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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 (蔷薇晚)



秦长安的心无比甜蜜,面前的桃花一阵阵飘荡飞舞,三三两两地随风吹入亭子里,她懒洋洋地靠在他的身上,享受着最后一天的宁静。

……

南阳。

“王爷,这是今年农粮司呈报上来的数目。”一名官员朝着端坐在书房的男人走去,毕恭毕敬地献上一本红色封面的文书。

男人约莫三十岁,玉冠束发,面庞温润如玉,五官俊逸如风,一袭月牙色锦袍,更是衬托着他犹如天山之雪般遥不可及。

他正是当今南阳摄政王,温如意,身为十七皇子,命途多舛,年仅五岁的时候就被推出去,当了滞留金雁王朝的质子。

南阳皇室实在腐朽败坏,皇子们连同国君,没有一个居安思危,反而个个犹如酒囊饭袋,整日花天酒地,而其中国君的荒唐行径,更是令朝野百官失望之极。直到国君驾崩,朝中自成一股清流,支持温如意成为摄政王,代替年幼的太子处理朝政,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整治超纲,肃清吏治,杜绝朝野上的不正之风,如今已经初见成效。

温如意很清楚,南阳的毛病已经深入骨髓,就凭一年半载的整治,不过是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

但无奈,这条路漫漫无期,或许凭他一人之力,无法走到终点,但至少如今的皇室,已经无人再敢效仿昏君,酒池肉林。

去年对于南阳而言,依旧不算顺遂,南阳靠海,土壤肥沃,河流密布,若是丰年,一年可以收成三次,特别是南阳的稻米,是周围几个国家最好的。

可也正因为靠海,气候不稳,若是雨水过多,往往会带来巨大的风暴,甚至发生涝灾。而靠海吃海的国民们,一旦风暴频发,不但收成颗粒无收,连出海打渔的想法都被扼杀在摇篮里。

去年夏秋爆发了五十年不遇的山洪,海边风暴巨大,三天内摧毁了几十个村子,死伤无数。

“只有这些?”温如意双眉紧锁,转向面前的官员。“若我没记错,这个数目只有往年的四成不到。”

他想起满城那些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白皙,心下顿时一沉。

官员无奈地叹了口气。“王爷,洪水爆发的不是时候,稻米全都挂的沉甸甸的,还有一个月就可以收了……可是您也知道,南阳几乎每年都会遇到风暴,就算运气不好,勒紧裤腰带还是能过日子的。不过前两年金雁王朝派官员过来巡视,由本来每年五千石的稻米,一下子又提了两千石,这样,每年年关要送去七千石的稻米。而且,这些稻米还是南阳最顶级的成色,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前一任国君奢侈的作风,后宫养了太多不干事的美人,光是宫里每年喝掉的美酒,就不知道消耗了多少上等稻米了。

温如意的眉头不但不曾舒展,反而锁的更紧,南阳的老祖宗在金雁王朝试图南下扩展版图的时候,消极迎战,输了几次战役,最终两国派出使者谈了整整半年,结果是弹丸之地南阳臣服于兵强马壮的金雁王朝,若是有其他国家欺压南阳,金雁王朝必当出面,可是付出的代价不小,每年的十月,南阳就必须举国搜罗米粮水果以及大量特产,继而押送到金雁王朝,换来将近五十年的相安无事。

南阳国君性子多保守懦弱,这一点温如意即便心知肚明,却也不可能把早已入土的几个国君挖出来数落一顿。再者,南阳无论是疆域还是国力,或许在百年内都不是金雁王朝的对手,南阳人祖祖辈辈守着这一片温暖湿润的土地,靠的是老天赏饭吃,出海、农耕,骨子里不爱争夺。

而金雁王朝截然不同,那是一支来自大草原的部落——戕族,吃的是牛羊肉,逐水草而居,戕族在灭了其他四族之后,一度成为北方霸主,再加上他们骁勇善战,对周围弱小的国家不停攻击,鲸吞蚕食,最终成就了陆上最大最强的国家。而戕族王子建国之后,将皇家冗长的部落姓氏,大而化之地改成“龙”姓,光看这个皇族姓氏,就能看出他们与生俱来的骄傲和霸气。

正是这种骄傲和霸气,让南阳成为了它的手下败将,而且不得不供奉出土地上能够生长收获出来的所有好东西,供奉这个趾高气扬的霸主。

温如意不再细想,至少南阳就算被压制了五十年,以南阳眼下的情况,也不可能跟金雁王朝摊牌,因为……没有谈判的资本。

太阳穴隐隐作痛,自从他知道国库吃紧以来,已经整整两个月不曾好好睡过一晚,根深蒂固的失眠症,哪怕找来了南阳名气最大的大夫,却也说这病症光靠吃药,很难根除,只能慢慢调养,最好是要改一改多思多虑的习惯。

可是,南阳皇室里已经被他大力整治了一番,一些跟着已故皇帝随风起舞荒唐作恶的,全都被流放边疆,原本崇尚多子多福的南阳皇室,还剩下几个头脑清醒的?

他这个摄政王趁着脑子还能用,必须为南阳的出路多多考虑,若是连他都安于天命,放任自流,南阳还有救吗?

他不想多思多虑,不想躺在床上彻夜无眠,睡不好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与日俱增的,更别提他刚回到南阳的那几个月,因为手头要做的事太多,哪里顾得上理会自己的身子?

当然,报应很快来了,拖了大半年没去管年轻时候当质子时就有的失眠症,如今一旦头疼起来,仿佛整个脑壳都要炸裂一般难以忍受,甚至严重起来振聋发聩,十分煎熬。

“王爷,您脸色不好啊。”官员端详着对面男人的脸色,温如意的确是长得很好的男人,但温家的男人几乎个个皮相不差,多半都是温如意这样温润斯文的类型。但或许温如意在金雁王朝度过的时间远胜于故国南阳,此人看上去肤白俊秀,事实上手段强硬,比起温家皇室其他的那些中看不中用的皇子强多了。温如意正值壮年,大半年的时间,为南阳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因此无论在朝野还是民间,他都是备受南阳人拥戴的。

跟了温如意做事就算不久,商谈国事的时候常常会看到温如意的脸色没有征兆地变得惨白或是灰败,后来才知道,这位王爷有头痛的毛病,病的还挺严重。

官员眼疾手快,殷勤地到了一杯水,送到温如意的手边。“您可是头痛症又犯了?这样下去可不行啊,您千万要保重身子,否则一切雄图伟略都是空谈。”

温如意垂眸一看,被子里清浅发红的液体,完全不会陌生,的确是桑葚水,他回南阳这么久了,身边伺候的人知道他不爱喝无味的水,却也不爱喝浓茶,心情不好的时候,是一定要喝桑葚水的。

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当质子的时候,他犹如温煦暖风般让人心仪景往,但或许那不过是他生存下去的伪装罢了。对于一个年仅五岁就被人推出去当质子,唯一的母妃又上吊自尽的皇子而言,他又如何能成为一个让别人觉得温暖的人呢?他在这世间的三十年,自己尚且不曾感受过多少温暖呵。

只是每回看到桑葚水,他的脑海里就会情不自禁地浮现出那个女子的身影,回到南阳境内,他听说靖王妃已经怀孕的消息,或许,他是真的应该放下了。

粗略算算,如今的秦长安,应该已经当娘了吧。

端起茶杯,将杯中的桑葚水一饮而尽,温如意话锋一转,继续说。

“我记得谯城西边紧靠静海,自古以来便产琥珀。只要海水有潮流经过,便会将海底的琥珀冲至沿岸,琥珀价值连城,因此谯城总是南阳几个城池里最为富有的。为何今年连谯城的琥珀,只是交上来两百颗而已?难道这也跟去年的洪水风暴有关?”

官员见温如意咄咄逼人地质问,只能硬着头皮说。“王爷,三年前,郑王献给先帝一名绝色美人,先帝龙颜大悦,便将谯城赏给郑王当封地,如今谯城的城主是郑王。”

话说到这份上了,温如意置于膝盖上的双手,不由地紧握成拳。郑王温寇是温家皇室里昔日的十九皇子,比他还要小上几岁,算上去是自己的弟弟。如今这城主温寇才上任两年,连谯城的百姓日子都过的困顿起来,无不说明温寇有问题。

温如意抬头望向阳光下闪烁着耀眼光芒的宫殿,心下明白,若是不除掉皇室中人骨子里的贪婪和懒惰、不思进取,那么南阳永远都只是一个予取予求的属国。

他按压着自己紧锁的眉头,试图压下愈来愈密集汹涌的疼痛,直到双眉之间按压的通红,他还不曾停下手来。

官员见状,这一幕看得他心惊胆战,他们这些臣子,对南阳很有感情,不甘心南阳就这么腐败没落,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有经世之才的摄政王,此人当了二十年的质子,却是个地地道道忍辱负重的人才。可是如今看温如意被头痛症折磨的这么惨烈,该不会还不等温如意大刀阔斧地将变法进行到底,就积劳成疾英年早逝吧!

“明日让郑王来见我。”温如意从紧咬着的牙关里挤出这么一句话来,下一刻,他冷着脸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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