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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春风 完结+番外 (姚颖怡)


  这次他调往陇西,以现在朝中的形势,即使三年任满,他也难回北直隶,昌平这边都是祖业,自是不能变卖,他这次回来,便是要和各位管事好好交待一番。
  罗锦言还是四岁时随父亲来过昌平,也只住了一晚,便去京城求医。
  这次回来,她的闺房便是原来住过的房间,父亲显然让人精心布置了。
  湖水绿的湘被、粉彩的茶碗、孔雀蓝的漳绒坐褥、甜白瓷的花觚里插着红梅花,梳妆台上放着半尺高的西洋美人镜。
  屋里烧了地龙,暖洋洋的,窗台上放着几盆水仙,用哥窑梅子青的瓷缸养着,就连那淡淡的花香也让人感到暖融融的。
  见罗锦言看向那几盆水仙花,一个穿着豆沙色棉比甲的媳妇子局促不安地搓着手:“原是想给您点上香料的,可老爷说寻常的香料您闻不惯,媳妇就自所主张,搬来几盆水仙,不是名贵品种,小姐若是不喜欢,媳妇这就搬走。”
  罗锦言微笑着打量她,见她二十上下,五官倒还娟秀,只是皮肤微黑,头发梳得光溜溜的,戴着一点油的银丁香。
  “......花......很......好。”罗锦言的声音很轻,但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已经用了很大力气。
  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父亲还是骨折,陇西之行要暂时搁浅,父女二人要在昌平至少住上三四个月了。
  就看刚才进门时的阵式便知道,昌平这里远比在行唐时的人事要复杂许多。父亲卧床,她不但要侍疾,而日常的琐事更要管起来,这里的婆子丫鬟大多都是家生子,盘根错杂,从现在这一刻起,她要尽量说话,不能真的让人把她当成哑巴来糊弄。
  听到罗锦言轻微又有些含糊的声音,那个媳妇有些愕然,原来小姐不是哑巴,只是说话不俐落而已,但小姐只有七岁,长大以后说话多了,说不定也就好了。
  “我家当家的叫常贵,是西峰山那边的管事,媳妇认的几个字,老爷就让媳妇来侍候小姐,我家当家的十天才回来一次,两个孩子有爹娘带着,若是小姐不嫌媳妇粗笨,媳妇晚上也能值夜。”
  见她口齿伶俐,罗锦言笑着点头,看一眼夏至,夏至会意地从箱笼里拿了一根银簪子赏了她。
  常贵媳妇不住道谢,又领进来四个丫头,两个十三四岁,两个八|九岁。
  显然,常贵媳妇连同这四个丫头,就是父亲为她挑选出来暂时服侍她的人。
  罗锦言松了口气,好在没让那几个婆子来侍候她,她还真担心父亲会指派位管事妈妈给她呢。
  她换了件粉红石榴折枝的小袄,领口和袖口镶了白色风毛,衬得一张欺霜胜雪的小脸如同含苞待放的梨花,看得常贵媳妇呆了一呆:“姑娘生得可真好看,媳妇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神态真诚,没有恭维。
  罗锦言莞尔,落落大方,又让夏至给她别了两朵指甲大小的粉绒花。
  她又照照镜子,确定全无旅途的疲惫之色,这才起身去见父亲。
  从小到大,父亲最见不得她受一点点委屈。
  刚刚走到庑廊上,就见一个小丫头跑了进来:“小姐小姐,三侄少爷说,军爷和几位恩公都安排在客房了,也已经禀了老爷,请贵客们用了茶点便过去了,还有崔起和那个贼人,先关到柴房了。”
  罗锦言点点头,由常贵媳妇引路,去见父亲罗绍。
  一一一一


第八章 一样花
  前世的罗锦言是不知道有罗绍这个人的。想来是和今生的情况相同,仕途不畅,偏居一隅做个小吏,以他的官职和声望,还不足于传到后宫。
  重生之后,罗锦言从来不觉得做一名像父亲这样的父母官有何不好。
  像那秦珏,不到三十岁便官拜中极殿大学士,除了他的个人能力,更多的还是皇恩浩荡,可他却在新帝登基的第二天,便留书辞官而去,陈谅等人寻到他府里,才发现人去楼空,除了一套冠服,什么都没有留下。
  想到秦珏,罗锦言额头的青筋不由冒起,如果他能留在新帝赵思身边,凭他的霸道强势,杨善宗、耿文颐之流又怎能把持朝政,挟天子以令诸侯?如果他真的如仁宗所愿,成为名符其实的顾命大臣,赵思又怎能命丧几名内侍之手?
  “小姐,您怎么了?”
  耳边传来夏至焦急的声音,罗锦言这才转过神来,口中腥甜,不知不觉中她把嘴唇咬出了血。
  她无力地笑了笑,脸上却没有一丝血色,看得夏至更加担忧。
  罗锦言暗暗责怪自己,她重生了,这一世她不会被送进宫去,就不会嫁给赵极,当然也不会生出赵思,即使在赵极驾崩之后依然会皇权别落,那也和她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了。
  自己是杞人忧天了。
  这一世,她只是七品小吏的女儿,长大后带着丰厚的嫁妆,嫁给同样家境殷实的读书人,相夫教子,寿终正寝。至于朝堂上的风雨变幻,就让赵家人自己去操心好了。
  只是她的赵思,永远都不能长大。
  她在父亲的院门外站立了好一会儿,这才神色如初地走了进去。
  罗绍只有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年轻英俊,虽然卧病在床,却依然神采奕奕,毫无病容。
  “爹......爹......”
  听到小女儿艰难却甜糯可人的声音,罗绍的脸上都是宠溺,他靠在墨绿色漳绒大迎枕上,把扑到怀里的小女儿紧紧抱住,笨拙地抹去她眼角的泪珠,却又把她推开一些,仔细打量:“好像瘦了些,在京城里吃得不习惯?惜惜,是爹爹疏忽了,应该告诉夏至,给你到酒楼里订些可口的饭菜。”
  惜惜,是罗锦言的乳名。
  住在别人家里,却要到酒楼里订菜,哪有这样做客人的?
  罗锦言破涕为笑,撒娇地把眼泪鼻涕一骨脑蹭在父亲的衣裳上,罗绍不以为忤,从旁边拿过一只红木描金的小盒子,像献宝一样递给罗锦言:“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不论是在江西,还是在行唐,父亲常会给她搜罗些好玩好看的东西。
  罗锦言歪着小脑袋,打量着这个盒子,似是正在猜想里面藏着什么宝贝,那副认真的小模样让罗绍忍俊不已。他从不认为女儿是他的拖累,相反,他一直认为,这个聪明懂事的女儿,不但是妻子留给他的珍宝,也是上天给他的最大恩赐。
  “打开就知道了,快打开看看。”他怂恿着。
  罗锦言这才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是一只黄铜镀金胎珐琅彩的西洋怀表。
  罗锦言惊讶地张大了小嘴,好漂亮的怀表。
  她小心翼翼地把怀表拿出来,爱不释手。这样的怀表,整个京城也难寻一块,也不知爹爹从哪里弄来的,少说也要一千两。
  爹爹还没有怀表呢。
  罗锦言把怀表塞到罗绍手里,费力地说道:“......爹......用......”
  她的声音有些含糊,可罗绍还是明白了女儿的意思。
  他有些感慨,女儿只有七岁,已经懂得好东西要孝敬长辈了,他的心里暖烘烘的。
  “爹爹官职低微,随身带着一块这样的怀表,会引人侧目的。可你就不同了,你是闺阁千金,你的东西别人多看几眼都是冒犯。这怀表你随身带着,等你将来出嫁,爹爹再寻个带机括的西洋钟给你当嫁妆。”
  见女儿的小脸蛋上重又绽出春花般的笑容,罗绍心满意足,打开怀表的盖子,告诉女儿认识西洋时针,父女二人如有默契,绝口不提他的伤势。
  待到有婆子进来说三侄少爷问老爷这边还有何吩咐,罗锦言便起身向父亲告辞,罗绍笑着说:“论起种花种草,昌平虽然比不上丰台,可也小有名气,庄子里就有花房,让常贵媳妇带你去看看。”
  罗锦言微笑点头,转身出了父亲的院子,夏至却没有一起出来,待到罗锦言在花房里待了好一会儿,夏至才气喘吁吁跑进来。
  “小姐,我把咱们在京城和一路上的事都禀给老爷了,老爷气得脸色铁青,让三侄少爷去请骆军爷了。”
  罗锦言目不转睛看着花架上的一盆茶花,轻声道:“......你......去......盯......”
  说到这里,她停下来,额头已渗出薄汗。夏至心疼地用帕子给她拭汗,又把手裳伸到她面前:“小姐,咱不说了,您写吧。”
  罗锦言的嘴角微微弯起,冲着夏至摇摇头,继续说道:“......盯......着.....老......七......”
  因为太过用力,她那如初雪般晶莹的脸颊上泛起潮红,心里却很兴奋,这一次她说了四个字!
  这就是进步,以前她费尽力气,也只能吐出一两个字,有一次刚刚说出三个字,人便脱力晕厥了。
  而今天,她虽然有些头晕,喉咙发干,但还是站得好好的。
  一旁的小丫鬟却不以为然,小姐真的不是哑巴?不过说话这么吃力,也和哑巴没什么区别,至少她就没有听清小姐说的是什么。
  但夏至是能听懂的。
  小姐让她去盯着老七。
  今天小姐说了很多话,和常贵媳妇说过话,和老爷说过话,和她说的最多,最后这句话,小姐说了四个字。
  她高兴地答应着,欢天喜地跑出了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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