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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 完结+番外 (君羽落)


  公子泽是青王的金字招牌,招牌嘛,自然只需静静的做个摆设就好,眼睛一辈子看不见最好。然而公子泽偏偏复明了,不论心里怎么想的,青王都做出了很为兄弟高兴的态度,邀请公子泽参加秋狝,并且“随口”问起了是哪一位神医治好公子泽的,了解后便“随口”说了句带阿珩一起参加秋狝让他见见传说中的神医。
  阿珩对此很想说,见你娘的大头鬼,老娘是医者,你又不是快死了,下不床,凭什么我来见你而非你来见我?
  尽管不悦,但阿珩还是明白,地位卑微者去见地位高者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论她愿不愿意,青王要见她,哪怕那只是青王随口的一句话,可能他自己说完就给忘了,但别人都必须替青王完成他的王令。
  君言即王令,弱者不需要服气,只需要服从即可。
  三七说:“总觉得这秋狝没好事。”
  阿珩回以白眼。“你这是废话,我让他的金字招牌变成了悬他头上的一柄剑,青王若不弄死我才奇怪呢。”
  无忧道:“他是王,要杀你一个普通的庶人,根本不影响什么的,有必要这般迂回?”
  阿珩道:“那你说他是要做什么?总不至于是找我治病吧?没听说青王有什么毛病。”
  无忧想了想,道:“没毛病才是最大的毛病。”
  “姑奶奶,青王是二十九岁,不是九十二岁。”老人没病却需要看医者说明快死了,神祇也无能为力,但年轻人,离没病却快死了的时候还远着呢。
  “早年为了让萱夫人放松警惕,青王做了十二年的荒淫昏君。”
  阿珩懒洋洋道:“演的。”只要不是瞎子,看了青王在萱夫人死后的表现都该知道,那位君王的演技简直神了。
  无忧叹道:“你觉得他与后宫佳丽的房事应该怎么演?”
  阿珩微怔,昏聩可以演,但荒淫可演不了,除非那位君王不介意带绿帽子,熄了灯让别人替自己与妃嫔同房,否则都会自己亲自上阵。不上阵虽然也没关系,但女子有没有人事,宫里那些老人一眼就看得出来,演就得演到位,不然一个不慎,之前花的力气都白费了。因此青王十二年的荒淫放纵必然是真的,唯一不变的只是荒淫放纵时不曾忘却的野心。尽管如此说明了青王的毅力,却有一个问题,至少在阿珩看来,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荒淫放纵可是很伤身的,从医者的角度来看,房事过早过频繁很损先天精气。一个男性,从十一岁起便夜夜笙歌,如此折腾了十二年,会没后遗症?青王是人,不是神,因此依着常理,轻则不举,重则年寿难永。
  “青王这几年对后宫很是冷淡。”阿珩道,这个问题她原本也不曾多想,任何人都不会多想,毕竟,前面的十二年荒淫放纵是为了让萱夫人放松警惕,加上王权神化的关系,谁会想到君王也是个普通人?荒淫放纵十二年对身体的伤害也极大。青王对后宫冷淡,世人多会认为君王是励精图治,没空理会后宫,正常人都不会想到,青王可能是身体出了问题。而青王,他自己是绝对不可能对外说这种事的,君王的身体健康对国家的影响很大,家国系于一人的弊端便是这点:一旦那个人的身体出了问题,朝野必然人心生变。也因此,古往今来的君王哪怕身体真的出了问题也一定会捂得死死的,身体越有问题,就越要放纵,宠幸后宫,以此种方式告诉世人,他的身体很好,龙马精神得紧。而这么折腾,在阿珩看来纯属作死。
  青王显然有点脑子,以勤政无心女色的方式掩盖了身体可能出问题的事,在阿珩看来,就算青王的身体真的出了问题,这么做也是好事,荒淫放纵伤了身体,须禁欲,若青王能放下朝政好好调理个两三年,下半辈子修身养性,未必不能将身体给养回来,再活个二三十年。不过以当今青王的性格,让他不沾女色不难,让他放下朝政却是万万不能。
  朝政不能决于君王之手,那么君王与傀儡便没多大区别,已经当够傀儡的青王绝不会有兴趣继续当傀儡。

  ☆、第二十三章猎鳄

  秋高气爽,猎物肥美,正是田猎好时节。
  比起北地诸国的秋狝,青国的秋狝内容更丰富,除了惯常的田猎,还会猎鳄。
  青国气候温暖湿润,又多河泽,因此鳄在青国属于非常常见的动物,虽然常见,却也很危险就是。不过人最大的优点就是韧性,纵然鳄很危险,但鳄全身都可以食用,也可入药,因此在青国不乏勇士猎鳄。
  阿珩与公子泽坐在甲板上,前者的脑袋上戴着一顶大树叶编织的帽子,身上穿着单薄葛衣,袖子挽至手肘,脚穿苇草编织的草鞋,很常见的那种草鞋,大街上一枚蚁鼻钱就能买一双的草鞋。如此打扮在慢船锦衣华服的贵族间显得格格不入,便是贵族的奴仆都穿得比阿珩得体,然而阿珩却一点羞愧之色都没有,抱着半个西瓜拿勺子挖着吃,与那些在奴仆将西瓜瓤切成小块,再插上牙签,这才一块块拿起来细嚼慢咽的贵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直白点的话就两个字:粗俗。
  公子泽比阿珩稍好,着丝绸深衣,乌发高冠,君子如玉,哪怕手里同样抱着半个西瓜,也无损其半分风姿。
  很多时候,颜值真的很重要,阿珩颇为无语,萱夫人倾国倾城,青灵王年轻时据说也是美男子一枚,生出的公子泽自然风华如神子,但阿珩还是不懂那些贵女为何花痴。诚然,公子泽是挺好看的,宛若神子,但也只是宛若,她敢说,苍凛将胡子刮了,好好捯饬一番,绝对比公子泽更好,也更衬得上神子两个字。
  远古时,不论是多么厌恶神裔氏族的人,都得承认一件事,甭管这些神裔氏族的里子多黑,都生得一副好皮相,哪怕是最令人无语的鬼方氏族都是姿容绝艳的。尽管到了清与阿珩这里出现了变异,勉强称得上眉清目秀,可阿珩见过的别的神裔氏族后裔都很正常,不论是云洛还是云湛,皆姿容绝艳,不同的是前者锐气逼人,盖过了绝艳的姿容,后者令人如沐春风的气质同样压过了容颜,因此很多人都会下意识忘了这两位的姿容绝艳,但这并不能改变这一点。
  公子泽的容貌比云洛差远了,阿珩腹诽。
  公子泽看着手里的半个西瓜,再看看阿珩手里已经被挖了一半的西瓜,忍不住问:“如此是否失礼?”
  阿珩回以白眼。“你可知何为礼?”
  公子泽想了想,道:“自然是纲常伦理与礼仪。”
  “你说的对,也不对。”
  “此话怎讲?”
  阿珩道:“礼的本质是规矩,而规矩是由人来定的,拳头大就是规矩。强者制定规则,弱者遵守规则,我的规则便是,我高兴就成,因为我的礼便是让自己高兴。”
  公子泽挑眉。“你觉得自己是强者?”
  “你觉得这里谁能奈何得了我?”
  “权势掌控弱者的生杀予夺。”
  “但权势不能比我的毒更快置人于死地。”
  公子泽无言以对,他没见过阿珩的毒,但他见过另一个人的,阿珩的毒,想来也不会差到哪去。
  看阿珩吃西瓜吃得欢快,连瓜皮里的汁水都饮了,公子泽想了想,还是拿着勺子开动了,人生在世,比起遵守规则取悦别人,自然是取悦自己最重要。
  这厢两个人吃西瓜吃得欢,另一头的猎鳄也热闹。
  贵族猎鳄自然不可能如庶人一般下河去与鳄徒手搏杀,而是让奴隶下水将鳄引来,然后取了锋锐的矛在船上投掷水中之鳄,比的是准度。
  阿珩瞅瞅奴隶留在水里的残肢,再瞅瞅每次有鳄被长矛投中后为之拊掌的贵族们,低头继续吃西瓜,却不再向那边看一眼。
  将西瓜吃完后阿珩掏出柳叶小刀在瓜皮上雕琢了起来,阿珩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极为灵活,敏捷,一点都看不出指骨曾被根根敲碎,几个呼吸间,一只憨态可掬的虎头在瓜皮上跃出。公子泽惊讶的看着阿珩的手指,雕工过人工巧匠他见过不少,但不会有一人有阿珩的速度,雕工精美的同时,雕速亦快得不可思议。
  阿珩将瓜皮丢进了水里,绿色的瓜皮在水里飘着,残留的汁水与河水融为一体,公子泽遗憾道:“雕得很好?怎么丢了?”
  阿珩瞅了瞅公子泽,忽道:“鳄肉与我给你开的方子相冲。”
  公子泽颌首。“我不吃。”这几个月他已经习惯听阿珩安排膳食了,阿珩说吃什么便吃什么,说不能吃什么他便不吃什么。虽然被人这般管着从未有过,但考虑一下自己的眼睛便百依百顺了,阿珩自己都不敢保证这对眼睛不会有别的问题,他若不想再次失明,还是乖乖听话得好,哪怕这个医者一点都不靠谱,可他......别无选择。
  然而看着河里的残肢,公子泽微默,做为一个传统的贵族,他并未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奴隶不是人,是牲畜,是工具,但没记错的话,阿珩的出身略......尴尬——奴子。
  一入奴籍,永世不得翻身,指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自身与子子孙孙。
  奴隶的子嗣是奴子,奴子也是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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