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来不带银两,因为他出门从来都有小童跟着,不是阿初就是阿宁,而若哪天不是这二人,那就一定是……她。
可是如今她不要他了,她嫌弃他吃糖葫芦,不要他了,这可,怎么办?
“嘿嘿,看公子模样这么好,俺这糖葫芦给了公子也高兴,就便宜五文钱,两串糖葫芦,只要三十五文!”
小二姐很热情很爽朗,可他,没有银两该怎么办?
就在小二姐话音刚落,就在他微微咬了下唇,鼓足勇气要将手中的糖葫芦还回去的时候,一只手递过来,将一粒碎银放到了小二姐手里。
同时,那手的主人开口道一句“不用找了。”
然后,就一脸笑意地从他手里抢过一串糖葫芦,又拉起他另一只空着的手,笑道:“小词真好,还记得给为妻也买一串。”
那天仙公子被俊雅小姐拉走了,卖糖葫芦的小二姐这才低头看向手中的碎银,银子呀,这可是她平生见到的第一块银子,还不用再找了……
嫌看不够似的,她又使劲儿拿牙一咬,直疼得快要将牙根折断才停下来,口中兴奋地低语:“是真的,真的银子,真的银子呀……”
一直被顾宛央拉着走出十几步,慕词才有些回过神。
他一脸怔然地转眸望向她的侧颜,刚刚,真的是她帮他付了银钱,真的是她从他手中抢走了糖葫芦,也真的是她,再次拉上了他的手,紧紧的,不由分说的,让他感受到温温的暖意。
正文 第94章 妻主酸酸甜甜好味道
“妻主。”他低低地唤。
她止住步子看他,正努力咽下口中还未吃完的一颗糖葫芦,“肿……么了?”
开口的时候,她两颊鼓鼓的,嗯,像极了家里那只黑黑的,总爱将食物塞得满嘴的小慕。
不由地弯了弯唇角,他将原本到了嘴边的话微微一转,“妻主不喜欢的话,就别吃了罢。”
他那时一下子买两根,其实是生了心思故意气她。
其实是想着,她若真的不喜欢这样的他,那他就买两根一手一个,那么毫无风度地举着,索性让她厌烦个彻底。
而不是让她也吃。
因为熟知她的口味,他知道她喜欢什么,所以也看得出她此时的勉强。
可明明这样不喜酸甜的她,却还为了他努力地吃下去。
所以,他原本想问的是,“你会不会觉得吃糖葫芦很失风度,然后……不喜欢这样的我?”
如今看来,是真的不需要再开这个口。
不由地,他唇边笑意又深。
听得他此般言语,顾宛央微怔了怔,面上略浮起几丝红晕,暗夜里,华灯下,并不特别明显。
终于咽下了那一口糖葫芦,她看着他的眼睛,倾身碰碰他的唇,带着留恋和不舍,“小词,我喜欢你,怎样的你都喜欢,所以,别这么不信我。”
他闻言微微颤了眼睫,继而扬眉浅浅一笑,“好。”
她亦回他一抹笑,这抹笑比之他的,只深,不浅。
他不知道,她其实早就见过他吃糖葫芦时孩子心性的样子。
那是在前世,他在只余下他和阿初两人的未央院里,因为阿初偷跑出门带回来的一串糖葫芦兴奋不已的样子。
他那时很少笑,一旦笑了,便天地万物都为之黯然。
那个时候,她就是因着那抹笑失神地走入许久不曾涉足的未央院,又在他看到她后渐渐冷却的笑容里走出去。
那个时候她只想着他是见到了她心生不悦,却不曾思忖过他或许也是如现在这般,担心她的不喜而故作淡然?
这一个想法升起,顾宛央心间不由微微一动,无论如何,这一次不会了,不会再那么毫无缘由地解读他、误会他。
她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用心认识他整个人。
正想的时候,她手中的糖葫芦忽然被人拿了去,抬眸,便看到他眨眨眼睛对她道:“妻主,剩下的我帮你吃。”
她蓦地又愣住,从来,他都喜洁,都不会用人用过的东西,都不会食人剩下的食物,而今……
“小词,想吃的话再去买,多少都可以。”她拉住他就要送到嘴边的、她剩了一半的糖葫芦。
他摇着头笑笑,然后侧首凑到她耳边,低声道:“刚刚……妻主酸酸甜甜的,所以我在想……妻主这一串一定很好吃。”
他话音方落便退去,徒余下她带着几分诧异几分惊喜,原来矜贵高华如他,也会说出这般挠人心神的话语。
他说的酸酸甜甜,原是她吻上他的唇时,因为刚吃下糖葫芦而沾染去的余韵。
看着他已然咬下一颗山楂果,又因为口中的酸甜而愉悦地微微眯起了眸子,她不由抬手抚平他被风吹乱的发丝,如他先前一般凑到他耳边,低沉着嗓音,带了几分戏谑的意味,道:“小词,下次出门若忘了带银两,想要什么尽管告诉店家,所有记账都到顾府去拿。”
她话音落,不意外地看到他微红的耳根,在这夜色里分外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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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日子,顾宛央手边的事情少了下来。
也是这个时候,阿初和碧辰的亲事正式订了下来,十一月初三,一个半月之后。
看起来有些仓促的时间。一方面因为是若再推迟,便只能放在年后,另一方面原因则是,阿初已有了身孕!
这个消息传到顾宛央那里的时候,顾大小姐略略诧异了一下,她竟一直没看出来,她身边这个明明呆头呆脑性子耿直的大侍女碧辰,居然这么动作迅速的就把人给拿下了!?
“许太医,你,你说的……是真的?”
不及顾宛央开口说什么,她身后的碧辰率先颤着声,向前来禀明消息的许太医问出了口。
许太医抬眼,绕过顾宛央看一眼碧辰。
原来,这才是让人家一个清白男子未成亲先怀孕的混蛋女子。
她最开始还以为是她家的大小姐,毕竟,陪嫁的小童一般都会被……收进房里,所以她才这么急着来禀报。
咳咳,本有些为那位少君惋惜的,毕竟她曾有幸沾着那位少君的光占了她家大小姐的便宜。
嗯,如今看来,倒是她多虑。想到这儿,许太医又低下头,回道:“阿初公子确然怀了身孕。”
“真的,这是真的……大小姐,他怀孕了,怀了我的孩子……大小姐,我要做娘了,会有个小娃娃喊我母亲了……”碧辰话语间有几分激动,说话时上下唇瓣都微微颤着,甚至忘了在自家大小姐面前要自称婢子。
顾宛央回首凝了碧辰片刻,是,每一个要做母亲的人,都会这么激动而兴奋罢?
她,也好想等到这一天,等到她的小词传出喜讯的这一天。
“呆木头,还杵在这儿干什么?还不赶紧去看看人家?”
开口提醒了碧辰的是景笙,说实话,她也刚从怔愣中回过神来,想想那日,她不过是随口对碧辰说了一句话,没想到这平日里最是没什么心眼的居然真的听了,还做了!
而她这个一直自诩思想前卫的现代人,居然只是牵了一下阿宁的小手,就被人家一脚踢过来,大腿上至今还留着一块淤青。
听到景笙的话,碧辰也反应过来,她走到顾宛央面前,两手有些无措地胡乱抚着衣摆,“大小姐,婢子想去看看……他。”
本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哪知“啪——”的一声,顾宛央重重放下手中的笔,面上微微一凛,“碧辰,你知不知道这样做,会给阿初带来什么?”
她的严词厉句,让碧辰一时愣了愣,但也不过片刻,她猛地双膝一曲跪在地上,“大小姐,婢子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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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初白,小阿九,小鹿,三位小天使的打赏~
正文 第95章 赐名琐事
是,若非顾宛央这一语惊醒梦中人,她几乎真的就要忘了,她这样做,最终会给阿初带来什么?
她会让还未定亲却有了身孕的阿初担上伤风败俗的骂名,她还可能令他贻羞人世,被众人逼着自我了断!
她会害了他,会彻彻底底毁了他!
她当初,不该那么轻易就听了景笙说的什么“男人嘛,就跟我们那里的女人……咳咳一样,你先上了……嗯,就是睡了他就跑不掉了。”的论调。
她当初,不该只想着先把他人定下来就那么不负责任地要了他。
她当初,更不该仗着醉酒,因为贪恋他的滋味就一次又一次地索取。
虽然,因为跟了个历来以洁身自好为人称道的大小姐而从未真正涉足倌儿楼,所以那也是她的第一次,她是和他一样的初经人事。
可无论如何,她对不起他……
“一句知错还不够!”
书房内蓦地传来一个清雅的男声,他步履间有几分急切,话语里有几分着恼。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被阿初一心回护的慕词。
“碧辰姑娘,你究竟打算如何处理这件事?”站定在书房内,慕词的问话带了些微冷意。
刚刚若非他和阿宁拦着,阿初就要冲上去撞柱自尽,他就要失去这个从小陪他长大,如同亲生弟弟一样的亲人!
这个碧辰,她这么莽撞而为,叫他如何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