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青章年纪毕竟大,经过的事情也多,此时还好,嘉雨年纪小,也不知道跟着他们在外面跑了多久,两只鞋子尽磨烂了不说,嘴上一圈儿的血泡,进了门便嚷着肚子饿。
锦棠记和旭亲王妃陆氏今儿差丫头端来了好几盘子的点心,遂遣着如意生炉子,烧水泡茶,自己亲自上二楼,便把点心给取了下来。
此时眼看都要二更了。
锦棠还是在秦州时的习惯,糯黄小米炒熟,冲泡而成的咸茶,因着糯米油份多,呷之一股子的咸鲜气儿,而点心,则是山药糕,水晶粒,绿豆糕等京里常吃的东西。
陈淮安是钢筋铁骨,青铜铸就的身子。从三天前开始,联络欲要闹事的举子们,一个个的说服,他似乎连水都不曾喝过一口,至于饭,嘉雨一直跟着,也没见他吃过一口。
三天下来,陈淮安还能在金水桥畔唱上整整两个时辰,可是嘉雨已经累疯了。
好在有锦棠的热茶,一口呷下去,他才算是活了过来。
*
一轮明月此时已然西斜,眼看就要坠落了。
安顿好了俩人的茶点,锦棠便一直在门外站着,看着通往御街的路口。
葛青章向来穿惯了青衫,惯不穿白衣的。
但用陈淮安的话说,他是他们这些举子的神,为了造神故,得把他打扮成个温润如玉的君子才行。
此时不必装君子,他便解了衣裳,依旧是往日的青衫。
罗锦棠痴痴望着路口,他手中一盏茶,痴痴望着罗锦棠。
眼看东方吐鱼肚白,天都要亮了,葛青章于是走了出去,将那件白衣披到了锦棠身上:“陈淮安是救过皇帝性命的人,要不是仗着当初永昌卫的恩德,他也不敢有今日一闹,你也一夜未睡,快进去吃盏茶去。”
锦棠披上了衣裳,回过头来,随口笑着就来了一句:“打有表哥以来,除了成亲那日,我就没见你穿过如此光鲜的衣服,真好看。”
听她说自己穿着白衣好看,葛青章脸红了红,心头也是莫名的一阵狂跳。
徜若他家不是那般的穷,不要有那么泼辣一个娘,或者这样一件普普通通的白衣,于他来说也算不得奢侈,可以天天穿着,叫罗锦棠欢喜的。
此时天色已经眼看就要明了,御街上也早没了人,连神武卫的人都撤光了,冷白色的街面上没有任何一个行人,唯独锦棠站在街口,痴痴的立着。
在葛青章看来,她算得上这世上最傻的姑娘了。
分明当着神武卫那两个卫兵的面,她一张小嘴,又会拉关系,又会说好话,真正要做个行商的女强人,这世间大约没有人能比得过她。
可她那颗心扯都扯不开的,就在陈淮安的身上。
葛青章于是劝道:“陈淮安之所以敢做举子们的领头羊,就是因为他在宁远堡有救驾之功,皇上不会拿他怎么样的,快进酒坊里歇着去。”
锦棠应了一声,欲走,却依旧往街口处张望着。
她一直以来,都知道陈淮安壮志未酬。
上辈子林钦为宁远侯的时候,满朝文武,也就他可以与林钦一斗,而随着他的败走,首辅陈澈其实也是元气大伤,整个朝政,基本上就叫以林钦为首的武官集团给架空了。
皇帝也不过一尊神而已,真正执掌天下的,是林钦。
锦棠记得上辈子和林钦成亲那夜,洞房之前,林钦见她一直闷闷不乐,甚至说道:“这世间能什么能叫侯夫人在此刻开颜了?
徜若身居凤位,母仪天下能叫侯夫人开颜的话,那本侯就百尺竿头再尽一步,好不好?”
锦棠因为陈淮安的被贬,最恨的就是权位之斗,当时非但没有因林钦那个皇后的承诺而眉开,反而一把推开林钦伸过来的手,彻底的拒绝了他。
也是因此,俩人虽说夫妻一场,至林钦死的时候,她都不曾与他同房过。
林钦于是憾然身亡,陈淮安又何尝不是?
他总归要杀回朝堂,完成自己未尽的事业。锦棠以为他会重新去找自己的老爹陈澈,再或者抱皇帝的大腿,却没有想到,他一个上了杏榜的考生,为了科举的公正,居然会率着举子们闹事。
他这作法,可以说是于一夜之间,把京城所有的权贵全都给得罪光了。
从权臣到武将,再到各路亲王,因为他今夜这一唱,无人将会不恨他入骨。
锦棠依旧盯着来路上,忽而觉得眼前一花,眨了眨眼睛,才见果真有个人于巷口中往自己走来。
青色的交衽直裰,布带束腰,腰身紧窄跃然,肩膀挺挺,便脸上那钢茬子似的,三天未刮的胡子,锦棠生来头一回觉得无比顺眼。
他到京城之后瘦了许多,又白了一些,看起来居然有些与他往昔全然不相称的清秀与文默之气,可再配上那幅钢茬子似的青须,又无比的硬朗。
于来路上,他咧唇一笑,青白的天光下,两颊青须,笑面朗朗,顶天立地的男子之气。
作者有话要说: 淮安:我回来啦,是不是有肉吃啦吃啦滴?
第139章 一招致敌
上辈子也曾经过那么多回的生离死别,都没有这一回这般,叫锦棠难过。
陈淮安有忠君报国的理想,两辈子,都在朝着那个方向努力,想要百姓米满仓满,想要整个大明海清河宴,想要君明而臣忠,上下一心。
而上辈子他走错了方向,最终落得个凄凉下场。
这辈子,他依旧想要报效家国,但比上辈子更早的,都把人都得罪完了。
当初,他如同众星捧月一般从渭河县到京城,叫相府的人捧成条活龙,叫满京城的权贵们捧在云巅的时候,天天是酒场子,日日门外围着一群戴高帽子的,拍马屁的官员们。
那时候,锦棠厌他厌的直翻白眼。
如今他成了这个样子,青衫落拓胡子拉茬,晨光下一脸的沧桑,她倒是他瞧着他顺眼儿了。
几步奔过去,锦棠一个跃身,直接跃上陈淮安的脖子,两手一环,就整个儿的吊到了他身上。
他那胡茬子硬梆梆的,刺在脸上,微微的发痛,身上淡淡的汗腥气,布带围着的腰微屈了屈,随即一揽手,他将她托了起来,就在脖子上晃荡着。
三百个举子,三百条人命,上辈子他的手上沾着他们的血,可是这辈子,他把那三百个人全给救下来了。
若非他此时身上一股汗臭之气,满脸胡茬,锦棠真想吻吻他的脸,终究,她喜欢的,仍是他放浪形骸下的一身正气,是他顶天立地,誓要改变这个世道的决心。
得她主动亲上一口,他必定得欢喜的晕过去的。
可是无论再怎么说服自己,锦棠也忘不了自己看到他于闹事上抱着陈濯缨,黄爱莲就跟在身后的那一幕。
徜若没有那个孩子,没有那五年的外室,只凭陈家的那些琐事琐非,她是能原谅他,也愿意抛开林钦那个前夫,就此执着他的手一起走下去的。
……
“好了好了,我这不没死吗?”陈淮安两辈子,最怕的就是弄哭了罗锦棠,她要骂两句,他心里甭提多舒坦了,可她要哭起来,他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唱的如何,好听否?我琴弹的如何,不比林钦差吧?”他这是还嫉恨着,嫉恨上辈子和离之后,锦棠整日跟着林钦学琴了。
锦棠猛得松手,往回折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狠踩了陈淮安一脚,这才气冲冲的折回店里去了。
陈淮安自知失言,偏偏没能管好自己那张嘴,站在大街上,敛去脸上的笑意,才准备要走,便见不远处黄首辅家的角门忽而开启,于里面一前一后,走出两个人来。
一个是黄爱莲,也不过穿着件碧色的薄褙子而已。而她的身边,站着个身材比黄爱莲略高的男装的女子。
其面色呈着象牙白,两颊略瘦,英气中带着些妩媚,两只眼眸格外的敏锐。随着她从相府出来,两列内侍两列侍卫,鱼贯而出。
而这些侍卫的统领,则是年已六十的恒国公刘鹤,骁骑卫的指挥使,虽说年愈六十,老国公腰挺背直,紧紧护随于这男装的女子身后。
就在陈淮安转身的同时,这女子于远处,双手交叉于自己的肩膀,遥遥屈腰,像是在作拜礼,又像是在勾着陈淮安忆及,很多年前的一件往事。
黄爱莲送她离开时极尽谦恭,一直是欠腰而礼的姿态,直到那男装女子消失在长街的尽头,这才回过头来。
说起太后二字,人们最先想到的,自然是凤冠霞帔,满头白发,老态龙钟,很难有人把它跟一个风姿绰约,二十四五岁的年青妇人联想到一起。
而一个英姿勃发,自来擅喜男装的妇人,就更难了。
但事实上,黄爱莲的姑母黄玉洛恰就是一个这样的女子。
罗锦棠是张瓜子小脸儿,少女体态,便穿上直裰,走在街上纤腰扭扭,绝无人当她是个男儿。
黄玉洛却不同。
她天生一张鹅蛋脸,眉毛略浓,相庞也生的更加英挺大气。虽说身姿纤瘦,骨架却颇为阔朗,乍一看过去,颇有几分男子的英气,足以以假乱真。
因为掌有帅印,便身为太后,黄玉洛也可以自由出入宫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