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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识胭脂红 完结+番外 (三冬江上)


  跑回去一问九王爷,九王爷说了一样的话。
  “抬进来吧。”
  “是。”老佣人转身。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提醒道,“爷,这外面灾民这么多。您收留一个也就算了,这再来一个,若是传开了-----”
  萧池才不考虑这些,只说,“无妨,来都来了。”
  将那孩子往府里一抬,几人发觉,这孩子与承译年纪差不多。
  承译一看,只觉得这人更是眼熟。
  站在他跟前想了许久,承译才恍然。前几日,自己手里最后一块余粮,就是给了他。
  承译给他备了吃的和水。没想到,他醒来。也不着急吃,也不着急喝,见了他一笑,说,“好久不见啊。”似乎生怕自己忘了,又忙说,“我叫和风。”
  九王府书房,承译候在外面徘徊了几遍。
  和风已经进去许久了。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眼色,究竟能不能让九王爷将他留下。
  萧池只觉得这个和风和承译还是有区别的。
  和风一进来,倒也不拘谨,东瞧瞧西看看,不多会儿,便将他这书房里外里瞧了一遍。
  而后便往他案边一站,说了一句话,“人总是要生病的,我会是天下最好的大夫。将来,能保九王府上上下下身体康健。”
  九王爷听了,手中笔一顿,抬眼将他一瞧。
  眼前这人小,口气倒是不小。
  他也没有承译的耐心,没多久便等得不耐烦了。干脆往他案前一趴,直接问他,“喂。九王爷,你到底留不留我。”
  九王爷也没怪他没规矩,一言一语不过心性使然。他只笑说,“府里东边的药庐,归你了。”
  和风从书房出来,拾阶而下。承译跟上他,问,“爷肯留你了没?”
  和风只瞧着他笑。
  承译忍不住推了他一把。“问你话呢!”
  和风这才说,“那是自然。”
  年华易落,这一转眼,十多年都过去了。
  和风对他的心思毫不掩饰,而他却一直将知当做不知。
  待和风走远,承译只觉得有浓郁香气落在他鼻前。虽是没忍住皱眉,却也低头看着眼前女子。
  他没忘记,入府第一日。九王爷便同他说过,为人之首当重诺责。
  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承译只说,“是,我要娶你。”
  芙淑闻言,缓缓松了攀着他的手,一掩唇,笑出了声。似乎她一笑。额上朱砂便更耀眼了。
  “又是一个想当然的男人。”眼角一抬,几近反唇相讥,杏眸一闪,眉宇间却是数不尽的风情,“你怎么就知道,我一定愿意嫁给你?”
  这话问得承译有些糊涂,“可你我明明-----”
  谁知,芙淑听了。轻一低头,又笑开。良久,她才止住了笑,于承译房里一转。
  他房间清简,布局简直与少年心思一模一样,一眼便能望到底。
  “若你这么说的话,那我不知道要嫁多少回了。哪里还轮得到你?”
  这九王府着实有趣。
  有的人,你怎么看都看不懂。可有的人,又单纯得一眼便能看透。
  “不过还多谢你。若你愿意娶我,九王爷又同意的话,我便不用再回宫里去了。也不用留在这里日夜给别人跳舞了。从今往后,舞事知己,不事权贵。我也再不用费心讨好任何男人了。”
  临出门前,她站在承译面前。难得的规矩,双手轻轻背在身后,没有动手动脚。
  “你啊。是第一个说要娶我的人。”
  妆依旧浓,恨不得浓艳妖娆得让人看不出她本来的样子才好。可她这样规矩站着的时候,又与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差不多。
  舞姬就是舞姬,进了宫面过圣又怎么样。她费心讨好的人其实都一个样,摒弃了身份,三杯两盏下腹,衣裳一褪,都是男人而已。片刻欢愉过后,谁还记得芙淑是谁。
  等衣冠又楚楚,谁会娶一个舞姬呢。
  能郑重其事,真的要娶她的人,也只这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了。

  ☆、101 其人之道

  承译来的时候,和风正在收拾东西。
  可收拾来收拾去,发现他什么都不想带。因为他最想带的永远都不会跟他走。
  他看了站在药庐门口的承译一眼,冷声道,“别进来!别脏了我的地方。”
  承译果然在门口处停下,不在上前。
  明明和风手上什么都没带,承译却知道,他是要走。
  “你要去哪?”
  “你放心,如今天下太平,我去哪都不会饿死。”
  将门一锁,又将钥匙往承译手里一扔。
  “就算真要进去,也等我走了。”
  承译想着,只要他开口,他就一定会留下。没想到他伸手去拉,却被和风狠狠甩开了。
  眼看他如此决绝,承译不得不说,“我告诉你王妃在哪!”
  和风没想到,承译走了没多久。往常他这没什么人光顾的药庐又来了一个人。
  那女子倚在他门边上,脸上妆容全都不见,一身打扮也清简素淡。若非额上一抹红,就连和风也差点没认出来她就是芙淑。
  和风连出言赶她都省了,直接走到门口打算关门。
  走近了才看清,这个芙淑额上的根本不是什么朱砂,而是细长的一道伤疤。疤痕很长,伤在女子脸面上,若是在长一些,就要伤到这女子的鼻梁了。
  和风一眼就看出来,那疤痕跟着她有些年头了。怪不得,不论什么时候,她额上总有一抹鲜红的朱砂。原本也是清淡雅致的面容,只不过为了配额上红,就施了浓妆。
  都知道和风刀子嘴,可若没有豆腐心,他又怎么行医救人。
  正要关门的手一顿,他一开口又没什么好气,“你来这干什么!那小子往东边去了!”
  芙淑倚在他门边上笑了笑,知他嘴里的那小子说的是承译。
  “我来医仙这里,自然是求医。”
  额头上本来就皮薄肉浅,能留下这么一道疤,久久不消,伤必及骨。
  和风连看也未看她,便说,“利刃所伤,五年余,伤曾及骨,皮肉都被穿透,没的治了。”
  来求他和风的人哪个不是命在旦夕,他擅长与阎君抢人命,对于这种伤疤什么的本来就没兴趣,何况还是芙淑。当初他肯给叶棠配什么药膏,那是因为有事相求。现在,谁也别想要挟他。
  芙淑知眼前的人是谁,他说没的治,那就是真的没的治了。
  和风里里外外忙着,也不在管她。
  这女人脚下无声,和风想起她来的时候,她已经一个人走远了。
  往门口一站,发觉走远的那女子不穿舞衣不上妆的时候,一身寻常布衣,似乎也没那么讨人厌了。如果中间没有承译。
  和风忽然想知道,她眉心那道长长的疤,是谁给她的。
  可芙淑永远都不会告诉别人,她曾仰慕一人八斗才学,不嫌他家徒四壁,不嫌他无功无名,更不嫌跟着他会食不果腹。
  可那人最后却亲手拿着匕首抵在她额上,告诉她,要么死,要么走。
  她当他是玩笑,一个书生,笔下墨能生花,怎么会真的要拿刀杀她呢。
  她笑说,你别开玩笑了,酒又没了吧,明日我出去想办法给你买。
  她想办法,她能想什么办法,不过是跳舞给别的男人看。
  是他无能,才让她于市井茶楼的简易台面上,一两银子一曲舞,三两银子便能落她一件衣。有人丢了十两银子在她脚边,她便衣不蔽体了。
  堪堪小茅屋,勉强遮风避雨。他先回了来。
  不多时,她果然提了酒和菜回来。
  他一言不发,一抬头,见她脸上粗劣的胭脂已经洗去。也不知他是如何下去的手,等他回过神来,她已经被他打得一个趔趄。
  她方知,他今日悄悄随她进城了。
  他也终于知道茶楼里,为了钱,他看过的她也肯给别人看。
  “你走吧。”
  她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哪知,那人手上狠,刀尖划破她眉心。
  那么美的女子,一心要跟着他,他却狠心给毁了,只为了让她离开他。
  五年过去了,她辗转风月名利场,见过权贵无数。
  女子生来便如一株植物。你若悉心待她,她便轻易死心塌地,阳光经得,风雨也经得。然后认认真真开出花来。清雅也好,惊艳也罢,所有荼靡,都只为你一人。
  可若是伤她弃她,等到荼靡风华都不在,倒也不会死。不过就是披了一身的刺。自此之后,一颗心谁也近不得了。
  若说芙淑将那个寒酸又心狠的男人给忘了吧,可她又清楚记得,那人墨里能生金。朝廷放榜她年年去看,可年年不见那个名字。
  也不知他过的可好,可还有酒喝。
  叶棠一早起来,房门一开,她便看着脚边地上发呆。
  那地上莫名有几滴暗红。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见三两滴在石阶上,已经干涸,依旧可以辨出的暗红色,像她某次不小心打翻了他案上的色盘,颜色洒了一桌一地。
  她当时有些不知所措,坐在他宽大的座儿上像个小孩子,生怕九王爷怪罪。可偏偏他于一角落的椅子上抬头,只说,“无妨。”
  而后随意瞥见了她,又笑出了声。她这才发现,那颜色不知什么时候从桌上从盘里染得她满袖满身都是。像只狼狈的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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