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煜脸色沉冷,不置可否。
既然豫王要看,吴邕只好叫仆人打了温水,浸泡上千蝶菊花瓣,花香逸散水中,吴邕才拿起剪刀,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将锦帛剪开,苍白的骨头一点点露出来,他说:“阿岚生前喜欢用菊花浸泡的香水沐浴,整个人都带着一股茶香味儿,很清新淡雅。”
剪开锦帛,里面是霉烂的衣服包裹着的森森白骨,而这副白骨全身几乎没有一处是完好的,各种碎裂折断,昭示着她生前遭受了怎样非人的虐待。即便早有心理准备,吴邕还是被震撼得差点没了呼吸。他压住身体的颤栗,脑袋的眩晕,将骨头一根根取出来,放在浸泡着千蝶菊的温水里擦洗,再一一放进旁边早已备好的楠木棺木中。
他小心翼翼地一根根取,洗好,一根根放,从头部,到脚趾,有条不紊,像是对待珍爱的宝贝。他的脸上始终很平静,甚至很温柔,对待活人都未有过得温柔眷恋,纵使刘煜这种早没了感情的人都能感觉到他内心的浓重愤怒与哀痛。
“已经安置好了。”吴邕退后两步看过来。
刘煜上前,细细扫描了几遍,这样的碎骨不管验骨还是刻骨画像,恐怕都难以判断死者的身份。
刘煜什么话也没说,便退出了水榭,赵重阳一脸莫名跟过来,只听得他道:“你带人先回去。”
赵重阳总感觉今日自家殿下的情绪不对劲,不敢怠慢,乖乖领了人离开。
刘煜看着面前的千蝶菊,有些失神。这种花他已经很多年没看见了,似乎自从静姝走后,满府菊花枯萎,他连菊花都很少看到。
千蝶菊,这是王家母女致爱,但它并不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品种。
听说当年虞芷兰尚且年幼,与一帮贵女公子一同郊游,遇到一位世外高人,专以培育新品菊花为乐,而其中一种便是千蝶菊。
虞芷兰爱之若狂,很多贵公子为博美人一笑,都想方设法想在泰康城培育千蝶菊,最后只有吴邕成功了。虞芷兰自此待他便分外不同,这事当年广为传颂,即便时隔许久,还有诗画留记。只可惜两人最终并没有走在一起,静姝每每看到那些诗画,便会感叹,若他们在一起了,这世间便没有她了。
大司马王温曾也想为爱妻培育千蝶菊,甚至向吴邕请教过,不知是他天生没有这方面的才能还是吴邕并没有诚心教授,几年竟没种活一株,倒是王夫人虞芷兰在王府种出了一大片。
刘煜还记得第一次见静姝时,她穿着花袄,娇俏可爱,在千蝶菊的花丛中看着他,说:“小哥哥生得这般好看,他日长大,娶我可好?”
当日不过一句玩笑话,一别数载,他都惊奇自己竟然还记得,最后还真的娶了她。
最后一次见面,他披着战甲归来,连赶了半月的路,来不及洗去满身血污,迫不及待地去看她,却只见千蝶菊在熊熊火焰中迅速枯萎,静姝站在火海中,依然笑得娇俏可爱,却一句遗言都没留下。
吴邕安顿好尸骨出来看到刘煜,一点不觉得意外,反而道:“今日让司隶台和京兆尹白跑一趟,吴某甚觉愧疚。”
离开灵堂,站在眼前的又是那只熟悉的老狐狸。
刘煜迅速回过神来,眯了眯眼,“那具骸骨真是李心岚?”
“司隶台会验骨识人,是与不是,一试便知。”
“别院佛堂的陷阱你是何时看穿的?”刘煜笃定,在吴邕拿到画本前,一切都如他们所预料的一样,就在他们收尾时,情势却突然逆转,纵使他再聪明此刻也有些想不明白。
为什么吴邕会突然挖出李心岚的骸骨,这一点他百思不得其解。这幅骸骨上应该是有大文章的。但如果真有文章,吴邕为何要主动挖出来惹人生疑,或者他本就是为了转移查案方向,亦或许,他有不得不把骸骨挖出来的理由?
显然,这些问题是不可能从这只老狐狸口中问出来的。
“恕吴某愚钝,不知道豫王说的何意。吴家阖府上下,都等着司隶台为犬子伸冤。”
刘煜生生咽下一口气,“那个乞丐现在在京兆尹,还有两名吴府家丁。”
吴邕却眯眼笑道:“我不知道豫王在说什么。”
“那本王换个问题,吴侍中一定知道答案。”
吴邕露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李氏去世十年,为何直到今日吴侍中才为她迁坟?”
“我若说是忘记了,豫王一定不信。人活这一辈子,总有一些事情不是忘记便是不敢想起,豫王殿下难道没有这么一件事?或者,一个人?”
刘煜俊美的脸迅速苍白下来,吴邕看看满园菊花,摘下一朵千蝶菊,递给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回了水榭。
南园小筑。
刘煜在门口站了许久,像在积蓄勇气,好不容易才推开这扇门。沉重的吱嘎声在深夜里听起来十分苍凉。
十年不曾打理的院子透着一股荒凉的野草味儿。
月色并不明亮,穿过前厅通往后堂,偌大的花园草木疯长,草木丛中矗立着一方石碑,上书几个大字:“豫王妃刘王氏静姝之墓”。
刘煜将那朵千蝶菊放在墓碑上,他甚至没有多看一眼那墓碑,也没有扒一把她墓前的野草,便转身离开。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不留下一丝痕迹,也不敢留下一丝痕迹,这就是一座尘封的牢笼,他一点不想拂开灰尘看清楚里面关住的是什么。
就在他要走出花园时,突然感觉到一股异样的气息,蓦地回头,便见远处池塘边似乎站着一个人影,他的神经猛地一跳,呼吸像是停止了,条件反射地朝池塘边奔去,近了,更近了,那个身影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像是感觉到自己的靠近,那个身影转过头来,透过重重夜色看着他,沉寂了十年的心口嘭嘭直跳,他伸出手,迫切想要抓住她,可当他的指尖快要碰到她时,她却向后倒去,不管不顾,即便身后是无尽的黑暗,也要逃离。
刘煜脚下用力,扑了上去,即便那是万丈深渊,他也要陪她一起粉身碎骨……双手将那具躯体紧紧搂住,心满意足地在她耳边落下一声低吟:阿姝……
宋轶觉得,夜路走多了,的确是会遇上鬼的。
这只鬼想抓她,她好不容易躲开,谁知鬼的反应比她快,直接一个猛虎扑食,于是,很悲剧,他们双双落入池塘。
最坑爹的是,落入池塘也就罢了,这只鬼还死死缠着她不放,她差点在水里憋过气去,迫于无奈之下,于是她出手了……
刘煜意识到自己抱着个什么东西时已经来不及了,后脑勺一阵钝痛,在他反应过来之前,便昏了过去。
这边的动静很快将南园小筑里住的小乞丐全都给招来了。等他们一起赶到时,看到的便是另一番景象:宋轶手里抱着一个美男,正艰难地往岸上爬,即便是一身泥泞,也掩不住那张璀璨光滑的英俊轮廓。
众人看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小乞丐的头目小六瞪大眼睛,道:“宋先生终于忍不住空闺寂寞,掳劫了个美男来暖床?”
“是啊,冬天快到了,暖床是必备的。”其他小乞丐煞有介事地附和道。
宋轶横了他们一眼,“还不快来帮忙?”
一群小乞丐,三两下便将人拖了上来,别看刘煜不胖,但身长六尺,肌肉结实,宋轶差点没被他压弯脊梁骨。
人上了岸,借着灯笼,他们才看到刘煜后脑上的血迹,自然也把刘煜的脸看了个清楚明白。
小六一抖,“先生,这回你可摊上大事了。”
宋轶小脸儿有点白,“要不就地埋了吧?”美色和性命,似乎性命更重要些。可看到那因为挣扎敞开的衣襟,露出的锁骨和一小截胸膛,宋轶看得一阵眼热,小爪子情不自禁地伸了过去,大有趁热多摸两把的意思。
小六重重咳嗽了一声,及时阻止这位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什么少儿不宜之事,委婉表示:“或许,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度量衡问题。
因为没查到刘宋时期的一尺长度(很大可能沿用魏晋,但没找到具体说明),便用了同一时期北魏的度量,一尺大约为30.9厘米(因为此文也涉及到北魏,干脆统一一下)。作者在此只是说明一下参照标准,以免读者误认为我的男主只有一米五甚至一米三,当然,如果有准确的刘宋时期度量衡资料,作者也很愿意配合修改全文,谢谢!
☆、第十四章 画本都是骗人的
十年,刘煜都需要靠药物来入眠。十年来,他甚至没做过一个梦,潜意识里排挤着所有梦的可能,而他就这样空白了整整十年。但这次,他却做梦了,梦里,静姝穿着他们新婚时的凤冠霞帔,站在一望无际的雪地里,白雪映照着红妆,背影孤寂苍凉,他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靴子踩在雪地上不可避免地发出声响,惊扰了她。
她转过身,眉目如画,唇齿逸香,微微浅笑,瞬间温暖了他的心房。
刘煜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将人拥入怀里,入手却尽是冰凉,仿佛他抱着的是一具毫无温度的尸体,他顿时慌了,心口突然刺痛了一下,低头,温热的血液浸透衣衫,一柄匕首插在胸口,锋刃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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