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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皇子倒插门 完结+番外 (彩衣妖妖)


朱子阳暗暗的叹了口气,刚才还以为这个小姑娘可爱呢,其实是个胡搅蛮缠的主,跟她讲道理她也听不懂!
最可恶的是自己受伤体力不济,在她手里想逃也逃不了啊,更何况她腰上的弹弓可不是吃素的,好吧,就算他的属下赶来,他也不能伤害她,毕竟是她救的自己啊!
不如,从长计议好了!
丁忆灵扶着朱子阳往山里走去,远处隐隐约约的有火把闪动,还不时传来呼喊声。
一会,一匹白马从小道上奔来,白马在二人不远处停下,从马上下来一位白衣男人,男人黑发高束,鬓旁留下一缕墨发随风飞扬,面容俊美,流转的眼眸透着三分邪魅。
此刻他的眼睛里参杂着几分担忧之色,“灵儿,你怎么又贪玩了,天都黑了,怎么还不回去?”
丁忆灵放开朱子阳的胳膊,大步跑向来人,然后亲热的抱起白衣人的胳膊,“三叔,你怎么来了?”
花千秋用另一只手捏了一下丁忆灵的鼻子,“不是说了多少遍了,不许叫三叔,要叫三哥,三哥怕你被狼叼走,啃吧啃吧吃了!”
丁忆灵拍掉花千秋的手,撅着嘴反驳道,“都这么老了,还叫三哥?恶心不恶心?再说,碰到狼也是我吃它,怎么会是它吃我啊?”
“喂,我很老吗?小屁孩,我只比你大八岁而已,八岁!”
-本章完结-

  ☆、4回山寨

丁忆灵捂着嘴吃吃的笑着,花千秋不屑的翻了个白眼。
看来三叔真的有些生气了,丁忆灵赶紧狗腿的晃着花千秋的胳膊,“不老,我三叔才不老呢,这么俊俏的公子哥,简直人见人爱啊,看,咱们寨子里的女人,哪个不是见了三叔就脸红啊,特别是二叔家的婷婷姐,简直就想一天十二个时辰围着三叔转,别气啊,生气容易长皱纹滴!”
这个三叔,五年前救了我爹,送我爹上山后,就说要当什么三当家的,谁不知道猛虎山就有两个当家的啊,一个主文,一个主武,都是技艺非凡之人,平地冒出个他来。
不过,他的伸手确实让寨子里的人都佩服,又是大当家的救命恩人,二叔背地里让人查过他的底细,虽然查到的信息很少,但至少能弄清不是官家的人。后来他们三个结拜为兄弟,花千秋也就成为了丁忆灵和魏婷婷的三叔。
但花千秋总是不让丁忆灵喊他三叔,非说自己没那么老。
以为自己长的好就可以装嫩啊,丁忆灵都懒的跟他争论。
“这位是?”花千秋气顺了,才有心情理会对面这位黑衣的男人。
其实花千秋一下马就开始打量对面的人了,虽然黑色的布料很是朴素,但他认得,那可是千金一匹的蚕棉布,可不是一般的人能穿的起的,就算是他腰间别的一把宝剑,也是价值千金的好武器。
“哦,他是我刚从那面的山坡上捡到的,我想让他当我的跟班。”丁忆灵解释道。
“在下王子阳,被歹人所伤,辛亏这位姑娘所救,在下正要告辞。”朱子阳礼貌的拜谢,等着花千秋的同意,他就要回府了,如果消失太长时间,被府里的大总管发现就不好了。
花千秋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朱子阳,然后热情的上前扶起他,“王公子多礼了,灵儿能救你也是你们有缘,天色已晚,山里夜间多狼犬,如果公子不嫌弃,还是先上寨子里休息一晚再做打算吧!”
丁忆灵一听要放朱子阳走,有些不满的拽了拽花千秋的衣服,花千秋安抚的拍了拍她的手,然后示意后面跟上来的手下送一匹马过来,让朱子阳骑上。
朱子阳看这架势,也不再提要走,顺从的上了马,同他们回到了寨子里。
花千秋扶丁忆灵上了自己的白马,然后他也上马坐在了丁忆灵的身后。
“灵儿,他受了什么伤?”
“箭伤,胸口和大腿上各中一箭,怎么了三叔?”
“我觉得他不是普通人,如果是富商什么的,还可以给寨子增加一份收入,明天我会派人去查的,先稳住他。”
“当然,我也不想让他走,要不又没人陪我玩了!”
黎明时分,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山上的空气有些凉,却很清新,伴着草木的清香,闻起来全身舒畅。
魏予诺伸了个懒腰,打开房间的门后马上后退了一大步,立刻从门的上沿掉下一盆水,魏予诺抖了抖衣服下摆,由于躲的及时,只有一两个水珠溅到身上。
-本章完结-

  ☆、5恶作剧

然后他迈出右脚,马上又伸了回来,一只插着鸡毛沾着面酱的小木头从脸前的高度飞过。
“哼,又都被你躲过去了,我不跟你们玩了!”丁忆灵气急败坏的往自己的屋里走去。
她精心策划的恶作剧又没成功,白让她在大哥门前等了半个时辰了。
好吧,她的恶作剧从十年前就不怎么见效了,对付寨子里其他的人还行,对付她大哥却成功率很低,但越是不容易成功,丁忆灵的兴趣就越高。
花千秋刚来山上时,也中过她的算计,后来被她爹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就不敢对长辈下手了,这也是丁忆灵死活不愿意叫花千秋三哥的原因,习惯了叫三哥,又忍不住捉弄他了。
魏予诺笑着看着小丫头的背影,然后高声喊道,“东子,把这收拾干净!”然后大步向练武场走去,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他喜欢在早晨练一套拳法,活动活动筋骨。
魏予诺能躲过丁忆灵的暗招,不代表朱子阳能躲过。
朱子阳一推门,就掉下一堆土来,呛的他咳了半天,好不容易顺了气,刚一迈步就踩进一盆水里,裤子湿了大半,再一抬头,一个暗器迎面飞来,他飞快的躲开,没想到暗器扫在了头发上,原来是一个熟透的柿子,柿子黄黄的汁液从头发上滴下来。
朱子阳努力的压制着体内喷涌欲出的怒气,然后听见丁忆灵在对面的大树上猖狂的笑声。
“什么什么阳,你真是我的开心果,我决定你以后就叫开心果了啊!”
丁忆灵从树上蹦了下来,向身后不远处的丫环喊道,“英子,让厨房给我的开心果准备洗澡水去!”
小丫头乖巧的应声,然后捂着嘴跑去传达大小姐的命令了,这个可怜的王子阳,以后有他受的了!
丁忆灵走到朱子阳的身前,看着他的一张黑脸,使劲憋着笑,但是他这一身的狼狈样,实在是太可笑了。
“好玩吗?”
“啊?哈哈哈,还,还行吧!”
“哼!”朱子阳退后一步,将门狠狠的关上。
“那个,你伤口还不宜沾水,一会洗澡时注意啊,那个,我让下人送点创伤药来,洗完了自己上点药啊!”丁忆灵嘱咐完,哼着小曲向饭厅走去,玩了一大早晨了,她的肚子都饿了,不过,给他什么样的创伤药呢,她得好好想想!
丁忆灵拿着辣椒面和胡椒面纠结了半天,好吧,最后她良心发现,还是给他创伤药好了,第一天玩的太过分,会把他吓跑的,那样就得不偿失了,来日方长嘛,得慢慢玩才行!
早饭是一大家子一起吃的,爹爹又问了王子阳的事情。
最近猛虎山不太平,来来往往好几波黑衣人了,个个身手不凡,三叔派下去打听王子阳的人还没有回来。爹爹下令这几天不许丁忆灵出寨子,更把她憋坏了。
不待她反驳,有人禀告,山下抓到一个鬼鬼祟祟上山的书生。
丁忆灵好歹往嘴里扒拉了几口饭,急急忙忙的跟着下人去看那书生了。
-本章完结-

  ☆、6书生孟书臣

孟书臣又将背篓往上挪了挪,肚子咕咕叫了半天了,再找不到人家,他就得吃草根填肚子了。
孟书臣是要上京赶考的,在客栈里得了一场大病,看大夫将他身上为数不多的银子都用光了,没法,他只能替客栈的老板送信,以抵消他七天的吃喝。
只是信上的地址让他找了多半天了,还是没有找到,明明是说在这一带的半山腰的,可他爬了三座山了,半山腰连个草棚子都没有,哪有人家啊?
“咕咕咕咕”,孟书臣的肚子又叫了,他带着的那个高粱面的窝窝上午就吃没了,他只好又灌了几口水,以缓解饥饿。
他坐在树荫下,擦了擦头上的汗,歇了会,正准备继续往前走时,突然从四处跑来几个彪形大汉,个个手里拿着大刀,凶神恶煞的模样。
“呔,哪里来的穷书生,竟敢擅闯猛虎山,不要命了吗?”一个领头的大汉说道。
孟书臣哪见过这样的架势啊,看着他们手里明晃晃的大刀,腿就有些打颤了。
“各,各位好汉,别,别误会,我是送信的,”孟书臣赶忙放下背篓,从里面翻找客栈掌柜的给他的信,怕对方不相信他,特地把信拿给他们看,“你们看,我是来送信的,真的!”
一个身量瘦一些的男人上前拿过他手里的信,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将信递给刚说话的那个人,“七哥,你看吧!”
张七习惯性接过来,刚拿到眼前就把信跩给了瘦男人,“看,看个屁,这上面的字认识俺,俺可不认识它!”
然后张七又把目光转向孟书臣,“喂,送信怎么会送到山上呢?而且我看着你这么面生,没跟你就是朝廷派来的歼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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