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兴达和童二郎也觉得过去不是在吃饭,而是在吃猪食。
童铁虎才不管这些人的想法,一口肉一口酒,吃的很是愉悦,眼睛半眯着,脸上再无平日里的半点威严。
“爷爷,乔姑娘这手艺还行吧?”童三郎面前也放着一碗酒,不过他并没有喝,只是品尝乔小麦做的饭菜。
“行,非常行,有她当大厨,到时候肯定热闹。”童铁虎脸上显出些许笑意,似乎已经瞧见了寿宴当日的情形。
童兴达沉默了一瞬,而后看向了童三郎,“我听你二哥说,镇上极味居卖的凉粉粉条豆腐豆花都是乔小麦捣鼓出来的?”
“是。”童三郎应声,“她已经把豆腐豆花的方子卖给醉仙楼和极味居了,她没要银子,要的是田地,这会儿她家的田地比咱家的还多。”
童家一直没分家,目前有五个授田的男人,童铁虎童兴达童大、二、三郎,这五人加一块所得的田地有一百五十亩,再加上买的地,加起来将近有两百亩,是安平村田地最多的人家。
可现在乔小麦因为有了豆腐豆花的方子,家里的田地一下子压过他们,成了安平村田地最多的人家。
首富这个名头,被夺走了。
在场几人不自在了起来。
童兴达道,“挺会赚钱。”
朱红云闻言,撇了撇嘴巴,心里酸的直冒泡。
她身为童家的儿媳,原本只把乔小麦当路边的野草,结果现在乔小麦抬抬手赚来了这么多东西,麻雀一下子要飞上枝头把安平村所有的大姑娘小媳妇全压下去了,这种感觉真是太令人暴躁了。
张氏刚松开的眉头又紧皱了起来,“咱家又不缺钱。”
名声重要,乖顺也重要,就乔小麦干出来的那些事:跑镇上书院大闹准备让孙俊彦读不了书,使坏让朱翠英挨打,让孙氏和乔美盼差点儿被绑上县城,还当着众人的面把孙俊彦这个小叔的脸面扔到地上狠狠的踩。
一点亏也不吃,稍微对不住就恨不得闹翻天。
这样的儿媳,她万万不敢要。
“不缺钱?你当咱家银子挺多?”童兴达瞥了她一眼。
张氏反驳,“反正是吃喝不愁。”
就算是将来三个儿子要分家,那家底也比村子里的人强。
童兴达闻言,哼了一声,“妇人之见。”
张氏闻言,顿时不满了,“你什么意思?就因为这点东西,你就想要让她嫁给三郎?”
“这点东西?”童兴达呵了一声,“那是她脑子不灵光,就她整治出来的那方子,若是咱们来卖,铁定换回来一座金山。”
第141章 再提就滚
“你还真打算让她嫁给三郎?!”看童兴达不像是说笑,张氏不由自主提高了声音,“就她那名声和性子,我不同意!”
童兴达哼了一声,夹起一块肘子肉丢入嘴中,大口大口的嚼了起来。
“爹,这些乔小麦都卖掉了,她以前会挣钱,不代表以后也会挣钱。”朱红云慢吞吞开了口。
虽然乔小麦在田地上压了童家一头,但若是说综合财力,那肯定是童家占上风。
以童三郎的条件,完全可以娶镇上的姑娘,不一定非要挑乔小麦。
童兴达闻言,又呵了一声,不过到底是自己儿媳,他拿出了几分耐心,指了指桌子上放着的肉菜,口里道,“就凭这手艺,京城极味居的大厨都得甘拜下风。”
朱红云愣了下,童铁虎有几年便去京城转悠一次的习惯,童兴达自然也去过好几次。
在京城见过大世面,所以可以做这样的比较。
只是,这话听得她心里酸水冒的更厉害了,小声道,“可说到底,就是一个厨子……”
童兴达听到这话,那几分耐心顿时消失了,他冷哼一声,拿起筷子又夹了块红烧肉。
这味道可真是好,他连着吃了十几块肥肉,竟然一点儿都不腻。
就这几道菜的水平,若是在大齐推广开来,他能挣回来一座金山。
听说乔小麦又捣鼓出什么豆芽,这新鲜吃食别人一辈子都想不出一样,结果这丫头一个月内拿出这么多,她本身就是一座金山。
啧。
一群蠢货。
名声算什么,先把这座金山娶回来再说。
“吵什么吵,吃饭。”童铁虎抿了口酒,脸上的愉悦之色消失,威严重新回到了脸上。
钱氏和张氏、朱红云都很嫌弃乔小麦,一副唯恐乔小麦贴上来的模样,呵,真是笑话。
乔小麦还不一定看得上童三郎呢。
“我再说一次,以后不准再提三郎和小麦丫头的事,谁要是再提,就给我滚出童家去。”童铁虎说道这里,语气已经严厉了起来,“正巧,咱家也该分家了。”
此言一出,饭桌上顿时安静了下来。
几个人都停止了咀嚼,这话,略狠。
因为这事就要分家?
也太夸张了吧……
童三郎略一思忖,低头继续吃东西,童兴达皱了皱眉,不过并未说话,端起碗中的酒一饮而尽。
剩余几人皱眉都拧成了疙瘩,入口的食物滋味减了不少。
乔小麦不知道童家因为她闹的要分家了,童三郎走后,她和乔长顺乔大米坐在桌边开始吃午饭。
童三郎留下来一盘红烧肉和一个肘子,猪蹄汤留了三碗,再加上肥肠和猪耳朵凑出来的一盘,这些菜足够她一家三口吃了。
乔长顺和乔大米吃的连头都不抬,太好吃太好吃了,原来肉能美味到这种程度!
“小麦,你这手艺不开店真是太亏了。”乔长顺用馒头将盘子里擦了擦,打着饱嗝说道。
开店?
乔小麦挑了挑眉,“爹,等收了麦子再说吧。”
三百亩麦子呢。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财富也要一点一点的聚嘛。
第142章 完美的计划
乔小麦第一次拥有这么多土地,目前对当小地主比较感兴趣。
而且她空间里还有辣椒玉米这些东西。
辣椒只能算蔬菜,可有可无。
但玉米不一样,玉米是主食。
在红薯没有传入大齐之前,大齐普通百姓日子过的很苦,尽管圣上轻徭薄赋,但土地贫瘠,没有肥料,而且一切劳动都需要人力亲自动手,效率低下。
再加上各地灾祸不断,东边刚完了水灾,西边又出现了蝗灾。
总之,红薯没传入之前,普通百姓也就是挣扎在温饱线上。
这几天她饭食奢侈了点,乔长顺时不时的在她耳边念叨过去的苦日子,什么一年大半时间都吃野菜呀,把树皮磨碎了和面粉混在一起蒸饼子啊,总之,苦的很。
不过红薯传入之后,这种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最起码没人再饿死了。
不过,红薯到底抵不上小麦大米,吃多了也不好。
所以,这玉米对大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玉米和红薯一样好种易活产量高,而且和红薯一样美味,若是能大范围的推广,那大齐百姓的生活质量又可以再提高一下。
乔小麦已经规划好了最近几年的发展:把辣椒种出来,赚钱。
把玉米种出来,献给永安帝。
古代皇权至上,所以在皇帝跟前刷一刷好感度很有必要。
靠上皇帝这张大旗,她就可以安心的种田赚钱吃美食了。
这个计划,完美。
至于成亲,到时候乔家由她当家,她找不找男人,谁能勉强她?
呵。
把计划在心里又过了一遍,乔小麦把洗了一批黄豆,准备生豆芽。
这事忙完,这一天差不多就过去了。
晚上吃点清淡的,熬了小米粥,一家三口吃过饭随意聊了几句,便各自回房睡去。
翌日,吃过早饭,乔长顺套上驴车,拉上乔小麦和乔大米,一家三口往镇上走去。
今天该去收鸡爪了,而且乔长顺真的想买头牛或者是羊。
到了镇上,他们先去了醉仙楼。
醉仙楼的周掌柜一见着他们,便笑呵呵的应了上来,“哎呀你们可来了!”
鸡爪卖的可好了!
乔小麦送来的当天就卖完了,光是他自己就啃了十多个!
“乔姑娘,这几天我给你准备了五百多个,你快带回家去,做好了明天送过来,好几个客人一直在问呢。”
乔小麦对此一点儿都不意外。
像她这样爱啃鸡爪鸭脖之类的人,绝对有很多,光看后世那些鸭脖店就知晓了。
将鸡爪搬上驴车,周掌柜欲言又止的看着她,“乔姑娘,你当真不把这方子卖了?醉仙楼愿意出高价,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这样好吃的东西,应该天天吃,而且还要出现在醉仙楼的各个分店。
只出现在白鹿镇,隔几天才吃一次,这也忒煎熬了。
乔小麦闻言,笑着摇头。
凉粉粉条豆腐豆花的方子她卖的很亏,以后若非必要,她不会再干这种杀鸡取卵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