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若秋的眼里带着凉意:“一个先天不足的庶子,就是生了下来,也没有用。何况,若有一朝他身世曝光,我会死无葬身之地。如此,留来何用?”
秦修之心头一片冰凉,怔怔的看着眼前依稀留着儿时容貌的女子,仿佛看着个从未相识的陌生人。
是多年来的生活让她变了模样,还是,他从未真正认识过她?
沈若秋抬起头来,有些意外:“怎么,你舍不得?”
那是你的孩儿,也是我的,我如何舍得?
这句话在心里过了千百遍,自舌尖转了一圈,又吞了回去。
更宁愿相信,她有不得已的苦衷。若不然,天下有哪个当母亲的,愿意放弃孩儿的性命?
“若秋,这些年——”他小心翼翼的问道:“你是否过得不好?”
“哈,你问我?”沈若秋自嘲的笑了笑:“我姨娘是个妾,我也是个妾,一辈子被人压着出不了头,你说我能过得好吗?”
她摇摇头,嗤笑一声:“不说这个,修之,我这辈子不曾求过你什么,就求你这么一次,帮我!”
面上的情绪毫不掩饰,充满了浓浓的忿恨和嫉妒。秦修之唯一的期盼也破灭了,心底越发冰凉,麻木的问道:“你想我如何帮你?”
她诡异一笑,凑上前去,低声道:“我要你帮我保住胎儿十日,再给我一颗落胎的药,我有用处。”
秦修之立即听出了话中的意味,大惊:“你要用他来害人?”
“嘘——”以食指抵住他的唇,她的声音轻柔而冰冷:“他既然来了世上一遭,就是缘分。反正都保不住,不如帮我一把。修之,这份情,我会记着的,永世不忘。”
卷一:起 第二十二章 谁是主子
“你疯了?那可是你的孩儿!”秦修之愤然起身:“明明可以保住他的性命,你却要用他的命来害人。沈若秋,你于心何忍?”
沈若秋敛了笑容,面上一片冰冷:“是,我是可以保住他的性命。待到瞒不下去那一天,你便要看着他被万人唾弃,看着我被生生浸猪笼,看着秦府因此颜面全无,看着你姨娘因你与人通奸,被唾骂发卖,老无所依吗?”
秦修之气得浑身发抖,连嘴唇都哆嗦起来:“既然你想到了这一切,为何还要来找我,为何要与我——”
停了半天,始终说不出那个羞耻的字眼。
沈若秋却是无惧,轻飘飘的说:“通奸是吗?呵,他许久都不碰我一次,若不想别的法子,我如何能怀上这个孩子?”
“你!”他这才彻底的明白过来,“你是故意的?”
“我当然是故意的。”沈若秋抿嘴一笑,看着自己的指甲,悠悠道:“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找上你,为了已经被遗忘了十数年的感情吗?你都快年近不惑,还这般幼稚么?”
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没有权利财富作为支撑,只会贫贱夫妻百事哀。
但凡是男人,都是三妻四妾的,与其嫁给一个没什么本事的男子,还要应对他的各种妾室,为什么不干脆到显赫人家为妾,再努力爬上主母的位置?
这一刻的她,已经忘了昨日与女儿说过的话——便是嫁给普通的地豪乡绅为妻,也莫给皇家做妾。
秦修之怔然苦笑,双手捂脸,深深的低下头去。
滚烫的液体自指缝中流出,沾湿了衣袖,灼痛了手心。
所谓的念念不忘,原来只是他的自作多情而已。
让他记挂多年的,怎么会是这样一名女子?残忍,刻薄,恶毒,不择手段!
罢了罢了,要怪只能怪自己识人不清。胎儿落了也好,有这样一位生母,便是留了下来,以后也只能成为她爬上高位的棋子,随时可弃。
与其得不到怜爱和疼惜,被残忍对待,倒不如早早离去,不要痛苦的到世上走一遭。
悄悄吸干眼角的泪痕,他默然起身,朝内屋走去。
沈若秋轻嗤一声,得意的靠在椅背上,又觉得触碰之处硬邦邦的,极不舒服,索性站起身来,百无聊赖的打量墙上的裂痕。
秦修之从未看清她,她却是对他了解透彻,只需三言两语,便将其捏在手心。
他太重情,所以处处是弱点。只要捏住这个特性,稍加威胁,便无力反抗。
片刻,秦修之拿了一包草药出来,神情已恢复初见时的淡漠,细细看去,不难看到深藏在眼底的痛恨。
沈若秋知道,自今日起,那份被他珍藏多年的情感,终于在她的逼迫之下,彻底消失了。
忽然有了短暂的迷茫,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明明一点儿也不在乎,可真对上他嫌恶的模样,到底还是有些心酸的。
毕竟,这是唯一一个真心对她好的人。
用力攥紧拳头,感受着指甲刺入手心的疼痛,瞬间清醒过来,自他手中接过药包,“此药要怎么用?”
“每日早晚各燃一柱,当熏香使用便可,可保胎儿在腹中不落。”秦修之压抑着内心的痛楚,深吸一口气,淡声道:“这些药柱味道甚淡,不易被发觉。可你腹中的胎儿已是十分虚弱,若是要留下,光靠熏药是不够的。”
沈若秋无所谓的点头:“无妨,能保着它在我腹中十日便成。落胎的药呢?”
最毒妇人心,谈及腹中孩儿的性命,如同谈论一桩买卖,半点儿愧疚都没有,他实在不应对她还抱有幻想的。
嘴角勾起说不清含义的苦笑,秦修之道:“落胎的药物在药包的瓷瓶里头,服下后半个时辰便能起效,你自个儿把握着罢。”
说罢嫌恶的摆手:“夫人想要的,在下已经给了,若无别的事,还请夫人原路返回。从今以后,各行其道,用不相干。”
早知有此一日,他宁愿从未相识,从未相知,便不必承受今日刻骨锥心之痛,连自己孩儿的性命都无法挽留。
拂袖背对着门口,不愿再多看她一眼。不期然想起儿时懵懂的纯真,宛如一场瑰丽的梦幻,逐渐变得苍白浅淡。
沈若秋掂着手中沉甸甸的药包,扯了扯嘴角,朝屋外走去。走至门口,忽然回头。
“修之,你素来孝顺。若想你姨娘安好,该怎么做,你心里有数。”
脚步声自身后渐渐远去,秦修之用力闭上眼,自嘲的轻笑出声。
原来,这样,还不足以满足她的贪婪。
为了自保安全,她甚至想要他——死!
第二日,自门房处听来,城外有一中年男子溺水身亡的消息。为了安全起见,沈若秋特地派人去秦修之的住处查看了一番,里头果然空无一人。
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自此之后,除了自己,没人知道她腹中孩儿的生父是谁。
傍晚时分,绿衣匆匆赶回府内,一见霍天心,便显露出神秘的样子,朝她眨了眨眼睛。
霍天心知道她有话要说,便淡淡道:“绿屏,昨日我在母亲那儿落了一根簪子,你去替我拿回来。”
绿屏有些不愿:“小姐,婢子是您的贴身大丫头,若是轻易离开,会受到责罚的。”
霍天心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我落水那日,怎么却不见你这般知晓?”
绿屏眼皮儿一跳,辩驳道:“那日是婢子疏忽大意,也正是有了那次的教训,婢子才不敢再离开小姐半步,请小姐莫要为难婢子了。”
霍天心细细的看着她,嘴角一勾,眼里多了几许玩味:“绿屏,我倒是不知道,你有张能说会道的嘴呢。既然这般巧舌如簧,当初我被羽姐姐奚落的时候,你怎么就不吭声呢?”
“这——”绿屏一时语塞,尴尬的扯了扯嘴角,干笑道:“大小姐是主子,婢子卑贱之身,如何敢与主子顶嘴?”
“那你怎么就敢跟我顶嘴呢?”霍天心似笑非笑的睇着她:“难不成在你眼里,我这个嫡出的小姐,还比不上若姨娘所出的庶大小姐?”
“小姐切莫这么说,婢子从来都不敢这么想啊。”绿屏吓出了一头冷汗,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请小姐明鉴!”
刁奴欺主年幼,这番话要是被老爷夫人听到,怕不是要生生剥她一层皮下来。
饶是素来看不起这没什么用的嫡小姐,这番指责,她也是不敢受的。
霍天心慢悠悠的转动着桌上的茶碗儿,淡淡的道:“那还不快去?”
卷一:起 第二十三章 初现端倪
绿衣意外的看着与过往迥然不同的小姐,不由得有些愣神。
刚入府的时候,她曾被霍天心选中,在她身边呆了一段时日。
因着机灵懂事,又会看眼色,很快就升为一等大丫头,随伺在侧。
然而好景不长,不过大半年功夫,她就被诬陷偷盗财物,好一通责罚。从此降为洒扫丫头,再不得进屋。
小姐并非不知道她是被冤枉的,也试着帮忙解释。奈何比不过若姨娘和羽大小姐一番夹枪带棒的唇舌之争,只能无奈退让。
这些年,冷眼看着绿屏所做的一切,多多少少有些明白。试着趁无人之际提醒过小姐几次,都得不到积极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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