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什么奖励?”
“想到了再告诉你。”
“其实你无需费脑筋想,我就是最好的奖励。”墨战天俊眸微勾,一丝邪魅缭绕在眉宇之间。
明诗约明白他的眼神暗示——以身相许,“扑哧”一声笑出来,“御王,你的节操碎成渣渣掉地上了,要不要我帮你捡起来再粘起来?”
他一本正经地问:“男人也有贞洁吗?不是女人才有吗?”
她再也忍不住,“喷”的一声笑出来,“我跟你有时空代沟……”
墨战天更糊涂了,“时空代沟?是什么”
为什么总是不明白她的说辞?是他的智商有问题,还是她说话有问题?
她懒得解释,也解释不清楚,打哈哈岔开话题。
……
原野的夜,西北冷风呼啸而至,呼啸而去,狂野如飓风。
夜,黑如墨汁。
在夜色的掩护下,八百名死士幽灵似的进入精绝国五万大军的营地,无声无息。
无声无息地烧了粮仓,无声无息地割了敌军将士的脑袋,无声无息地大开杀戒……快,狠,准,像懂得隐身的人在敌营如入无人之境。等到精绝国士兵发现有敌袭、仓促迎战的时候,阵脚大乱,人仰马翻,军心溃决。
沈绯不是吃素的,迅速叫来副将,颁下军令,全线御敌。
很快,精绝国士兵组织起有效的抵御,利用人多势众的优势将死士歼灭。但他们低估了黑衣死士的本事,黑衣死士的行踪好比鬼魂,飘忽不定,难以捉摸,身手更是诡异,一招将敌毙命。更令人吃惊的是,死士明明身中刀剑,却没有死,作战力却依然如故,大有越战越勇之势。
不多时,精绝国士兵死伤不少。
听了副将的禀报,沈绯出大帐一瞧,这才知道坏事了。
没想到御王出动的是夜灵军团。
沈绯自然知晓御王麾下的夜灵军团,不过并没有真正地见识过。但见这些黑衣死士如同死尸,身手却非常灵活,比常人厉害数倍,怎么也打不死,死伤大片的是自家人。这可如何是好?
而这个时候,墨战天、明诗约率二百死士趁此良机冲破关卡。
为了拦阻他们出国境,沈绯在关卡部署重兵,誓要堵截他们。
二百死士对付精绝国两千士兵,虽是一场恶战,但并不费多少时间。只是半盏茶的功夫,精绝国两千士兵横尸遍野,鲜血横流。
墨战天和明诗约策马疾驰,冲向燕国。
沈绯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御王等人已经绝尘而去。
当即,他点兵五千,亲自追击。
夜色茫茫,原野莽荡,马蹄踏击大地的声响震耳欲聋,整个天地为之颤抖。
明诗约疯狂地抽鞭催马,策马奔腾的感觉特么的快意酣畅,而且后面还有追兵,那种处于生死一线、身心高度紧绷的刺激感,好久没有经历过了。不过,不知为什么,看见墨战天就在身旁,与自己并肩奔腾,觉得很安心。
只有绝对的信任,才会把自己的身家生命交托给另一人,才会有安心的感觉。
在不知不觉中,她早已把信赖安放在他身上。
墨战天侧首看她,夜色里,那张俊脸寒沉如铁,那双黑眸冷厉如钢,却洋溢着慑人的神采与气度,令人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她轻然一笑,加紧催马。
追魂道:“王爷,沈绯率兵追来。”
“无妨。”墨战天沉声道。
“你有什么打算?”明诗约问,距平城还有二十余里,而燕国驻守在边境的大军距离此处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因此,他们只能躲入平城。
然而,以沈绯亲自追击这架势,势必不会善罢甘休。平城有五万守军,只要不被沈绯追上,他们就不会有危险。眼下,沈绯追得很紧,像一条疯狗狂追不舍。
果不其然,墨战天等人抵达夜色笼罩下的平城城门,沈绯追至,发动猛攻,势要将他们拦截在城门外。
“追魂,飞鹰,护送她进城。”墨战天冷厉地下令。
“是!”追魂和飞鹰齐声应道。
“你呢?”明诗约着急地问。
“速速进城!”他的语气狠绝刚戾。
二百死士正与沈绯的五千将士激战,战况惨烈,她见他神色坚决,便依了他的意,飞马进城。
城门快速关上,她回头望去,城门的狭缝里,暗夜中,他挥舞青霜软剑,长剑横扫,气势迫人,青蓝色的剑光一波波地涌荡开去,大片敌军倒下,血水飞溅。
精绝国士兵潮水一般不断地涌袭而来,墨战天将内力灌注于青霜软剑,将宝剑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剑光所到之处,无不血色横飞。
这是最快、最狠、最绝的取胜之法。
这场激战,惊心动魄,残酷血腥。
二百死士也歼灭不少敌军,不过也有受伤的,沈绯见士兵死伤过半,知道大势已去,不由得赞叹御王的能耐。他望向城楼,咦,为何少了两个人?三皇子燕思澜和冰无极呢?莫非……这两人早已潜回燕国国都?
既然抢不到天狼火曼花,那么,他也不能空手而回,一定要杀死御王!或是生擒!
因为,御王是燕国的顶梁柱!燕国可以没有文武百官,但不能没有御王!只要御王挂了,燕国就变成一只披着虎皮的羊,任人宰割。
沈绯抬手,吹响尖锐的口哨。
忽的,暗夜里凭空出现百余名黑衣人,以闪电的速度向墨战天围攻而去。
明诗约登上城楼,望见的正是墨战天被百余个黑衣人围攻的情景,心猛地揪紧。
这百余个黑衣人,个个武功高强,手里的利刃千奇百怪,招招致命。眼下墨战天尚能应付,但双拳难敌众手,时间一长,势必落处下风。
以一敌百,凶险万分。
“快去助王爷一臂之力。”她心急如焚。
“是!”
追魂自城楼飞下去,与黑衣人展开搏斗,飞鹰自然也下去帮忙。
有了他们的相助,墨战天如虎添翼,剑气大盛,杀气纵横,血色翻飞,黑衣人一个个地倒下。
沈绯妖冶的眼眸眯了眯,一丝妖邪之气自眼底扩散而出。
这个女子非等闲之辈,留着是祸害。
他从士兵手里接过弓箭,森冷的箭镞对准城楼上的女子,眼角凝着一丝嗜血的邪佞。
墨战天眼尖,望见这一幕,心里惊涛骇浪。
明诗约紧张城楼下的战况,根本没有注意到沈绯的举动,倘若那支利箭射来,后果不堪设想。
没有多想,墨战天不顾环绕周身敌人的杀招,猛地拔身而起,脚踏敌人的头颅,冲天飞起,以光速直冲城楼。
城楼高达数丈,若非轻功绝顶,在没有着力点的情况下,绝不可能飞上来。
可是,他做到了。
他只是脚踏敌人的头颅,便以大鹏的雄姿飞上来,可见轻功之高,独步天下。
就连沈绯,也是赞叹不已。
好在追魂与主子有默契,帮主子解决了几个黑衣人的杀招,不然,墨战天便是腹背受敌。所谓关心则乱,不顾性命,便是如此。
明诗约看见他飞上来,正琢磨着发生了什么事,忽然感觉前方有一股阴冷的杀气流星似的飞袭而来,心神一紧。
我去!暗箭伤人!
这个沈绯,太阴险奸诈!
她没来得及欣赏墨战天飞上来的神姿,在仓促之下闪避利箭。不过,墨战天已经飞上来,脚踢城墙,凌空一挥,青霜软剑砍断了利箭。
接着,他轻松地跳上城楼,站在城堞上,顶天立地如神祗一般,令人目眩神迷。他从守兵手里接过弓箭,弓如满月,五箭齐发。
这一刻,明诗约看见,他的眼神凛冽如钢刀、嗜血如战魔、杀气如浪涌。
五支利箭疾风般地飞射出去,沈绯早有准备,闪躲而过。不过,其中一支射倒了迎风招展的精绝国帅旗。
暗夜里,此等眼力,此等箭术,登峰造极,普天之下,有此造诣者,凤毛麟角。
沈绯赞叹,燕国有御王,社稷、江山便是固若金汤。
第141章 渣男,死开!
守兵抛下粗绳,将追魂和飞鹰拉上来。
沈绯明白,此战已败,恋战下去只会招致反扑,此时离去还能保全自身。
如此,他调转骏马,率众飞奔离去。
这一战,就此落幕。
……
这一战,精绝国五万大军损兵折将大约一半,而夜灵军团一千死士并没有多少损伤。
一千死士大破精绝国五万大军,这以少胜多的著名一战,载入玄武大陆的浩瀚史册,也再次让燕国御王“银面战魔”的威名传扬四海、名震天下。
天亮后,探子来报,沈绯率军撤离沙城。
于此,墨战天和明诗约等人也火速启程回帝都。
三皇子燕思澜和冰无极早先一步回帝都,无情和血狼不辱使命,找到苦莲带回来,小贝等四个侍婢也带着几尾雪鱼从南海回来。燕思澜将三种珍稀药材制成汤药,让燕国皇帝、墨太后等人服下,他们的病情有所好转,不过,这三种珍稀药材能否解他们体内的魔蛊,还需要一点时间。
墨战天等人回到帝都时,燕国皇帝等人服汤药已有十个时辰,是病情转折最关键的时刻。
明诗约回到寒梅苑,绿衣、连翘和春娘激动地迎上去,冰无极也欢天喜地迎上前,想与她说说话,却被她们挤到一边,郁闷不已。
被他揣在怀里的小白翘起前肢,捂着小嘴儿,笑吱吱道:“活该!活该!活该!”
他捏住它的后颈,把它拎起来,怒指它,恶狠狠地威胁:“你再笑,我就把你的毛都拔光,煎炸烹煮之后吃进肚子里,看你还能不能笑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