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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手朝歌 完结+番外 (素衣音尘)


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交谈声。
顾朝歌一惊,猛然抬头,侧耳一听。
“大王子让我给这女人送点吃的,不要还没教训她,就把她饿死了。”
是李佑大的声音。他似乎是故意用汉话说的,然后北胡士兵问了他几句什么,他开始用北胡语交谈,大意是说大王子今晚会好好享用这个女人,让她知道大王子的本事,不希望这女人中途饿晕过去,然后北胡士兵说这女人动不动就哭,希望大王子能好好调教让她听话。
双方都哈哈笑起来。
然后士兵打开了门锁。
此时日头已经完全落下,北胡人不是很爱在住的地方挂满灯笼,不过为了照明,他们勉强点了两盏廊上的灯,而李佑大端着饭和肉,带着一个打灯的小厮,朝士兵们点头哈腰一阵,方才缓缓走入门内。
顾朝歌闻见饭菜的香气。
与此同时,还有几声闷哼,和铁锈味的新鲜血气。
她的眼睛缓缓睁大。
她看见,就在李佑大进门的那一刻,为他打灯的那个始终低头弯腰的小厮,手中的灯笼忽然掉落在地,四个北胡士兵同时被亮光吸引,朝地上看去。与此同时,这小厮忽然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以极快的速度捅了身边最近的大汉一刀。
这一刀刚刚扎下去,李佑大回身将手上托盘一甩,正中另一个大汉的脸,他上前一个高高跃起,夹住那大汉的脖子,竟生生用双腿的力量拧断大汉的脑袋。同时间他抽出大汉腰间马刀,一个翻身,将马刀插入背后企图偷袭的另一个大汉的胸口。
顾朝歌几乎要给他拍手叫好!
李佑大在电光火石之间解决两人,而小厮则与最后一个大汉奋战。李佑大解决完二人之后回援,一刀刺中大汉胳膊,大汉跪倒在地欲要呼救,小厮上前,一下捅穿他的喉咙,鲜血直飙。
“朝歌姐!”小厮三两步往后一跃,躲开喷涌的鲜血,揭开毡帽,露出半边被鲜血沾染的脸,他胡乱抹了一把,兴奋地冲到顾朝歌身前,压低嗓音:“朝歌姐,我来救你!”
数日不见,这个青年已经黑瘦得几乎脱形,脸上两道深深的鞭痕彰显他所受过的耻辱。顾朝歌借着微弱的火光,勉强辨认出他的样子:“阿……柴?”
“咔嚓”一声,清脆悦耳的声响。在顾朝歌喊出阿柴的名字时,不可思议的,她一直捣鼓不开的锁,不知道被插进锁眼的改造版小剪刀无意触碰到了什么机关,竟然开了。
阿柴吃惊地看着脱落的锁:“我和大哥正发愁没有钥匙呢。”
“开了?你还能开锁,那太好了!”李佑大放弃在死亡的北胡士兵尸体上东摸西摸找钥匙,抽了把马刀过来抛给阿柴:“接着,速速走!”
“朝歌姐,你的匕首!”阿柴握住马刀,将那把被北胡人缴走,又被李佑大不知用何种方法拿回来的鱼皮匕首交到顾朝歌手中。
这是一把她太熟悉的匕首。
握着还带着阿柴体温和北胡人血腥气的鱼皮匕首,顾朝歌浑身忽然有了力量。
“走!”
这个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隆巴达的宅子却是鸡飞狗跳、人仰马翻,两个汉人俘虏带着他要教训的女人潜逃,在杀了他四个看守的心腹之后,又陆续杀掉数个企图阻止他们逃跑的士兵。隆巴达好不容易送走秦氏母子,然后马上得知这个抓回来的女人跑了,气得半死,想起李佑大那点头哈腰的狗腿模样,他根本不相信此人竟然能连杀他数名勇士!
“本王子亲自去追!”
隆巴达真正发了火,他带上他最精锐的四十名勇士,跨上马,举起雪亮的马刀,向汉人俘虏逃跑的方向奔去。
“那个女人逃跑了?”巴撒送走了母亲,自己却没有真正走远,他一直留心着隆巴达的动静,听到这个消息,他古怪地笑了一笑,说:“哈奇,汉人总喜欢晚上关城门,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习惯。”
不止是他不喜欢,好多北胡上层人都不喜欢,所以他们常常晚上不关城门。不过也并不是每天都如此。
“知道了,”哈奇颌首,按着胸口行礼,“我马上去确认。”
巴撒满意地点点头。
哈奇犹豫了一下,问:“王子为何要放走那个女人?”
“我看隆巴达不顺眼啊。”小王子笑眯眯道。他当然不会和哈奇说出真实理由,即便哈奇是他的心腹。
那个女人的医术好得过分了一些,父汗的身体一日日好起来,他只想要一个还能活个六七年的老汗王,可不希望有一个强壮得像牛一样的父汗。巴撒不想做第二个隆巴达。
而且,知道隆巴达抓走了他的大夫,而且让她逃脱,父汗一定会震怒吧。
想到这一点,巴萨就十分开心呢。
*
追兵,到处都是追兵,顾朝歌伏在马上,她的技术只能说一般,要在夜里避开追兵紧紧跟住李佑大的马,对她来说十分吃力。
李佑大往后一看,看见远远的,隆巴达点燃火把,亲自带人追来。他心中一惊,放慢马速,和阿柴一左一右夹在顾朝歌两旁,低声叮嘱她:“今天晚上北边的城门没有关,我打探好了的,如若失散,不要管我,往北走!一定要逃出城!”
顾朝歌点头,又怕他没看见,出声道:“我明白,谢谢你……李大哥。”
李佑大苦笑一声:“莫说谢谢,若不是我害了你们……”他顿住不说,拉开马距,一个转身,抽出背后缴来的弓箭,往后连发三箭。
李佑大的马上功夫不如他的地上功夫,三箭一箭未中,不过他本来就只是为了减缓追兵的步伐,不得已放箭而已。
然而黑暗中,忽然有一支利箭射出,精准命中隆巴达身侧两个马距的勇士,那人来不及哀嚎一声便摔落下马。隆巴达一惊,下意识一勒马缰,放慢速度。
“跟我走。”黑暗中低低一声,顾朝歌听出来是哈奇,她愕然:“巴撒让你来的?他让你抓我回去?”
哈奇不答,只道:“北城门,去不去。”说完便勒马转身,朝城中小巷奔去。李佑大咬咬牙:“我们跟他走!”
虽然只占据了这座城不多的时日,不过哈奇对城中小路十分熟悉,带着他们成功绕过隆巴达的追击,送他们到城门。
顾朝歌不知道该不该和这个北胡人说谢谢。不过哈奇似乎也并不期待她说谢谢,他一见城门就在眼前,勒马掉头就走。
北边的城门,果然大开,黑洞洞的城门,以往在夜里看来会感到十分恐怖,如同怪兽的巨口。如今却觉得这巨口十分可爱,只要跨过这道城门,他们就自由了!
哒哒的马蹄声从后面传来,隆巴达虽然失去他们的踪迹,却根据他们的方向判定他们要往北城门来。
李佑大和阿柴朝她一笑:“跑!”
语罢,三人同时扬鞭,三声马嘶,十二只马蹄撒欢地奔向城门,跑过城门,跑出了这个北胡人控制的梦魇之地!
“我真的出来啦!”迎着呼呼的风声,顾朝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用这样畅快奔放的声音笑着叫着。夜风里泥尘的味道,她都觉得是自由的味道!
“秫秫,秫秫秫,秫秫……”
忽然间,身后传来古怪的呼哨声,忽长忽短,仿佛某种信号。同时,顾朝歌发现身下的马动了动耳朵,然后跑步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马头向后张望。
“坏了,是信号,这马是隆巴达的,他知道怎么控制!”李佑大一声骂娘。
阿柴急了:“大哥,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使劲跑,能跑多远跑多远!”李佑大狠狠一扬马鞭,强迫马在听到呼哨的情况下置之不理,依然往前狂奔。
顾朝歌也想照做,可是她没有李佑大那样好的技术,她的马时而听话,时而不听话,这让她的速度迅速慢了下来。
身后的马蹄声却越来越近,她不敢回头,她害怕一回头就会被抓回去。
“朝歌姐!”阿柴回头,忽然向顾朝歌射出一箭:“低头!”
顾朝歌应声低头,听见背后传来一声谩骂:“小兔崽子敢射你老子!”
隆巴达的声音!
顾朝歌来不及心惊肉跳,只觉马背一沉,一个男人生生从另一匹马上跳到她的马上,一手揽住她的腰,另一手去控制她的马缰。他的汗臭和膻腥味钻进顾朝歌的鼻孔,她恶心得想吐,而这人却还在拿沾满酒渍的胡茬贴她的脸,热烘烘的试图亲她:“女人,你逃不出我的手心,哈哈哈!”隆巴达的声音听起来得意非凡。
去死!
顾朝歌行医数年,从来没有像这一刻一般,生出妖魔一样的恶毒念头。她的身体反应快过大脑,毫不犹豫地抽出腰间那把薄而韧的鱼皮匕首,猛地转身,朝隆巴达的额骨间狠狠刺进去!

第91章

额骨,的确是人的身体中,最硬的骨头之一。
不过,额窦——
这个只有一元硬币大小的部位,却是额骨中最脆弱的部位,犹如武侠中金刚不坏之身者的死穴,一击必杀。
在顾朝歌的时代,尚且没有什么一元硬币大小的比喻概念。但是如果要顾朝歌比划一下额窦的位置、样子和大小,她一定能画出一份符合实际、较为精准的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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