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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皇子倒插门 完结+番外 (彩衣妖妖)


“对,我看也像,你是不是来探路的?”
“七哥,后面不会还有官兵吧?”
“把他杀了,不就没事了吗?”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孟书臣越听心越凉,他有了拔腿就跑的冲动,可是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怎么能跑过他们几个彪形大汉啊?
“行了,都别说了,咱们把他绑回寨子,听候当家的发落吧!”
丁忆灵跟着小顺子来到寨子关押犯人的小屋前,小顺子刚把门上的锁打开,她就一脚踹开,手里拿着一把顺手拐来的大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要活命,拿来买路钱!”
平常山寨里的男人们去打劫,她爹从来不让她跟着,说是闺女家就得有个闺女家的样子,不许她像个男人一样粗鲁,好不容易她能碰见个外人,当然要用用她练习了多遍的台词。
本来在山上碰见王子阳时,她就想用了,只是看他昏迷不醒,就没说,说了也听不见不是!
孟书臣看见大刀就发怵,手忙脚乱的在身上翻找买路钱,可他要是有钱就不会为了一两二的银子跑这么远送信了。
他手有些抖的拿着两个铜板,那还是买高粱面的窝窝时,没舍得用掉的呢,“我,我就这么多了,姑娘你看,行不行?”
-本章完结-

  ☆、7打劫打劫啊

两个铜板,太少了吧,丁忆灵从上到下的打量孟书臣,灰色的袍子洗的都有些发白了,头发简单的用一棵桃木簪子固定,面容还算清秀,一双布鞋沾满了灰尘,一只的大脚豆还破了个小孔。
典型的穷酸书生啊!
“第一次抢劫才抢了这么点钱,太丢人了!”丁忆灵嘴里絮叨着,伸手从孟书臣手里拿过那两个铜板。
从丁忆灵一进屋,他就发现来人是个小姑娘了,唇红齿白的挺可爱,可惜是个强盗啊,真是民风日下,他有机会一定好好劝劝她,年纪轻轻的,不能这样。
丁忆灵拿钱时手指不可避免的碰上了孟书臣的掌心,孟书臣忽的一下把手藏在了身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摸!”
“喂,书呆子,你念叨什么呢?”丁忆灵好笑的看着他,孟书臣一个侧身,不小心将腰间佩戴的玉佩露了出来。
“呀,你这不是有好东西吗?”丁忆灵刚说话时就眼疾手快的将孟书臣腰间的玉佩扯了下来,等孟书臣反应过来时,玉佩已经在丁忆灵的手里了。
“呀,姑娘,那个不能拿啊,那个是我与春花的定情信物!”孟书臣见玉佩在丁忆灵手里,赶忙想上前抢回来。
“定情信物?就这破玩意?我屋里摆的挂件拿出来一个就比它值钱!”丁忆灵扔下大刀,双手拿着玉佩细细看着,同时还躲着孟书臣的纠缠。
孟书臣往东转,她就往西转,孟书臣转到西面,她就又转到别的方向,孟书臣嘴里一个劲的说着不行不行之类的,又不敢去拉扯丁忆灵的衣服,圣人云,男女授受不亲啊!
“灵儿,这是玩什么游戏呢?”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丁忆灵马上跑了过去,将玉佩提到来人面前,“三叔,看,我第一次抢劫的战利品,怎么样?”
孟书臣在二人两步外站定,也不好上前去抢玉佩,只好作揖行礼,“那个玉佩是在下与未婚妻的定情信物,还请二位还予在下!”
花千秋真的接过玉佩仔细看了一番,“恩,不错,虽然是个寻常的玩意,但也算是战利品了!”
“寻常玩意啊?那能值多少钱呢?”丁忆灵有些不高兴的问道。
“嗯,大概一两银子吧!”花千秋有趣的看着如调色盘的小脸,一会变一个颜色。
“啊?这么不值钱啊?我就说书呆子能有什么好玩意啊!”丁忆灵撅着小嘴说道。
“对你来说不值钱,对人家来说可是值钱的很,君子不夺人所爱,你应该还给他,再说你缺钱吗?”朱子阳双手环胸,站在二人身后,不屑的问。
“对啊,姑娘还是还给在下吧,那是我与春花的定情信物,我将来是要娶她的!”孟书臣见有人为自己说话,赶紧求情。
“不行,这是我的了,怎么能还给你?”丁忆灵将玉佩藏在身后,谨慎的看着孟书臣,生怕他上手跟她抢。
“切,真是!这个玉佩明明是那位公子的,什么时候就又变成你的了呢?再说,你抢了人家的订婚玉佩,难道你要嫁给这位公子?”
“喂,王子阳,谁要嫁给他啊?”
“不可,不可,我不能背信弃义,我是要娶春花的!”
丁忆灵和孟书臣同时反驳道。
“喂,书呆子,你什么意思?难道我不如你的什么冬花夏花吗?”丁忆灵气愤的看着孟书臣。
-本章完结-

  ☆、8送信

孟书臣磕磕巴巴的解释着,“不是,小生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与春花有婚约的!”
丁忆灵一只手攥着玉佩,一只手指着孟书臣,“你有婚约,与我有什么关系?”
话还没说完,手里的玉佩就被身后不知不觉靠近的朱子阳抢了过来。
不待丁忆灵过来抢,就把玉佩准确的丢进孟书臣的领口里,孟书臣也算反应灵活,马上将剩下的穗头放进衣领里。
丁忆灵折身就要去孟书臣的衣服里摸玉佩,朱子阳大声喊道,“非礼了,大小姐要非礼男人了!”
本来丁忆灵是不拘小节的,别说是从孟书臣的怀里摸玉佩,就算是让她从他裤子里拿,她也会眼疾手快的拿出来,但是被朱子阳这么一喊,外面隐隐约约传来的说话声和脚步声就让她犹豫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一脸歼笑的朱子阳,给了他一个白眼,刚转过身,下定决心去孟书臣怀里掏玉佩时,朱子阳又像杀猪一样喊了起来,门口渐渐的招来了不少的人。
花千秋握拳在嘴边咳嗽了一下,他来寨子里的这五年可是很少看见这小丫头吃瘪的,“好了,灵儿,三叔还有正事要跟这位公子谈呢,你先出去吧!”
花千秋扶着丁忆灵的肩膀就往外推。
“可是,三叔,我的战利品!”
“回头三叔给你找块价值连城的玉佩,那个地摊货咱们不要了!”
“真的?”
“真的!”
花千秋把混世小魔王送出门去,才松了一口气,转过身走到小屋里的一张椅子前坐下。
“公子,请坐!”
“多谢!”孟书臣来到花千秋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不知公子高姓大名?”
“小生姓猛,名书臣,不是有意擅闯贵寨的!”
花千秋笑着点了点头,“我知道,那封信我已经看过了,我就是你要找的田秋!”
“你就是田秋?”
“正是,每次来信的都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不知道这次李掌柜怎么换人了呢?”
“哦,李掌柜好像说他的一个伙计扭伤了脚,所以让小生来的。”
“哦,那李掌柜可给你什么别的东西了吗?”
“别的东西?”孟书臣习惯性的挠了挠头,“对了,临走时他送我一只狼毫笔。”
“哦?不知在下能否看一下?”
孟书臣走到他的背篓前,将背篓里的东西一样样摆在地上,砚台,宣纸,雨伞,水壶,两件衣服,最后拿出一个小竹筒,打开竹筒后从里面拿出一只毛笔,然后将毛笔递给花千秋。
花千秋微笑着接过那只笔,并没有急着查看,“孟公子一路奔波,眼看也到了用饭的时间了,不如先用些粗茶淡饭,晚些时候咱们再谈,可好?”
本来孟书臣都饿过劲了,就感觉不出太饿了,但花千秋这么一提,肚子就不争气的咕噜起来。
孟书臣有些尴尬的不知说什么,花千秋微笑着点了一下头,然后吩咐下去,给孟公子准备饭菜,让人将他送往客房。
花千秋回到房间里,关好门窗,才从袖子里掏出那只狼毫笔,然后用小刀将笔的一头砍掉,从里面拿出一张信签来。
-本章完结-

  ☆、9特制健忘丹

“谁?”门外的脚步声让花千秋警觉起来。
“是我,”魏予诺伸手推开房门,“三叔,大伙都吃饭了,就等你一个人了!”
花千秋不露痕迹的将信笺收进衣袖里,“哦,是予诺啊,我正准备去饭厅呢,要不你先走,我随后就到。”
“恩,也好!”魏予诺微笑的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开,转身时的目光从桌子上扫过去,等花千秋发现毛笔断开两半的笔杆还在桌子上,想收起来时,却为时已晚。
饭厅内,大家都已落座了,大当家的丁万山扫了一遍众人问道:“咦?老三呢?”
“大伯,三叔说让咱们先吃,他随后就到!”魏予诺答道。
“哦,那就开饭吧,吃饭之前咱们要先感谢一下孟小兄弟,他不辞艰辛的给咱们来送信,三日后将有一个贪官告老返乡,到时候咱们猛虎山就要替天行道了,让他从百姓那里刮的民脂民膏都吐出来!”
“好,咱们都听大哥的!诺儿,回头你安排一下人手,这几天寨子里多派些人巡逻,别错过这条大鱼去!”老二魏方杰不放心的嘱咐着儿子。
“好嘞,你就放心吧爹!”
孟书臣听的一头雾水,那封信的内容他是知道的啊,说的是有个姓吕的商户要送老娘回老家,到时候会在山里借住,麻烦田秋兄弟好好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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