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太大了,立马引起四周众人的围观,尤其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还以为有男子当街调戏大姑娘,马上愤愤不平地过来指指点点。
孟元蓓看到身后的人越围越多,也好奇了起来,极力挤进人群。就听那男子抓着姑娘的手不放,并且高声说道,“不用狡辩了,我明明亲眼看到你偷了那个小公子的钱袋,还想抵赖!”
33.这人就是个登徒子
“你胡说八道,我根本没有偷东西,你故意冤枉我的。我知道拒绝了你的表白,让你面上无光,你也不用这样报复我,陷害我。”姑娘一边挣扎一边反驳,拼命要把手挣脱出来。
“胡说什么?”男子的脸瞬间涨得通红,语气恼怒,“谁向你表白了,你个不要脸女贼人,我这就送你到官府,让大人来惩治你!”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偷东西了,证据在哪?你说啊。”姑娘义正言辞,“看我的衣着打扮就知道我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不是小偷贼人,你却硬要抓着我不放,分明是别有用心,大家听我说,这人就是个登徒子。”
围观群众左右看了两眼,确实,这姑娘看着像个好人家的正经姑娘,怎么是小偷,一个大男人当街抓住姑娘不放,还要污蔑人家,啧啧,太可恶了。正义感爆棚的路人,指责得更大声。
“哼,证据就在你身上,搜一下就知道了。”
“你敢,我是正经人家的小姐,你碰我一下,我马上死在你面前。”姑娘十分刚烈地说,然后对周围的街坊哭喊,“救命啊,非礼啊,请你们帮帮我,把这个登徒子送官究治吧!”
孟元蓓低头摸下腰间,果然钱袋不见了。
再看看眼前的姑娘,不禁感叹,好伶牙俐齿的姑娘,方才的羞涩顾盼是装出来的吧,啧啧,偷窃的手法干净利落,又迅速准确,她完全没有察觉到,钱包不见了,这姑娘也是个人才。
一瞬间,她突然萌生出一种疯狂的念头:能将这女子收为己用或许也是不错的。
孟元蓓盘算着,丢的那点小钱她根本不在乎。
场面越来越混乱了,孟元蓓仔细地看了男子一阵,觉得他也很眼熟,忽然心里惊讶地猛跳了一下,这男子不就是宋孝廉的得力助手池捕头吗?
至此,她也终于想起眼前的如此眼熟的女孩是谁了?可不就是池捕头上辈子疼爱得人神共愤的结发妻子金燕?
她还记得前世,池捕头经常跟在宋孝廉身边,宋孝廉很看重他,后来还举荐他出任官职。可他却因为爱妻子,连升官的机会都不要,甘愿与她浪迹天涯,潇洒过活,让许多人可惜,也让不少人羡慕,一时被传为佳话。
想不到他们居然是这么邂逅的,孟元蓓是又意外又感慨。
据说这金燕也是个挺有个性,讲义气的人,孟元蓓悄悄坚定了让她为己所用的决心。
果然就听到吵杂的人群中有一把声音大声说:“我认得他,他是刑部宋大人的部下,池捕头,协助宋大人抓过很多犯人的。”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大家都听过公正严明的宋孝廉,宋大人的威名,觉得跟宋大人做事的人一定也是正直的人,开始一面倒地指责女小偷的不义行径,还要百般抵赖,必须严惩。
“如果你真是富家小姐,为何手掌粗糙满是老茧?”池捕头捏着她的手分析说,“你的衣裳虽然华美,可头上却只有一件像样的头饰,其余均为廉价品;独自一人在外游荡,身边连个跟随的丫鬟都没有。你身上的衣服怕也是偷来的吧。”
听着他头头是道的分析,孟元蓓笑了,这个池捕头果然如她记忆中的模样一般,身手了得,人品正直,外表粗犷,却心思细密,对付最凶悍的匪徒都能游刃有余,难怪宋孝廉常常夸张他,以致孟元蓓前世对他印象也很不错。
只是没想到一向厉害的池捕头有一天也会遇到克星,想起他刚才的脸红就忍不住想笑。
于是喊了他一声,“池捕头。”
池捕头闻言,转过身,仔细一看面前的小公子,讶异了一下,居然是孟家大小姐,宋大人的表妹。
34.这得多没文化
正想向她打个招呼问生孟大小姐好,但想想对方做男装打扮,估计不远被别人认出身份,于是话将出口便改成,“小公子好。方才这女贼确实偷了公子的钱袋,我这就将其扭送府衙,小公子也跟来可好。”
“好的,我正要去刑部一趟,就一起吧。”
然后,池捕头一手扭住女贼,一手快捷利落地从她腰身处掏出钱袋,递给孟元蓓。她接在手里,看都不看里面有没少过,显然对钱很不在乎。
这让女贼心中十分不甘,既然都不在乎钱,为什么不给她,她有急需用钱的地方。
到了刑部,孟元蓓就看到表哥在伏案而眠,案台上放着一大堆案宗,估计是办案累了,最近又为元昭的事操劳,不禁为他心疼。
宋孝廉察觉有人进来,便抬起了头,揉揉太阳穴,清醒下头脑。
池捕头向他禀明事情原委,既然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那就无需另外审讯了,吩咐到里面给犯人做笔录,录好口供,直接画押,按规矩办事就行。
池捕头领命,照办。
见孟元蓓一脸担忧的望着自己,宋孝廉伸手摸摸她的头,宠溺地说,“别担心,我好好的,就是最近有点忙而已。”
“表哥,你太累的话再休息会儿吧。”为了自家的事,让他在公务繁忙之余还得操碎了心,孟元蓓良心有点不安。要知道宋表哥是孟元蓓从小喜欢的人,看着他辛苦受累样子,实在过意不去。
“还好,我习惯了。”宋孝廉安慰她。“对了,元昭的案件终于有头绪了。”
孟元蓓一听忍不住询问情况,宋孝廉说,凶手虽然手法太利落,行事谨慎,几乎没有留下有用的线索,应该是老手所为,现场还有被破坏的痕迹,但还是被他们发现了点端倪。之前收集到的材料,尤其是脚印,加上附近樵夫的证言,都让他怀疑跟一个人有关——朱透。
朱透?孟元蓓对此人没有太多印象。
宋孝廉拿起一卷案宗递给表妹,一边解释道,这个朱透原是个山贼,在他们扩大范围打探后,发现有他在这一带出没的消息和痕迹,他除了打家劫舍还接受买凶杀人的勾当,是刑部的二级通缉犯,一直在逃。
曹二娘居然还认识通缉犯,难怪敢明目张胆地害人,原来是早就请人谋划好的,足见她的阴毒。
“他有那么狡猾,连刑部都抓不到他吗?”她有点好奇,难道这人“猪头”真的如此有能耐。听到这名字时,她内心其实是嘲笑过的,居然有人把儿子名字改成猪头的,这得多没文化?
“他确实身手不错,有点能力,除了山贼,还有名的采花大盗,而且身材魁梧,态度嚣张傲慢。当贼的一般都怕官,可这人却专门喜爱糟蹋官家小姐、夫人、丫鬟,成事后还大摇大摆地留下红缨飞镖作为记号,分明挑衅官府。官府悬赏通缉这人多时,可他比较狡猾,藏得隐秘,至今还没缉拿归案。”
36.这猪头还是个采花贼?
“这猪头,还是个采花贼?世人说人如其名,这人得长得多寒碜。抓他真有那么难?”她真替那些被糟蹋的女子感到可怜。
“那倒不是,”表哥补充道,“凡事不能那么轻易下判断,朱透之所以难抓,除了会隐藏,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此人身长八尺,容貌甚伟,被他糟蹋过有的很多女子事后竟然还喜欢上他,甚至有人夜夜盼着他到来,还为他做假证,帮他开脱,才使得捉他定罪变得更为困难。”
居然还有人恋上采花贼的,真是闻所未闻,不过真正让孟元蓓在意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他作案后留下的记号。
其实听到红缨飞镖的时候,她就仿佛知道点什么了。前一世,她清楚地记得曾经在曹二娘的房中见到过一支很特别的飞镖,镖身细长,顶上也系着红缨,跟案卷中画的飞镖样式一模一样。
当时她很好奇地要拿来玩,被曹二娘发现,飞快地抢了回去,还划伤了她的手,后来事件被应付了过去,她都没太在意。
她之前就质疑过,以曹二娘三步不出家门的生活习性,交际圈颇为狭窄,哪里能找到高手来帮自己谋杀他人,原来她早就跟一些贼人暗中有来往,说不定还跟这朱透有一腿呢?
一想到这里,孟元蓓就更加恨她。要对付孟招娣,就先得除掉曹二娘,让曹二娘名誉扫地,声名狼藉,到时孟招娣有这样的亲娘,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更别说嫁个好人家了。
只要这个朱透被抓住,供出曹二娘,她就逃不掉。不过怎样才能抓住他呢?官府都没能奈何他,自己用什么方法才能引他出来?孟元蓓左思右想,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嘴角微微地翘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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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元蓓,你今天怎么突然过来了?不会是专门打听案件进展吧?”
宋孝廉见她显然刻意打扮一番才出来的,估计是掩人耳目,有别的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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