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榕城没多久,骑在马上的刚哲便被一个小兵扯了一下衣角,刚哲性子冷,睨了小兵一眼,惜字如金的说:“作甚?”
“我走不动了,我要与你骑马!”小兵理直气壮的说,那黑乎乎的脸上,标志性的爱笑的大眼睛,不是茴香是谁?
刚哲怒:“你怎么跟来了?”
“我不想你一个人回去,又怕你不同意我跟,就悄悄化妆成士兵的样子,可谁知走路这么累,我走不动了,大木头!”
刚哲居高临下的看着茴香,咬了咬牙,终于还是将她拉上马:“你知不知道,苗王城很艰苦的!”
“不管,就是要与你在一起!”茴香稳稳的坐在刚哲怀里,将自己的衣袖卷起来,然后取了方巾来擦脸上的黑灰。
刚哲见不得她随意的乱擦两把,接手过来仔细的将她脸上的脏东西擦干净,直到莹白如玉的小脸再次露出来。
“你难道不怕我发现之后打你?”刚哲板着脸,忽然想要振夫纲。
然而,他确实是想多了。
茴香叉着腰,眼眶里说着说着就聚满了泪水:“怎么,你还想打我?”
哎!
刚哲叹息:“罢了,我也就是说说而已!”
茴香这才回头,将眼泪全部擦在刚哲胸前,傲娇的说:“谅你也不敢!”
“我不是不敢,是不舍!”这与不敢是有区别的好吧?
两人就这样一路斗嘴,一路就到了凉州。
崇仁将大军交给刚哲,并问:“你确定你能找到路回去么,毕竟过了这么多年?”
那条被追杀的血路,刚哲自然是记得的,他早已将那些路,连同那些仇恨,一起刻画在心里。
带着大军,刚哲一路避开苗王城的毒瘴蛇虫,还有疑阵,站在山头俯瞰整个苗王城。
茴香在刚哲怀里,好奇的往下看,却见苗王城丝毫没有她想象中的繁华,一桩桩的草屋,连绵起伏,最壮观的,就是苗王宫。
也不过就是大一点的草屋而已。
“怕不怕?”刚哲问茴香。
茴香摇头:“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
刚哲笑了,他这一笑,就想拨云见日一般明朗。
“围城!”刚哲一声令下,大军便冲上去,将苗王城团团围住,已经自封为王的巫师见到刚哲手里的破云刀,脸色大变。
“你是刚哲!”巫师贪婪的看着刚哲手里的破云刀,据说刚哲当年离开时,一并带走了苗王城的两大至宝,看来是真的。
刚哲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冷声问:“上一任巫师大人是你杀的?”
“是又怎样?”巫师阴冷的看着刚哲:“虽然他总说你是他见过最有天赋的人,可我还是想与你比一比,到底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刚哲拔出破云刀,破云刀是凶刀,这些年北狄太平,它已经很久没有尝到鲜血的味道,刀口已经微微有些生锈。
巫师嗤笑:“你可真是会辱没这把绝世名刀!”
刚哲一向秉承能动手绝不废话的原则,在巫师叽叽歪歪的时候,他已经出刀。
破云刀带着风卷云残的架势,在苗王城里呼啸着,很多人嗯闻讯赶来,就是想再次一睹破云刀的风采。
刷的一刀,巫师的手臂被破云刀划破,破云刀整个身体便开始轻颤,接着刀刃便开始发亮。
“混蛋!”巫师不会用蛊,也不会用毒,但是他会用巫术,暴怒的他忽然取了一根竹笛,吹响怪异的音符。
苗王宫中便涌出来无数的老鼠,那些老鼠的个头很大,眼睛泛着绿光,爪子也呈绿色,一看便是被人豢养的。
刚哲淡笑,从怀里取出血雪虫,用自己的血将血雪虫唤醒,血雪虫一见到毒物,便欢欢喜喜的朝着那些老鼠冲过去。
血雪虫乃是剧毒无比之物,是苗王城的毒王,那些老鼠感受到来自血雪虫的威胁后,便吓得四处逃窜,压根就不敢再攻击人。
刚哲淡淡的看着,直到那些毒老鼠被血雪虫消灭殆尽。
“血雪虫果然名不虚传,既然我的毒老鼠没用,那我们还是再打过吧!”巫师将竹笛往地上一丢,继续与刚哲打。
打架刚哲素来谁也不怕,只是他怕拖得久了,巫师会伤害到无辜的百姓,便倾尽全力与巫师一战。
结果,自然是刚哲胜利。
巫师在刚哲的破云刀下,念念有词的想要召唤什么,可他没有机会,刚哲一听见他召唤,直接一刀便割了他的脖子。
之后,刚哲帮着清理了苗王城中的城务。
待苗王城走上正轨之后,他对渺渺说:“随我回去吧,他死了,这个地方你就不适合居住了。”
“哥哥不管苗王城么?”渺渺惊讶的问。
刚哲看了看这座城,淡声说:“我永远也忘不了他们得知我母亲是汉人的时候,那般激烈的驱逐我们,这个地方,永远不可能真的容纳你我,与我走吧!”
“那苗王城怎么办?”
“刚祁的儿子要是有能力就继续做苗王,若是没有,谷家不会让苗王城没有主人的!”刚哲没说,其实现在的谷家,更适合掌管苗王城。
离去时,刚哲给谷亦玄写了一封短得不能再短的信:有本事的话,苗王城便是你的。
回到榕城后,茴香心里始终记挂刚哲小时候,觉得在苗王城他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所以发誓要对他好。
心血来潮便要去学习厨艺,不光自己去学,还拉着渺渺去学。
在皇城门口,渺渺偶遇了慕明轩一家人,看他幸福的模样,渺渺笑了,她就知道,慕子衿怎么可能让他去死!
迷上厨艺的茴香,发誓要对刚哲好的茴香,让刚哲有些吃不消。
刚舒城最后终于受不住,带着刚兰芷离家出走,去投奔外祖母去了。
刚哲每日回家,茴香都会拉着他说:“大木头,你来看看,今日我做的新菜式!”
刚哲看着桌案上那清一色的黑乎乎的“新菜式”,面无表情的坐下,拿着筷子便开始吃。
“这是什么?”茴香期待的问。
“红烧土豆!”
“不对,是红烧肉!”
“你可真厉害,肉味都做没了!”刚哲的赞美如此的言不由衷,可茴香却开心啊!
“真的?”
“真的!”
茴香想,明日我要做点什么给大木头吃好呢?
哎!
刚哲却在想,今夜我要去宫里请皇后娘娘开点什么药好呢?
第209章,愿情深终不负
崇义,是大月的皇子,是北狄的王爷。
赵文修在京都自裁之后,崇睿便将京都更名为旧月城,崇义知道他三哥还是恋旧的,不管少年时期,他在大月遭受过怎样不公平的对待,但是最后,他也没有很极端。
旧月,旧时明月。
多么苍凉的名字!
就如同崇义现在的心情,他不远万里从北狄跋山涉水回到这里,原本他是想好了,要与桑朵双宿双飞的。
可是,他没想到,桑朵的性子这般烈,她要给自己的族人报仇,就等于放弃了与崇义的感情。
感情,多么可笑的感情!
崇义住在旧时的皇宫之中,以往的芳华宫、凤仪宫、东宫甚至养心殿,都被崇义拆了,只留下了永和宫。
他喜欢这里,不管是什么时候,他都喜欢永和宫这样恬淡的地方,这些年,他更喜欢这样淡薄的生活,淡薄有什么不好么?
他觉得很好!
一年后。
因为土地征用问题,官兵与以往京都的贵族产生了冲突,属下来报,让崇义去调解。
这块地,是旧朝书香世家宋家的祖宅,为此,宋家口诛笔伐的与崇义理论了一年,这块地依旧没有解决好。
崇义拿着一个白玉酒壶,骑着他的汗血宝马一路策马狂奔而至。
到达之后,崇义也不下马,他斜靠在马鞍上,一手拿着酒壶,一只手玩弄着马鬃,眼神薄凉的看着那块有他皇爷爷亲笔题字的“书香世家”牌匾的宋宅。
没过多久,就有宋家的人发现了崇义,很快,宋家祖宅的大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
一身儒衫的宋一男走出来,拱手对崇义行礼:“王爷,劳驾!”
“怎么,宋族长今日又打算与我说什么?”对于他的那一套,崇义已经很是理解。
或许,在皇爷爷那一代,他们宋家确实算得上是书香门第,可现在,崇义只想笑,这般贪婪,也配“书香”二字?
“王爷既然来了,何不进来喝一杯?”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崇义没理会他,微微一笑说:“今日天气甚好,本王很是喜欢这般晴朗的天气,再说了,本王带了酒!”
就是不进去!
那宋族长脸上的肌肉跳了跳,他倒是没想到,这位昔年最贪玩好事的王爷,如今竟也成长了?
崇义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白玉酒壶中的美酒,一抬头,便能看到天空肆意自由的白云,若是可以,他其实更愿意当这闲云野鹤,但是前提,是要将这旧月城治理得让三哥满意。
“王爷这般不给老朽面子,莫非是改换了门庭,便不打算认先祖留下的遗诏了么?”宋族长朝天拱手,言语之间全是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