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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 完结+番外 (君羽落)


  炎帝(已逝):上古时代,人族第一个王朝的缔造者,人族人文始祖,万年难遇的天才,博采众长,虽然什么都会,却最喜欢医道。缔造了人族历史上最辉煌的王朝,也留下了无价的珍宝——藏有她所有医道知识的蜃珠。也是大荒所有种族历史上第一个炼制出不死药的生灵,人族史上最长寿的王。
作者有话要说:  本人略起名废,欢迎读者帮忙给之后会出现的一些人物起个名字,好听点的,不过也别取太现代的,麻烦起那种很有古味的,秦汉和先秦时风格的名字,毕竟我的这本小说背景跟先秦时代差不多

  ☆、第十四章祭祖

作者有话要说:  有兴趣的猜猜的阿珩接下来想干什么,提醒一点:她想干的事是每个正常人都想砍了她首级的事
  人族重视祖先,华族更是事死如事生,因而不管在华族中,祭祖是一件极慎重的事。
  云洛如此轻飘飘的说要去祭祖,阿珩可以当云洛洒脱不羁,但你祭祖就祭祖,带我一个外人做甚?
  祭祖大事,古往今来都只有宗族的子孙才能参加,且必须是男性子孙或嫡女,庶女是无资格参加祭祖这样的重要事宜的。
  阿珩是外人加奴子,不论是哪一种身份都无资格。
  另,也是最重要的,云氏发迹于辰国,祖先的陵墓不应该在辰国吗?这里可是齐国的条原,怎会有云氏的祖先?
  无怪阿珩噎着,着实是云洛语出太惊人。
  云洛不曾想到阿珩的反应竟如此大,无语的伸手拍了下阿珩的背,力度适中,阿珩立时将喉咙里的食物吐了出来。
  云洛体贴的送上一碗热汤。
  阿珩接过热汤饮尽。“谢谢。”
  云洛道:“吃完陪我去祭祖。”
  阿珩艰难的将热汤咽下,一个男人邀请一个女人去祭祖,怎么感觉都不太好。就算她在这方面不敏锐,也能明白云洛什么意思。
  “这不太好吧,我一个外人......”
  “我要去祭拜的这位祖先,你去了也无妨。”云洛解释道。
  “我去也无妨,总不至于也是我的祖先吧?”阿珩反问。
  祭祖不能有外人,祭拜者必须是被祭拜者的后人,如果她也可以去,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她是这个宗族之人所娶的妇,另一种便是,那也是她的祖宗。
  云洛想了想,道:“可以这么说。”
  阿珩不解,她一介奴子,根本没有族谱可探询,云洛是怎么个知道那是她的祖宗的?
  既然疑惑,阿珩便直接的问了。
  “你去了便知。”
  阿珩瞅了瞅自己毫无知觉的腿,毒素一直在蔓延,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该瘫痪了。“远吗?”
  云洛瞧了眼阿珩的腿,也对阿珩无语,被折腾成这般模样还激动兴奋的,普泰之下应只有阿珩,或许可以加上差不离,能与阿珩不相见便“玩”得如此默契,显然是同类。
  “我带你走。”
  显然,不去不行。
  阿珩无奈的扒干净最后一粒麦饭。“走吧。”
  云洛是骑马来的,一匹纯黑色,没有一丝杂色的高大骏马,曾经在北荒当过一段时间羊奴的阿珩一眼便瞧出,那是产自北荒与西域交界处的汗血宝马,价值千金。昔年齐武王四次北伐,有两次便是为了这汗血宝马。
  阿珩微微蹙眉,汗血宝马可是极珍贵之物,便是在齐国,也只有武勋世家才拥有,而这还是昔年齐武王所赐。中原列国,也仅齐国有,云洛是从何得来的汗血宝马?
  想起多年前的旧事,阿珩忽然有种感觉,齐王此次不杀云洛,日后一定会后悔万分。
  云洛率先上了马,然后冲阿珩伸出了手。
  阿珩瞅着马背上简陋的马鞍,这种马鞍,太过简陋,坐着很不舒服。至少对于曾经为了让自己舒服点而专门改良过马鞍的阿珩而言,使用这种马鞍是一种折磨。
  “不上来?”
  “马鞍太简陋,坐着不舒服。”阿珩坦诚道。
  云洛略微沉吟了下。“凑合一下。”
  阿珩磨了磨牙,今日是非得走一趟了。
  云洛气力极大,两只手将阿珩抱起放在了自己面前,随后策马出了城。
  条原的地理位置较特殊,云水流经此地,在此大拐弯,蜿蜒向东南而去,注入月照海。条原便是云水冲刷而成的一片地域,据说远古时,这里曾是湿润的大泽,后来大泽变成了条原。昔日毁于战火的条邑虽重建,位置却变了,随着河道向南移动了许多的云水一同南移了。
  远古时的人族帝都遗址,位于条邑以北的地域,确切说如今的条邑也是建立在昔日帝都的部分遗址上方。只是三千年的岁月,剩下的东西不多,只能在北边看到一些旧都残骸。
  阿珩瞅着变换的风景,云洛这该不会是想带自己去怀古吧?
  若是完整的帝都,阿珩一定很有兴趣,可被岁月冲刷了三千年的古都残骸,鬼都没兴趣,哦,除了九州帝国的老鬼,但她是肯定没兴趣的。
  令阿珩稍感安慰些的是,云洛并未带她去怀古,而是去了一片凤凰林。
  条原之上有一片占地数百顷的古凤凰林。
  凤凰树是一种生活在气候温暖湿润的环境中的植物,远古时,中州北地气候温暖湿润,有凤凰林不足为奇。然数千年过去,中州北地已然化为北国,冬季漫长而苦寒,昔年的大多数植物都消失了,被寒带植物取而代之,唯有这片凤凰林始终屹立于这片古老的平原上,时光、战火仿佛都不曾干扰它半分。
  “你带来这做什么?虽然凤凰林风景甚美,可我对这些,兴趣不大。”阿珩道。
  云洛瞧了阿珩一眼,问:“你就不曾想过这里为何会有一片凤凰林?”
  “为何?”
  “远古时,陵墓封墓后,后人会在陵墓上栽种树木,遮掩陵墓所在。”
  阿珩反应过来了。“此事我亦知,可......我从未见过陵墓上栽种凤凰树的。”
  陵墓上头栽种树木也是有讲究的,多为榆树与松树,而种凤凰树,这是头回见。
  云洛提醒:“在历史上,有一位帝君酷爱凤凰树。”
  帝君?
  阿珩在脑子里过了过。
  帝君这个尊号并不是谁都配用的,至少三千年来,人族有过无数王侯,却无一人配使用此尊号。
  在人族漫长的历史中,王侯数之不尽,然帝君,仅六位。
  酷爱凤凰树的帝君......
  “赤帝?”阿珩反应很快,条邑古都可就是一位帝君所建,正是赤帝。
  这段历史在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毕竟,不是每个君王都能脑子抽筋的将都城修建到前线去的。
  嗯,前线,四千年前,条邑初建时,中州是有着血肉大磨的惨烈战场,在那种情况下将帝都迁至帝都,虽方便了大军的后勤,却着实考验君王与群臣的心理素质,战场刀剑无眼,一个不慎就可能丢了命。
  条邑古都初建时,赤帝不少臣子就是这么折损的,建都于战场前线,没过人的本事,活不下来。
  单从这一点,可以遥想出赤帝的一分风采,这位主不仅在战场前线将帝都给修建了起来,还结束了中州大战。
  古往今来,君王修建陵墓,不是修建于名山大川,便是修建于都城周围,以后者居多,条邑既然是赤帝营建的古都,那么她顺手将自己的帝陵修建于此也实属正常。
  只是,如此张扬的在陵墓上方种植凤凰树,这是传说中的大隐隐于市吧,至少四千年来,从未有人想到过赤帝陵会在凤凰林。
  乱世之中,为了活下去,人什么事都能做,包括盗墓。整个条原都被人翻过,许许多多的九州帝国贵族陵墓被盗,唯独赤帝陵始终缥缈无踪,这片凤凰林,似乎从一开始就被所有人给忽略了。
  无它,太显眼了。
  多脑抽才能将陵墓给弄得这般显眼,当天下盗墓贼皆是瞎子?
  好吧,天下盗墓贼也的确是瞎子,至少至今仍未发现问题。且,这也的确符合赤帝的风格,仅从她将帝都迁到战场上便可看出一件事:赤帝的思维有别于正常人。
  不过,若此处是赤帝陵,那么她来祭拜倒也理所应当,赤帝是人族的人文始祖之一,所有人族称她一声祖先并不为过,尽管,史书上似乎记载着她无嗣。但这并不妨碍后人往自己脸上贴金,自称赤帝后裔,北地不少国家就自称赤帝苗裔,将赤帝的牌位供奉于宗庙最高的位置上,齐国便是其中之一。
  虽有贴金成分,但也真不能说别人这么做不好,因为人文始祖也是始祖。
  在得到云洛肯定的回答后,阿珩由衷道:“赤帝当真别具一格。”
  难怪找了那么多年都找不到。
  云洛从马背上取下了一个包裹,里头是新鲜的三牲祭肉。
  阿珩问:“祭拜人文始祖,这么点祭品是否不够?”
  云洛挑眉:“我说过我是来祭拜人文始祖?”
  “难道你想说你是赤帝苗裔?”阿珩反问。“赤帝绝嗣可是古书上明明白白记载着的。”
  云洛不以为然:“史书不一定是真的。”
  阿珩微怔,随即想起了一段历史,确实,赤帝绝嗣并非无嗣,她是有一个子嗣的,只是因为九州帝国后期的权利倾轧而“夭折”了,但这夭折的含金量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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