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袖听完他说的这席话,气愤不已,端起鱼缸,将里面的水都泼到他脸上,“我自然配不上你慕司令,那么尊贵的你。滚回天津吧!”
话落,她抱着孩子扬长而去。
看到她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他终于将那口血吐了出来,低头,他的腹中央插着一柄尖刀,血汩汩地流。
一个穿着马褂的男人从转角走出,然后在他面前蹲下,拔出尖刀,又再刺入!
他无声地笑,拖着慕奕走了街角。
那个人将他扔到了海里。
深蓝的海水,将他淹没,连同他的心,也埋葬到海底去。
之前,为了见她一面,他会不分昼夜地想念。
而今,为了不让她挂念,他对她做了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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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背叛
慕奕是个急性子,易冲动的人。
当他听闻,盈袖要嫁给别人,便抛下一切,来到南洋。
为了挽回她,他甚至想放弃所有,只要她回到自己身边。
而现在的这一刻,他想,盈袖嫁给别人也好。
他的仇家成千上万,她若是跟他在一起,只会受日夜奔波,东躲西藏,流离失所之苦。
那个上官长青,虽然他很不喜他,而且他也没有他的气概,但不能否认,上官长青可以给盈袖想要的安稳生活。
他的仇家真的太多了,就连来到国外,还是避免不了被追杀。
而杀他的这个人,慕奕到死都没想到,会是他最近亲的人之一。
“清源……为什么?”他痛苦地问。
清源,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小伙,他此刻,褪去了平日里傻乎乎。吝啬又孩子气的模样,伪装的外衣被撕掉,露出他冷肃饱含杀气的面目。
他讥讽地看着这个昔日威风凛凛神采飞扬,如今颓败狼狈的男人。
“慕司令,可还记得,我在你身边待了几年?”
慕奕闭上眼,九年前,他在街头看到他,那时他像条低贱的流浪狗,拿着一个脏兮兮的破碗,沿街行乞。
他比他小了三四岁,面色饥?,一脸涉世未深的稚嫩,在他抱住他的腿,求他赏个钱的时候,慕奕没有给他钱。像他那样土匪蛮横的人,怎么会可怜他,给他赏钱?但是,他把手上吃了一半的橘子放到他碗里。
第二次遇见他的时候,他饿得受不住,到巷口的汤包店抢了一个肉包子。接着,他被人追着打,肥胖的老板踹着他的肚子。老板娘提着他的耳朵,往他脸上扇了几刮子。
慕奕当时……当时是个英俊又威猛地青年人,年岁双十有一。虽然他性格狂妄恶劣,但他从来没有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眼下看到这样的情况,上去就是一个摔肩,一个踢腿,把那两个肥胖的家伙甩到墙角去。
咦,你要说这是仗义?并不是。
瘦巴巴的小乞丐偷东西,自然是被追着打的。但慕奕却救了他。
为什么呢,其实也没为什么。他就是看不惯以多欺少,还有,他是个大男子主义思想的人,他认为,男儿当自强,该顶天立地,不为五斗米而折腰。
慕奕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的时候,清源已经将他拖到一个海口。
他的意识渐渐模糊。他自嘲地想,怪不得世人都说喝酒误事,不但在美色当前,还在性命上面。他醉成了一滩烂泥,便被对方夺得了先机。真是想不到,今日他就要死在这里,想他慕奕一世英明,眼下却要做个糊涂鬼。
“慕奕,你就没有什么可说的?”清源见他沉?不语,忍不住问道。
他还是那么的沉不住气。
慕奕闭着眼,“我只能赞叹你隐藏得太好。”
“你就不问,我是谁的人?”
“何必问,不过是我看走眼,将一颗毒瘤当作心腹。”
清源红了眼,咬牙,将他丢进了碧波万顷的海里。
扑通一个声响,海面上溅起了水花。
他站在岸上,看着他的身体在海面里沉浮,血色在水中晕开。
一个巨浪拍了过来,他被激流冲了下去。
清源在岸上站了很久很久,海风扬起他的衣角,如一片萧瑟枯败的树叶。
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声线粗粝的嗓音响起,“你干得好!这次回去。你准要升官。”
清源没有说话。
另一个人不怀好意地说道:“我怎么觉得,你反倒是给慕奕留了生路?”
“我没有。”他抿嘴,说。
“没有?”那人嘲讽地笑,“那你干什么把他扔到海里去,万一他没死透,游到岸上逃生了怎么办?”
清源有些怒,“你没看见我捅了他好几刀么?失血过多,不用下海。他也会死!”
“行了,这么较真干嘛,我不过是开个玩笑。总之你完成了任务,督军自会给你奖赏。”
他嗯了一声,转身回去。
可他还没走几步,身后砰砰两声,他的后背爆出了血花,整个人栽倒在地上。
那瘦男人踢了他几脚,哼笑道:“死小子,像你这种人,早就留不得!”
“怎么杀了他了?”胖的问。
“哼哼,督军早就跟我说过了,监视这小子的行动,如果他对慕奕产生了真情谊,不忍下手,那我们就杀了这小子。要是他真对慕奕动手了,我们也要取了他的命。”
“这是啥说法?”
“能有啥说法,老大信不过他呗。他跟慕奕九年患难以共,关键时刻还能下手杀他,可见清源这小子有多狼心狗肺!这样的人就算回到部队,也是一颗定时炸弹啊。”
胖子了悟,一脸佩服,“督军英明!”
这两人就这么丢下他走了。
清源躺在血泊中,他睁着眼睛。望着暗淡下来的天空,想起了前尘往事。
十二岁时,他的父母在战乱中死去。那年,广州大规模地招兵,他走投无路,便去当了军人。
在军营中混了一年,他什么也没学到,因为年纪小。常常受人欺辱。
后来,华南督军卢标来军营巡查,据说要挑选几个人当卧底培养,卢标一眼就看中了他,将他带到培训室,做卧底培训。
之后,他开始接手各项任务,他的表现很出色。完成任务是那些人当中,效率最高的。
他长到十五岁时,卢标赠他一个保险箱,里面有三百个大洋。
他说,让他去慕奕身边,潜伏几年,打探重要情报,若是有那个本事。就寻机杀了他。
清源的心是麻木的,卢标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于是他扮作一个乞丐,在街头行乞,看到慕奕来了,就抱上他的腿,求他收留。
彼时他不了解慕奕,不知道他是个内心冷硬到没有情感波动的人。所以,他怎么可能同情一个小乞丐?他又不是爱心泛滥的人!
第一个计划失败,清源便实行了第二个。
他抢了包子,被人殴打。
他了解到,慕奕是个很有男子气概的人,他敢肯定慕奕这次一定会出手。
他确然出手了,这是清源意料之中的。可他说了一句话,让他在那一刻,热泪盈眶。
“你去偷去抢,这都不为过,也没有什么不对。”
清源愣住,“您不会鄙视我是个小偷吗?”
慕奕随手揉了揉他乱糟糟的短发,漫不经心地说:“小偷、劫匪又怎么了?你唯一做错的,就是没本事,被人逮住。跟着我,我教你做一个偷东西、抢东西也不会被人抓住的厉害劫匪。”
他仰头看着高大的他,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笼罩心头,包子在嘴里塞满,他冲着他傻傻地笑。
他是他唯命是从的大哥。
可他最后还是要背叛他,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将他投到海里,期盼他能得到一线生机。
……
盈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终是忍不住,开门出去看。
倚在围墙下的人不见了。只有一滩血留在那里。
瞳孔一阵紧缩,她迅速打开大铁门,四处张望,喊着他的名字。
可惜无人回应。
盈袖是一个聪慧的女子,她联想到他方才的异常,又结合这里的血迹,他一定是遇到刺杀了!
可他为什么不说呢?这样她就不会将他丢在外面!
其实她不知道,在慕奕心里,她是唯一,看得比命还重要的心上人。
刺杀,他不怕,死也没什么好怕的。
他怕的是,会因此连累到盈袖。
所以,他宁愿满嘴恶毒的话语伤害她,让她远离他。
他知道那些人就潜藏在附近,盈袖若是开门走出来,恐怕她也是在劫难逃。
这些,盈袖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
她满心恐慌,急急来到小区的门卫室,询问出入记录。
那个时候,门卫正在打盹,他并不知道出入的有哪些人。
于是,她去了附近的警厅,她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要求警官们立即派人搜寻慕奕的下落。
“他是个中国男人,长这么高……对,一米八的身高。还有,他是受伤的,身上有血……麻烦现在就去找人!”她很着急,说话语无伦次的。
“ok,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请留下你的电话或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