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我以为你走了呢。”
莫小荷加快了脚步,走到大块头身边,问话直接了当,“你娶亲了没有?对,定亲,有娃娃亲也算。”
这个时代的人极其遵守诺言,就是娃娃亲,也要认可的。
莫小荷很庆幸,爹爹没有酒后失言,把她给打发出去。
邻居家的莫丽丽,就是她爹被人灌酒,神志不清,给她定了一家破落户,据说公婆很极品,尤其是公公,竟然想扒灰,占儿媳的便宜。
类似没头没脑的小道消息,都是堂姐无聊八卦说起的。
“没有。”
男人的嗓音很低很低,不仔细听,根本察觉不到他在说什么。
他一直皱眉,面容紧绷,显得脸上的疤痕更加狰狞。
莫小荷根本没有被猎户的长相吓到,相反,她心里正冒出无数个粉红色的小泡泡,听到如此答案,满意地点点头。
“救命之恩,唯有以身相许。”
莫小荷文绉绉地说一句,对方的黑眸里闪过一抹诧异。
“你不介意我的长相?”
沉默良久,男人不确定地问一句。
因为天生容貌丑陋,他被爹娘抛弃,若不是和一个老猎户学一手本事,早早就在山里喂狼了。
他不知道美丑,却也听说过,眼前少女,是十里八村有名气的美娇娘。
嫁给他,他能给她什么?
他住在深山里,周围荒无人烟,每次到村子里,还要经过坟地。
夜晚阴森森地闪着鬼火。
山里入夜,入耳是野兽的咆哮声。
他不被村里人接受,是不太可能在村里定居,村长排外,不会同意。
“长的好就能吃上猪大腿吗?”
莫小荷越看自家未来的夫君,越有男人味,瞧瞧那修长的手指,或许身经百战的寡妇说的没错。
这么极品的男人,不抢到手里,万一以后有慧眼识珠的,怎么办?
他那不确定的话语,让她心里一颤。
他到底,过着什么样生活?
莫小荷突然很冲动,想要马上出嫁。
这种念头,在低下头看到自己干瘪的身材后,她抿了抿嘴,还是咽下去了。
还有一年及笄,她要努力地补养身子,赚银子,报答爹娘,这样才能安心出嫁。
住在大山无所谓,山里空气好,四季常绿。
莫家村一年也下不上几场雪,气候宜人。
长的好看,能不能吃上猪大腿,男人不知道,但是好看,确实招人喜欢。
小时候被爹娘抛弃,他一个人走了几天的路,到城里讨吃的。
和他一起结伴的,是一个清秀的小男娃。
那男娃是被拐骗的,因为机灵聪明,逃出生天。
两个同样年纪的小娃都有不好的遭遇,结伴乞讨。
他因为长相黑,脸上还有疤痕,总是被商户撵出去。
而对方因为清秀,干净,识字,不少人家主动来送吃食。
记得有一天,那个地方下了一场很大的雪。
他染上风寒,躲在破庙里,他觉得自己要死了。
结伴的小娃悉心照顾他,还给了乞讨到一碗热乎乎的鸡汤。
那是他从小到大,吃到最美味的东西。
可是他病好之后,却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男娃,他们说,要一辈子做兄弟的。
“若你没意见,咱们就定亲吧。”
莫小荷见对方闪神,眸中有一抹强烈的痛苦的情绪,猜想可能是她的话,让对方想到什么不好的事儿。
落水后,两个人身上湿漉漉,发生肢体接触。
名节都没了,还能嫁给什么样的人呢?
莫小荷没时间矜持,试探,该出手时就出手,再说了,还有个虎视眈眈的寡妇在一边看着。
莫家村习俗,定亲只要意思下,送定情信物和几样表礼即可。
那条猪大腿,就算定亲礼,还差定情信物。
猎户在深山中,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来应该也没有什么积蓄。
“要么,你送我个木簪子吧,我喜欢。”
木簪应该是最最便宜的,只要几个铜板,就可以买那种带雕刻的花样。
山里的木材多的是,又不要银子,若真是穷到那份上,就自己做一个,打磨光滑就可以了。
莫小荷这样说,是为了给自家未来夫君一个台阶。
但是作为女子,她心中还是有小小的期待。
定情信物,要的不是贵重,它的价值,在于对方的心意。
“你真的愿意嫁给我?”
重复问了一次,男人仍旧不可置信。
他冷着一张脸,看不出表情,可是莫小荷还是能听出他言语中的颤抖。
孤单许久的人,有另一个人陪伴,应该是感到欢喜的事吧!
伏笔先埋下,那个男娃…真是男的,你们别多想…
第007章 分食
入秋后,秋雨连绵。
打开西厢房的后窗,入眼的正是远处一片平缓的山坡,绿油油的树木,映在雨幕中。
下雨天,莫小荷一个人坐在房间中,做着针线。
托前身的福,她穿越过来之后,多少掌握几项基本技能,女红算是在村里出类拔萃的。
家里没有多余的布料,莫小荷翻找了下,找出一些素淡的细棉布碎布头,应当是娘给大哥莫怀远裁衣剩下的。
入秋之后,山里还有一些毒蚊子,做几个荷包,里面放上驱蚊草,醒脑的药材,送给大哥和未来的夫君。
今年收成还算不错,村民们脸上挂着笑意,比往年松快很多。
田地没有什么活计,家里的琐事全部被娘李氏一人承包,理由是她的病刚好,应当仔细些。
“小荷啊,家里还存了些绿豆。”
李氏提着食盒,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笑道,“前几天你念叨想吃绿豆糕,这不,你爹收到的束脩中有一包糖,正好今儿下雨得闲,娘就给你做了。”
李氏容貌清秀,年轻的时候也是村里有名的利落媳妇,就是现在,也才三十出头,面皮白净,根本看不出老态。
“娘,你咋把白糖用了呢?”
莫家原来的门都是不关的,整日敞开。
莫小荷穿越过来后,逐渐改了习惯。
无论白日还是晚上,她喜欢插上门,总觉得这样,能带给自己更多的安全感。
这年代白糖是精贵物事,在前身的印象中,家里仅有收到两次白糖,都用来孝敬爷奶了。
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家里做炸年糕,才能给小辈分上一些沾着吃。
“用了就用了,你也好久没吃到了。”
李氏叹息一声,家里在村中日子算顶尖的。
只是,自家不能一点根底不留,总得把儿子莫怀远赶考的盘缠攒出来。
往以后说,儿子娶妻生子,闺女嫁人还要置办嫁妆。
家里那点积蓄,还真是不够用。
但是,李氏宁可自己节衣缩食,也不想亏着闺女。
她怕莫小荷只是缓兵之计,假装接受这门亲事,背地里搞鬼,做出极端的事儿来。
那样的话,名节可就彻底的毁了!
不说李氏的心有多不踏实,莫小荷看到晶莹的绿豆糕,拈起来尝了一块。
从里到外都是纯天然,有绿豆的香气,入口即化。
“怎么了,娘做的不好吃吗?”
李氏见闺女只吃了一块,就盖上了食盒,诧异道。
莫小荷拉着李氏的手,掰了一小块绿豆糕放到她的嘴边,笑眯眯地道,“娘尝尝不就知道了。”
李氏既然这么说,就代表她做出来之后,没舍得吃一块。
“你这鬼丫头!”
察觉到自家闺女的用意,李氏脸上笑容越发深,用手点了点莫小荷的头,轻声慢语地哄道,“吃吧,多吃点,家里也没有啥好的,多补补。”
“娘,这么多,我怎么吃得完,正好大哥快回来了,咱们留给大哥。”
天已经凉了,绿豆糕能放好几天。
按照规律,大哥莫怀远近期就会回家一趟。
莫小荷低下头,用额头前的刘海掩饰眼中的水润,这是她做梦都想拥有的母爱。
就这么轻易地得到,总觉得是偷来的。
大哥莫怀远比莫小荷大两岁,今年十六,却已经很懂事了。
每次大哥归来,都会用自己写书信赚的铜板,给莫小荷买一些女孩子家喜欢的荷包,绣帕,针头线脑,头绳,还有胭脂水粉。
大吴是个崇尚美的国度。
人们对胭脂水粉的热情,比猪肉还要狂热。
所以,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相当赚银子的。
莫小荷曾经想过,自己用什么赚银子,她在现代就是个不知道人间疾苦的富二代,似乎除了绘画,没有特别的技能。
到大吴后,她也想通过现代的食谱,做小食等赚银子。
吃过娘李氏做的菜饭之后,深知有些不现实。
这里的人技能值爆表,一顿简单的拌野菜,都能做得有五星级酒店大厨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