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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 (鹿家少爷)


我哀声叹了口气:“看来不光姑娘们喜欢你,连男人也来跟我抢了。”
他一脸拿我没辙的表情:“怎么还胡说。”
我朝他做了个鬼脸,他拉过我的手,携着我一起步入厅堂。
我们刚刚入座,李儇便派人送来一头烤全鹿和一壶美酒,说今日他与蓝妃早已有约。不能当面来向墨白接风,李晔代替他接待宾客有功,赐美酒佳肴与客共享。
我唏嘘一阵子,皇城都被人抢了,夹着尾巴逃到蜀中还“初心不改”,不理政事,荒淫依旧,李儇能做到这么“始终如一”也是够不容易。
李晔恭敬领了李儇的美意,倾一杯酒为墨白满上,笑言:“当年皇兄一时鲁莽。陷公子性命与危在旦夕,公子不仅大人大量,不计前嫌,还专程来到川中辅佐皇兄。助皇兄重返中原,此番风度,晔着实佩服。”
我一看到李晔拿一副崇拜的要死的眼神看墨白,心里就十分不痛快,别过头去冷哼一声,自己嘟囔道:“说什么巴结讨好的话。若按照你这样的说法,理应是你更有风度才对。”
李晔正要端起酒杯饮酒,动作停下来:“姑娘此话怎讲?”
我一时尴尬,李晔的耳朵不是一般的灵,离着这么远又被他一字不落听到了。
不过想想反正我有理有据,也不是胡说,还怕他不成,便张口道:“陛下与墨白之间隔得左右不过是个误会,可陛下与王爷之间隔得却是天下人可遇而不可求的皇权,与王爷跟陛下比起来,墨白和陛下的那些小恩怨可算不得什么。如此说来,王爷一如既往追随陛下,岂不是更有风度?”
说话间,婢女已把鹿肉端到我面前,锅底还有微火烤着,我闻着香喷喷的鹿肉,抑制住口水道:“王爷和陛下的关系,不仅不像世人揣测的那般僵硬,反而……似乎很融洽。”
李晔微微抬起眉毛:“哦?何以见得?”
“我听说你们曾经互赠美人,陛下兄弟众多,此番出逃却只带了王爷一人,其他人的死活他根本不理睬,这不是最看重王爷么。”
这是我最想不明白的事情,当年李儇逼宫篡位,夺了李晔的江山,李儇应对李晔处处谨慎,李晔也应对李儇怀恨在心,这才是人之常情,按常理来说兄弟两个应是互存杀心,至少也应老死不相往来,如今却能和乐的同处一个屋檐下,实在搞不明白,我可不愿意相信李晔真的是有风度,心甘情愿把皇位拱手让人。
“我还听说陛下送给王爷的美人病故后,王爷为追念亡妻,誓言终生不再娶;王爷送给陛下的美人,陛下也宠幸之极,好像是叫蓝妃吧?陛下还为她遣散后宫,独宠她一人,为她重修骊山阿房宫,搞得天下大乱……”
李晔仔仔细细听完,唇角的笑意渐渐褪了下去:“姑娘所说的,似乎只能说明我们各自爱上对方赠予的美人罢了,怎能看出我与皇兄的关系好?”
“也对哦。”我挠挠头,一时竟找不出可反驳的话说。
他也并未再深究下去,端起那杯喝到一半的酒饮尽了。他从始至终都没认出我来,虽然我们只见过一次,没记住也很正常,还是叫我略微失望,凭什么每次都是墨白就能叫人过目不忘啊,太不公平了啊。
我搭下眼角,灰溜溜地撕了块鹿肉埋头啃起来。
“公子,我们还是谈正事吧。”李晔独自喝了一会酒,将目光转向墨白:“公子值此李唐危难之际前来,可是有了应对良策?”
墨白摇着折扇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显然早已成竹在胸。“王爷可还记得安史之乱中逃到蜀地的唐军是如何攻回长安的?”
“自然是川蜀物资富饶,唐军能够在此休养生息。”
墨白摇摇头:“川蜀物资虽然富饶,但单依靠唐军自身的实力,和起义军抗衡绝无胜算。”
“公子的意思是——”李晔说着,目光望向西方。
“没错,”墨白点点头,亦向西方望了一眼:“联合西方蛮族,回纥。”
当年为尽快平息内乱,剿灭安禄山史思明,肃宗皇帝与回纥可汗签订条约,与蛮族结盟,请来一支浩浩荡荡的草原大军,果然不出几个月,安禄山和史思明纷纷战败,皇族重返长安,江山重归李唐皇室。
李晔恍然大悟,接过墨白的话:“回纥部族已被武宗所灭,如今大唐边境外最强大的部落当数沙陀族。”
两人在席间取出地图,不停圈圈画画,墨白一番筹谋,淋漓发挥了他的军事才华:“沙陀族首领李克用是个势利小人,只要给他足够的好处,他不会拒绝同我们为盟。若能联合到沙陀族一支劲旅,”他在地图上勾出三道线,两道从蜀中出发,一道来自北方,终点直指长安,呈三面合围之势:“如此一来,夺回长安并不是毫无胜算。”
李晔赞成地连连点头,但眼神中仍旧晃过一丝忧虑:“联合李克用自然能使皇族实力大增,可如果李克用狮子大开口,索要的报酬太大……”
墨白打断道:“都给他。”
“都给?”李晔惊愕:“公子难道不知,当年回纥助大唐复辟后,索要钱粮布匹,搅得大唐几十年无宁日。”
墨白唇角隐笑:“可最后回纥不是被大唐灭族了么。”
李晔恍然:“公子的意思是……先允给他,再过河拆桥?”
他二人围着地图又谈了许久,我不懂军事,所以听得甚是无聊。与其在这里无聊到睡着,不如借此机会欣赏川蜀的大好风光,想及此便马上来了精神,立刻出了丰华殿,独自到外边闲逛。(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竟然是她

李儇的行宫建在龙鹤山上,比邻雁湖。早在凤翔时我便听说雁湖上终年有大雁聚集,渔舟唱晚,渔火点点,星星坠湖,大雁翩然其间,美不胜收。
李儇连逃难都逃得这么奢侈,国不亡在他手上都对不起他的所作所为。
我沿着曲折山路走到雁湖的时候,恰是傍晚时分,夕阳有一半被群山遮挡,天空如同一口巨大的染缸,将浸泡其中的云彩映成华丽的红紫色。大雁从天空掠过,一望无际的雁湖倒映天空和群山的色彩,渔船飘在水面上,如同一只只黑色的剪影。
果然是世间至美的景色,没有半分战事的阴云笼罩,生活其间的人们如同不问世事的海外仙人,悠闲自在。
我是站在高处俯视雁湖,满目蓝紫色的景色里,一袭白色就显得尤为显眼。怀疑是不是一只白鹅或者水鸥,我靠近两步,揉了揉眼睛仔细看。
是个白衣的公子,抱头仰卧在湖边,从我站的位置看不到他的容貌,只感觉身形美好,白衣俊逸。在他身边还立着个穿蓝衣的姑娘,背对着我,长发几乎触地,她的蓝衣如同天空和雁湖的色彩,极易和天光湖色混淆在一起,若不是先有一席白衣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一定发现不了她。
女子转过身,衣裙旋转似花,薄纱轻轻扫过公子面颊,似在无限撩拨情义,眉眼暗送秋波,修长手指间握着一柄玉箫,呢喃细语:“当真想要听我吹箫?”
“当真。”
公子的声音真是好听。我一向以为墨白的声音是世上最好听的,不想这位公子的声音比墨白还要温柔三分。我不禁感慨,感慨完立刻觉得不对,我家墨白的声音才是最好听的,不仅声音好听,人也长得好看,又会画画又会使剑,上通天文下晓地理。总之就是世上最好的人了。
这样想着,再看拿箫的姑娘,她眉眼弯弯,眸子忽闪忽闪的很明亮。我不禁吃了一惊,这熟悉的眉眼……不正是在玉兰花林里练习吹箫的那个通灵的姑娘么?!她怎么不在长安,也跑到了川蜀之地?
那蓝衣的通灵女子跪卧到白衣公子身旁,将玉箫放到唇边,刚要吹响。又拿开一些。
白衣公子偏头,语声含笑,像是迫不及待:“怎么不吹?”
天下之大偏偏巧事成书,不管为何通灵姑娘会在此处出现,我欠着她一个天大的人情,若没有她,我就不会看到那些前世我所不知道的事情。
这样想着,正要跑上前去道谢,通灵姑娘带着笑意的声音已先传到耳畔:“妾身才不白白吹给陛下,妾身可是要讨赏的。”
她的蓝衣流动如水。朱唇莞尔一笑,颊间两抹飞云。
我一时没反应上来,我没有听错吧?她刚才称白衣公子为——陛下?!
这天底下哪还有第二个陛下,难道那白衣公子是……
白衣公子声音里带着宠溺的笑意:“吹首曲子也要讨赏,看来朕平日将你惯坏了。”他一只手撑起头,另一只手梳理她盘绕在地上的长发:“你想要什么赏赐?”
蓝衣姑娘撑头做出苦思冥想的样子,眨眨眼问道:“不管妾身想要什么,陛下都会满足妾身么?”
白衣公子声音里的笑意加深:“你是朕的女人,只要你想要,朕自然什么都给你。”
好大方啊。我真后悔没带上墨白一起来,让他也好好跟白衣公子学学,让他深刻意识到我想要买个三百金的首饰他都不情愿这样做是不对的。
蓝衣姑娘笑得弯起眼睛,兴奋地像个收到糖果的孩子:“那妾身就先谢过陛下了!”
湖面和天空蓝紫色的色调如同梦幻。箫声在湖边清凉的晚风中渐渐铺展开,蓦然让人想起信州城外漫山遍野的蓝色花海,每一个轻缓的音律,如同一颗小小的二月蓝的种子,在一场暮雨中破土而出,悄然生长。抽芽,在二月的晨曦中一片一片舒展开蓝紫色的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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