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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扶着林老郡王上了马车,嬷嬷询问彩云,“王妃,这老人要怎么办。”
彩云看了看眼前玩手指的老头,“爷爷,你家住在哪啊,我送您回去吧。”
“饿,我要吃东西。”
吃东西,彩云把嬷嬷给她准备的吃食拿出来递给林老郡王,“爷爷,吃点点心。”
林老郡王摇了摇头,“我不要,我要吃香香的大米饭。”
彩云犹豫片刻直接吩咐道,“嬷嬷,告诉车夫不去海府了,回家。”
“这……。”
“快去。”
“哎。”
林老郡王低着头,在彩云看不见的地方,嘴角轻轻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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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花世收到了府里的消息,得知彩云被花池为难,立即从夜魅阁赶了回来,一进门就听见彩云如哄孩子似的喂着一个从头到脚都白花花的人吃饭。
虽然没有看到那人的脸,他肯定那是个男人。
“来,乖,再吃一口。”
“我不要,我要吃这个。”
“这个太咸了。”
林老郡王指着把咸配菜,撅着嘴道,“我要吃它,你不给我吃,我讨厌你,我要告诉我儿子,你不给我吃饭,坏媳妇。”
花世站在门口,听着这熟悉的声音,不用看脸,他就知道那个浑身发白的老头是谁了。
彩云无奈,把咸配菜放在水里涮了涮,希望能去去咸味。
又配上了饭,直接喂到林老郡王的嘴里。
“啊……。”
林老郡王吃的开心,身后传出一声冷冷的声音。
“你够了啊,那是我媳妇。”
☆、157
彩云一愣,转头看见花世抱着膀臂站在门口,一脸欣喜的站起身,“花世你回来了。”
林老郡王一脸幽怨的瞪了花世一眼,这死孩子,回来的真不是时候,这小女娃娃心地真好,一点都不闲他烦,还给他饭吃,可惜了,嫁给花世这混小子了,要是给他孙子当媳妇嘛,他孙子还不得幸福死。
“臭小子,你怎么回来了。”
林老郡王声音异常清晰,惹得彩云一愣。
“爷爷你……。”
林老郡王一脸嬉笑,“丫头,别生气,我这才回来,听说这花小子娶媳妇了,怎么也得来瞅瞅,看看哪家的闺女让这小子给糟蹋了,恩不错,可惜了你这孩子,不该嫁给这花小子,有没有兴趣改嫁,我孙子林秋比花小子还小两岁呢,虽然人没出息了一点,但跟花小子比起来,那可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彩云一愣,额,原来这老头就是林秋的爷爷。
花世眉头紧蹙,这死老头子上他们家来抢人来了。
“你这个老头子,找媳妇回家找去,赶紧走,哪来的哪里去,别在我家待着。”
林老郡王毫不在意花世的驱赶,瞪着花世道,“你这臭小子不知感恩,今天要不是我,我这孙媳妇还有肚子小重孙,就被那坏小子给打坏了,你还敢赶我走,我打你哦。”
花世一怔,“您刚刚说什么。”
走到彩云身边查看,“你之前和花池起冲突了。”
听着林老郡王这么说,彩云才明白,刚刚花池受伤是眼前的老人所为。
“爷爷,谢谢您,今天多亏您了。”如果不是花世突然手腕被打,她还没有察觉呢。
林老郡王哈哈一笑,“既然感谢我,就给我当孙媳妇吧,我孙子真比这花小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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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蹭了一顿饭,林老郡王才恋恋不舍的离开燕昕王府。
花世扶着彩云进屋,询问今天的事,“到底怎么回事,花池对你做了什么。”
彩云一字没有漏的跟花世讲解了一遍。
花世气急,这个花池真是胆大包天,竟然敢欺负他的妻儿。
彩云是有些身手,可是那三脚猫的功夫遇见真正的高手根本就不够看的。
耳中听着彩云话中极力维护他,心底一暖,伸手搂过彩云,“让你吃苦了。”
彩云听话的附在花世的胸膛上。
“我们可是一家人。”
夫妻二人拥抱一会儿,彩云抬起头询问,“刚刚那个爷爷真是林秋的亲爷爷吗,到底多大岁数了。”
“一百零三岁。”
“啊。”
花世细细的跟彩云讲解了一下关于老顽童似的林老郡王的事,林老郡王一百零三岁,只有一个儿子名为林毅,乃是林老郡王中年四十岁所生的,宝贝的很,可是林郡王活到四十六岁时,因患上急病,撒手而去,可怜林郡王在世时,因为没有成亲,所以没有留下一个孩子,偌大的林府只剩下林老郡王一个人。
林老郡王曾经一蹶不振,总是觉得自己戎马一生最后落晚年孤独,有些悲戚,于是孤身一人去了佛寺想要出家,谁料还未等去寺庙,有个妇人抱着两岁的林秋找上了门,说那是林郡王的孩子,林老郡王看过那孩子后,连出处都没有问就直接把孩子留下了。
就因为林秋的屁股上长着一个他们老林家特有的胎记。
至此林老郡王不在提起出家的事,因为他们老林家终于有后了。
后来林秋长到八岁总是问林老郡王他的母亲的事,林老郡王不忍欺骗小孙子,于是派人出去查证,原来当年林郡王出门游历,救下一个被水匪袭击的小寡妇,二人之间不知怎么发生了感情,那寡妇得知了林郡王的身份,自认配不上他,不愿意跟林郡王走,之后俩人就直接分开了,一分开就是天人永隔,林郡王死去不久,那寡妇也病死了,她临死前把孩子托付给了邻里,让邻里帮忙把孩子送到历都的林府。
那邻里还算有良心,没有把林秋给卖了,真的按照那寡妇的要求把孩子送来。
他们二人谁也不会想过一次路水姻缘竟然留下了一滴血脉,也挽救了林老郡王。
听过林老郡王的事,彩云一阵感慨,她觉得那个老头真的可怜又可爱。
“你刚刚怎么用那种语气和林爷爷说话,怎么说他都是长辈,更何况他都那么大岁数了。”
花世嘴角挑起,“这老头子就喜欢我们这么讲话,知道我们和林秋是怎么认识的吗。”
“怎么认识的。”
花世扶着彩云坐在一旁,“小时候我和纳兰川早早就失去了依靠,俩人无依无靠,总是被随意欺凌时,在宫里遇见了小霸王林秋,我们三个打了一架,那时我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当初我们会一点小功夫,可是林秋武功更厉害,老头子可是上过战场的,在加上那混小子打小是一个超肥的大胖子,我和纳兰川长得又单薄,他一压,就把我们给压趴下了,根本就打不过壮实的林秋。”
彩云一脸惊讶,“林秋是大胖子。”他们成亲后,她见过林秋两次,林秋虽然没有花世和皇上好看的那么出奇,但是也算是一个上等的美男子。
真想象不出林秋小时候会是一个大胖子。
“老头子特别宝贝林秋,因为老年丧子,好不容易得到一个亲孙,所以对林秋很是纵容,老头子是大历的一个传奇人物,历都所有人都忌讳他,所以就算林秋把天捅下来,都不会有人说半个不字,就连先皇都对老头子礼让有加,曾经先皇还想封老头子为亲王来着,知道亲王吗,乃是皇家人才可以有的封号,可是老头子一个异形王,却能由此殊荣,可惜老头子断然拒绝了,人家都说老头子傻,可是他却认为封号这东西代表不了什么,就是因为老头子看的开,先皇称老头子为大历第一人,他的一句话可以调动十万军队,比皇上亲赐的虎符还厉害,对了,就你家老大的爹,雷霆将军,他就是出自老头子手下。”
彩云一愣,不会把,这么巧。
“小时候我们虽然打不过林秋,可林秋的心思却被老头子教的十分单纯,所以我们就智取,设陷阱抓他,当时我们不知道他身边有侍卫,惹完林秋,那侍卫就把我们俩人给抓住了,我们势单力薄,抵挡不过,最后就被带到老头子那里去,那时候老头子*十岁了,活脱一个人精,可是外表长得慈眉目善的,当初我和纳兰川来人就被他那外表给蒙骗了,最后吃了他不少的亏。”
彩云的兴趣全被花世给带了出来,他们小时候一定很有意思。
“快继续讲。”
花世撇了一眼彩云,忽然起了坏心思。
“累了,不讲了。”
恩?彩云正听着兴头上,花世这个坏人竟然不说了。
“不行,你得给我讲完……。”
“不讲了,累,睡觉。”
花世转身就往床上躺装睡,无论彩云怎么求,他就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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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产子第三天,给那皇长子洗三。
这三天经过太医查看,皇长子因为早产有些先天不足,这个消息没有被公布出去,只有宫里亲近的几个人知道。
长孙珍得知这个消息后,差点晕厥过去,就算孩子是皇长子,一但身体不好,就意味着,他与皇位无缘。
心里更是把诸葛芸恨的要死。
而这边纳兰川却毫不在意,一个和他毫无关系的孩子,只要不影响他的大计,都无所谓。
眼下他有些奇怪,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海冬了,每次派人去接她,她总是推脱,难不成他送去的礼物海冬不喜欢,生气了。
随后纳兰川摇了摇头,不会的,海冬是一个很理性的人,她跟普通女子不一样,这点小事她应该不会在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