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良珍抬手整了整帷帽,很自然的挡开男人的手。
她是要嫁给他,但再不会给他亲近的机会。
讲话就好好的讲话,为什么非要动爪子?余尘行义愤填膺,脑子却一激灵,微微退却,他愤怒的是良骁一脸诈骗小姑娘的温柔,却更怕这种自己未曾好好施与的温柔,小姑娘应该都喜欢良骁这样的吧?哪像他,仗着她身若浮萍,动手动脚,得不到便羞辱她。
总之他做了很多糟糕透顶的坏事!
良骁就不会这样,讲话又好听,和和气气的,从来不骂人,所以更不会骂她咯。
在如此强烈的对比下,也难怪她是如此的讨厌他。
不对啊,良骁也不是啥好人,他可没少伤庄良珍的心!余尘行忽然想起这点,终于找到了平衡感,重新挺直了腰,却不敢看她的眼睛。
良骁早就发现余尘行,目光落在他脸上,又落在他脖颈。
余尘行显得很轻松,视线却在良骁唇上一怔。
相对于良骁擦破的那层皮,余尘行的脖子就是一圈大牙印,还涂了点药膏,又因为男人的衣衫多是圆领,藏都没地方藏。
倘若不是愤怒到极点,珍珍不会咬人脖子,良骁眼睛眯了眯。
余尘行心虚的别开眼,只觉得脖子上的牙印仿佛被人撒上灯油,又点了火,从里到外都要被良骁的目光烧化。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明天不更,后天正常更新。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收到三位小天使的地雷了,谢谢谢谢,会在下章一起放出来感谢你们~
☆、023
围猎不过持续了四日,就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余大人受伤了;第二件余大人发现了私贩战马案的线索,在右军都督府出了好一番风头。
可惜他有伤在身,无法出门浪。
余夫人,也就是鲁公府的二姑奶奶,心疼的连喝两碗参汤方才缓过气。
她的心肝儿不就是打个猎,怎么好端端的就从山上滚到山下?!
最后还是被他的表哥良骁拖了回来,问他什么也不说,头一沾枕头便睡。
问良骁吧,良骁倒是一脸淡然:“他明知不是自己的猎物也硬要上,又不肯听劝,终至于此。姑母也该找个人管管他了。”
这孩子确实浮躁了点。
但一提这个余夫人便愁上心头,两个宝贝儿子,一个盯着佳阳,死活看不上别人;另一个沾花惹草,死活看不上佳阳。一时间还真不知该是什么样的人才能管住他。
余尘行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猛地坐起身,对良骁笑道:“表哥,你还是先把自己的事管好再操心别人为妙,我可没玩够,也不需要人管,将来要管我的人肯定也不会跟你有关系,而且我是真看不上你那个心眼多表情还呆板的美人。”说罢愤然蒙进被中。
他曾在平章干过一件坏事,把柄全在良骁手中,如今被他打了还不敢伸张。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良骁当着庄良珍的面打他,打之前慢慢的卷袖子,还提醒庄良珍:如果害怕就去旁边玩儿。
庄良珍怎么可能会怕,无波无澜的看他一眼转身离去。
这件事算是告了一个段落。
余尘行傲气惯了,还曾扬言对庄良珍没兴趣,再亲眼目睹她跟良骁站一起,心早就凉了半截,等伤一养好便埋头投入公务,有什么事情用到庄良珍也是派下人前去沟通,等闲不再接触她。
余夫人见小儿终于有了一点大人的样子,不由感动,便将暮烟赏了他。暮烟乖巧聪明,是她看着长大的,又与余尘行有过少年时的主仆情谊,由她伺候在侧,很让人放心。
是以,最近的余尘行风头无量,正是官场情场双得意,快活之余他又故意把双槐巷的宅子以翻倍的价格卖给良骁,良骁明知他是故意的,居然也不为难他,甚至当场付清银子,而且还多出一张银票,这是感谢他此前对庄良珍的“照顾”。
终于甩掉了双槐巷这个包袱,余尘行感觉特别轻松,特别高兴,心想,等案子了结之后再跟那女人完全断掉联系。
而良骁送了余尘行这么大一笔钱倒并非人傻钱多,只是摸透庄良珍性格,人一旦失去安全感,便断不会任由不信任的人安排自己,只会更加趋向能够掌控的人或事物,比如余尘行,所以双槐巷令她感到安全。那么他何苦还要在这件事上与她撕扯,直接把她住的地方买了便是。
……
庄良珍在双槐巷从容不迫的住了一个多月。
春露觉得她好可怜,因为她的“未婚夫”良世孙隔三差五会来一次,但从未提及带她回鲁公府的事。
其实以庄姑娘的条件,完全够格做一房美妾,但如今之所以被晾在双槐巷上不去下不来,主要还是因为她心气儿太高了。
这个姑娘铁了心要做良世孙的正室。但是正室这种东西,光有一张漂亮的脸儿是不行的,还得要家世呀。
然而庄姑娘并不知自己正在被一个小丫头同情,她本人也不觉得自己可怜,因为人一旦觉得自己可怜了就会自怨自艾,那不是什么好情绪,她不喜欢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情绪,也不知将来会有什么能引起她的情绪,但她知道自己为了什么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所以,对于这过于平静的一个月,她是一点儿也不着急,反正鲁公府有人比她急。
说不定已经急的抓心挠肝的,偏还要故作镇定,唯恐她这个蝼蚁坐地起价。
这一日,双槐巷的宅子忽然收到了良二夫人的帖子,约庄良珍去京都最富盛名的茶楼——惠风堂品茗。
这果然是良二夫人的风格,用软刀子捅人。
惠风堂茶楼是什么地方,那是一个达官名流出没,各类鸿儒学子修身养性的地方,有一种令凡人颤抖的底蕴。
与其说是邀请对茶道一窍不通的庄良珍去喝茶,倒不如说是拉她过去丢人现眼的。
在那里丢人,可不就等于在整个显贵圈里丢人,就算鲁公府咬牙认下这门亲事,这个圈子也不会认她,任何场合也不会欢迎她,她将被人们排挤进阴暗的角落。
再一个,一旦她丢的人够大,就算有婚书这样的铁证,鲁公府也有足够的理由拒绝,大不了砸她一点钱,那时可不会有人议论鲁公府背信弃义,只会无比同情鲁公府怎么惹上这么一个丢人现眼的货。
当良二夫人的帖子刚出鲁公府那一瞬,就有人去慎德园将此事回禀良骁。
良骁从书册中抬起脸,点点头,淡淡道:“派几个人盯紧了,如非必要,不必参与。”
也就是尽量袖手旁观的意思。
在良骁看来,如果连这样的坎都过不去,那么庄良珍也很难在良二夫人眼皮底下活一年。这一回,正好让他见识一下她闹事的本领,再考虑要不要亲手接她入地狱。
其实庄良珍这个人,鲁国公和老太君几年前便知晓,良骁将她养在身边也是获得他们默许的,直到今年,这个小姑娘胆子越来越肥,老太君才在赏花的时候提了一句。但也只是提一句,对于这样一个小丫头,由良二夫人出面已经是很看得起她了,鲁公府并没有将庄良珍放在眼里。
她,只不过是经书第三卷旁边的一只蝼蚁,有点碍眼,用手轻轻一拂便能拂走,但又怕手劲大弄脏了经书。
庄良珍打开那熏了沉水香的帖子,一行既熟悉又婉约的字迹映入眼帘,是那种秀秀气气的簪花小楷,就像谢三的人一样,也是秀秀气气的。
但良二夫人喜欢她,可不是因为她会写字或者长得漂亮,而是她颇有几分良二夫人年轻时的风采,长眉慈目,一副标准的旺夫相,身段儿更是纤浓有度,谈吐亦若兰息。除了庄良珍,邬清月最恨的就属她了,还送她一外号——黑心肝儿的小白兔。
如今的陈郡谢氏已不复当年风光,迫切需要一个相当体面的联姻来巩固摇摇欲坠的世家体面。
谢兰蓉是谢家最美的姑娘,恐怕整个大齐也找不出两个比她好看的,关键性格脾气还好,再生气的事儿,到了她那里都是笑盈盈的,十分的火气也要被化去七分。
就连老太君也觉得她和良骁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两个都不会生气的人,在一辈子,得是多么安宁祥和呀。
谢兰蓉本人也有八成的自信,倒不是因为嫁妆丰厚,毕竟再有钱也不会比鲁公府有钱,而是她有个特别的依仗,那便是贴身嬷嬷——陈氏,这也是鲁公府看好她的缘由。可是好事往往多磨,原本已经几乎要铁板钉钉的亲事又因为庄良珍的出现变得摇摆不定。
立冬的第二日,庄良珍便携着春露赶往传说中的惠风堂。
她穿着一件素面小袄,豆绿的细棉裙,明明是寡淡无味的一身颜色,却被她穿出了一种缱绻的淡泊。但是可以看出佩在腰间的禁步材质上乘,尤其是半挽云鬓间的那枚玉雕的茉莉花簪,花蕊是很浅的嫩黄色,花瓣却是半透明的白,凭借这样一块双色玲珑玉倒也能够撑得住场面,不置于被惠风堂的人小瞧了。
惠风堂是出了名的体贴周到,比如他们会派专门的马车接送客人点名邀请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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