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少年从怀中掏出一只瓷瓶,倒出一粒褐色药丸,扔向叶欢,忍不住好笑的道:“你说你都被咬了不下十次了,怎么还记不住呢?”
叶欢接过药丸丢进嘴里含化咽下,没好气的睨了少年一眼:“哪个想到你在谷中自己的房间还带着这小畜生?”
听闻“小畜生”几字,白蛇立时炸毛,弓起身子就要射向叶欢。
“小白!”
少年一声低喝,白蛇立马乖顺的缩回他的脖子里。
等手腕上的黑色褪去,叶欢拾起地上折扇,与少年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睃了睃他纤白细腻的脖子,愤愤的道:“君绮萝,你说你好好的姑娘家,身上带着这么个毒物,谁敢娶你?!”
☆、003.有的帐,是时候清算了
君绮萝不以为意的道:“姐声名赫赫,财可敌国,一手医术比邪月尊那老东西还高超,只要抛出姐乃扶苏公子的消息,想娶姐的人定然可以从咱们毒医谷排到东陵去。”说着望向叶欢打趣道:“要不你把我娶了吧。”
“你扶苏公子的确美名盛传,可是别忘了你还有五毒仙子这个头衔呢!”叶欢拍拍胸脯,一脸怕怕的表情:“虽然本公子觊觎你的美貌多年,不过本公子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呵呵呵,那就别怪我没给你机会啊。”君绮萝听闻他的话,笑的开颜:“对了,东陵不是还有个现成的安王爷吗?”
她可没忘记君绮萝自娘胎里便与东陵皇帝龙澈的第三子安王龙肃云定亲的事,那可是他母妃文妃请旨、父皇下的旨。
叶欢撇撇嘴,满目鄙夷:“君绮萝在东陵那些人眼中早已经死九年了,他会在知道你‘已死’的情况下等着你?据红楼刚刚传回的消息……你那所谓的未婚夫就要大婚了,时间定在八月初六,也就是说不足一个半月了。”
说完走到旁边的摇椅上躺下,翘着二郎腿晃着摇椅,眉毛轻挑,幸灾乐祸的眼神儿跟刚刚的小白如出一辙:“怎么样,未婚夫要成亲,新娘不是你的感觉如何?”
“呃。”
君绮萝倒是差点忘记自己在东陵那些人眼中,早就是个死人了。不过为毛听说未婚夫要大婚,新娘不是自己,她一点伤心难过的感觉都没有?
“他要成亲就成亲吧,难道还想让我给他送份大礼?”
叶欢丝毫不意外君绮萝的反应,想来接下来的话她应该不会淡定了。于是甩出一句:“新娘是鄱阳王府大小姐沈宛心!”
果然,君绮萝微微蹙了蹙眉。
虽然只是浅浅的一个表情,不过了解君绮萝的人都知道,除了笑,这世间能让她有多余表情的事太少了,她蹙眉,表示她在意了。
“是她……”
听闻那龙肃云丰神俊朗,武艺超群,是东陵无数女儿家的梦中情郎。不但如此,他还深得皇帝龙澈喜爱。东陵虽然立有储君,但据说他才是将来最有可能问鼎皇位的人。
那对贱/人的女儿,她怎么会容许她嫁得那么风光呢?!
君绮萝低喃着望向远方,幽黑的眸子渐渐变得迷离。
她因为被仇人买通渣男友,被男友偷袭,心脏中枪来到这个世界附身在君绮萝身上。
要说这君绮萝真是可怜,本是鄱阳王府唯一的嫡孙小姐,却不想娘亲生她时血崩至死,相依为命的祖父缠/绵病榻多年,终是抛下她撒手人寰。
鄱阳王府从此变了天,入赘王府的沈锦城在老鄱阳王离世三个月后,承袭了鄱阳王之位,没多久晋了以堂嫂之名寄宿在鄱阳王府的周玉兰为妃。
周氏晋妃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与沈锦城的母亲邵氏商议,以为亡母和病逝的老鄱阳王祈福为名,将君绮萝送到沈锦城老家祁州的一座尼姑庵。
这样便也罢了,没想到他们买通姑子,大冷天将她灌了剧毒丢弃在后山。
若非是遇到鬼医邪月尊,只怕她早已经死两回了!
往事历历在目,似乎就在眼前,可是却已经九年了呢。
九年,从最初的药人,到邪月尊看出她的天赋开始学医研毒,到接手毒医谷,再到名扬天下的扶苏公子……
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再不是往日那般任人宰割的小丫头了!
“他们悠哉了九年,”君绮萝收回思绪,阳光将她的眼瞳破碎成点点璀璨星辰:“该是我回京的时候了。”
有的帐,也是时候清算了不是?!
☆、004.相遇茶寮
夏日炎炎,骄阳似火。
前往京城的官道上,四匹矫健的骏马撒蹄奔驰,扬起一路烟尘滚滚。
路边行人本已被晒得汗流浃背,现又被扑了满脸的尘土,黏答答脏兮兮的更是难受了,不由纷纷怒目而视。
有人正欲张口唾骂,却是认出四骑中那匹白马上,身着宝蓝袍子的男子乃是鄱阳王府的世子沈宛华,赶忙闭上了嘴巴,生怕一个不注意,冒出不该说的话来,小命堪虞。
“这鬼天气,真是热得够呛!”沈宛华絮絮的抱怨道。
“呵呵,你倒是怨上了。”沈宛华左侧的青衣男子打趣道:“子洛要不是担心时间太过仓促,耽误了迎娶你妹妹的好日子,咱们何须紧赶慢赶的?”
“嘿嘿。”
沈宛华望向自己前面黑色骏马上的银色背影,得意之情溢满心头。那可是当东陵皇帝最得意的儿子,整个东陵少女最想嫁的男子,可是不足一个月,这个男子就将是自己的妹夫了。父王曾说,他最有可能是东陵的下一任君王!如果是那样,妹妹就是皇后了。到时候谁敢说父亲靠着女人上位?
“还有三十里路就到京城,咱们也不必太赶了。”银袍男子许是听了沈宛华的抱怨,忽地放慢马速,他身后三人也跟着慢下来。
“爷,前面有座茶寮,不如您与世子、文公子进去歇个脚吧。”走在最后面作侍卫装扮的黑衣男子说。
银衣男子望了望前方不远处简单的茶寮,点点头:“也好。”
几人拍马上前,停在茶寮门口,将手中缰绳丢给黑衣男子便走进茶寮。
说是茶寮,其实就是一个草棚子,里头摆了五张八仙桌。
然而就是这样简陋的场所,五张桌子几乎坐满人。
沈宛华桃花眼扫了一圈,眸中的厌恶毫不掩饰。径直走到靠里唯一只坐了两个人的桌前,掏出一锭银子重重往桌上一砸,道:“你们速速起来,这张桌我们要了,这锭银子当是对你们的补偿。”
这是两位姑娘,一蓝衣一白衫。
蓝衣那位容貌娇俏,圆圆的脸蛋红扑扑的煞是可爱;至于白衫那位,带着帷帽,模样隐隐约约的看不清楚,但是她气质不俗,吸引着人想要一窥全貌。
这二人不是别人,正是从毒医谷回京的君绮萝与丫头乐笙。
君绮萝没想到这样一个简陋的位置还有人抢。因为经常在外奔走,她知道出门在外诸多不便,如果他客客气气的,她不在乎让出一半的位置给他们,可是这人的态度实在让她很讨厌。
悠哉的抿了一口茶水,并未打算理他。
“小姐,他是沈宛华,沈锦城的大儿子。”乐笙传音道。
原来是沈锦城与周玉兰的儿子,难怪这副德行!不过有那样的父母,她又怎能期望他们教出一个礼貌谦逊的儿子来?
“他身后那一身书生气的青衣男子乃是太傅文渊的长孙文殊,文妃的侄儿,龙肃云的表哥;至于那银衣男子……”乐笙声音稍顿,望了眼自家小姐才道:“便是安王龙肃云了。”
君绮萝帷帽下的眉挑了挑,这才透过帷帽的白纱看向龙肃云。
☆、005.你们竟敢无视本世子?
相貌英俊,长身玉立,倒是人模人样,与传闻相差无几。只是他一脸清冷倨傲,好似全天下唯他独尊的样子,真是让君绮萝喜欢不起来。
沈宛华见两个小小女子居然无视自己的存在,他活到十八岁还没人敢这样不给他面子,脸上堪堪有些挂不住:“你们竟敢无视本世子?!”
歇脚的人见沈宛华几人打扮非富即贵,知道得罪不起,甚至有人认出几人身份,纷纷在心里暗暗为她们捏了把冷汗。茶寮老板想上前为君绮萝二人解围,又怕担上不必要的麻烦,轻轻跺了跺脚便缩到一边。
“公子,凡事都讲求个先来后到,就算你是世子也不应该如此不讲道理!”乐笙这才正视沈宛华,言辞铿锵。因为清楚自家小姐与沈宛华的关系,所以对他的态度极为冷淡:“再说我家小姐心地良善,你若客气些,咱们倒是不在意与你们挤一挤……”
说着睨了眼桌上的银子,圆溜溜的眼中甚是不屑,好似在说:咱家小姐随便给人诊个病就会赚个盆满钵满,你拿一锭银子来寒碜谁啊?
而帷帽下,君绮萝险些被茶水噎着。她从来都不知道,在自家丫头心目中,自己还是个心地良善的主。
“本世子……”
“宛华。”
乐笙的态度让沈宛华气噎,正待发作,文殊唤住他,上前一步对君绮萝拱手道:“烦请姑娘见谅,实在是这天气太热,我们又赶了大半天的路,脾气燥了些。不知姑娘可否行个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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