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是脑子进水!好歹也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
    换个角度思考,知县公子和大哥关系好,没准以后就是一份助力,在科考的时候,说不定有帮助。
    难怪莫怀远许久不回来一次,估计是被这么愚蠢的妹子磨得没办法了吧?
    印象里,莫怀远是个妹控,和莫小荷年龄差距不大,从小就教莫小荷念书识字,兄妹感情相当好。
    如果不是万分不妥,事事以妹妹为先的莫怀远不会做出阳奉阴违的事儿。
    抽屉里还有好几封书信,里面的火辣辣的相思诗句,让莫小荷这个现代的芯子的人都感到脸红。
    她急匆匆地藏在袖子里,假意在灶间帮忙,趁着娘李氏不注意,把一堆书信扔进灶膛,毁尸灭迹。
    要是真被人发现了,她还有什么名节?
    恐怕猎户也不会要个心有所属的女子吧?
    再说他只为救人,被逼娶亲,估计也比较懵。
    约莫申时初,莫小荷终于吃上了红烧肉。
    李氏烧了一大碗,最后分出去,让人送到莫小荷的爷奶家。
    莫家是个大家族,亲戚比较多,已经分家,爷奶跟着大伯一家住。
    莫景山排行老二,是家里唯一的读书人。
    “娘,送走了这么多啊。”
    莫小荷望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瞬间被分走一大半,有泪崩的冲动。
    爷奶偏心眼,所有的钱财都贴补给大伯一家子,吃穿用度,对爹爹莫景山只是一般而已。
    她是女娃,爷奶还指望她这一枝花高嫁光耀门楣,以后大伯家的堂弟堂妹们,说亲有个仰仗。
    结果呢,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和猎户的亲事板上钉钉,爷奶想把她送到县里给富贵人家做小妾,最后想想,老莫家也是要脸面的,此事作罢。
    莫小荷没了利用价值,就是透明人。
    她落水后,病怏怏这么多天,除了一个上门看笑话顺便八卦的堂姐,家里静悄悄地。
    前身太高傲,看不起村里的姑娘,整日一副冷脸,像别人都欠她银子一般,也活该没朋友。
    “小荷,百善孝为先,你以后嫁人,猎户他没有爹娘,可也不是石头缝儿蹦出来的。”
    李氏把碗筷放在食盒中,趁此机会教育自家闺女为妻之道。
    出嫁之前,女儿是手心的宝,到了别人家,就不是这么回事。
    莫小荷长相美,心气高,这是李氏最不放心的地方。
    嫁给猎户,落差太大,能安安心心本本分分地过日子?
    儿子莫怀远抽屉里的信,李氏看过,但是她一直没有开口埋怨。
    姑娘家的脸皮薄些,生怕莫小荷被打破幻想,做出极端的事儿来。
    “逢年过节,总是要去坟头上看一眼,添一把黄土,顺便烧点纸钱。”
    李氏把食盒交给莫景山,转过头,用手摸了摸莫小荷的头发。
    看闺女的眼神懵懂,显然还不明白,落水被陌生男子相救,意味着什么。
    “娘,你的意思是说,我没别的选择了吗?”
    莫小荷心中窃喜,她还没及笄,只能和猎户定亲,成亲至少要等到一年多以后。
    这一年多的时间,足够可以考察一个人的品性。
    猎户的模样,身材都是她喜欢的类型,总比那些扭扭捏捏的男人强多了。
    她简直不能想象,农忙时分,田地里为了怕晒黑,用布巾遮住头的男人那自认为优美的收割动作。
    大吴就是这点特别变态,人们对于美好的事物,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执拗。
    但是这不是没有好处,导致村里人做饭菜不喜欢糊弄。
    哪怕家中没什么好吃的,做出的凉拌野菜都保持着翠绿的颜色,让人赏心悦目。
    “小荷,娘知道你不甘心。”
    李氏一看有门,叹息一声,苦口婆心道,“人和人,看的是缘分,还有命。”
    猎户住在山里,可能也不富裕。
    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皮相都是次要的,不能当饭吃。
    关键是,有没有为女子遮风挡雨的能力。
    村里的寡妇多次勾引猎户,寡妇有点家底,又是个风流的胚子,猎户从未动心,这说明他还是个可靠的人。
    “娘,人家救了女儿,就这么逼亲不好吧?”
    猎户有打猎的本事,身材高大,让人有安全感。
    “是了,娘得去打听下,猎户有没有定亲。”
    看年龄,应该有二十出头,那大块头在村里出没很多年了,形影单只,应该是没有娶亲吧?
    李氏觉得闺女说的很有道理。
    之前家里人的心态是,猎户若是能娶了小荷,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儿,却忽略人家的意愿。
    今天早上这条野猪肉的大腿,能说明点什么吧?
    明天男主露脸,哈哈
第004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这一顿饭,莫小荷吃多了。
    娘李氏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加上这个时代无污染,野猪常年在山里跑,肉质紧实,真是比她吃过任何一顿红烧肉都要好。
    “小荷,你的病才好,就吃这么多油腻的。”
    李氏拾掇碗筷,看到自家闺女正在前院来来回回走个不停,用手揉着小腹,不由得叹息一声。
    闺女不是受啥刺激了吧?自从落水后,见到猪肉眼睛都放光。
    还是说,不得已嫁给猎户,所以提前适应吃肉的日子?
    “娘……”
    莫小荷老脸一红,饭桌上的那些肉,爹娘没吃上两块,都夹在她的碗里。
    很多年,没有被关爱的她,感受到浓浓的亲情,差点红了眼眶。
    在现代,莫小荷并不幸福。
    父母一个当官,一个经商,在别人眼里,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二代,官二代。
    自打记事开始,父母就忙着自己的事业,常年分离的夫妻感情不好,在外头各自有人,根本想不起来她。
    只有物质条件上,她从没缺过什么。
    父母不爱她,她没抱怨,至少,父母给了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培养她学习学费高昂的绘画。
    来到大吴莫家,莫小荷才知道,原来亲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
    “娘,我吃多了,所以我来洗碗吧。”
    莫小荷不好意思偷懒,都是十四岁的大姑娘了,村里这个年岁的,种地做饭绣花,样样精通。
    自己没有做大小姐的命,就不要把所有人都当人奴婢使唤。
    前身不屑做这些粗活儿,对李氏的泼辣耿耿于怀,觉得女子应该笑不露齿,说话绵软,这才算是有修养。
    “你身子还没好,歇着吧。”
    李氏诧异地看了闺女一眼,心里琢磨,这几天暗地里观察,闺女好像懂事了不少。
    莫小荷坚持洗碗,去灶间端了热水,又在灶膛里掏出一些草木灰,去碗筷上的油腻。
    前身这小身板一看就不干活儿,十指细嫩,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
    莫小荷虽然也不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一个粗鄙农妇,可也不能坐着,干等着人伺候。
    不过是个农家女,就应该有觉悟,眼高手低要不得。
    陪着李氏喂鸡后,莫小荷坚持到村里走走,这么久,她觉得应当出去透透气,顺便熟悉下地形。
    家里在村中算富裕,主要还是因为莫家村太过闭塞,村民没有别的收入,只能靠那一亩三分地过活儿。
    大哥莫怀远在外念书,闲暇时分到街上给人写书信,很让同窗看不起,说他市侩。
    大吴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末位。
    百姓们认为商人逐利,充满铜臭味,即便是有银子,也难逃穿金戴银暴发户气质,没有一点底蕴。
    莫小荷走上通往村口的土路,她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子儿,心里在盘算。
    家里大哥学问好,早晚要到京城科考,这一路上的光是盘缠就不少银子。
    同窗之间,茶会诗会避免不了,只要出门,就得用银子。
    自家爹爹教书赚点钱也不容易,她是莫家的闺女,就得想法子赚钱,至少把大哥科考的路费赚出来。
    大哥以后成亲,最好能在省府或者京都,有一个小院子。
    “哎呦哎呦,有一条蛇,咬到了我的胸脯,怎么办,都红了,我会不会死?”
    前方,传来娇滴滴的声音,那人似乎刻意捏着嗓子,听得莫小荷直皱眉,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呜呜,难道你真的要见死不救啊?”
    女声再次响起,又刺激了莫小荷一下。
    前方有一片林子,正是通往镇上的必经之路。
    这会儿正是晚饭时分,村里人家家户户飘来饭菜的香气,小路上并没有什么人。
    莫小荷躲在一棵大树后兴致勃勃地偷窥。
    林子里就算有蛇,也不会那么巧合的咬到胸口吧?
    这个妇人,真够淫荡的。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妇人正是村里的那个有背景的风流寡妇,张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