的缘故,古往今来总是不及中原与沿海区域繁华,但城郭山清水秀,居民自成一格,倒也算是一处富饶的所在。
这些年,南境的战火让百姓纷纷北迁,逃难的灾民们大多经过蜀中,在当地落地生根,久而久之,也给以往萧条的村落与县镇注入了新的血液。
腊月的第十天。
隆冬的微风里夹杂着湿气,宛遥一行的车马跟在虎豹骑身后,摇摇晃晃的驶进城内。
他们是从嵩州而来的,项桓甫一攻下成都,便飞快传书命他们收拾行李准备搬家。锦城地大物博,自然比嵩州这样的穷乡僻野要富庶得多。
不过说走就要走,却也没有那么容易,宛遥一家外来客倒是无牵无挂,陈文君便比较麻烦了,拖着病重的父亲和弟弟,足足耽搁了数日才启程。
尚未到城门口,她从车窗看出去,城防之下一队虎豹骑整齐肃穆的列阵而站,随时保持着对周围最高程度的戒备。
而巡视的一骑白马正不紧不慢地踱步过去,马背上的年轻将军神情冷傲而威严,有着和平时截然不同的认真。
近一年的战火洗礼,也终于将他打磨出一点沉着稳重来。
巡过了南门的布防,项桓带着亲兵前往驻地的军营。正值换防最乱的时候,营地一小队虎豹骑趁机忙里偷闲的席地打起瞌睡,这下子撞枪/头上,不偏不倚让他逮了个正着,一群人只得自认倒霉地低头挨训。
“很困吗?”他冷眼横扫,鹰一样锋利的视线将面前的士卒盯得不敢抬眸,“没睡够是不是?”
将军的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在场的甚至有不少比他还长几岁,但所有人都知道,项桓持令巡视各营,有号令三军之权,十四便持枪出征,军龄已经是自己的好几倍了。
“子时就寝,卯时三刻集结,四个时辰,还不够你们睡是吧?”
他的嗓音和语气一句比一句高,也一句比一句重。
“你们是来打仗的,不是来这儿享清福的!以为锦城攻下来便万事大吉了?魏帝已经亲征,巴州离前线不过三郡的距离,稍有不慎,你我都得一块儿埋骨他乡!”
“你们杀了魏军的同袍兄弟,抢了他们的城镇村庄,倘若有一日我军沦陷,你们的兄弟,你们的父母,你们的妻儿子女,就是旁人的刀下鱼肉,任其宰割。到那时,你们还笑得出来,睡得下去吗?”
众人夹着尾巴沉默无语,偶尔私底下对视,有个凄惨的眼神交流。
项桓的目光从众军士身上一一扫过,冷冷道:“每人负重二十圈,几时跑完,几时吃饭!”
闻言,一众将士都暗自叫苦,想着这只怕得跑到天黑了。
正是在此时,远处有个熟悉的声音。
“项桓?”
几乎所有人都看见将军微微一震,神情瞬间就变了,他猛地转过身去,面前的姑娘聘聘婷婷的站在那里,眉眼安和,温润如玉。
项桓眸中铺出一丝意外,唇边的笑意一点点漾开,一干士卒只听他用活泼得简直过分的嗓音说道:“你怎么来了?”
当着他这么多下属的面,不便把话讲得太直接,宛遥掩饰性地悄悄扯了扯自己的衣带,示意旁边的几名医士,“这几位是城内有名的大夫,大将军让他们来给军中的将士检查身体的。我正好想试试前段时间调制的外伤药,所以就跟着过来了……”
转眼见对面一群整整齐齐的人,气氛貌似很冷凝的样子,于是小声问:“你们是不是在忙?要不,我先跟他们去别处看看?”
项桓朝背后那一队倒霉孩子望了一眼,睁着眼睛说瞎话道:“没有,不忙,一点都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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