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赠君千蝶菊
宋轶勾搭上刘煜这件事,简直让李宓防不胜防,漱玉斋只是被围了一天而已,为什么一解禁整个世界都变了模样。他精心喂养的小羊羔就这样巴巴地自动送到大灰狼嘴里去了。
李宓看着把自己精心捯饬了一翻站在铜镜前照了又照的人,讽刺道:“就算你把自己打扮成天女下凡,那位也不可能正眼看你。”
宋轶眯眯眼,笑道:“知道什么叫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吗?你不要羡慕,羡慕也羡慕不来的。”
满口嫌弃,李宓气得肠子直打结。
第一次上门,宋轶怎么能空手而去,她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一盆千蝶菊,屁颠颠去了司隶台,从进大门那一刻,就被无数的小徒隶全方位无死角围观。
小徒隶们围观得十分细致周到,双手都没空着的,不是手里提着剑便是腰上挎着刀,寻常人看到这样黑压压一片全副武装的战斗人员,早吓得屁滚尿流了。宋轶不但没吓到,甚至连强装镇定都算不上,反而非常随意自然地弯眼一笑,道一声“初来匝道,请多指教。”弄得一帮人十分气势瞬间泄了七分,这种强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让他们有点装不下去。
曹沫见此情形,觉得遇到难缠的对手了,再看那盆千蝶菊,甚觉心慌啊。没记错的话,那位追求他们家殿下的宋先生每天送来的便是菊花,而这位,似乎,别人也称呼她为宋先生?
这,该不会是巧合吧?
他都能想到的可能,豫王如何会想不到,豫王竟然会同意她来司隶台。
曹沫心里有一种自己奉为珍宝的翠玉白菜被一只毛都没长齐的小野猪拱的诡异感觉。
于是乎,宋轶不但没有见到刘煜,还被曹沫公事公办地从生辰籍贯一直问到性取向。
她老神在在地坐在那里,哼都没哼一声,仿佛完全没听到这个人在说什么,曹沫一直提着毛笔,手僵硬得开始发颤,硬没落下一笔。
“宋姑娘既然要进司隶台,每一样都必须详细登记。”
宋轶眉眼一弯,笑道:“我何曾说过要进司隶台?这次,是你们司隶校尉纡尊降贵亲自请我为你们破案。”
曹沫手一抖,毛笔掉在纸上,晕染出一片墨黑,他自认为是修养极好之人,可面对此情此景,很想发飙怎么办?
好半晌,他才压住火,问道:“宋姑娘真是画骨先生的徒弟?”
“这个自然。”
“好吧,若是宋姑娘真能破了这个案子,曹沫他日定当亲自为你端茶递水以谢今日冒犯之罪。”
宋轶起身,心情甚好,提醒道:“那他日,曹大人记得一定要焚香沐浴,别掏了粪坑来谢罪。”
整个司隶台,曹沫绝对是儒雅典范,从来不会像赵重阳那种武夫一身汗臭满身污渍还不自知,这个没眼力的家伙竟然嫌他脏?
曹沫差点就要被成功引爆,但宋轶跑得快,没给他发飙机会,他使劲压了压心中火气,不经意间看到指甲缝中藏着的一丝不易觉察的白色东西,挑出来一看,神色大变,这、似乎是厕筹上扣下来的,但他发誓,他扣着玩的那片厕筹绝对是新劈好的,没有沾染过一丝污秽。还有,我洗过手的,只是你来得太巧,这不没来得洗仔细就来见你了吗?
但现在要澄清显然已经来不及,曹沫觉得,也许他该改掉上茅房思考问题的习惯,或者,改掉思考问题下意识把玩东西的习惯。
刘煜从宫里回来,是一个时辰以后的事情。早朝结束,那位皇帝兄长便将他招到御书房过问了一下吴家的事,便多耽搁了一点时间。
曹沫殷勤迎上去,将宋轶到来的事情随口提了一下。
“她什么都没说,就这样走了?”这不太像这位的作风啊。昨晚他一细想,画骨先生抢京兆尹的案子不是一件两件,从来没将刻骨画像的技巧泄露于众,偏偏上次她这样做了,目的不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吗?按理小色狼苦心孤诣终于成功接近他,难道不该死缠烂打犹如苍蝇盯着肉一样粘着不放吗?这其中肯定有其他小算盘!
曹沫看着自家殿下淡漠略显诡异的脸色,心中惶恐。
司隶台的案子从来没让女子参与过,即便是京兆尹那只母夜叉,偏偏宋轶例外,莫非咱们的司州大人对那个宋轶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思及此,曹沫汗如雨下,该不会……
不,绝对不可能,他家殿下怎么可能这么眼瘸?
“宋姑娘的确什么都没说,但为殿下带了一盆菊花来。”
顺着曹沫指引,刘煜看到案前放着的千蝶菊,眼神又是一暗。那眼神非常奇怪,说喜欢吧,却夹着一点怨愤,说不喜欢吧,那眉宇间似又透着不舍。像是一个心爱之物被什么脏东西沾染了,弃之心痛,不弃又糟心。
“要不,我叫人把这花丢了?”曹沫衷心建议。
刘煜没应答,而是走到花盆前仔细打量。曹沫也看过去,觉得有点不忍直视,这个宋轶送花就送花,为什么不把花盆里的杂草扒干净,即便是只剩一根也很扎眼好吧?
他正要伸手去扒,却被刘煜拦住,反而亲自动手将那根草□□。泥土很松软,草茎未断,带出一坨东西来,定睛一看,那是一只小竹管。
毫无意外,小竹管里藏着一张纸条,上书:西明山罗子沟,程秋水。
宋轶不可能无缘无故留下这么一条线索,这条线索必然跟吴尚清的案子有关。如果真的有关,吴邕又会不会知晓?
“准备出发!”
西明山,离泰康城不过数十里地儿,前朝时还是比较偏僻的山地,但进入大宋朝后,因为稳定的朝廷格局,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世家大族圈地占田也受到遏制,西明山毕竟地处京畿要地,想要不发展起来也难。
官道直通到西明山脚下,而罗子沟在山里边,依山傍水,风景秀丽,风水也不错,前些年有些商人便修建了一些庄园客栈,专供前来踏青的人落脚歇息,因为有了这个便利,每到酷暑,便有更多的人进山避暑。
司隶台的消息非常灵通,刘煜这边刚到山脚茶寮坐下,那边便有小徒隶快马加鞭赶来,将一书文稿给赵重阳,赵重阳亲自捧到刘煜手上。
这是出门时刘煜让曹沫查的资料,果不其然,吴家在西明山并没有田产,但有个人有,杜秋娘,而且时间不到半年。按照田产登记之地,刘煜带着人即刻赶过去,这还没到地儿呢,远远便看见一群黑衣人提着长刀在追杀一大一小两人,小的那个个衣衫破烂的乞丐,大的那个俨然是个水蓝衣裳的女子。
他们居高临下,将下面的形势看得清楚,宋轶拉着小乞丐东躲西藏,几个黑衣人突然失了目标,到处搜查。
大概是发现他们的藏身之地有异动,几人慢慢靠近,两人却缩着完全不敢动,突然之间一只爪子伸过来,一把捏住小乞丐的脖子,将人提了起来。
刘煜便见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混蛋直接捡了一块石头冲上去,一把刀很顺手地朝她砍过来。
宋轶觉得自己要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身子横空一百八十度旋转,劈到面门的刀锋被生生避开,同时剑光一闪,长刀应声而断。
黑衣人见势不妙,弃人而逃。
情势瞬间逆转,宋轶挂在男人的爪子上,被山风吹得小身板凉飕飕的。刘煜长身玉立,并没有因为一手横举负重而影响他玉树临风的风姿,仿佛他此刻手里提着的并不是一个成年女子,而是一只小奶猫,还很有闲暇地拿了一双眼睛斜睨她,对她如此狼狈一幕很是受用。
宋轶很想翻个白眼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好歹这人救了她,长得又那般俊俏,她姑且原谅他的高冷轻慢,就着被挂起的姿势拱拱手道:“多谢豫王搭救,小女子身无长物,救命之恩自当以身相许。”
这话说得严肃刻板,调子平稳无波澜。刘煜就这样被人轻飘飘地调.戏了,提人的爪子像是有一万只蚂蚁在爬,蓦地一松,宋轶终于稳稳当当地落到地面,掸了掸衣服,颇有风度含笑看着面前美人。这眼神,这姿态,就如一个纨绔正看着一位良家少女,气氛很有些诡异。
但咱们尊贵无比的豫王殿下何其强大,硬生生就能将她这诡异姿态给彻底无视,只道:“这里有什么,值得你们被追杀?”
山风拂过宋轶略显凌乱的长发,有那么一缕恰好挠过刘煜鼻端,麻痒直达心底。宋轶嘴角微微一翘,道:“我想,我找到杜秋娘被灭口的真正原因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一觉睡到自然醒”的地雷和营养液,么么
☆、第十六章 消失的美人
片刻后,一行人到达一座未建成的宅院。
因为罗子沟地势并不平坦,依山而建的院落不可能很大,但这个宅院的位置十分幽静,给人一种远离尘嚣之感。
“吴尚清喜欢跟同窗好友去秦楼楚馆附庸风雅,但古月坊他却从未踏足过,那么他是怎么认识杜秋娘的,又是如何跟她暗中往来的?”
刘煜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第一个问题好解释,因为吴尚清跟杜秋娘曾经有婚约,他自然知道杜秋娘没籍古月坊,他之所以不去,应该就是避忌这个,但要传个信息进去,很容易,若是他,杜秋娘一定很乐意见上一见。我让小六询问了很多蹲守古月坊附近的乞丐,杜秋娘只有每月初一十五上香时出过门,而吴尚清每个月初一十五却会出城,所以,他们私会的地方只可能在城外。四明山,大概只是他们游玩的一处罢了。这处宅子,很可能是两人觉得这边景色不错,才置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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