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文殊的谦恭,君绮萝稍稍有些好感,斜了沈宛华一眼,才淡淡对文殊道:“公子请便。”
她的声音婉转清透,不疾不徐,泠泠似珠落玉盘般美妙,即便只有短短几个字,莫不是让茶寮内众人心神一震,纷纷失神,就连一直神色冷肃的龙肃云亦是不例外,无不猜想着帷帽下会是怎样一副绝色的面孔。
“咳咳。”乐笙轻咳两声唤醒众人。得意的睃了眼还有些恍惚的龙肃云,撇了撇嘴,心道:你们只听见小姐声音便把持不住了,若是见了她的容颜,还不得失了心去?
“多谢姑娘。”文殊收起尴尬,道了声谢,便错开身子让龙肃云先入坐,然后自己才和沈宛华一起坐下。
一张八仙桌,君绮萝与乐笙各占一方,龙肃云占了一方正好与君绮萝面对面,沈宛华只得与文殊挤在一起,与乐笙大眼瞪小眼。
“掌柜的,来两壶上好的凉茶。”沈宛华大声喝着,瞪视着君绮萝二人,眼中的阴鸷毫不掩饰。
这茶寮离京不过三十里,多数应该是往京城去的,若你二人是往京城里去,爷寻了机会定会让你们好看!
掌柜的瑟缩着为龙肃云几人送了一壶茶便遁走了。
文殊涮了茶碗,为龙肃云倒了茶,又递了一碗给沈宛华:“宛华,来喝碗凉茶解解暑。”
沈宛华端了茶碗猛灌一口,又马上吐回碗中,把碗往桌上一撂,怒道:“呸!这什么茶,也是人喝的?殿……子洛,文殊兄,你们也喝得下去!”
☆、006.这傻缺为毛抽风
沈宛华飙高的声音吓得茶寮里的人缩着脖子不敢再发出一丁点的声响,有的甚至偷偷放下茶钱离开。
君绮萝实在觉得好笑,莫非他沈宛华把这路边茶寮当作京城的茶楼一品居不成?这本就不是他们这些所谓的高门子弟来的地方好不好?何况他本是区区一个外室生养的种,母子几人被沈锦城跟他老娘邵氏以堂侄媳堂侄孙之名偷偷养在鄱阳王府七年,因为外公离世,沈锦城才敢将他母亲周氏扶正。
不过冠了九年世子的名衔,还真把自个儿当爷了!
倒是龙肃云与文殊优雅的喝着茶,颇让君绮萝高看了两分。
“出门在外,宛华就别那么讲究了。”文殊偷偷瞄了君绮萝一眼对掌柜的吩咐道:“掌柜的,再给我们送只茶碗来。”
掌柜的战战兢兢的送了碗,再次飞快的遁到一旁了。
“那什么扶苏公子,往后若是被本世子遇到,定要狠狠的杀杀他的锐气!”沈宛华看也不看新添的茶水,将所有怨气发泄到扶苏公子身上。
呃!
两个今天之前都不曾见过面,他沈宛华也能恨上?!此刻她很想说,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过无数奇葩,但是像他这么奇葩的还不曾见过。
君绮萝真的很想大呼:真是躺着也能中枪!
看向乐笙,乐笙眸露迷茫,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这个傻缺为毛又抽风了。
“听闻他在南疆都城,咱们便赶去南疆。”沈宛华继续说着,絮絮叨叨的,像个妇道人家:“刚到南疆都城,被告知他去了西越,为西越皇帝治病去了。结果到了西越,他又刚离开。来来回回四个多月,全花在路上了。”
“咱们一早就了解到扶苏公子行踪漂浮不定,又怎能怨怪他呢?”文殊辩驳:“何况他又不知道咱们在寻他。”
“我看啦,他大约是因为得了咱们正在寻他的消息,不愿意出诊躲着咱们呢!”沈宛华深以为然的点头:“嗯,一个凭心情看诊的人,根本就枉为医者!”
“但凡有真本事的人都或多或少有些傲气。何况他就一双手,若逢人就医,岂不是要累死?”
沈宛华嗤之以鼻,不服气的道:“咱们又不曾见过他,谁知道他是不是浪得虚名?”
“他是不是浪得虚名暂且不谈。”文殊略微沉声道:“咱们跑一趟,无非是对姑姑尽份孝道,也让扶苏公子知道咱们请他看诊的诚意。若非姑姑头疾严重,京中大夫无能,我们又怎需千里迢迢去寻扶苏公子?几番错过,只能说咱们运气实在不好。
君绮萝无声听着。
诚如文殊所说,他们的运气也太不好了,自己四个月前的确是在南疆呆了半个多月,然后又改道去了西越,末了才回了毒医谷。
睃了眼进茶寮后没有说一句话,始终摆出一副高傲姿态的龙肃云。君绮萝心道:不远千里为母寻医,倒是孝心可嘉。不过不是每个人生病我都愿意医的!
“哼!”沈宛华重重一哼。
“呵。”文殊无奈一笑,转而调侃道:“好了,你府中喜事将近,就不要计较这些了,待回了府好生的筹备着。”
沈宛华这才脸色好了些,点点头道:“我鄱阳王府这些年头一桩喜事,定要不遗余力办得风风光光的!”
“子洛。”短暂的沉默后,文殊转向龙肃云问道:“你可还记得从前那位与你有婚约的小姐?”
☆、007.本王不会娶她
文殊的问题问出,龙肃云与沈宛华立马眉头紧蹙,脸上表现出深深的厌恶。
君绮萝也在他的话落后,不动声色的望向龙肃云与沈宛华,将他们的表情一丝不落的纳入眼底,神情始终淡淡的。她知道沈宛华大约是因为自己与龙肃云有婚约,以及自己与鄱阳王府的关系而厌恶自己,可龙肃云露出这样的表情又为哪般?
“如此晦气的人,你提他作甚?”沈宛华不悦的嗔了文殊一眼:“那人克死亲娘,克死她祖父,致使我父王大病一场,死了就死了,没得活着贻害亲人。”
“宛华此言差矣。”对于沈宛华的言论,文殊深表不赞同:“虽说传出那位小姐九年前被火烧死,但是姑姑当年派去水月庵的人并未找到她的尸体,如果她活着,下月应该就十六了,你们说她会不会为了与子洛的婚约回来?”
沈宛华恶毒的道:“没找到尸体是因为被烧成了灰烬,像她那样克亲的人就该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说着眉梢一挑,“莫非你盼着她回来祸害子洛?”
“……”文殊被他后一句话堵得一噎。
乐笙却是胸中蹿出一簇火苗,险些就要站起来打沈宛华那个傻缺,幸得君绮萝传音喝住,才将怒火压下。只心里诅咒:你才死无全尸,你全家都死无全尸!
龙肃云状似不经意的望了一眼君绮萝,才以嫌恶的语气道:“六岁就让下人暴打姐姐的恶毒女人,就算她回来,本王也不会娶她!表哥就不要再提她了。”
君绮萝总算知道他厌恶自己的症结所在了。
他口中的姐姐莫非就是沈宛心?!
呵呵。
记忆中,君绮萝六岁的时候,祖父君博昌病重,她时时陪在祖父身边。况且那时候她根本就不知道沈宛心、沈宛华以及沈宛月是沈锦城的子女,她堂堂鄱阳王府的嫡孙小姐,自小有着良好的教养,怎会让人去暴打一个以亲戚之名寄居在鄱阳王府的小孩?
倒是这沈氏一门太可笑了!
沈锦城入赘鄱阳王府,起先周玉兰作为沈锦城寡居的堂嫂带着沈宛华寄居于王府,可是在自己出生前不久,没有男人在身边的周玉兰生下沈宛心,又在自己一岁后生下第二个女儿沈宛月。
当时她小,不明白这周氏在没有男人的情况下,何以会连连在鄱阳王府生下两个女儿?后来祖父离世,周氏晋妃,她才知道这所谓的堂嫂根本就是沈锦城的外室!
吃着王府,住着王府,王府甚至还给他养着老娘孩子,到头来,祖父病逝不足三月,尸骨未寒,沈锦城就迫不及待的将周玉兰扶正。
占了属于她的一切不说,如今更是不惜诋毁她的名声……
呵,贱/人见多了,可是像沈锦城一家子这么贱的,还真是不多见!
虽然她一点都不在乎龙肃云对自己的看法,可是,沈氏一家门,如此去黑一个在人们心目中早已死去多时的女子,真的好吗?
乐笙险些炸毛,若不是担心破坏自家小姐的计划,她真的很想甩沈宛华跟龙肃云几耳光!暗暗吸了口气,压下心中不快,对君绮萝道:“小姐,时候不早,我们该走了。”
帷帽下,君绮萝再次扫了沈宛华和龙肃云一眼,勾了勾唇角,淡淡道:“好。”
☆、008.去吧,做得干净利落些
出了茶寮,二人上了候在外面的一辆简朴的马车。
马车外表简朴陈旧,内里却另有乾坤。壁橱、书架、棋桌、软塌……简直就是个缩小版的居室,就连赶车的五旬老者,都是个气息沉稳的修武之人。
乐笙将一只装满水的水囊丢给老者,就跟在君绮萝身后进了马车,刚坐定就不满的抱怨开:“小姐,你说说那个龙肃云什么东西?不会娶你?我看他到时候后悔去吧!”
“呵呵。”
君绮萝不以为意的低笑着取下帷帽,露出一张足以倾国倾城的容颜,又看得乐笙一阵痴迷。
所谓“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与自家小姐比起来,也不过如此!
相比于男装,女装的君绮萝五官显得更为柔和,细致,举手投足自有一份贵气宛若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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