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凡沉吟片刻,问道:“云都统此言实在出人意料,如此说来便是沈妍与刘洪品合谋陷害沈熙,但她身为沈家千金,怎会以性命为代价来陷害自家兄长,此事也太过匪夷所思,不知有何证据?”
纵然已经错过了一部分,但还是听懂了什么意思,身子蓦地一震,刘洪品瞳孔放大,霎时间哭天抢地:“大人明鉴,草民从未与沈家小姐勾结,就算是官差,也不能无凭无据随意冤枉好人啊……”
“啪”地一声巨响,陈可凡放下手中的惊堂木,呵斥道:“公堂之上岂容喧哗!”
在京城混迹多年,刘洪品自然是个有眼色的主儿,登时闭上了嘴。
“证据在下自然有。沈姑娘在客栈下榻之后,曾经有两个时辰没有动静,却在沈熙找上门后暗地里让客栈小二捎了书信给刘洪品,从而引发了刘洪品与沈熙在客房相遇后的争吵,然后刘洪品便被沈妍送出了门,待他再回来时便发现沈妍已死,”看向那客栈小二,云宣问道,“敢问小二哥,经过可是如此?”
那小二虽然头也不敢抬,语气却是笃定:“大人所言丝毫不差。”
“虽然这经过并未见破绽,但有几个细节却让在下有些不解。”慢慢踱步到刘洪品面前,云宣低眸问道,“听说刘公子第一次去元福客栈见沈小姐时是只身前往的,却是为何?”
刘洪品私募的幕宾大都是不务正业的鸡鸣狗盗之徒,所到之处皆是前呼后拥,几乎从不独自现身,而那日他去元福客栈见沈妍却是一人前往。
有些支支吾吾地,刘洪品一脸无辜:“草民,草民私会佳人,带那么多人去岂不是唐突了佳人又扫了兴致?”
“原来是怕惊了佳人,不是为了行不轨之事而避人耳目。”云宣做出恍悟模样,又问道,“既然如此,那刘公子第二次去为何要带十数人过去,还是一拥而上,直接都带上了楼?难道那次便不怕唐突了佳人吗?”
“这……”刘洪品被问得措手不及,眼珠子转了转,有些惊慌道,“我是见离开的时候那沈熙喝醉了酒情绪激动,生怕他还没走伤了沈小姐,所以才直接带人到了门口的……”
“哦?”云宣顺势问道,“那不知你进去后与沈熙都谈了些什么?”
“自然是劝他答应将沈小姐嫁给我,”以为躲过了一关,刘洪品的胆子显然大了起来,抬头瞪着云宣道,“但他喝醉了酒,分毫不讲道理,只说我不配做他沈家女婿,大吵大叫地将我赶了出去。”
云宣点了点头,又踱步到了那两个食客面前:“这一点想来两位可以作证。”
其中一个食客应道:“没错,我们听得清楚,刘公子进去之后的确里面的确有过争吵。”
云宣又问道:“那两位可听到里面在吵些什么,又是如何听得出争吵的两人正是刘公子与沈公子呢?”
两人对视了一眼,另外一个食客有些迟疑地道:“吵些什么实在听不到,我们也只能听见一片混乱,有个女子在从旁劝着,而较高的那个声音一直在嚷着滚出去,好像还喝醉了一样。至于哪个是沈公子的声音,哪个又是刘公子的声音,我们哪里能分辨得出来,只是根据当时两位公子的状态瞎猜的罢了……”
云宣了然问道:“所以,那个一直在叫骂的人情绪很激动,对不对?”
他答道:“这是自然,他的声音简直是嘶吼,只怕整个客栈都能听得见。”
云宣继续问道:“既然如此,那两位是否在刘公子出门后能继续听到那个声音?我的意思,不仅仅是在刘公子离开客栈之后,而是他出门之后,包括沈小姐与他在门口告别时。”
问到此处,他的意思已然再明显不过。
倘若当时将刘洪品骂出去的人正是情绪激动的沈熙,那他不太可能让自己的妹妹将刘洪品送到门口还低语几句,倘若沈妍坚持如此,那他即便没有上前阻止也会出言训斥。
仔细想了想,那个食客道:“这个,好像还真的没有。”
“禀告大人,不是好像,而是一定没有。”另外一个也附和道,“当时小人还想着能否听到那位小姐与刘公子说了些什么,以后出去也好吹牛,所以那时听得很认真,虽然还是没有听见他们说什么,但的确也没有其他的声音。”
扫了一眼明显有些慌张的刘洪品,向陈可凡抱拳一拜,云宣道:“大人,倘若当时沈熙还有意识,是不大可能眼睁睁地任由沈小姐将刘公子送到门口并告别的,所以,那时的沈熙应该早就昏了过去,很有可能不是喝醉,而是被沈小姐下了迷药。”
周围一片静谧,显然都明白他所言并不无道理。
“死无对证,你简直是一派胡言!”凶光在眸底一掠而过,刘洪品硬了语气,“就算那时他昏倒,也是因为与我争论不过而被气晕的,所以醒了之后才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到了沈小姐身上!再说,你怎么就知道他不愿意沈小姐送我到门外,他沈家不是书香门第吗,难道还能不懂礼数不成!”
这一番辩解再也牵强不过,连他的父亲刘尚听了也不由长叹了一声。
“大人,除了推断之外,我还有证据。”示意白秋将放着青衣包裹的托盘交给捕快,云宣道,“这是沈小姐在受伤时所穿的红衣。”
他的话音刚落,堂下便传来了“啊”的惊讶一声,却是刘洪品发出的。
纵然他发觉到自己失态后又捂住了嘴巴,但已然是迟了。
淡然地扫了他一眼,陈可凡看着那捕快将包裹打开,拿出了一件大红的宽衣来。
前襟的有大片已经干了的印记侵染在衣料中,尤其是小腹附近,虽然不显眼,但细看之下还是能被发现,而且隐隐地还散着发霉的腥味。
“云都统这是什么意思?”眸光有些锐利,陈可凡的语气却依然平静,“案发时死者好像并未身着外衣,卷宗中也没有记载她当日穿着红衣。”
“这是大理寺遗漏的关键物证,是明镜局的苏蔷姑娘发现的。”云宣淡然地解释道,“从沈小姐的贴身丫鬟璇儿口中,我们得知沈小姐曾在元福客栈附近的九秀坊定做过一件红衣,而且在拖了近半月之久后于她下榻元福客栈的当天取走了衣裳。经客栈的小二哥儿确认,沈小姐送走刘公子时穿的正是一件红衣,但我们并未在大理寺的卷宗上找到,所以便擅自去了凶案现场,在后墙的藤蔓中找到了这件衣裳。”
转了身,云宣问那客栈小二道:“小二哥,你帮忙看一下,当时沈姑娘送刘公子出门时身上穿着的可是这一件红衣?”
揉着眼睛仔细看了看,那小二点了点头:“看这色泽样式是差不多。”
“当日沈小姐去客栈时,身上穿着的是一件青衣,开门向小二哥讨酒时还未换下,但在送刘公子时却已经换了这件红衣,实在让人费解。”目光轻飘飘地从那件红衣上移开,云宣道,“那时沈熙一直在房中,即便是兄妹,她也不可能当着他的面换下一身衣裳。所以,也可以印证当时沈熙的确已经不省人事。”
第62章 鹊桥归路(十七)真相
“当然, 在这件案子中,红衣还是最关键的物证。因为只有大红的衣裳,才能掩盖住鲜血的颜色。”指着红衣前襟上的大片深色印记,云宣的目光深沉, “这里便是沈小姐被短剑刺中后的血迹。”
众人一片唏嘘,站在逸王身后的刘尚不由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冷汗。
大堂内很安静,似是唯有他的脚步声, 一步一步扣人心弦。
“事实的真相, 是沈熙到了元福客栈不久后便被沈小姐给迷昏了。随后,她脱下了内衣, 换上了这件红衣,待刘洪品来了之后, 便与他将沈熙抬到了床榻上, 并合力演了一出好戏。刘洪品一人分饰两角, 一个低声下气, 一个激愤怒骂, 好让人误解沈熙当时尚有意识并将他骂出了客房。”顿了一顿, 云宣的眸光一黯, 语气也不由沉了几分, “最后, 刘洪品将沈熙随身携带的短剑刺入了沈妍的腹部, 以假装出来的沈熙叫骂声掩盖了她的痛呼声。而且,为了不让人发现端倪,他又将那短剑拔了出来, 放回了沈熙手中。虽然当时沈妍已经身受重伤,但为了让人看到她当时还活着,撑着身子将刘洪品送出了门外,并交谈了几句以获取足够的目击证人。其实,她当时已经疼痛难耐,所以才会强撑着扶着墙,但在旁人眼中却似是喝醉了一般。”
“之后的事便顺理成章,为销毁证据,她脱下红衣并扔在了墙外的藤蔓之中,随后躺在了已是衣衫不整的沈熙身旁,并将那短剑又重新刺入了小腹,这也是为了她身中两剑的原因。”似是想象到了当时的情景,云宣几不可察地微蹙了眉,道,“当然,想来她给沈熙下的迷药效力也不长,也许经过外力的干扰很快就会让人清醒,所以,一个时辰后刘洪品便带着十数人前来敲门。刘公子的为人作风大家都很清楚,带了十数人到了门口却仍能耐着性子敲门敲了半刻钟而不命人砸门,反而是在听到里面有动静后唤了童掌柜来,目的也只是为了让他亲眼目睹凶案现场吧。当然,破门而入后十数人不由分说便将沈熙暴打一顿,看似是刘洪品情急之下的真相流露,其实最重要的是破坏了现场,并打算趁乱将那最重要的红衣拿走。也许是老天有眼,竟没有任由他将这关键的物证找到,才使得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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