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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家的小娇娘 (乱莲)



真真是脑子进水!好歹也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

换个角度思考,知县公子和大哥关系好,没准以后就是一份助力,在科考的时候,说不定有帮助。

难怪莫怀远许久不回来一次,估计是被这么愚蠢的妹子磨得没办法了吧?

印象里,莫怀远是个妹控,和莫小荷年龄差距不大,从小就教莫小荷念书识字,兄妹感情相当好。

如果不是万分不妥,事事以妹妹为先的莫怀远不会做出阳奉阴违的事儿。

抽屉里还有好几封书信,里面的火辣辣的相思诗句,让莫小荷这个现代的芯子的人都感到脸红。

她急匆匆地藏在袖子里,假意在灶间帮忙,趁着娘李氏不注意,把一堆书信扔进灶膛,毁尸灭迹。

要是真被人发现了,她还有什么名节?

恐怕猎户也不会要个心有所属的女子吧?

再说他只为救人,被逼娶亲,估计也比较懵。

约莫申时初,莫小荷终于吃上了红烧肉。

李氏烧了一大碗,最后分出去,让人送到莫小荷的爷奶家。

莫家是个大家族,亲戚比较多,已经分家,爷奶跟着大伯一家住。

莫景山排行老二,是家里唯一的读书人。

“娘,送走了这么多啊。”

莫小荷望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瞬间被分走一大半,有泪崩的冲动。

爷奶偏心眼,所有的钱财都贴补给大伯一家子,吃穿用度,对爹爹莫景山只是一般而已。

她是女娃,爷奶还指望她这一枝花高嫁光耀门楣,以后大伯家的堂弟堂妹们,说亲有个仰仗。

结果呢,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和猎户的亲事板上钉钉,爷奶想把她送到县里给富贵人家做小妾,最后想想,老莫家也是要脸面的,此事作罢。

莫小荷没了利用价值,就是透明人。

她落水后,病怏怏这么多天,除了一个上门看笑话顺便八卦的堂姐,家里静悄悄地。

前身太高傲,看不起村里的姑娘,整日一副冷脸,像别人都欠她银子一般,也活该没朋友。

“小荷,百善孝为先,你以后嫁人,猎户他没有爹娘,可也不是石头缝儿蹦出来的。”

李氏把碗筷放在食盒中,趁此机会教育自家闺女为妻之道。

出嫁之前,女儿是手心的宝,到了别人家,就不是这么回事。

莫小荷长相美,心气高,这是李氏最不放心的地方。

嫁给猎户,落差太大,能安安心心本本分分地过日子?

儿子莫怀远抽屉里的信,李氏看过,但是她一直没有开口埋怨。

姑娘家的脸皮薄些,生怕莫小荷被打破幻想,做出极端的事儿来。

“逢年过节,总是要去坟头上看一眼,添一把黄土,顺便烧点纸钱。”

李氏把食盒交给莫景山,转过头,用手摸了摸莫小荷的头发。

看闺女的眼神懵懂,显然还不明白,落水被陌生男子相救,意味着什么。

“娘,你的意思是说,我没别的选择了吗?”

莫小荷心中窃喜,她还没及笄,只能和猎户定亲,成亲至少要等到一年多以后。

这一年多的时间,足够可以考察一个人的品性。

猎户的模样,身材都是她喜欢的类型,总比那些扭扭捏捏的男人强多了。

她简直不能想象,农忙时分,田地里为了怕晒黑,用布巾遮住头的男人那自认为优美的收割动作。

大吴就是这点特别变态,人们对于美好的事物,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执拗。

但是这不是没有好处,导致村里人做饭菜不喜欢糊弄。

哪怕家中没什么好吃的,做出的凉拌野菜都保持着翠绿的颜色,让人赏心悦目。

“小荷,娘知道你不甘心。”

李氏一看有门,叹息一声,苦口婆心道,“人和人,看的是缘分,还有命。”

猎户住在山里,可能也不富裕。

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皮相都是次要的,不能当饭吃。

关键是,有没有为女子遮风挡雨的能力。

村里的寡妇多次勾引猎户,寡妇有点家底,又是个风流的胚子,猎户从未动心,这说明他还是个可靠的人。

“娘,人家救了女儿,就这么逼亲不好吧?”

猎户有打猎的本事,身材高大,让人有安全感。

“是了,娘得去打听下,猎户有没有定亲。”

看年龄,应该有二十出头,那大块头在村里出没很多年了,形影单只,应该是没有娶亲吧?

李氏觉得闺女说的很有道理。

之前家里人的心态是,猎户若是能娶了小荷,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儿,却忽略人家的意愿。

今天早上这条野猪肉的大腿,能说明点什么吧?

明天男主露脸,哈哈


第004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这一顿饭,莫小荷吃多了。

娘李氏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加上这个时代无污染,野猪常年在山里跑,肉质紧实,真是比她吃过任何一顿红烧肉都要好。

“小荷,你的病才好,就吃这么多油腻的。”

李氏拾掇碗筷,看到自家闺女正在前院来来回回走个不停,用手揉着小腹,不由得叹息一声。

闺女不是受啥刺激了吧?自从落水后,见到猪肉眼睛都放光。

还是说,不得已嫁给猎户,所以提前适应吃肉的日子?

“娘……”

莫小荷老脸一红,饭桌上的那些肉,爹娘没吃上两块,都夹在她的碗里。

很多年,没有被关爱的她,感受到浓浓的亲情,差点红了眼眶。

在现代,莫小荷并不幸福。

父母一个当官,一个经商,在别人眼里,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二代,官二代。

自打记事开始,父母就忙着自己的事业,常年分离的夫妻感情不好,在外头各自有人,根本想不起来她。

只有物质条件上,她从没缺过什么。

父母不爱她,她没抱怨,至少,父母给了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培养她学习学费高昂的绘画。

来到大吴莫家,莫小荷才知道,原来亲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

“娘,我吃多了,所以我来洗碗吧。”

莫小荷不好意思偷懒,都是十四岁的大姑娘了,村里这个年岁的,种地做饭绣花,样样精通。

自己没有做大小姐的命,就不要把所有人都当人奴婢使唤。

前身不屑做这些粗活儿,对李氏的泼辣耿耿于怀,觉得女子应该笑不露齿,说话绵软,这才算是有修养。

“你身子还没好,歇着吧。”

李氏诧异地看了闺女一眼,心里琢磨,这几天暗地里观察,闺女好像懂事了不少。

莫小荷坚持洗碗,去灶间端了热水,又在灶膛里掏出一些草木灰,去碗筷上的油腻。

前身这小身板一看就不干活儿,十指细嫩,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

莫小荷虽然也不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一个粗鄙农妇,可也不能坐着,干等着人伺候。

不过是个农家女,就应该有觉悟,眼高手低要不得。

陪着李氏喂鸡后,莫小荷坚持到村里走走,这么久,她觉得应当出去透透气,顺便熟悉下地形。

家里在村中算富裕,主要还是因为莫家村太过闭塞,村民没有别的收入,只能靠那一亩三分地过活儿。

大哥莫怀远在外念书,闲暇时分到街上给人写书信,很让同窗看不起,说他市侩。

大吴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末位。

百姓们认为商人逐利,充满铜臭味,即便是有银子,也难逃穿金戴银暴发户气质,没有一点底蕴。

莫小荷走上通往村口的土路,她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子儿,心里在盘算。

家里大哥学问好,早晚要到京城科考,这一路上的光是盘缠就不少银子。

同窗之间,茶会诗会避免不了,只要出门,就得用银子。

自家爹爹教书赚点钱也不容易,她是莫家的闺女,就得想法子赚钱,至少把大哥科考的路费赚出来。

大哥以后成亲,最好能在省府或者京都,有一个小院子。

“哎呦哎呦,有一条蛇,咬到了我的胸脯,怎么办,都红了,我会不会死?”

前方,传来娇滴滴的声音,那人似乎刻意捏着嗓子,听得莫小荷直皱眉,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呜呜,难道你真的要见死不救啊?”

女声再次响起,又刺激了莫小荷一下。

前方有一片林子,正是通往镇上的必经之路。

这会儿正是晚饭时分,村里人家家户户飘来饭菜的香气,小路上并没有什么人。

莫小荷躲在一棵大树后兴致勃勃地偷窥。

林子里就算有蛇,也不会那么巧合的咬到胸口吧?

这个妇人,真够淫荡的。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妇人正是村里的那个有背景的风流寡妇,张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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