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梦境深吸了一口气,跌坐在绣墩上,只半个屁股靠上,一时没坐稳摔在地上。几个儿子赶忙将她扶起来,“母妃!”
“我只知海商利丰,却上不知有这等险情。”郑梦境顾不上擦脸上的泪,“只盼着史宾能灵醒些,采办的货物都没了,也就罢了,咱们再凑些钱便是。命留着才是顶要紧的。”
朱常溆有些手足无措,他不知道自己的话竟然惹得母亲难过,忙劝道:“许运气没那么坏呢?我看史公公在宫里的时候,也是个有主意的人,凡事想的通透,断不会有性命之虞。母妃且安心。”
儿子的话丝毫没能安慰到郑梦境,之后一连几日都从噩梦中惊醒。不是史宾出海遇上海贼,首级被砍下挂于船头。就是货物被劫掠一空,史宾叫人从船上推到海里头,在茫茫无际的海上抱着浮木漂泊着也遇不着好心人来救,最后命丧鱼腹。
朱翊钧见她成日提心吊胆,也看不下去,便道:“你既这般担忧,朕差人去月港跑一趟探探消息。可好?”
郑梦境忙不迭地点头,手里的帕子都快被她给抠出洞来,心里只盼着传来的是好消息,史宾真个儿没事才好。
派去月港的人第二日就启程离开京城,一路南下,路上并不耽搁。到了月港后,他才知道,史宾才离开了半个多月,便是按路程来算,离回来还早着。海上传输信件不如陆地上方便,留守在月港的人也得不到信。
来人无法,只得也一同留在月港,等着史宾回来。
不知是想什么来什么,还是史宾的运气真个儿就那么差。他头一次出海,就撞上了海贼,而且这名海贼来头还不算小。
一望无际的大海上,两艘船一前一后地朝大明海境的反方向而行。
史宾与同行的船工们被绑住了手脚,捆在桅杆上。
周围的海贼们露着膀子,不时地叫嚣着这次发了大财,三五成群地在甲板上摇着骰子,吆喝下定离手。几个衣衫褴褛的汉子正跪在甲板上擦洗着,他们的身上有被鞭打的痕迹,脸上的表情木然,机械地重复着擦洗的动作。
大概是同自己一样,被掠来的海商,最后成了奴隶。史宾心里想着。上了海贼的船后,他试过扭开绳索,但不知海贼们是怎么打的结,怎样都挣不开。
努力几次都无法后,史宾也歇了心思。空浪费力气并没有用,还不如留着之后寻找时机逃跑。他们被劫已经将近一天了,别说一口饭,就连水都没给喝。
甲板上的人突然开始骚动起来,史宾打起精神,努力忽视腹中难耐的饥饿和喉咙因缺水而火辣辣地疼痛。来人必然是这群海贼的头领。他想着。只不知道会如何处置他们。
一个穿着青色短打的年轻人渐渐出现,被人群簇拥着。他扫了眼被捆起来的史宾等人,声音有些奇怪的低哑。“干得不错。”
“干下这一票,咱们起码一年都不用出海了。”年轻人身边五大三粗的壮年男子搓着手,说话声音有些偏高,心中的激动难掩。
这位壮年男子同船上其他人一样,都光着膀子,手臂和腹部肌肉隆起,一块块清晰可见。他的头发蓬乱着,草草用了个绳子一系,露出来的皮肤是被海风吹成的麦色。
与旁人不同的打扮,越发显得那个年轻人与众不同。坐实了史宾心中的猜想。
年轻人在奴隶搬来的杌子上坐下,好整以暇地望着史宾,“看样子,你是他们的头儿?写封信,让你家里人寄些银子来,钱到手了,就放人。”
史宾扫了一眼那人,垂目道:“我没有家里人。”
“孤儿?”年轻人有些诧异。一个孤儿竟能置办下这么多的钱财?他早就看出史宾是头一次行海商,否则不会走与旁人不同的路而被劫。能拿出这么多钱行商,恐怕他在陆地上有更多的钱。
年轻人的眼里起了贪婪,心中对史宾与自己相同身世的怜悯一闪而过。他轻笑着,朝那些拼命擦洗甲板的努力扬了扬下巴,“要么,让人送钱过来。要么,就和他们一样。”
史宾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眼神中所包含的意思不言自明。
“如果两个都不选。”他从腰间拔出根鞭子在手里把玩,“那就只能不好意思,请你去海里游一游了。近来失事的海船少,海中之鱼腹内饥饿得很。想来公子定有菩萨心肠,愿意以身相侍。”
周围的海贼们慢慢靠近史宾和船工们,好些个脸上都带了疤,再露出狞笑,竟吓得几个船工出了尿,当下就晕了过去。
“想的如何了?”年轻人从杌子上起来,用鞭子拨开人群,走到史宾的面前,蹲下身来。
史宾动了动嘴,发觉脸上有些不对,但双手被缚,没有任何的办法。
年轻人的眼睛尖,用手捏着史宾的下巴将他脸转过来。“我说呢。”他笑着伸手,将史宾脸上贴着的假胡子给撕了。不顾史宾越来越白的脸色,伸手往下一摸,“原来竟是个太监。”
身份被揭穿,史宾的脸色极不好看。
听说被绑着的人是太监,船上的海贼们登时群情激愤起来。
“就算有钱送来,这人也该杀了!”不知是谁起了个头,“俺家里人就是叫皇帝老儿给逼死的!”
“该杀!该杀!若不是什么狗屁天子授意官府逼交税赋,我岂会背井离乡,飘亡海上。”
缺了口的刀剑乒乒乓乓地敲击着,每一声都好像是史宾的催命符。
年轻人一改方才的闲适,拉起史宾的衣襟,凑近他。“你可知道我是谁?”年轻人冷笑,“万历四年,奸贼吴慕康受狗皇帝的旨意,与佛郎机人联手,于吕宋海境杀我父林凤。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今日就是老天想留你,我也留不得你。”
史宾心中愕然,此人竟是林凤后人?!
年轻人站起身,想看蝼蚁一般俯视着史宾,冷声道:“将这些人统统捆起来,给我一个一个地推下船去!”他咬牙切齿,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
史宾被推搡着起来,捆在桅杆上的绳子被松开,手上的绳子却被加固了。
“且慢。”史宾扬声道,“落入你手,要杀我,绝无二话,但还请让我做个明白鬼。敢问阁下姓甚名谁。”
“林凤儿。”年轻人冷笑,“林凤之子,便是我。”
史宾淡淡道:“林凤儿?好个姑娘家的名字。”身后的海贼将他退了个趔趄,“狗皇帝的走狗,也敢嘲笑我们?!”
林凤儿却脸色一变,“把他给我带进来。”说罢,走回船舱。
海贼们面面相觑,不知究竟发生何故。但既然是头目开口,自然要把人给送进去。
保不齐,是他们那喜好男风的首领看中了细皮嫩肉的史宾,一下子有些舍不得下杀手了呢。
海贼们脸上笑得暧昧,将史宾推进了船舱中。长得好果真划算。
船舱内,二人默默对视着。没等史宾开口,林凤儿就一个耳光甩上他的脸。常年在海上为贼的他力气比陆上许多男儿还要大上几分,史宾挨了打的侧脸,登时就肿的老高。
吐出嘴里的一口血水,史宾舔了舔嘴里被咬破的地方,转过脸木然地盯着林凤儿。
林凤儿一把拎起他的衣襟,脸上的表情狰狞又惊奇。他的声音不再有奇怪的沙哑,而是恢复了原本的俏丽。“你是怎么看出我……的身份的?”
“不是嘴上贴了假胡子,用衣服遮住脖子,叫人看不出喉结,就能被当作男子的。”史宾淡淡道,“当年林凤逃离吕宋,听说是去西边儿了。你若是他的儿子,没道理不带上你。”
“所以,你不仅是女儿,还是庶女。”便是海贼,也是重嫡庶的。听说当年林凤逃离,路上将嫡妻和几个嫡出的儿子都给带走了,没听说有带上妾侍和庶子女的。
林凤儿磨着后槽牙,“你知道的真是有点儿太多了。”
“猜的。”史宾苦笑,“我若真知道许多,就不会往这条路上走了。”
林凤儿松开史宾的衣襟,回到椅子上坐下。她现在不能放走史宾,若人在推下去前,将自己的身份暴露于众人面前,恐怕下一个被推出去的就是她自己。
海贼们以强为尊,她没有足够的武力值,每每比试都是讨巧。手下这些人,之所以还愿意听她的话,更多的是因为她够聪明,善计谋,会说佛郎机话,同马六甲的佛郎机人打交道,从而换来能安身立命的火器。
史宾的双手在被推进门的时候就解开了。他扭了扭手腕,“所以……你现在作何打算?还要将我杀了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林凤儿铁青着脸,将头扭开。这艘船是她向佛郎机人买来的,是他们淘汰下来不要的船,隔音非常差。她自己都时常能在睡觉的时候听见外头的哄笑声,难保史宾死前不会一嗓子把真相给嚎出来。
史宾试探着问:“你们还在吕宋?”
“怎么可能呢。”林凤儿苦笑,“吕宋现在满是佛郎机人,我就这么一条大船,怎可能与他们为敌。”父亲的基业,她注定抢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