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横就躺在树洞里,身上爬满了南方沼泽地非常常见的水蛭,每一只水蛭都鼓鼓的,从里到外都透着红色,显然吃得很饱,也不可能不饱,公子横全身的血液都被吸干,只剩下一层皮,水蛭怎可能不饱?
最令青王震怒的是,公子横的眸子是睁开的,浑浊满是血丝的眸子几欲脱眶,被水蛭吸干血液而亡时,他是清醒的,更可能,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只不知为何没有跑,也没有呼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一点一滴吸干血液而亡。而这个过程绝不短暂,公子横尸体上的尸斑不重,死去应未超过五个时辰。
“苏珩,寡人要剐了你!”
公子泽无言的看着公子横的尸体,他知道,这一次,谁也救不了阿珩了。
☆、第二十七章错在何处?
青王没能将阿珩给烹了,因为他回到行宫时,行宫里的人已经只余一口气,只两个没事的,一个是公子厘,另一个自然是阿珩。
阿珩正在拿行宫里的千年人参炖鸡汤,公子厘在一边看着,至于别的人,只剩下一层皮了,原本填充于皮与骨之间的血肉已被蚕食得七七八八,隐约可见其中有豆大的东西在活跃。
公子厘道:“你杀了那些酷吏......”
“人还没咽气呢,没咽气那就是没死,我就不算杀人。”
公子厘真心想说,你还不如杀了那些酷吏呢,至少有个痛快。然而这话他不敢说,那些酷吏实在是太惨了,阿珩放了归元蛊,那些酷吏原本也被蚕食了血肉,这本不算太严重,只要回头好好养着,血肉都能养回来,有问题的是,阿珩让他将她放下来后便拿那些酷吏做起了实验,不过两日,公子厘已经不知道那些酷吏还算不算是人了。不是骂人,而是从生理意义上,那些酷吏真的有些问题,阿珩给那些酷吏不知吃了什么,酷吏的血肉都长了回来,但他们的下半身变成了木质,不断有草木枝桠自血肉里生出。
虽然不擅医术,但公子厘猜得到阿珩对那些人做了什么。
很久以前,九州大地上有过一个强大的种族王朝,属于人族的种族王朝。王朝里,氏族林立,有四帝族,有九王族,还有很多很多的氏族。其中一个叫葛天的氏族有一个叫葛天青婧的女子,那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女子,无差别的用活人做实验,手里死的人不计其数,其中不乏与她同一个氏族,同祖同宗的族人,其罪行罄竹难书,然后她被逐出了氏族。但她并未因此而停止自己的研究,而她究竟在研究什么玩意,一直都没有知道,直到赤帝继位,人族外忧内患,葛天青婧被赤帝拖进了战场,那是一场震惊了这个大荒的战役。
战役的最后,当人族的军队覆灭,只剩下葛天青婧一个活人时,她化成了一座食人森林挡住了异族的大军。
葛天青婧已然非人,建立在无数活体实验上的成就便是如何将活人变成植物,只是别人变成植物,等于死亡,而它始终保留着意识,并且仍能以人形行走与九州大地上,直到被赤帝拖入必输的战场,她将自己完全转化,这才失去自由。
阿珩显然没葛天青婧那炉火纯青,或者说变态的动物与植物转化技术,但让一个人身上出现植物的特性这种事,她勉强能做到,那些个酷吏便是活生生的证据。
“你不是葛天青婧,九州帝国没有人杀得了葛天青婧,因此不论她的罪行怎样罄竹难书,世人也只能憋屈的看着她我行我素的用活人做实验,但你不是。”公子厘道,阿珩能琢磨出这玩意来,想也知道,手里的人命或许赶不上葛天青婧,却也不会少。
阿珩尝了一勺鸡汤,火候还差点。“你以为如今还是九州帝国?区区青国,杀不了我。”
公子厘不解阿珩哪来的迷之自信。“王上想杀一个人,不管那人是什么人都活不了。”
“问题是,你家王上短时间不会杀我啊。”
“你害了他儿子。”
“儿子嘛,只要活着,并且恢复健康,想生多少就能生多少。”
“王上的身体不可能恢复。”公子厘道,他是不懂医术,但架不住身边的人懂,还很擅长,青王的身体在十二年的荒淫放纵里早就毁得差不多了,这几年为了集权又熬油一般的算计,神祇临世也拿他那身子没辄。
阿珩提醒:“长生药。”
公子厘很想说,那更不可能,且不说青王不知如何炼制长生药,便是知道,苍凛也还没死呢。苍凛为了灭口,不惜屠戮无数医者,令得整个人族的医道倒退数百年。若青王再刺激苍凛,保不准苍凛改明儿便上门灭了青王族,因为他会觉得青王知道长生方,青王族必然也有人知道。挨个调查太麻烦,说不定会有漏网之鱼,全杀了最稳妥。
似是读出了公子厘心中所想,阿珩道:“万人的命,与自己一人的命,自然是自己的命更珍贵。且,他是王,自信心很强,是不会相信有人敢杀他,并且真的能成功。”
“王上怎会那般自信?”
“因为他是王啊。”阿珩理所当然道。
公子厘无言,无法理解。
阿珩轻笑,这孩子一点都不像王族子弟,心思有够单纯的,或者该说,公子泽将他保护得不错。
如阿珩所料,虽然青王气得快口吐白沫了,但也没真的杀了阿珩,而是将阿珩继续关了起来,这一次没再让人用刑。关阿珩的屋子是一间黑得没有半点光亮的牢房,每日都会有人跟阿珩送食水,但阿珩见不到人,因为食水是从门上的小窗口送进去的,因此更不会有人跟阿珩说话。
阿珩颇为庆幸,她曾经很害怕黑暗,多年前被清从地底下掘出来后她便怕黑,夜里睡觉都要点一支蜡烛或一盏油灯,完全不考虑这年头的蜡烛都是油脂所制,油灯里烧的也是油,贵得要死。不论是清还是公子旦都是纵着她,她怕黑,便让屋子里昼夜通明。直到遇到苍凛,苍凛从不知纵容溺爱为何物,发现阿珩的问题后他让阿珩在黑暗中生活了足足半年。
因此,阿珩不怕黑了,哪怕是黑暗里,她的视力也是极好的,在完全没有光的黑暗里生活了半年,夜视能力自然而然就练了出来。
没人说话什么的,若是别人,只怕会慢慢发疯,但阿珩却不怕,她在雪山里为了找苍凛,整整一个月没跟人说一句话。在沧水生命禁区时,更是很长时间没见着人,即便见着了也是死人,没一个能喘气能说话的。她最不怕的便是寂寞,几年不说话也没关系,在心里整理自己这些年的从业心得便是,一点都不会觉得闷。
阿珩很快便发现自己低估了青王,诚然,不怕黑不怕寂寞也不算什么,但不怕脏的医者,极少。医者多多少少都有点洁癖,阿珩虽非病态的洁癖,但也算得上中上程度。吃喝拉撒都在暗室里,阿珩没两日便受不了了,却不愿低头,这一低头,自己的命便没了,更可能害了未来可能出现的同类,说什么都不能低头。
暗室无岁月,阿珩也不知在暗室里呆了多久,反正暗室里的气味已经到了阿珩怀疑,若非自己体质特殊,早该染上疫疾了。脏乱的环境最容易滋生病菌,造成疫疾,尽管阿珩每日都节省出了一定量的水,撕了衣服上的一块布料当抹布打扫暗室,但排泄物不能倒出去,清洁得再勤奋也是无用的。
在阿珩琢磨着青王是不是打算关自己一辈子时,暗室的门终于打开了,光线涌入,虽然很柔和,但阿珩的眼睛仍被刺激得流出了生理性的泪水。“不管你是谁,可否将夜明珠收起来?”
来人被暗室的味道刺激得不轻,但闻言还是将夜明珠放进了袖里,同时取出干净的手帕捂住了口鼻。“你怎将自己弄成了这般模样?”
阿珩瞧着来人,不由得想起了差不离,眼前人与差不离很像,不是容貌的相似,是感觉的相似,仿佛七老八十的老人顶着年轻人的皮,不论皮子多么的年轻,里子都已苍老且满目疮痍。
阿珩笑问:“青王可是快死了?”
来人道:“果然是你做的。”
青王正卧病在床,病因?没病,纯粹是中了毒。
阿珩优哉游哉的道:“他不该靠近我三尺的。”
“离你三尺你便没辄了?”
“最多没那么容易得手了。”
“青王不打算妥协。”
阿珩愣了下。“那么你来是?”
“取血。”
阿珩笑,这一次给人的感觉却不是美丽,而是慎人。“够胆。”
来人没深究阿珩夸的人是自己是青王,而是道:“是你太蠢。”
阿珩挑眉。“此话怎讲?”
“明明有能力一把药屠了青王及整个王族,却没那么做,若你那么做了,又怎会有如今的牢狱之灾?”
阿珩耸肩。“我挺想那么做,真的,可我答应过,今生今世不再杀人。”
“那公子横是如何死的?”
“他是被水蛭吸干血而死的,我没杀他。”
“可你在他身上抹了吸引水蛭的药散。”
“所以他的运气真的很不好呐,那么久都没被人发现,被发现的时候已成人干。啧啧,我若是他,死不瞑目的心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