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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娇 (斑之)


  他已经快六十了,要不是还有个老来子要成家,说什么也不受这个罪。
  老人家来不及多歇,就被张博达不由分说地搀扶过往里走“周太公,性命关天,还请您先去看看。”
  周医工拿着十倍的出诊费,难道还能说不好吗?
  一路上了二楼,正碰见廊中等着的雪舞。
  她来回焦躁地转着圈,忽然抬眼看见了他回来有了几分笑意俯身行了一礼。
  张博达忙迎上去,急声问:“你主人怎么样了?”
  雪舞道:“主人已经大好了,叫我再这等着。说是您一回来就去见她,您这便去吧,我来去雇马车送老医工回去。真是辛苦您跑这么一趟,虽然没有出诊钱还是照给。”
  张博达一听好了还要见他,自然等不及雪舞说完便快步往前走去。
  雪舞最后一句话自然是对老医工说的,她歉意一笑等待着老医工的反应。
  老医工先时一听病家好了心中正不安以为白跑呢,没成想这个杏仁眼的女子说不影响,自然千好万好没有意见。
  于是,雪舞便引着老医工下楼去。
  阿娇住在二楼尽头,张博达沐浴着阳光一路快步而过。
  他轻轻地叩了门,听得一声“进来”才推门而入。
  初夏下午的阳光盛烈灿然映衬着从花盆里将要翻窗而过的粉色蔷薇花上,枝叶的阴影斑驳间阳光点点。
  阿娇正在窗边的书案上写字,神情专注。听得有人进来了也没有抬眼,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博达,坐。”
  这盆蔷薇花哪来的?皇后又是怎么大好的?竟浑然不似病过的人。
  张博达满心不解,直觉得自己不过出去了两天这里便很有些不一样了。
  但看着皇后难得这般认真地捡起毛笔,他便也没有打扰她,顺从地坐下等待。
  他在打量阿娇,阿娇何尝又没有打量他?
  张博达,她在心中呢喃起这个名字。
  谁能想到留侯张良还活着,还有这样一个亲传后人?
  不过,就是亲密如雪舞也想不到不过一夜之间她就变了,再也不是从前那个以为自己变成了别人的陈娇,而是真真正正的陈阿娇。
  这世上想不到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不是吗?
  她不觉微微一笑,收完最后一笔略微晾了一下便卷起来递向张博达。“师兄,还麻烦你去城外一趟把这个交给李广,叫他来见我。”
  啊?
  皇后说要李广来见她?
  他没有听错吧?
  一个逃宫之后敢见朝中大将?她这是要回宫?那当初要死要活出来为什么?
  张博达狐疑地望向阿娇,要不然眼前的人实实在在确实是皇后,他都忍不住大喝一句何方妖孽了。
  阿娇伸出去的帛书半天没有人来接,又迎着这样见鬼的表情。她有些好笑又有些生气,“张博达!我没有中邪!叫你去就去,哪那么多事?”
  那斜斜一瞥和话中常含的轻快揶揄,确实是皇后无疑。
  张博达终于伸手接过,却到底忍不住道:“我可只是一介布衣,要见骁骑将军是那么好见的吗?”
  阿娇瞪了他一眼,“你真要见李广,多的是办法。更何况,你哪是布衣?我可没见过通奇门遁甲的布衣。”
  张博达只得出门而去,心想还叫一声师兄呢。哪有半分师妹的样子?
  一时突然病的人事不知,叫他和雪舞急的不行到处去请医工。现在又使唤他跑腿,也就看他好欺负。
  他微微带着气往外走,忽然想到一进门要问的却被她给打断了便回身道:“你真的好了吧?可别逞强,我王父认真说起来就你这么一个徒弟。”
  阿娇正立在窗前素手抚过一片绿叶,听了这话回眸淡淡笑道:“难道还好的不够明显吗?”
  她身姿苗天,肌肤赛雪却不是惨白,在阳光下微微带着几分红润,显然不是从前病模样了。
  张博达便没有答话,转身就大踏步而去。
  皇后忽然而病,忽然而好。
  他记得扁神医来看时说这是心病,看来倒真没有错。
  现在一好了,就要李广来见她,她真的想回宫吗?
  她的心病十有八九是起于宫中没错,但都出宫这么久了怎么能平白无故地解开呢?
  张博达翻身上马,长出了一口气。把帛书放进怀中,开始计较起怎么能见到李广。
  他猜的半点没错,阿娇的确是要回宫。
  她要回去,回到她应得的位置上去。
  她要弄清椒房殿的真相,然后复仇。
  哪怕那个人是王太后,她也不会有半分手软。
  这一次,她没有那么傻,不会把利爪亮给人看。软刀子杀人不见血,从前是不屑为,其实又有多难呢?
  她还会在这之后和刘彻生儿育女,幸福美满地过完这一生。
  这盆蔷薇花开的可真好,她对着送完老医工回来的雪舞吩咐道:“拿把剪刀来。”
  而后便在这盆花前饶有兴致地修建花枝消磨了一下午的时光,浑然不关心张博达要怎么带李广来见她。
  *****
  胭脂到了汉朝后,比自己想象的还适应的更快。
  它现在正散开了辔头马鞍在悠闲地散着步,啃食着地上的青草。
  对了,它现在已经不叫胭脂了。
  胭脂是匈奴话,匈奴境内住北有一座焉支山。
  山上开满了大片大片的红蓝花,匈奴女子把这些花摘下在石钵中反复杵槌制成稠密润滑的红脂膏敷在脸上。
  所以,胭脂又叫焉支。
  它既然成了汉人的马,就不能再以匈奴山脉为名字了。
  主人不知道这些,但还是给它改了名字。
  它现在叫惊电,它对汉话还只是模模糊糊听着音而不懂义。
  但是它想,这一定也饱含了美好的祝愿吧。
  惊电不知道,改名也是一种幸运,因为后面的几十年中匈奴会被赶出河西走廊,匈奴人会凄凉地唱道“邙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那么远的事情它看不见也想不到,它还是专注在当下,认认真真地啃完一块的草再继续下一块地方。
  时不时它会望一眼营帐,今天来了一个很奇怪的年起人。不着盔甲,清瘦文雅,却被引来见主人。
  夕阳的余晖洒在它身上,天色已经渐晚了。
  主人总会亲自送它回马厩,为它打水梳毛。
  但是今天显见是没空了,惊电被牵回去喝了水吃了些粮食就静听着汉马们聊天。
  它们偶尔会觑着它睡着的空隙说起它,目前为止还没说什么坏话。
  惊电伴着晚风,正要睡着。
  忽然熟悉的脚步声传来,惊电一跃而起,响亮地嘶鸣了一声来打招呼,是主人!
  门被推开,它被上了马鞍辔头牵出去。(未完待续。)

  ☆、第两百三十二章 鸿翎急报

  惊电还是第一次踏在汉朝城中,它有些目瞪口呆地望着熙熙攘攘中的光影世界。
  它即便是匈奴王子的爱马,也算见过大场面的马。
  但正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匈奴是游牧民族依水草而居,儿郎们自小就长在马上,还没学会说话倒先会骑马了,是以匈奴人天生的征善战。再加上无城廓宫室牵累,几乎没有防线。
  惊电见惯了匈奴人驰骋沙场的威风和被俘虏回来的弱鸡一样的汉人,哪怕投了汉人的英雄到底还是有几分看不起这绵羊一般的族群。
  但它想不明白,他们怎么能创造出眼前这样的繁荣?
  它自小便常听人说汉人城镇富庶,彼时它望着茫茫草原上的万点灯火不以为然。及至到了雁门跟着主人住在军中,也还是星星点点的帐篷中燃气暗黄的灯火来,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光影交织中满是热闹喜气的叫喊声,精致高大的楼宇,穿着华丽的男男女女。
  惊电只觉得眼睛有些不够用,看了这里没看着那里。
  它像乡下的土包子第一次进城,很有些羞愧。
  但是一想到自己这样的良驹汉人还是鲜见,都瞪大了眼睛。它又昂首挺胸地踱步在青石板上,一阵阵说不清从哪传来的花香只往它鼻翼里钻。
  惊电舒服地长吸了口气,脚步又慢了慢。
  身上的主人却立时就有些不满地“嗯”了一声,它明白这意思。催它快些走,不要慢吞吞了。
  惊电有些不高兴,主人的箭伤贯穿了后背又颠簸拉裂了整整一夜。应该好好休养几天,而不是伤还没有大好就骑马。
  这是要去见谁?
  难道这里还能有汉人的王不成?
  响鼓不用重锤敲,惊电不用李广催促第二声就平稳轻快地跑了起来,尽量把颠簸减到最低。
  而后它听见主人一声含着欣慰的轻叹,只是却又显得有些惆怅。
  主人在担心什么?害怕汉人的王会因为他兵败被俘而发落他吗?
  是不是那个年轻人就是汉王派来的使者?
  惊电一路上想东想西,倒把沿途的新奇抛在了脑后。
  它踏着满地灯光和星光,终于停在了一间客栈外。
  它看见店家殷勤地迎出来却发现是主人后,脸一下都激动的通红,双手直在衣服上来回擦过,才上前为主人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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