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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家燕子傍谁飞 (南方赤火)



奉书知道他这番话是好心。她也何尝不想回家。眼前这个陌生的城市处处透着古怪,比她梦到的还要荒诞奇诡,她一刻也不想多耽。可是她却一定要在这里耽下去。再说,家又在哪儿呢?

此时那马大人催促了两句,大概是让那花白胡子赶紧说正事。花白胡子应了一句,这才笑道:“马大人瞧你也是个伶俐的孩子,人小鬼大,眼力也不错。正好他身边缺个小厮服侍,看在咱们同胞的份上,老伯向他求个情,收了你如何?你在他手下做事,就算是南方蛮子,也没人会来抓你啦。”

“马大人?”奉书忍不住朝那个挂了十字雕像的色目长官看过去,“他是什么官儿?”她本以为所有色目人都是长官,但今天看到了这几百几千个色目人聚集在一起,大多数却还是商贩或平民。

那马大人拍着胸脯说了两句。那花白胡子诚诚恳恳地译道:“自然是个大官儿,跟了他,包你吃香喝辣,嘿嘿!”忽然嘻嘻一笑,又压低声音,挤眉弄眼地道:“你想听实话吗?嘿嘿,其实啊,大汗只不过派他做个管市场的小吏,连个芝麻粒儿大的小官都算不上,他却还以为自己是个大官哩,每天出城,头发上都要抹油,干活干得一丝不苟,还要雇两个通译,还要雇小厮服侍,说这样才配得上他的身份……”

奉书见他公然揭自己主人的短,不禁扑哧一笑,“小声些,小心让你的东家听见。”

花白胡子却道:“不妨,不妨!这小子是从什么威尼斯来的,也不懂汉话,只会说波斯话,再让我译成汉话,这才能和中国人交谈。他没见过世面,刚来大都时,看到个琉璃瓦都以为是金子,这就赖着不愿意走了,好说歹说,求着大汗给了他活儿干,好在这里长住下去……”他边说边笑,显然这些促狭话已经憋在心里很久了,苦于没有同胞听他倾诉。

那马大人却只道他是在给自己夸口,笑眯眯的听得正认真。

奉书却从这话里听出些别的希望:“只要给大汗干活,就能在大都长住?”

“嘿嘿,那是他们色目人的待遇,你可休想喽。”

奉书朝那马大人又看了两眼,不禁有些嫉妒。他胸前那个男人雕像晃来晃去,耷拉着脑袋,好像也在替她感到失望。

她咬着手指头思考。大都城这么大,光城外的市场就如此热闹,眼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不知还有没有可能再找到师父。万一一时半会找不到,可必须要有个安身之处。否则天天在这里流窜,就算让他找到了,也多半找到个死徒弟。

“那好,老伯,要是我去做小厮,能住在哪儿?都需要做什么活计?”

花白胡子照实翻译了马大人的话:“不多,不多,累不着你!不外乎每天端茶送水,服侍起居,陪他来市场,去菩萨庙……”说着说着,却话锋一转,神神秘秘地说:“可是看在同胞的份上,老伯必须提醒你一句,做他的小厮有风险,答应须谨慎!”

奉书睁大眼睛,问:“怎么了?”

花白胡子朝那马大人努努嘴:“你当色目人是什么?你知不知道他胸前挂的那玩意儿是什么?”

奉书摇摇头。

花白胡子低低一笑,语气又紧张,又有些得意,仿佛掌握着什么天大的秘密,“那是他们西方人拜的菩萨!我家大人每隔七天,就要去他们的菩萨庙里,你猜去做什么?”

奉书听他语气紧张,也不由得好奇起来:“去做什么?拜他们的菩萨呗。”虽然那菩萨长得怪模怪样的,一副受苦受难的表情,一点也没有普度众生的面相。

花白胡子声音更低,食指竖在唇边,嘿嘿笑道:“猜错了!他们这个教,是出了名的——吃人肉,喝人血!”

第82章 封侯未必胜瓜圃,咫尺长安不得睹

</script> 花白胡子声音更低,食指竖在唇边,嘿嘿笑道:“猜错了!他们这个教,是出了名的——吃人肉,喝人血!”

奉书全身的汗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只听花白胡子说:“听说他们庙里头的住持,每隔七天,就把人肉装在盘子里,人血盛在杯子里,发给人吃!吃完了,再唱歌、祷告……回来之后,神采奕奕的,啧啧,就像变了个人一样……我在他身边跟了这么些年,见得多啦!不唬你!老伯我要养家糊口,没办法,才跟了他这么些年。可你这么个水灵灵的小孩子,肉嫩得很,保不齐哪天……”

奉书被他唬得浑身发毛,连忙又后退几步,躲到一棵树后,离马大人远了些,又忍不住悄悄朝他看。心慌之下,只觉得他的嘴唇分外的红,好像真的喝过人血一样。

花白胡子见她吓得脸蛋发白,嘿嘿嘿的直笑。

那马大人听他们一直在说汉话,不耐烦,开口又催了两句。那花白胡子连忙换了公事公办的口气,说:“喂,你到底愿不愿意给马大人做小厮?你看老伯我,待遇一直不错,吃喝不愁,节日里还放假,有时候还有赏的零用钱……”

奉书连忙语无伦次地道:“不,多谢,我再考虑考虑。”心里面却不由自主地想:“每七天就吃一次人肉,喝一次人血,这要杀多少人才行?”

突然想到他方才说,“像你这种无家可归的蛮子流民……每天都得都死上几个,没人过问”,一下子生出了些不好的联想,一时间心惊肉跳,眼前的大都城门仿佛变成一张狰狞的大嘴,时刻都能把自己连肉带骨头的吞下去。

突然,一只手从背后搭上她肩膀,她立刻吓得大叫一声。

接着,她被一把拎到一边,头顶上传来熟悉的口音:“你个小祖宗,就知道乱跑,让我好找!”

奉书又惊又喜,叫道:“师父!你可找来了!”一边说,一边躲到杜浒身后。

杜浒似乎天生带着些鬼神勿近的气质,有他在,什么人肉、人血,也就变得不那么可怕了。

他反手扳过她肩膀,低声喝道:“城外这么乱,你还敢到处乱走!怎么回事!谁给你的胆子?要是我找不到你呢?看明天你是死是活!还算你有点脑子,知道等在市场长官的帐子外面!我以后就该把你捆起来拴着!”

奉书见他怒容毕现,大冷天的,额角里却渗着汗珠,知他定是着急了许久,也不敢还嘴,更不敢告诉他自己差点被当成了小偷,是被扭送到这里来的。

花白胡子正和奉书说话,平白被杜浒打了岔,登时不满,道:“兀那汉子,你是……”

杜浒也不回话,朝花白胡子瞪了几眼,捏住奉书的胳膊,大步就走。

奉书连忙往回拽胳膊,小声道:“师父,我们在谈正事呢……你看见那个卷头发的色目人没有?如果我去他府上做小厮,就能有合法身份,能住进大都城……虽然那个色目人吃人肉,可是我不怕……师父,咱们回去,继续跟他们谈,好不好?”

杜浒冷笑一声,“吃人肉?胡说八道什么呢?”

“我没瞎说!我……”

“好,好,你没瞎说,可是我不许。让你做小厮,你怎么做得来?指不定哪天惹了主人家生气,就让人给吃了。”他说到最后,似乎自己也觉好笑,终于放软了语气。

奉书见他毫不犹豫地错过了一个混进城的大好良机,心中有些可惜,又有些庆幸。万一那马大人真的吃人呢?所以她便不说话了。

那马大人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拖走了,大是失望,叹了口气。

杜浒将奉书带离了关厢集市,沿着城墙一路向西。直走了二三里路,方才消了气,对她说:“你放心。要混身份、住新城,也用不着让你去服侍色目人。我心里已经有数了。”

一路走来,经过了丽正门、顺承门、平则门。奉书心里暗暗地记着城门的位置。她看到每个城门外面都有一片热闹的集市,骆驼马匹的腥臊味只增不减。到了大都西北角“肃清门”外,那里却是喧喧嚷嚷的一片工地。几百个精壮的汉人民工提着铁锄、铁铲、扁担、篮子之类,不知在地上挖着什么。时值严冬,他们却一个个衣衫单薄,有的甚至赤着膊,身上的汗气蒸成一片白雾。几个汉、蒙、回人监工来回巡视着。

奉书小声问:“他们在干什么?挖宝吗?”

杜浒一路走,一路告诉她,忽必烈迁都至此不久,城里的大内宫殿、宫城、太子府、中书省、枢密院之类的署衙都还没完全造好,什么社稷坛、护国寺、万安寺也都还没竣工。因此蒙古人征调大量民工来建城。

“我问过了,这些工人,平日里便就近歇在城内的棚区……”

他话音没落,奉书便低声惊叫起来:“你、难道你要去当民工不成?”

“总比让你去做小厮强。”

“那也不成!”她只觉得这样大大的不可行。杜浒是自己师父,是朝廷敕封的兵部架阁文字,是父亲的左右手,可不是眼前这些光着膀子、满口粗话、一天到晚挑土搬砖的蠢汉。

杜浒却不以为意,说:“第一,咱们要在这里长住,非得做活计挣钱不可。第二,咱们是南朝汉人,又要隐姓埋名,只有混在这些汉人堆里,才不会引人注目。第三,要想打探消息,唯有这里最人多口杂,说出的话,咱们也还算听得懂。第四……”笑了笑,又小声道:“我的一身本事也荒废得久了,正好借机打煞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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