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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毒后:鬼王,来硬的! (浣水月)


  踱度,琢磨,回忆……
  灌茶水,可他嘴里含着鞋,不能灌。
  屋顶上,御狗第一时间发现慕容慬犯病,见陈蘅在旁边,立时告诉了御龙。
  御龙纵身闪入闺阁。
  陈蘅正要出口训斥,他拉过陈蘅的手,用指甲一划,鲜血顿涌,他点住慕容慬的穴道,防止他咬到自己的舌头,而身子还在颤栗。
  御龙取出绣鞋时,慕容慬的嘴依旧微张,似在吐气,又似在承受莫大的痛楚,御龙拉过陈蘅的手指,将血滴对着他的嘴。
  “你……为什么不喂你自己的血?”
  慕容慬犯病就得吸人血。
  他的属下见他发病,不割自己的手,反而伤她手指,用她的血喂慕容慬?微弱的烛光下她的血珠漂亮得像是晶莹的红宝珠,诡异而神秘,隐约之间,她似看到自己的血液里有火光跳动。


第二百九十一章 奇异的体质
  (续上章)微弱的烛光下她的血珠漂亮得像是晶莹的红宝珠,诡异而神秘,隐约之间,她似看到自己的血液里有火光跳动。
  陈蘅揉了揉眼,看着自己的伤口,一定是眼花了,待她再看时,手指的血已自行止住,明明是刚刚止血的伤口,竟已结疤,看上去就似两三日前的伤口,一条如玄色线般的伤口,她讷讷地审视着。
  御狗比陈蘅还要惊奇,“夫人的体质真真奇特,这么快伤口就痊合了?”
  御龙用指甲再割破陈蘅右手的无名指。
  陈蘅厉声道:“你敢将这事说出去,我就灭了你。”
  御狗立马住嘴。
  殿下已够冰冷,这一位比殿下还狠,居然要灭他。
  “夫人,属下什么都没看见。”
  无名指上的血滑落慕容慬的嘴里,他舔了舔嘴,刚才彻骨的寒夜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春日般的温暖,就像泡在暖泉宫,又似沐浴在春光里。
  慕容慬停止了颤栗,早前苍白无血的面容又恢复了两分血色。
  陈蘅收回自己的手,吹着上头的伤口,“你们两个真是太可恶,下次他若再发病,用你们的血喂他。”
  她微扬着下颌,“上回他咬我胳膊,也是因为想喝血?不知道鸡血、狗血或者鹿血对他的病有没有用?”
  若不是亲见,真是难让人相信。
  陈蘅的血是殿下的良药。
  御龙冷声道:“这些血若对殿下有用,会等到现在?”
  前世时,她没听说慕容慬有这种怪病,不是她没听到,而是这件事就没流出来。如果他亦有这种病,慕容慬后来的病是如何治好的?
  “只有人血才管用?”陈蘅问出口,又觉这话不对,如果慕容慬需要的是人血,对北燕来说也非难事,身边的侍卫、宫人,别说取一盏,就是取一浴桶都成,一人一盏,集少成多不是。
  御狗想说,被御龙一个眼神给吓得哑然。
  御龙道:“你想知道什么,问盟主罢。”
  盟主与夫人的事,他们做属下的还是莫要多嘴。
  二人眨而消失,不是玄门法术,而是翻身上了屋顶,许是离去,又许还留在周围。
  慕容慬启开双眸时,看到陈蘅坐在榻前。
  “你……知道了?”
  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陈蘅问:“知道什么?”
  她该知道,还是不当知道?
  他不说,她不问。
  她相信,他若愿意说的,早晚也会告诉她。可若是他不愿说,问了也是白问。
  “你的血与常人的不同,我吃下之后就觉温暖……”
  陈蘅看着指头蛋,左手的中指,右手的无名指,御龙就似挑了指头在试。
  慕容慬问:“我最先吃的哪根指头的?”
  陈蘅抬着左手,露出上头的疤痕。
  他一早就知道她的体质特殊,在知道她中过腐骨散后,对腐骨散聚于表皮却不曾伤害她的骨肉感到好感,在他病发之时,她的血让他抗过又一次病发之痛。
  他记得发病时,第一次吃下的血温暖舒服,可第二次吃下的血却更加让他觉得舒坦轻松与暖和,就似浑身的骨头都是暖和,就连第一个毛孔都是热的。这是过去二十年他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的母亲是北燕仙逝的元皇后,亦是北方医族的公主、圣女,不知是不是身为医族圣女违背只能嫁给本族最有才干的英雄为妻的承诺,我尚在母体之中就身带寒毒。父皇与外祖都曾要我母亲服药落胎,可是她却拿定主意,用自己的内力真气护着我,将我的寒毒转移到她的身上。
  随着我一点点长大,寒毒越来越强,在我出世之时,母亲终因寒毒侵袭仙逝而去。我从小就有寒毒,国师、外祖、父皇为了治我的病想过很多的法子,即便是国师这样的世外神医,他亦只能减轻我的病痛而无法根除。
  我三岁时,第一次寒毒发作,我疼得险些丧命,父皇不愿让人知道我有病的事,将服侍我的内侍、宫人尽数杀掉。从三岁到九岁几乎每年都会犯上一次;在我九岁后,寒毒更甚了,变成每半年发作一次;我十二岁改成每季都会发作一次;十五岁时则是每两个月发作一次;到了十八岁时,每个月都会发作一次……
  北燕的名医曾说我活不过二十五岁,若寒毒发作变成三日一次时,我的命就快走到尽头了。
  国师查遍了古籍,终于瞧到书上说有一种火蟾蜍,若寻到此物,我的病许能得治,可这只是古骨典籍上的记载,从来没有人见过它。
  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绝望的时候,我遇到上了你……”
  陈蘅一直觉得他不愿离开是为了报恩,看来她还真是天真。
  “你是因为我的血才留下的?”
  “最初是,后来,我喜欢你,如果不能与你订下婚盟,不能娶你为妻,我……不想离开。”
  他想娶她,但她却不能现在就嫁他。
  陈氏不能背负上私通敌国的罪名。一旦陈安知晓他是北燕皇子慕容慬,第一个就会反对这门亲事。陈安当自己是陈留的后人,是皇家的半个皇族,他的骨子里是忠君爱国,他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嫁给敌国皇子。
  “你早前说要我的血制药丸,其实是给你自己制的?”
  “是。”慕容慬不想骗她,“在我离开北燕前,我突然犯病又被人袭击,我身边的侍卫为了护我,死伤大半。后来我从病痛中醒来,只得怆惶出逃,可对方一路追杀,我只得逃入南晋境内,后来的事,你都知道的……”
  他是被人袭击、追杀,万般无奈才来的南晋。
  “阿蘅,你不必再用自己的血救我,我不想伤你,更不想你因我失去健康。我只想在人前也品尝一番世人都有的酸甜苦辣,也想品尝爱与被爱的滋味。若有一日我死了,至少在那个女人的回忆里,曾经有个我……”
  陈蘅轻呼一声“阿慬”不知是怜惜,亦或是同情,想到他才三岁就开始品尝这种痛苦,她觉很心疼,“阿慬”她拥住了他。
  “你别说了,我不会让你死,如果我的血能救你,你可以取。”陈蘅道:“你的药丸是不是吃完了?你可以取我的血做血丸。”
  慕容慬开不了口,虽然他猜到一旦她知晓实情,她定然会这么做,无关乎情,只因为她心里有他,她给陈氏留一条退路,而他就是那条退路。


第二百九十二章 血能治病
  (续上章)她给陈氏留一条退路,而他就是那条退路。
  用她的血做血丸,虽然能控制病情,却不能治愈他的病,唯有用她的新鲜血液,才是最好的良药,每日取她的血,他不忍。
  慕容慬道:“阿蘅,夜深了,早些歇下。”
  他没取血,也没有说多的话。
  如果她的血制成药丸有效,为什么他还是犯病了?
  屋顶似有轻微的声响,陈蘅问:“你知道原因,对么?”
  御龙落在屋内,“你的血制成药丸的效用不大,唯有新鲜血液的药效最好。你十根指头,唯无名指药效最强。如果我没猜出,你的心头血对盟主的病是最佳的良药。”
  无名指离心脏最近,故而这药效最强。
  陈蘅看着手指,“你是说,如果我取无名指的鲜血为药,阿慬的病许能痊愈?”
  御龙未答。
  他不懂医术,但大祭司懂,若是大祭司来了,一定知道如何治好盟主的病。
  陈蘅以为他的沉默就是承认。
  “他服药的时辰呢?”
  “早晚为宜。”
  “我知道了。”
  既是早晚为宜,晨起服一次,夜里再服一次。
  她不会让他死的,救命恩人,足够让她为自己也为全家赌一次。
  *
  冬月二十六,天刚蒙蒙亮,荣国府后宅就忙碌开了。
  陈宜夫妇、陈笙等同样起大早聚在瑞华堂,等着给莫三舅、莫三郎饯行。
  莫氏叮嘱道:“三兄抵达广陵,与我来一封信。让阿葳送你们去津口……”她又对披着昭君帽斗篷的陈蘅道:“一路上要听三舅的话,到了广陵要与外祖、外祖母问好,你在广陵代我向他们敬孝……”
  “阿娘,记住了。”
  昨日莫氏就絮叨了几回,今晨再说。
  莫春娘眼泪汪汪,她当年离开江南还小,现在想回去,可自己的家人都在都城。“郡主一路要保重。杜鹃、黄鹂、白鹭、燕儿,你们四人一路要用心服侍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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