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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家的小娇娘 (乱莲)



莫小荷拎着篮子往家走,忽然听见壕沟传来扑腾的声音,她低下头一看,一直灰突突的野鸡,正在壕沟中挣扎,它的腿部被尖锐之物刺穿,此刻已然是进去的气多,出的气少。

真是瞌睡有了枕头!莫小荷面上一喜,夫君生病,她愁用什么给他补身子,他们有一段没回山里,家中的得用物,没剩下什么,她又不会打猎,想吃肉,没新鲜的,只有年前买的火腿并一块腊肉。

匆忙回家取一个带手柄的网子,莫小荷把野鸡捞上来,用木头棍子敲死,她口中念着佛号,没办法,弱肉强食,这就是食物链的生存法则,让她不吃肉,那是不可能的。

烧了一大锅开水,为野鸡脱毛,莫小荷发现野鸡肉厚实,至少有四五斤,也不晓得是不是山中虫子多,不缺吃食,所以才养成这般体格。

无论如何,可是成全了她和夫君顾峥,整好家中有年前晒干的蘑菇和干笋,加点调料,就能炖满满一大锅。在炖鸡之前,莫小荷把几块用大火翻炒,爆出香气,然后按照次序加水,先大火,而后调整成小火慢炖。约莫下午辰时正,山野中变得漆黑。

灶间门口点燃了照明的灯笼,估计到了晚饭点,自家夫君该醒了,莫小荷用另外一个炉灶,炸了些婆婆丁野菜丸子,里面放了萝卜,洋葱,又用泡发而后剁碎的海米调味,她尝了一个,劲道有嚼劲。

顾峥醒来,屋内只点燃一根蜡烛,他动了动身子,没有睡前,骨骼疼痛之感,他坐起身,正好赶上莫小荷端着盛鸡汤的砂锅进门。

“夫君,醒了?好点了吧?”

莫小荷笑颜如花,脸颊红扑扑的,一双明媚的眸子眯着,她袖子撸起,露出白嫩的手臂,把砂锅放在饭桌上,呲着牙,下意识地用手摸耳朵。

“刚醒,娘子,可是烫着了?”

顾峥当下紧张起来,他坐起身,捞起自家娘子想要背过去的小手,见她眼神闪躲,沉声道,“让我看看。”

病去如抽丝,顾峥声音沙哑低沉,又带着不可逆转的命令感。

“没事,边缘有点热,我都用细棉布垫着了。”

莫小荷避重就轻地打哈哈,敷衍几句,刚刚是强撑着端进来,虽说没烫出,嫩嫩的手指肚红肿,还有一点痒痒的感觉。

顾峥盯着手指上的红痕,在莫小荷猝不及防的时候,把她的手指放进口中,灵活的舌尖,在红肿处逡巡。

“夫君……”

不知想到了什么,莫小荷身子一抖,她的脸颊瞬间更红了,只是细微的动作,夫君难道是在调情?若不是,她怎么会轻易有了反应……

“家里有翠绿的药膏,抹上一层,清凉,一个时辰便能好。”

顾峥说完,在床头的小格子找了个盒子,帮着莫小荷上药,期间夫妻二人没有言语,一切尽在不言中。一顿饭,顾峥吃得很满足,莫小荷叽叽喳喳,说自己如何运气好,在家门口也能抓到野鸡,鸡肉比家养的要好吃,两人吃了半个砂锅,还有鸡块,明早加土豆,还能再吃一顿。“野菜丸子味道也好。”

顾峥在病中,本不喜油腻,莫小荷炖鸡汤的时候,用勺子撇出上面一层浮油,看起来清汤寡水,却不影响其鲜美的滋味。

野菜丸子同样在捞出后空了油的,连续吃了小半盘,顾峥意犹未尽。

“野菜门口就有很多,咱们去大吴,一路上都有的。”

被夸赞的莫小荷挺了挺胸脯,厨艺这个,还要靠天分,她对吃食的掌握有几分天赋,同样作为莫家女,莫大丫的水准,惨不忍睹,她不想吐槽堂姐,可看到和猪食差不多的卖相,莫小荷就算再虚伪,也挤不出一句赞美之词。

“寻常百姓家舍不得用那些油,咱们可以借用客栈的后厨。”

本想说带点家伙事儿上路,沿途万一露宿山野,也好能满足自己的胃,不过二人带了不少东西,再增重,会给马匹增加负担。“徐铁头准备一辆马车,放他的马车上。”

顾峥一脸理所当然,论手艺,谁也比不上徐铁头,几个人搭伴同行,是该到了他发挥自身价值的时候,路上有几个城池靠海,当地人每日都吃鱼虾,自家娘子有孕后,有时候见不得腥。

能带东西走,莫小荷心里那点遗憾,瞬间一扫而空,根据出行经验,多准备食材总不会出错,现下南边进入雨季,在官道上跑,周围没村庄,就只能饿肚子了,有做饭的炊具,那又不一样。


第278章 被爹娘坑了的小包子

夜晚,山里寂静无声,站在门口,借着透过枝丫的月光,依稀可见斑驳的树影,上弦月,月牙弯弯,天幕周围被灰蓝色的云遮盖,让月色变得迷蒙,似乎被披上一层轻柔的纱衣。

林间泛起了白色的雾气,周围的草木皆隐藏上白雾中,莫小荷锁好了院门,难怪都说在山里住安全,早晚必然下雾,就算是老猎户,辨别不好方向,就好比陷入迷宫之中,不到第二日太阳升起,是找不到下山的路的。

也正因为此,家里人住在山里,足以躲避战乱,平平淡淡过日子,最大的优点有了,足够掩饰出行不方便等小小的不足。

“娘子,夜深露重。”

顾峥拿着外套,给莫小荷披在肩上,看着她赤着脚在院子里头一圈,无奈摇摇头,都说了多少次,她仍旧马虎大意,刚刚他到灶间添柴,没注意自家娘子,才发现她没穿鞋袜就出去了。

面对顾峥眼中无奈的情绪,莫小荷心虚地眨眨眼,她打了热水,正准备泡脚,想着出门不过片刻的工夫,套上袜子太麻烦,而她一向最讨厌麻烦,总是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

“我记得了,我下次一定不会。”

顾峥不喜多言,但是涉及到这方面,就化身为唐僧,碎碎念,莫小荷左耳朵听,右耳朵冒,就这样,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在他指出她的问题之前,提前承认错误并且保证,是对付顾峥最好的办法。

“月份小,肚子还没鼓起来,我想不起来自己怀孕了。”

莫小荷吐了吐舌头,前世今生都是第一次怀孕,没经验,再者始终被顾峥捧在手心,总觉得自己就是个孩子,不知道用什么心态来面对肚子里即将出生的小包子。

怎么带小娃?喂奶,换尿布,伺候屎尿,然后呢?她一知半解,对能不能当好娘亲,相当没底气,发自内心觉得自己不靠谱。

顾峥眸子闪了闪,他身子壮实,吃过药丸,发汗后,身体好了七七八八,他蹲下身,把莫小荷的一双小脚,泡在温热的水中,垂眸沉思,掩饰住眼底的情绪。

不同于娘子,他时刻提醒自己是要当爹的人,只要想到在这个世上,自己的血脉即将得到延续,他就激动得心跳如鼓,曾经的理想,马上会实现。

别人怎么看,和他没关系,只要娘子,小娃不嫌弃他长相丑陋便好,顾峥闭上眼睛,想象他走在前头,身后跟着两个小不点儿,内心就如泡在糖水里一般,那真是比喝了蜜都甜。

热水烫红了莫小荷的脚丫,她舒服地眯了眯眼,泡脚缓解疲劳效果好,不到半刻钟,她额头和后背上见了汗,顾峥不说话,气氛却一点不紧绷,出奇的温馨。

火烛明亮,顾峥的身影映在地板上,他低下头,看不出情绪,莫小荷身子前倾,用手拍拍他的肩膀,主动找话题,“也不晓得肚子里的是男是女,夫君,不如咱们先想个小名?”

刚出生的小娃,起个贱命好养活,无论是庄户人家还是世家大族,都习惯在小包子满一岁,抓周礼之后起大名,这样能躲避童子命,不被天神看上去带走。

“如果是男娃,就叫二壮,娇软的女娃,叫美美。”

顾峥抿着嘴唇,下颚和侧脸形成一条冷硬的问弧度,莫小荷抽了抽嘴角,把那句,“你是认真的吗?”咽回问肚子里,她用手捂脸,竟无言以对!

顾峥不是开玩笑,而是从得知娘子怀孕消息那天开始,无数日夜,他睡不着,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海中出现一个个小名儿,仔细筛选,最后留下两个自认为不错的。

要是小子,必定要从小跟着他习武,将来若是读书,也得有个好身体,自然是越壮实越好。闺女就不一样了,必须要娇养,他自己长相丑,希望闺女随了自家娘子的长相,用“美美”做小名儿,全了他的念想。“可是……”

莫小荷泡了一刻钟,拿着擦脚的布巾擦去上面的水,见顾峥还在愣神的状态,真是不好意思打消他的积极性,反正是小名儿,随便有个代号就行,还是让夫君做主,以免打消他的积极性。“可是什么?”

顾峥突然回过神来,抓住他娘子话头里的那抹不确定,小心翼翼地问道,“是不是不好听?”

“不是不是。”

莫小荷顿时心就软了,她摇摇头,“我刚刚想起,大舅叫李大壮,咱家包子叫二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舅的兄弟,这可是差了辈分的,倒是让咱家小子占了便宜。”说完,莫小荷捂嘴轻笑,竟然觉得夫君的名字起的不错,反正刚出生的小子,小名儿十有八九都是狗蛋,狗剩,栓子,大壮,诸如此类没创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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