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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迟暮 完结+番外 (风储黛)


  澄空犹如洗练过后清明而高远,婆娑的绯云,妖娆地披拂在长廊和溪水之上。
  盛迟暮坐在树下,身旁姹嫣煮着茶,盛迟暮竖了一方木架,坐在老树盘虬冒出地面的树根上作画,淡雅翩跹的裙摆一泻至地,芳丛如茵,她手心握着一支蘸了藏蓝颜料的笔,画了小半个时辰,姹嫣一瞧,正好望见那繁复精美的纹饰。
  姹嫣斗胆问:“娘娘要做什么?”
  盛迟暮蘸了一笔颜料,淡淡地道:“我想做双鞋,正好弄个绣样儿。”
  没听说过太子妃娘娘还亲自做鞋的,本朝已经出了一位贩鞋出身的皇后了,难道当今太子妃也是个喜好做鞋的人?这可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了。
  “娘娘,您要是觉得宫里头闷,可以让殿下带您出宫走走,您来长安没几日,还没见过咱们长安城里的风情罢?”
  盛迟暮道:“长安城的风情能养出殿下的性子,我还是少见识为妙。”
  姹嫣怎么听,都觉得太子妃这是有些吃味儿的意思。殿下那是个怡红公子,长安酒肆勾栏之中那名儿叫得山响,不过自打太子殿下撞晕了醒来之后,便没怎么出宫了,小程公子让宫门口的小黄门递了好几个消息,殿下也没怎么回应,反而除了上南书房看书、处理政务之外,无一例外是回东宫抱太子妃。
  宣纸上成形的云纹被勾挑而出,盛迟暮放下画笔,姹嫣又瞄了好几眼,深觉得太子妃的丹青比起宫中的御画师也不遑多让,不由心生赞叹,也不知道是谁说漠北荒野,养不出什么深闺娇女,他们太子妃可是鼎鼎有名的才女啊。
  盛迟暮将画取下来,放入寝房里,不一会儿任胥又回来了,他一日得来好几趟,瞧她好几趟才罢休的。
  盛迟暮放画儿时,不盈一握的腰肢上便多了一双作恶的手,她微微一僵,身后任胥笑嘻嘻道:“暮暮,小程公子来了好几趟,要我去外头听听戏,你闷不闷,咱们一道儿去?”
  “小程公子是谁?”今日姹嫣也提起过,似乎是他的“狐朋狗友”。
  任胥咧了一嘴花,“程老家里的小公子,大名唤程令斐,是个浪荡公子哥儿,也不好读书,我俩是一个太学里的老师傅教出来的,当年师傅读书读到一半打瞌睡了,我俩就溜出门在墙根斗蛐蛐儿玩。”
  “……”
  “不过他武艺不错,好像有意投身军营,只是家里头毕竟是书香世家,满门清华的匾在祖宗祠堂悬着,程老听了那话差点气晕过去,差人差点儿打断了他的腿。”任胥说起来,有种与有惧焉的后怕,若非他母后拦着,他的腿也早该被父皇打折了。
  盛迟暮道:“即便这样,他也要与殿下为伍?”
  那真是条硬汉了。
  任胥想了想,确实是这么回事,他脸厚,小程公子自幼则皮厚,俩人可说是臭味相投。
  “殿下想去便去吧,迟暮近来有些琐事缠着,腾不开身。”
  琐事?她在忙什么?
  任胥困惑地低眉,倏忽间瞅见了盛迟暮放在手边用纸镇压着的一方宣纸,雪白的素宣上,轮廓分明地勾勒了一双鞋样儿,刹那间他心肝儿一颤——这是暮暮给自己做的?暮暮给自己做鞋了?他看了眼一脸从容的盛迟暮,心里想到,暮暮被我发觉了心意,明明脸皮薄,但还是伪装得这么淡定呢……
  任胥忍住心中狂喜,暗搓搓傻乐了好一会儿,直到盛迟暮从前方藏书的博古架上取了一本《尚书》,他走上去,咳嗽了一声:“卧房的藏书不丰,暮暮以后想要什么,可以直接去我书房拿的。”
  盛迟暮低声道:“多谢殿下。”他对她,是真的很包容,盛迟暮嫁给他之前,想过会有一个包容自己的夫君,都不能做到他这种地步,那个两年之约,她看到了他对她的用心和接纳。他不会因为子嗣的事歧视她,这已经是一个男人最难能可贵的地方了。
  “不过,”任胥灿烂地咧开笑容,“暮暮真不想出宫?”
  她没说话。
  任胥循循善诱道:“长安城夜市可热闹繁华的,暮暮知道会喷火的猪么?”
  一句话令盛迟暮微微凝眉,露出一抹愕然之色后,立即又趁热打铁:“还有会下水的兔子,带着鬼面具跳僵尸舞的塞外异客,卖糖葫芦、纸人儿、猜灯谜的摊主,说评书的江湖豪客,唱大戏的老旦,跳舞的胡姬,各种花样儿……暮暮。”
  他的声音透着一种渴求和撒娇的意味儿。
  她虽然没有立即答应,但好像,心已经微微动摇了。


第9章
  “暮暮答应了?”任胥灿亮的眼睛里写满了希冀,耀眼而漂亮。
  盛迟暮点头,“嗯,殿下安排便好。”
  “好。”任胥高兴得快找不着北了,一直以来,他都有个愿望,为了一件事他想了十年,那便是带着心爱的姑娘到长安,看他治下的江山,看尽古都沉郁的秋色,他威严磅礴的皇宫,长安太多好玩的,他从小爱的喜欢的,都想分享给她,他的快乐悲伤,都说给她听。
  任胥脚下生风地回书房,写了一张小纸条让小黄门递出去。
  小程公子在宫门口等了半个时辰,从小黄门手中取到纸条,回了几个字:酉时集雅轩见。
  岂料小程公子看到这几个字之后,勃然大怒:“好你个任银修,你敢骗我!”
  小黄门傻了会儿,舔了舔唇,“程公子,怎么了?”
  程令斐将字条撕成几片,嘴里咬碎了一口白牙,恶狠狠瞪了眼小黄门,“别以为找个带笔我看不出来!任银修的字,化成了灰本公子都识得出!”
  他们可是人称“太学双壁”的一对奇葩,因他们平日里做学问不用功,常被老先生罚着面壁站墙角,故有此称谓。他程令斐还不知道任胥,两人对着写字,就如同在宣纸上对着画八爪鱼,能把对方恶心死。
  小程公子于是恼火地拂袖而去。
  到了约定的傍晚,夕晖半落,一辆低调高雅的马车从宫门徐徐驶出,高大神骏的马匹,花色鬃毛皆是一个式样,挑不出半点瑕疵,御车的人也神容肃然,马车平稳地走过长街。
  任胥拨着帘子纳闷道:“奇了怪了,程令斐人怎么不在?”
  盛迟暮着一件烟花碎的荷绿含苞绣襦长裙,这已经是在任胥替她准备的衣橱里最平凡普通的了,任胥见她一直捧着手中的那卷竹简,诧异道:“暮暮,你喜欢看书么?”
  说好了今日出来玩,看书多煞风景。
  盛迟暮敛唇道:“除了读书,我想不出在马车里能做些别的什么了。”
  任胥将手指成圈在光洁如玉的下颌上敲了两下,“暮暮,你会玩骰子么?”问完,见盛迟暮脸色微微变了,才意识说了什么糊涂话,忙将自己抽了两耳光,“不对不对,我混账,暮暮你什么都没听见。”
  她什么都听到了,皱着眉轻轻摇头。
  任胥登基之后,从前的骰子蟋蟀斗鸡走狗之类大半便戒了,从不肯温书的人,也捡起了四书五经,从一个文不成武不就的草包太子到让朝中反对的声音渐次消失,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但这中间有多少辛苦,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可惜这具身体骨子里却是个惫懒膏粱,他前日从兵器库里抽了一柄长刀,竟然握着都嫌费劲儿,可见是个花拳绣腿的花架子,如何保护他的暮暮?
  他下定决心,要将文武功夫都修回来,不说别的,至少在某些时候,他能光明正大地将萧战打趴。
  “公子,夫人,到了。”马车温和地停下,车夫弓腰退到一旁。
  任胥挑眉,“暮暮,我们下车。”
  他跳下车,将手伸给车中的盛迟暮,她放下竹简,将手递给任胥,还没下马车,便听到车外一阵喧闹声,流光飞舞,绚丽的焰光在他俊美而青涩的脸上淌过,任胥也才十九岁,面相上看,稚气未脱,而且一眼便看得出非富即贵,那身吊儿郎当的纨绔气息太浓郁了。
  盛迟暮微微抿唇,翠色锦衣拂袂而下,身后烟火喧闹,一树树在黑暗的天上炸开。
  她问:“殿下,今日过节么?”
  漠北这种烟火见得并不多,而且太闹了,她并不喜欢。
  任胥笑着握紧了她柔软的手,“没有,长安每一日都是这样的。”
  说罢,他扬起头望着天上纷艳斑斓的烟火。
  那些光彩落在少年的眼中,犹如五光十色的琥珀,她在他眼睛里看到了热闹里的静默,繁华里的孤孑。可他明明,笑得那么灿烂。
  正在这时,集雅轩上头传来一个男人清越的呼唤,“喂,银修!”
  盛迟暮微愣,然后任胥恍然过来,冲二楼俯下来的一张大笑脸比了比手势,“来了。”
  “暮暮,走吧,那是程令斐。”
  直到手被他再度握在手心,她才反应过来,原来他的字,叫银修。
  车外齐嬷嬷唤了一声,“夫人,您忘了您的幕篱了。”
  任胥拉着她的手,脚步顿了顿,盛迟暮才想起来出门从未离身的幕篱,齐嬷嬷见任胥似乎不想放手让太子妃回来取,便自个儿上前替盛迟暮戴上了,任胥眼睁睁看着自己白看不腻的俏丽的脸被隐没在面纱下,失落的同时,又庆幸暮暮的容色不会被宵小之徒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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