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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 完结+番外 (君羽落)


  公孙景跟当今唐王打交道不是很多,但仅有的几次也足够他看清唐王是什么样的人了。只要不是唐王所珍视的人,那么,不论是谁,只要有利用价值,唐王都会榨干那人所有的利用价值。非常标准的利己主义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吃人,若是有足够的利益,唐王未必不会下不了口。且,阿珩与唐王,有着不小的过节。唐王利用与压榨无冤无仇之人的利用价值尚且毫不手软,何况阿珩这个有仇的。
  被吓得不轻,公孙景也顾不上曲阳对自己有危险了,快马加鞭赶到了曲阳,就怕自己赶到时阿珩已经进了唐王的肚子。
  “直接吃是没用的,必须将我炼成药才能长生,而唐王,他并不知道如何炼制长生药。”阿珩道,除非确定怎么个炼制长生药,否则唐王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会对她下手。
  “就怕他豁出去吃了你,有点效果是一点。”公孙景道,他不认为酷刑对这个神经病管用,但唐王真要死了的话,哪怕没有方子,也可能生吞药材。
  阿珩默然,还真不是没可能。
  人之将死,为了活下去,就没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第十章绑票

  唐王宫的药库是个好地方,是天堂,是乐土。
  阿珩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只差在药库里筑巢搭窝了。
  阿珩很开心,公孙景觉得自己老得很快。
  富贵悠闲的生活本就养人,加之公孙景本身就是个医者,当年与清相交时,学了不少养生的知识,因此公孙景的年纪虽已过五旬,但看上去却很年轻。与他同样年龄的唐王,鸡皮鹤发,他却满头浓密的黑发,脸上也没几根皱纹。
  这几日,公孙景发现自己在掉头发,五十多岁快奔六的人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男人年纪大了,发际线自然会上升。只是贵族为了保持体面,会用假髻假发,因此头发看上去仍旧浓密。公孙景最引以为豪的便是,快奔六了,他的头上一根假发都没有,全是自己头皮里长出来的。
  清晨绾发时瞅着伺候绾发的奴仆手里拿着的象牙梳上的发丝,公孙景肝都在疼。
  苏珩你个神经病究竟什么时候走啊?你早点走人我好早点回封地继续养生啊。
  “年纪大了,脱发是很正常的事。”对于公孙景的愤懑,阿珩很是不以为然。老兄你都快奔六了,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觉得不正常你就去欣赏一下年纪比你还小几岁的唐王,脑门那里的头发稀稀拉拉的,只是成日里戴着冕冠看不出来而已。
  冕冠于九州帝国时是什么人都能用的东西,到古洛国时期才变成贵族专用的常用冠。天子佩戴十二旒的冕冠,诸侯是九旒的冕,上大夫是七旒的冕,下大夫是五旒的冕。到如今略有改变,国君佩戴十二白玉旒的冕,储君是九白玉旒的冕,列侯与三公是九青玉旒的冕,卿是七旒的冕,大夫是五旒的冕,士人的冕没有旒。
  不管有没有旒,这样的冕佩戴在脑袋上,前额肯定会被遮住,若再加上冕前后挂着的玉串,别说前额没有头发,就算发际线退到顶了,别人也看不出来。除非特意去揭,但那等于找死。
  阿珩不用去揭,只看唐王的年纪与身体状况便能推测出来。
  “你若真那么心疼头发,便用何首乌、芝麻这些养发的东西弄些药膳吃吃。”
  “你若是走了,我的头发便不会掉了。”
  “唐王不会吃我的。”
  “他快死了。”
  “用了我的药,一年之内肯定死不了。”
  “一年之后呢?”
  “一定死。”她可从没说过跟唐王既往不咎。
  “这算什么治疗?”
  “我没来的话,他最多再活一个月,我让他多活了十一个月。”
  “他会想要活得更久,十一个月,未必能满足他。”公孙景不认为唐王会感激阿珩,这两位的过节太深了。
  “太子申是云晞。”
  “啊?”
  “太子申前些年一直都在辰国。”
  公孙景茫然。“啊?”
  “那些年我还不知道他是太子申,但我敏锐的觉得,他对我有恨意。虽然我想不清楚自己哪里得罪了他,但这不妨碍我以防万一。”
  “所以?”
  阿珩悠哉的道:“我请他吃了一些东西,唐王若是敢吃我,他儿子将是我的第一个殉葬品。”
  公孙景想想唐王这些年的心黑手狠,再瞅瞅阿珩,忽然觉得,碰上阿珩,说不定就是唐王最大的报应。
  有这么个把柄在手,唐王还真不可能吃阿珩。
  唐王是个人渣,这一点毋庸置疑,后宫的女人与庶子,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可以眼都不眨一下的全杀了。但对于先王后与太子申,他却是极珍视的。并且,他之前已经证明过了,四个庶子还在心里酝酿,都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呢,只是他们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了太子申继承王位的路,唐王就先下手为强将四个庶子给杀了。
  那年收到消息,公孙景也忍不住冒出了一个想法:四位公子是野种吧。
  但细思又不可能,君王的后宫除了君王与君王尚年幼的公子,是不允许任何男人进出的。哦,那些寺人?寺人虽然不少,但那些寺人算不得男人,缺了最重要的二两肉,做不了什么。
  四位庶公子妥妥的唐王亲子。
  虽说嫡庶尊卑,但哪个男人真能做到仅凭嫡庶区分对待亲生骨肉?若真如此,历史上也不会有那么多嫡庶之争了。嫡庶之争,固然有庶公子不甘心屈居人下的原因,但让他们真的动手的还是君王的态度。君王对储君的态度变化,最关心的莫过于庶子,因为关心,所以总能第一时间发现与抓住机会。
  唐王算是君王里的一株奇葩了。
  阿珩将唐王剩下的儿子都给杀了,唐王只怕眼都不会眨几下,但太子申的命捏在阿珩的手里,唐王却一定会投鼠忌器。
  “你倒是打蛇打七寸了。”
  “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担心我,早点离开曲阳吧,你不该踏足这里。”
  公孙景的身份尴尬,早年他不务正业钻研医道,唐王很高兴,也很放心,但.......现在是不可能放心了。公孙景的医道与清走的是一个路子,虽不似医揆那般崇拜清,却也是追随着清的步伐。
  清是奴隶,所以他混迹乡野为人赠医施药,很难打出名声来。公孙景却不然,公孙景是王族。
  同样的一件事,比如将军与底层士卒一起吃糠咽菜,若那名将军出身奴隶,别人会说,某将军并未因为飞黄腾达而忘本。可若那名将军是高门贵族,甚至公子王孙,那么别人会说,某将军真真是礼贤下士的明公。
  清与公孙景是差不多的情况,清的名声在医界与乡野间很不错,但在列国的大城与王侯之间却是小透明,公孙景却不然,名传列国,且不管是哪个国家的王侯都赞公孙景宅心仁厚,贤德爱民。
  公孙景有这样的好名声,唐王只怕想想就觉得睡不着,真不好说他会不会效仿唐怀王,死的时候将公孙景的名字添在殉葬人员的名单上。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公孙景的身世便是他怀抱着的绝世玉璧。
  “那你真不会有事?”公孙景还是觉得不放心。
  “你留下来,唐王可能以你为质。毕竟,我的身份特殊,他不能直接对我如何,你却不一样。”哪怕唐王要杀公孙景,哪怕用的罪名是莫须有之罪,也没人能拦着他,因为公孙景是唐国的王族,是唐王的臣子。
  公孙景沉默了许久,还是决定收拾包裹不在这当累赘。
  公孙景的包裹不多,事实上他从封地出来就没带什么细软,只是一辆马车与足够的干粮,干粮已经在路上吃完了,因此离开也是轻车从简与迫不及待。
  他对自己那位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堂叔着实慎得慌,帝王心术学到家了,把人卖了,人都还可能糊里糊涂的帮他数钱。反正,几十年来,公孙景是没见过哪个真的信了唐王的人有好下场,不论是后宫的宠妃还是前朝的公卿,一个都没有。
  更可怕的是,虽然所有人都没好下场,但唐王的名声始终如白云一般洁白美丽。
  阿珩去送了公孙景,瞅着走得迫不及待,有些逃命意味的公孙景,阿珩不由得无语。
  不可否认,唐王的帝王心术的确炉火纯青,但如今看来,还没到完全的境界。阿珩一直认为帝王心术的最高境界应该是炎帝那个层次,炎帝的名声虽然毁誉参半,但总体来说,她都是人族历史上神一般的存在。
  炎帝要一个人去死,一定会认认真真的跟别人说清楚,不会用任何心计,严格来说,她的坦诚就是心计。
  连山氏的祖先就是个活例子,很清楚炎帝给的就是个送死的差,炎帝对此也一点都没隐瞒,可她还是选择了接受。
  “不过,若非如此,怎么唐王只是人族一个国族的王,炎帝却是整个人族的帝君呢。”阿珩理所当然的道。
  思维逻辑决定了一个王的成就上限,唐王,也就这样了。
  阿珩很是腹诽。
  一边在心里腹诽着唐王一边往回走,然而阿珩便未回到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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