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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宠一品毒后 (萧灵竟)


“果真神奇。”皇后连连赞叹。
这金珠二十颗,颗颗都是这样的构造,若是普通实心金珠,制作工艺中以十取一,而这中空金珠,恐怕百中取一犹未可得。
而这金珠功用——或许别处无多大用处,可在黄家,却有大功用。若是那金珠有小指大小,里面中空,刚好可以放上一丸解药,或是毒药!
搜身之时,便可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谁又能想到这金珠项链之内,竟暗藏乾坤呢?
这金珠项链虽是贵重,又构造神奇,可辰妃想将这金珠项链赠与皇后,又是安的一个什么心呢?
靖榕不语,看着眼前这两人一派和乐,却暗地汹涌。
帝君中毒,可宫中食宿皆有人服侍,帝君进食又有专人试毒,加之用银筷银碗,毒物入口的机会,几乎微乎其微——可帝君,却偏偏中了毒,非但中了毒,还是奇毒,是连那天下闻名的神医欧阳仁都解不了的毒。
宫中警卫森严,处处皆是眼线,谁能敢将这毒物长久的带在身边?一旦迹象败露,便是九族之罪。
——可辰妃所拿金珠,可藏解药,可藏毒药。乃是暗藏玄机之物。
若是金珠中曾藏谋害帝君之毒,而此时辰妃又想将那金珠项链转赠皇后……
靖榕顿觉心惊,看那金珠项链的眼神,亦是带着一点颤动。这一点,皇后却注意到了。
她开口问道:“陆贵人怎么看着痴了?莫不是这金珠项链让你极喜欢?”
靖榕这才回过神来,说道:“这金珠项链美轮美奂,自是价值连城,谁人不爱,只是臣妾并非爱黄白之物之人,比之金银,臣妾更爱那装着金珠的盒子。”
这金珠无论是价值还是工艺,无论哪一种,都是顶尖的。靖榕若说不爱这金珠,反倒是显得她矫情了,只是她又不能说是喜欢这项链,这样易引得皇后侧目,亦易引辰妃不快。加之皇后曾来过她临夏阁,知道她不似其他女子一般,将闺阁装饰的繁花似锦,更喜简约明快,所以此时靖榕说出自己不喜金珠,而喜盒子,也并无不妥。
皇后听完,果然是释然一笑,说道:“陆贵人也确实特别,不过性格使然,倒也不觉奇怪。且非但这金珠项链乃是金城少主所做,连这盒子也是,虽不及这金珠金贵,但也算是及其贵重之物了。”
辰妃一听,竟是有些愣住。皇后示意那辰妃贴身侍女将金丝楠木盒子拿过来。
这盒子四四方方,并无什么特别,只是上面以彩贝装饰,拼成一个蝴蝶图案,彩贝颜色炫目,在阳光下闪出淡淡彩色光晕,可金丝楠却是寸木寸金的木材,配以这彩贝装饰总是觉得廉价了一些,好在是制作这个首饰盒的人的手艺精湛,将那蝴蝶做的栩栩如生,所以也不无不妥。
“果然是品味特别……”辰妃用帕子掩住了嘴唇,只用那眉眼一挑,看了靖榕一眼。
“陆靖榕进宫,我也没送什么物件,这样吧,我便做主,将这盒子赐予陆贵人。”皇后说完,又朝后面一位年纪与皇后相仿的贴身侍女说道,“去将我放在床头的那个盒子拿来。”
不多时,那年长侍女就将一个玉做的盒子从内庭拿了出来。
“此乃白玉雕成,名唤八方为正盒——亦是金城少主所做。”皇后将那玉盒子打开,将金珠项链放入,竟是盒子比项链贵重许多。
给读者的话:
为鼓励各位大大留言(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看),现在如果有人在留言区留言满30字,并评论最爱的角色,我会酌情给这个角色写个小番外。
番外、将星皇骨却早逝(一)
——番外,将星皇骨却早逝
说起他的名字,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
可知道的人,一听到他的名字,刚刚开始是敬佩,到后面,便是叹息,最后留下的,却是无奈。
——因为他,死的太早了。
那时候,赤国和胡国,还征战连连,南北商道尚未开通,胡国还以牛马为食,过的,依旧是游牧生活,天雨人饱,天旱人疲——就是这样的环境下,才造就了胡国人剽悍的身体。若无法适应这样的环境,那便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胡国是一个太悲凉,也太荒芜的一个国家,可却是这样的一个国家,却养育出了整片大陆上最彪悍的民族。
而这一族的王,便是整个胡国人中,最强悍的存在。
无论是征战沙场,还是兴邦建国,这个男人,都做的很好。他将胡国这一个游牧民族,变成了一个拥有都城,拥有文化,拥有野心的国家——这一切,都是从赤国学来的。而这一些安邦治国的办法,却是用胡国无数战士的血肉换来的。
这个姓郝连的男人,直到三十岁,才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而他也发过誓,只忠诚于一个皇后,只生下一个孩子。他会让这个孩子生活在没有威胁的环境下,他要把这个孩子培养成胡国最贤明的皇帝——胡国历代君王的草莽之气,都要在这个孩子身上洗刷干净——这个孩子会像赤国的那些皇帝一样,能文能武,身上不带一丝野气,却威严十足。胡国,会在他的带领下,越发的昌盛起来,人民不再看天吃饭,百姓安居乐业,而胡国的领土,会一直延续到赤国的另一边。
他这样想着,亦是这样做着。这位胡国的圣明君主,听的太多赤国的宫廷斗争,他并不算是一个太聪明的人,在他的脑子里,想不出为什么弟弟要害哥哥,母亲要杀孩子之类的事情。他只知道,国君,一个就够了,皇后,一个就够了,储君,也只需要一个!
可……他将赤国的文化学了个通透,却也没戒掉胡国人好酒吃肉的秉性。一次宴席后,在一个宫女的肚子里,不小心种下了一个小小的种子。
而十个月后,那颗种子,发芽了……
那个叫郝连城深的孩子,在不被任何人祝福的情况下,诞生了,而他的诞生,让所有人,措手不及。
那位君主的皇后,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呢?与赤国的皇后不同,她并不端庄,亦不贤淑,当她听到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就揪住了胡国皇帝的耳朵,然后,就躲到了胡国的沙漠之中,这一躲,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郝连城深的母亲,也因为那位皇后的无踪,才终于有了一个贵人的名头。
——母亲是安排好了,可孩子呢?
郝连城深在他三岁的时候,才终于被父亲承认,有了一个二皇子的名头,只是他三岁了,会叫娘,会叫娘娘,会叫嬷嬷,甚至会背得出几句粗狂的胡国民歌,却连一声父皇,都不会叫……
他看自己父亲的眼神,是沉默的,是疑惑的,是陌生的——这绝不是一个儿子看自己父亲的眼神。
而为了让儿子好好活着,为娘的从小就对郝连城深这样说着:“皇上他,一个儿子就够了,你以后,会是王爷,会是将军,会是大臣,却不会是皇帝——你要做的,就是当一个最好的王爷,最勇猛的将军,最睿智的大臣——否则……”
这后面的话,那位贵妃,并没有说下去。
是啊,皇帝他,从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他啊,只需要一个储君。
皇帝的第一个孩子,名叫郝连城钰。钰,乃是一块无暇美玉。这也表明了皇帝对这孩子的期待——希望他成为一个温润如玉的男子。可给第二个孩子的名字,却是毫无意义的,深……
郝连城钰从小就被养在深宫之中,胡国宫中自然是比不上赤国宫中繁华,但也算的上是繁花似锦。皇帝还专门请了一位胡国中有名的文人做了他的师傅。郝连城钰从小学的就是安邦之道,治国之策,从小,他就被当成了未来的储君教养,被寄予了所有的期望。
所以郝连城深,就被硬生生地逼成了一个传奇。
郝连城钰说想要沙漠中野马的头领,他就会花上一个月的时间,驻守在戈壁之中,无论是风暴还是沙尘,都毅然不动,只为寻找一个捕捉的契机,那年他八岁。郝连城钰说想要南疆树海上最高的那棵树上的一片叶子,他就骑着骏马,穿过兵戈四起的沙漠,越过赤国领地,来到满是毒物的南疆,只为寻找一片树叶,那时他九岁。
在他十岁的时候,皇帝,才终于开口说想要一样东西。
——他想要赤国皇帝的项上人头!
临行那天,郝连城深的母亲,哭的脸上的妆容尽毁,那是她哭的最大声,也最狼狈的一次,她死死地揪住了郝连城深的衣服,不让他往赤国一步。
“都是我害了你……”她的母亲,一边流泪,一边摸索着自己孩子的脸,“你不过,不过才十岁啊……为什么,为什么要你做这样的事情……”
可郝连城深,却是笑的一脸灿烂,丝毫不像是一个送死之人:“姆妈,你言重了,父皇他只是为了试试我的本事呢。我把那皇帝杀了就回来。”
他扬了扬自己的宝剑,而背后背的竹筐里,一条足有手臂粗细的黑蛇突然蹿出了脑袋,舔了舔郝连眼角后,又迅速缩了回去。
“阿舍,你又吓人!”虽是这样说着,可郝连却从行囊里拿出一颗果子,丢进了背后的竹筐里。
郝连的母亲却并未吓了一跳——这条名叫阿舍的蛇,本来就是郝连十岁的成年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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