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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女惊华,夫君请接嫁 (涵叶今心)


  东方珞这次是真的笑了。
  泪痕犹未干,映衬着笑靥如花的稚颜,钟凌风的心就一下子揪了起来。
  这个丫头总令他莫名的心疼!
  明明自己还是个孩子,却硬要用瘦弱的身躯,去为别人挡风遮雨。
  他与她本是萍水相逢,她却固执的站在他身边,想要保护他!想要治好他,只因为她觉得他的口不能言会受尽欺负。
  看似坚强,每一次的据理力争,只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那颗脆弱的心。
  这样的她,怎能不令人心疼?
  看着她的眼泪往下滴,天知道,他用了多大的自制力才压下自己的手去擦拭的冲动。
  更想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有他在,会为她挡去所有的风风雨雨。
  可惜,现在,他却不能,还必须忍着。
  钟凌风袖子里的手紧紧握拳,然后抬脚,大步走了出去。
  东方珞连忙跟灵芝辞别,然后提裙追了出去。
  灵芝就忍不住的叹气,这丫头对待这个钟凌风是不是太紧张了点儿?
  她是提醒过她,遇到好男人要赶紧抓住。可是,钟凌风算是好男人的人选吗?
  除去哑疾不说,他们的年龄是不是大了点儿?
  还有,要从东方菊那边论,他们是不是还隔着辈分的问题?
  关键的,丫头多灾多难,钟凌风能为她撑起一片天空吗?
  灵芝甩甩头,八字还没一撇,她是不是想多了?
  好在珞儿马上就要住到庄子上去了,没有了日日的相见,自然就疏远了吧!
  天虽然已经晴了,地面却还是湿的。
  东方珞一路小跑着追到大门口,鞋子就已经湿透。
  好在,钟凌风自己带来了马车,就不用挤一辆了。
  所以,东方珞上了丰园的马车,就很干脆的踢掉了自己的鞋子,露出嫩白如玉的小脚,惬意的伸到软毯上。
  这古代的绣花鞋着实坑人,好看不中用。
  底薄硌脚不说,遇到这下雨天更是没辙。
  等她得空,还是为自己做一双千层底比较好。
  “车里可有备用的鞋子?”东方珞小声的问。
  黄鹂摇摇头,“衣服倒是有备用的!忘了鞋子的事了,以为行走都是马车,又不是出城,所以就没有备用。要不,奴婢回府里取一双吧!”
  东方珞摇摇头,“算了!这丰园你又不熟,东西放在哪里你又不知道。去问桃红,也是徒增麻烦。”
  白鹭道:“没事!等到了忠王府,奴婢背姑娘就是!”
  东方珞笑:“你是不是背我背上瘾了?”
  白鹭挠头,憨憨的笑,“姑娘又不重!”
  车子却没有立即开,东方珞狐疑的看看白鹭和黄鹂,“为什么不走?还在等什么?”
  东方珞刚想掀门帘看看,却不想门帘却从外面撩开,马车旁就出现了钟凌风那张千年寒玉的脸。
  东方珞被唬了一跳。
  黄鹂却赶紧拉了毯子去遮盖东方珞的小脚。
  她不盖倒没人注意,动作一慌乱,却反而把钟凌风的目光给吸
  引了过去。
  匆匆的一目,那双脚白而小巧。
  东方珞不解的问:“怎么了?”
  钟凌风将背后的手拿出来,将一双绣花鞋连同袜子放到了车上,这才转身去向自己的马车。
  东方珞呆愣,却半天回不了神,他哪来的她的鞋子?
  灵芝姐姐后知后觉的派人送出来的吗?
  那也不应该直接交给一个大男人啊!
  一个谪仙一样的人,手里却拿双绣花鞋,那画面是不是太不协调了?
  “也不知风爷有没有看到。”黄鹂懊恼的说。
  “什么?”东方珞不解的问,“他看到了不该看的吗?”
  黄鹂道:“姑娘的脚啊!”
  东方珞从毯子里伸出脚,瞅了瞅,“看到了又如何?我的脚又不丑。”
  在现代,到了夏天,女人都是光脚穿凉鞋的,有什么?
  黄鹂急了,“姑娘怎么不明白?这女人的脚是只有夫君才能看的。”
  “好吧!”东方珞吁了口气。
  入乡随俗!这里的风气就是如此,她又能如何?
  若是想跟现代一样,穿着连衣裙,露胳膊露腿的走在大街上,别说被当成灾星了,肯定会被当成妖怪乱棍打死。
  “姑娘!咱启程了啊!”满堂坐到车夫的旁边。
  “嗯!满堂,我这鞋子怎么回事?”东方珞忍不住的问。
  满堂抱怨的声音传来,“姑娘别提了!风爷不能讲话,可把小的极坏了。他冲着小的比划了半天,一会儿指指他的脚,一会儿指指你的马车。小的哪儿懂啊?幸亏佑武哥哥在,小的才去找了桃红姐姐拿鞋子。说到这里,小的是由衷的佩服夕阳那家伙了。”
  白鹭道:“风爷对姑娘可真好!”
  “哦!”东方珞本该雀跃的心,却莫名的沉重起来。
  她突然害怕起这种好来。
  享受一个人给的好,真的是很容易的事。
  然而,某一天一旦失去,恐怕就无所适从了。
  她此刻害怕的,就是那种从云端跌落的感觉。
  前一世,她就没有承受住。
  这一世,她不想再重蹈覆辙。
  “乱说什么话!”黄鹂瞪了白鹭一眼。
  车厢里,因东方珞的沉默,一下子沉闷了起来。
  直到马车停住,东方珞都是蔫蔫的。下了马车,不见钟凌风的马车。东方珞也不等,径直自己进了忠王府的大门。
  东方珞低头走路,躲避着地上的水洼。
  正想着松竹堂应该很快就到了,却不想面前突然冲出来一个人来。吓得东方珞接连后退了两步,脚就落在了刚刚跳过去的水洼里。
  “你走路不长眼睛吗?”东方珞恼怒的看过去。
  钟彻脸上挂着淡淡的笑站在那里,右手拿着一把折扇敲打着左手。“六妹妹,好大的火气啊!”
  “哦!是三少爷啊!”东方珞淡淡的道。
  看在钟凌风的面子上,她决定不与他计较,于是,绕道而行。
  刚刚下过了雨,天实在不热,却拿个扇子在那里,自认为很帅,但东方珞的感觉却并不好。
  “六妹妹!”钟彻移步,再次挡在了东方珞的面前。
  东方珞的小脸就阴了下来,耐着性子道:“三少爷,有事?”
  钟彻道:“今儿一早得了一稀罕物,想着六妹妹可能会喜欢,就带了来!”
  东方珞后退一步,“三少爷有心了!既是稀罕物,三少爷还是自己留着吧!”
  钟彻道:“六妹妹见了再说吧!墨风!”
  那个叫墨风的小厮就提了个篮子过来,上面蒙一块儿白色的上好绸布。
  篮子放到了东方珞脚下,墨风轻轻掀开绸布,里面就探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来。
  居然是一只黄色的小狼狗!
  东方珞有些呆愣,以为像钟彻这种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除了送玉石,也就是送金银珠宝了。
  却没想到,这次送了个活物来。
  钟彻见东方珞脸色缓和,不禁面上一喜,“第一次见你,你的身边是带了狼的。便想着,你应该是喜欢小动物的。所以,就寻了这只小家伙来。怎么样,可爱吧?”
  东方珞再后退一步,“三少爷既然觉得它可爱,就自己留着养吧!”
  “怎么?你不喜欢?”钟彻紧张的问。
  东方珞苦笑,“这个世道是不会因为我的喜好而运转的。三少爷的美意,东方珞心领了。只是,我现在连自己都养不活,如何再去养它?”
  不是不想养,而是养不起,这就是另一层意思了。钟彻道:“它很好养活的,费不了多少粮食的。而且,我听说狗是最忠诚的动物,终其一生都不会叛主的。”
  背后响起了脚步声,那般的沉稳。东方珞没有回
  头,也知道来人是谁了。
  钟彻赶忙迎上去施礼,“小叔叔!”
  钟凌风在这个时候出现,倒是大出他的意外呢!
  东方珞却知道,钟凌风之所以现在才跟上来,是故意拉开距离的吧!以免同时回来,徒惹某些话题。
  钟凌风看看钟彻,再看看东方珞,然后看看地上的小狗,不用动脑子也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钟凌风的视线最终停留在那只小狗上,云淡风轻的站着,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而他也似乎没有立即离去的意思。
  钟彻却是呆不住了,忙道:“六妹妹就养着玩吧!短什么派人跟我说啊!”
  “三少爷留步!”东方珞道,“东方珞玩不起!所以,还请三少爷带走吧!”
  “却是为何?”钟彻面色不好看,却想着要一个理由。明明她不是不喜欢啊!
  东方珞道:“三少爷说的很对,狗的确是忠诚的动物,也是与人类关系最亲近的动物。但是,它们的忠诚,能忠诚多久?它们的寿命能活过人类吗?我养了它,跟它产生了感情,然后,它却先我而去,自此,伤悲只是我一个人的。所以,我宁愿不养!”
  说完,大步奔进松竹堂
  绿丝从屋内迎了出来,看到东方珞苍白的脸色,不禁唬了一跳,“姑娘,这是怎么了?不是传回话来,说是事情很顺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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