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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 (鹿家少爷)


老板小心翼翼观赏了半晌,再说话时语气变得倍加恭谨:“敢问姑娘是从哪里得的这步摇?”
我不明白老板的意思,问:“怎么了?”
老板捋一把胡须,叹道:“这是敬宗年间的真品啊,相传是敬宗皇帝与清源公主的定情信物,说实话,价值何止百金!姑娘当真要用如此宝贝换老朽一块玉?”
也不知有多少年没从别人口中听到有关湛儿的只言片语了,那个时代已经离得太过遥远,有关那个时代的物件都成为了年代久远的前朝遗物,有关那个时代的故事也都成了无从考证的传言。“老板,你觉得敬宗皇帝和清源公主是怎样的人呢?”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民间的辱骂和诅咒如同涛涛洪水,不知这么多年过去,这汹涌洪水是否已经退了下去。
“敬宗年间,我还没有这满把白头发,那时有关敬宗皇帝和清源公主的风言风语传得是满城风雨,可在老朽看,他们只是可怜的孩子罢了,连二十岁加冠礼都没有活到,纵使一段深情也被戴上了太多镣铐,看似风光无限,却很难随心所欲。”老板一番长叹:“可怜身在帝王家啊,帝王家。”
多少年,我听到的都是李湛的骂名,今日第一次听到不一样的声音,就冲老先生这句话,我把步摇典当给他也是放心的。
老板用丝帕将蓝玉仔细包好,递到我手上。我恋恋望了一眼他手里的玉步瑶,认真叮嘱道:“这是我很宝贝的东西,千万不要把它卖给别人,等我有钱了,我还会把它赎回来的。”
虽然这是湛儿留给我唯一的念想,但我想,既然丢在大漠里都能寻回来,这一次只是暂时把它托付给别人保管而已,等我尽快赚够三百金,我就把它赎回来。
这样想着,一出门就撞见墨白满大街找我,幸好来得急将宝玉藏进袖子里,在将它做成扇坠之前怎么能让他发现呢。
正要开口质问他为什么画了这么久,一开口嘴里就被塞进软软绵绵之物,无滋无味还光溜溜的,吃起来比嚼蜡还痛苦,我皱了皱眉头,心想墨白给我吃的这是什么东西。墨白笑着观察我的表情,疑道:“不甜么?”说着自己也皱了皱眉:“早知道便不需花这些许时间作画送他了……”
我愣了愣,夺过他手中蜜饯,连着往嘴里送了三四片桃子,抹抹嘴:“甜,很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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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章 我去洗碗

我生在大明宫,死在大明宫,死后还能因为两个弟弟的缘故时常进宫走动,由此便可看出我与大明宫的缘分不浅。此番李怡登基,原本以为余生再无机会走进长安城中这方九重宫门圈起来的世界,偏偏阿央又嫁进了皇宫,这便充分证明了我和大明宫的缘分着实不浅。
我与李怡恨不得老死不相往来,日后自然不能时常出没大明宫,这次纳妃大典怕是我与阿央的诀别,从此天涯路远各自一方,恐再也无缘相见。
我和墨白在佛缘镇玩到身无分文才回到凤翔,因为考虑到我已经没有其他可以用来典当的东西雇石匠打磨玉石,只好偷偷在房间里自己把蓝玉改成扇坠。这项耗时耗力的工作整整花了两个月,但这不是最头疼的,最令我头疼的是身边没了阿央,整天只有一个大男人在身边晃悠,并且每餐过后墨白便会软硬夹击地逼迫我去洗碗,且偌大的王府无人打理,门前落叶常常一连堆积几日,这时候才想起有阿央在时,她把一切打理的多么好。
自长安城中连下三天三夜大雪以后的两个月,凤翔也终于迎来入冬后的第一场雪。雪后晌午,餐桌上摆着三三两两菜肴,我早早吃完,目光暗自跟着墨白的手在饭桌上游移,看着他加起最后一叶菠菜送进嘴里,即将落筷地刹那,我眼疾手快地从椅子里跳出去,退一步,再往后退一步,坚决地、笃定地用筷子指着他:“这回说什么我也不洗了!”
他落筷的手停了一停,随即不紧不慢地转了个手势,将桌上碗盘尽数往我的方向一推,脸上堆起笑容:“今日又是什么理由不洗碗?”
“你又有什么理由不洗碗啊!”我认真地瞪他一眼,表示今日绝对誓死不屈。
“问得好,”他脸上笑意更浓,抖开那把绘着冷梅的聚骨扇:“因为我是男人。”
“男人就能不洗碗吗!”我气得大叫。
“嗯。”折扇轻摇,他凉凉打量我。
我望着他得意的表情,又瞅了瞅餐桌上的残羹冷炙,本着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原则上前掰着手指头跟他算:“自你我相识至今,你蹭了我多少顿饭?如今还蹭我的房子住,少说也得上百两银子吧?罢了,这些钱你不用急着还我,就每洗一次碗算作一文钱吧。”
他笑眯眯地听完,气定神闲地抬起头,嘴角弯起微微弧度:“说的这样理直气壮,好像说的真的很在理一样。”
“我说的就是很在理啊!”
他把碗盘继续朝我这边推了一点:“哦?那你说说,当年是谁带你逃出大明宫帮你解了弑君之劫?在雁门关外是谁从回纥巡逻兵手中救了你又帮你找到步摇?又是谁在李怡剑下救了你性命?这些你觉得值多少两银子,洗多少次——”
“好吧你不要说了,我去洗碗……”
我想,当时真不应该用步摇换一块小石头,就应该直接换三百金砸到他头上。
……
似乎连老天都看得出墨白欺我太甚,特意来解救我,在我苦苦挣扎于碗盘之间时,远自皇城的一道圣旨从天而降。
圣旨下到颖王府的一日正是我将扇坠做好的日子,刚有富贵人家高价求走墨白一幅竹外蓬蒿图。
“那幅画我原本是打算扔掉的,不想这样的败笔也会有人想要,便做个人情送掉罢。”墨白送走来客,背过手对着案几似有嘲笑般感慨。案上白娟凌然盛开一树红梅,笔尖一点嫣红,是刚刚沾染了红梅的冷色。
我目瞪口呆,“你好像管人家要了四百金吧?这也叫‘送’?!”呜呼感慨果然有一两招独门绝技在江湖上比较好混饭吃。
墨白表示如此废画也能卖到百金高价着实应该庆祝一番,可谁又知道人家买的或许不是这幅画,只是当代画圣的亲笔落款“墨白”四个字罢了。
圣意下的简洁明了决定了我与大明宫纠缠不清的缘分又要开始。
“晁妃有孕,即刻入宫。”
召我入宫断然不是李怡的主意,应是晁凰在宫中呆的太闷,才央求李怡准许我进宫陪她。
墨白担心我再次见到李怡会像上次一样礼数不恭,恶语相向,而这一次是在宫中。李怡的地盘上,或许就没有上一次那么幸运,很有可能龙颜震怒就将我关进大牢。出于此忧虑,他执意要与我同行。其实他的担忧完全是多余,李怡如今是当朝天子,即便曾经做了多么龌龊不堪的事,他也是站在权力顶端受万人敬畏膜拜的帝王,我并非不明白个中道理,李怡来王府时我说的那番话只是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既然该骂的都骂完了,从此我只当从未认识这个人。
我说:“入宫后万事我自会小心,但眼下有个问题,上一次晁凰的封妃大典我没有参加,这一次她喜得龙嗣,我总该带点礼物表示一下。”
“你想送她些什么?”墨白停下手中画笔,笔下是岭间红梅盛放。
“我现在能有什么礼物,我能得到的,宫里更是应有尽有。”
他低头看了一眼画中红梅,自言自语道:“正是时候。”说完便起身,抓起我就往门外走。
我没有丝毫准备地险些被他拽倒,几步跟上他,不明所以地问:“要去哪里,什么正是时候?”
他已翻身上马,递给我一只手:“去了你就知道了。”
落雪没马蹄,真是干净的世界,马蹄带起窸窣雪沫,墨白纵马朝凤翔城郊而去,人烟罕至处,苍茫天地,只留下一串窄窄的马蹄印。
马儿停下时,入目的景致已无从描摹。岭上漫山遍野的红梅,泠泠冷香环绕,莹白雪地折射明丽阳光,偶有一两只雀鸟偢啾,微风吹得花枝微晃,压在花枝上的积雪如同天际星辰飘落。
穿行在红梅林间,脚下雪地踩的吱呀作响,墨白掩映在花枝间的玄黑锦袍,仿佛有恍如隔世的错觉。
这些年,他笔下生的花大多是红梅,我一直好奇他如何能将同一种花画的千姿百态,见到这满山红梅时才知道,原是他心里就生长着一片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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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八点见咯~

  ☆、第五十六章 红梅清酒

山间一块平坦地,红梅最旺,花香最浓,他择了一棵姿态妖娆的梅树,取下腰间佩剑拄着雪地,修长手指轻轻触上一朵红梅花瓣,花瓣上点点晶莹的雪沫簌簌飘落。
我不止一次觉得眼前这个人是个怪人,他怀揣着很多未曾对我说过的秘密,这个钟情于梅花的人,他银箔面具下的双眼望着红梅的时候,就像望着的是他阔别已久的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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