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奴觉得此事蹊跷,便捉了一人逼问,这才晓得,大殷撤兵是假,实际却是要故意挑起与云离的战争,屠戮乐至镇,只是两国之战的油头,是以,封公子才遭此等劫难。”
“且,”话道此处,苦妈难得的迟疑了瞬,紧接着她又道,“老奴还打听道,大殷此举挑衅,似乎是大殷新帝有意为之,新帝好像打听到此前姑娘落脚乐至镇的消息,故而不过数日,大殷还有数万增兵在后。”
听闻这话,墨绯素白的脸冷若冰霜,她屈指叩着案几,一下一下,轻微而有节奏,像是鼓点打在人心上,很是让人揣摩不透。
“云离和南齐有何异动?”她冷冷问道。
苦妈回道,“云离兵卒从乐至镇撤退后,并无任何异动,如若大殷出兵,云离的乐至镇怕是要易主了,至于南齐,依然在大殷边境出囤积兵众,僵持不下。”
墨绯闭目,稍稍想了会,后睁眼,那黑白分明的眸子精光乍现,“大殷新帝好胆识!”
苦妈有所不解,“可如此,大殷很快腹背受云离和南齐的进宫,新帝就不曾考虑过?”
闻言,墨绯笑了,勾起的嘴角是明晃晃的讽刺,“他怎会没想过,不过此前兰后与三千佛国勾结了,佛国也不是就真的如佛陀一般无欲无求。”
她晓得尤湖与释婆罗关系不菲,然而若大的国度,哪里是一个王子说了就能算的,释婆罗多半也是有心无力罢了。
如此,大殷新帝只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下云离一山半城的,打破三国鼎立的局面,日后是何行事,只看个人手段罢了。
苦妈恍然大悟,她点点头,这才明白其中的关窍,不过这等事还不需要她去操心,故而她将背后的两个木匣解下来,“姑娘,这是封公子和其夫人的骨灰。”
“那屠戮乐至镇的兵痞,老奴自然杀了个干净,以慰封公子之灵。”苦妈明白自家姑娘的心结,故而一应事故都处理的仔仔细细。
墨绯望着那两木匣,好半天才幽幽的道,“先好生收着,待此去王都后,差人带回大殷易州封家老宅去,日后念儿明事,我自会让他回去祭拜。”
苦妈应下,又将那两匣子用布包好,捧在怀里。
墨绯欣然,看了苦妈上下,“可有受伤?”
苦妈摇头,微微一笑,“都是轻伤,这一路到牧州,已经好了,老奴谢姑娘体恤。”
墨绯也不客气,一挥袖道,“既然如此,在牧州歇上一日,就尽快上路到王都,晚了只怕多生变故。”
大殷、云离、南齐,这三国,除去往年的紧张关系,特别是这一两年,战事越发的一触即发。
牧州离云离王都并不算太远,左右不过两日功夫。
待墨绯看着王都那巨石条垒成的城墙城门,一股子粗犷的荒野气息磅礴而来,这是迥异与大殷大京那般精致的都城。
传言,云离皇族,与数百年前的大殷皇族,同一祖宗,夺嫡失败,便带着自个的人马来到了云离,当个闲散王爷,当是时,云离此地处大殷以南,多山林苗裔,那苗裔个个都是擅使毒弄蛊的一把好手,不知是那王爷哪一代的子孙,娶了苗裔圣女,后更是在圣女的帮衬下,将云离从大殷分裂出来,自成一国,这便是云离的由来。
而世人传言,因着皇族有苗裔血脉,且真正的苗裔又是神龙见头不见尾,十分神秘,故而云离皇族,也在普通百姓中显得威严而敬畏。
也不知是不是和蛊虫一个道理,但凡越是美丽的就越是危险,云离皇族,多少代下来,竟个个都是倾国倾城的美人,整个皇族,压根就没出过相貌普通的。L
☆、267、记忆中心悦的模样
墨绯才初初入城,这般的流言,就听了不知多少去。
而对于云离白家,一番问询之下,竟是无人知晓。
这大大出乎墨绯的意料,一行人先找了干净的客栈住了进去,墨绯吩咐苦妈出去打听打听白家之事,她便带着封念还有夜莺和白鹭两姊妹,换了身轻便的衣裳,先行在王都逛了起来。
封念终归只是小孩心性,一到街上,满眼的眼花缭乱,葡萄黑的眸子晶亮亮的,肉嘟嘟的小脸更是红扑扑的,十分惹人逗弄。
盖因云离比大殷暖和,冬袄却是不怎么穿的住,墨绯一行人尽是赶路,行礼并未多带,这会便带着封念先去了成衣铺子,打算买几身合宜的衣裳。
王都的大街上,往来繁华,熙熙攘攘,节次鳞比,竟是比大殷大京半点不差,甚至偶尔还能见到身穿异服的苗裔,当然这些行走在外的苗裔多半都只是不会毒蛊的普通百姓罢了。
会使蛊毒的苗裔,可算是苗裔中的皇族才是,并不是那般容易见到。
封念很是珍惜墨绯给他买的新衣裳,即便手里拿着甜丝丝的糖葫芦在啃,也非常注意的不弄脏衣裳,那晶亮如水洗的眼睛,啃糖葫芦时鼓鼓的两腮,倒让墨绯一阵开怀。
便是连她眉目间向来惯有的冷淡讥诮都冲淡了不少,整个人柔和若白玉,莹莹泛着婉约的气度,让过路的行人微微侧目。
然这一侧目,就被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吸引住了,再眨眼,什么都看不进眼中。
这便是墨绯特有的气度。旁人再是模仿,都学不来的。
眼见封念逛的累了,墨绯便找了一茶肆,点了壶茶,稍作休息。
不多时,苦妈来报,“姑娘。老奴去了王都各大卖扇子的地儿。倒是打听到一些白家的消息,不过,这些人都说。白家早几十年前就不制扇了,故而也就不晓得白家眼下的居处,至于明家,更是无一人晓得。”
墨绯眉头一皱。她原本以为像白家这样古家的家族,即便没落了。那也是众人皆知,然不成想,白家竟是颓败到如斯的地步。
她沉吟片刻,从怀里摸出琳琅阁那红玉狐狸坠子道。“你拿着我这坠子,去琳琅阁问问,若是连琳琅阁也不知晓。就让他们帮忙打听,行商与行商之间。总是好说话的。”
苦妈收好那坠子,叠声应下自是不提。
墨绯没了闲逛的兴致,便起身,准备回客栈。
但,一行人才出茶肆,就见街头敲锣打鼓的好一阵喧哗,坊间百姓多驻足两道,笑闹耳语。
墨绯杏眼一眯,遥遥就见有腰系红绸的唢呐司仪缓缓走出来,却是不晓得是哪家的迎亲队伍。
她正这般想的时候,就听边上有人在说——
“乐家二公子终于娶亲了,听闻这新娘子还是大殷那边的第一美人呢。”
“可不就是第一美人,而且这第一美人还出自制墨的墨家,这墨家在大殷就和乐家在云离一样是高门贵族。”
“那可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必然的,这笔墨世家的联姻,不虚为一桩佳话……”
……
果然,这时候,那骑高头大马的乐清泊走了出来,一身墨绯眼熟的喜袍,单手握缰,风度翩翩又俊逸非常,当真如泉中美玉,很是英俊逼人。
后面跟着的,自然是八抬大轿的墨卿歌,这两人走了这多时日,眼下才进王都城门,一路上,定然很是折腾。
不见,作为新郎的乐清泊,竟是眼下有青影,面色发白,尽管多有掩饰,可墨绯依然看的清清楚楚。
“姑娘,该走了。”夜莺轻轻拉了拉墨绯的袖子提醒道,她生怕再呆下去,自个那姊妹就提着利器冲出去给乐清泊一下了。
毕竟,当时乐清泊那一刀,可是结结实实地扎在墨绯的身上,这件事,始终让白鹭自责又难以释怀。
墨绯虚眯杏眼,瞧着越发近了的乐清泊,唇边缓缓勾起了意味不明的淡笑,冷冷的哼意从她鼻端响起,“我倒是差点忘了,可不就是和墨卿歌没清算干净来着。”
一边的白鹭听了这话,顿时眸色一亮,蠢蠢欲动起来,“姑娘有何吩咐?婢子定让这两贱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墨绯古怪地看了她一眼,喝道,“少说两句,省的污了念儿的耳朵。”
白鹭古灵精怪地吐吐舌头,表示自己记下了。
不过,转头墨绯就又小声道了句,“让这两人相杀不止,不是很好么?”
听出这话中的意思,夜莺与白鹭两姊妹弯眼就笑了。
墨绯叹喟一声,眼下找寻白家与兄长之事比较重要,至于墨卿歌,还得等她挪出手来才是。
没了墨家的墨卿歌,本就没有半点制墨天赋,空有一张脸皮罢了,对她来说,还真没半点威胁力。
想到此处,墨绯弯腰抱起封念,裙裾划过优美的弧度,转身欲走。
但,就在这当,惊诧之声响若震雷,“阿绯?你是阿绯!”
却是骑在马上的乐清泊,晃眼之下看到了她。
墨绯脚步不停,白鹭在前分流人群,她抱着封念跟在后头,再后便是夜莺,主仆几人充耳不闻,径直往街头的方向去。
可不想,乐清泊竟反应过来,确定果真是墨绯后,一个翻身下马,急急靠近过来,边上的闲杂人等自发地退让开来,为两人之间留出一条空道来。
墨绯眼梢有惯常的讥诮色,实在没想到乐清泊居然还有脸面追上来,莫不是还想再杀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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