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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 (伏弓)


  父亲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我也着急,可却不是为了生意。
  后来,来了一位外地的大夫,听父亲说是滇南人。
  他用蹩脚的中原话跟我们说了长烟的病情。
  他说,这是种极为罕见的病症,名字叫“黄蝶眼”。如果得了这个病,必须用清明那一天的雨水洗眼,然后将白菊花浸泡在至阳之血中一口气喝下才能康复。
  父亲忙问什么是至阳之血。
  那人说,就是童子血。
  我说,没关系,让我来吧。
  那人摇摇头。
  “要一直喝到好为止,中间不能间断,更不能少,要满满一碗。每天正午一次。”
  我知道,如果长烟迟迟不好,我就要一直将血给她,这样下去,很可能我会先血枯而亡。
  “这血必须是同一人的,否则,她会死掉。”
  那滇南大夫,用一种毫无生气的语气一字一顿的说着上面的话。
  我哑然。
  “只是,她小小年纪生活无忧怎么会得这样一种诡异的病?”大夫似乎若有所思。
  我忙问因由。
  他却用疑惑的眼神望着我,问我是不是家里遭遇过什么变故。
  我和父亲面面相觑却不明所以。
  后来我们才知道,只有遭遇重大变故,或者目睹什么可怕的事情,总之受过重创的人才会引发这种病。得这病是无法解释的现象,但只有这么一个共同点,被人们发现。
  我们当然摇了摇头。
  那大夫拿了不少诊金走了,甚至没有开方子。
  我跑去买了一大包白菊。然后,告诉父亲我必须救她。
  父亲起初并不同意。
  可当我拒绝进食后,他还是无可奈何的让步了。
  那件事情我一辈子都记得。
  我只告诉长烟我们要用鸡血泡白菊。
  她很惊讶,却还是点了点头。
  我知道,她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女孩子。
  接下来,我日夜盼着清明的到来,并祈祷,能在清明时分飘上一场小雨。
  那段时间,我时常扶着长烟到郊外去。
  那里,我们曾经去过的,还有一片树林,林子深处有一滩深水,山壁上还垂挂着一条不大的瀑布。
  我们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在那里展开了对往事最美好的回忆。
  其实,刚见到她的时候,她才三岁多点,那是个冬日的傍晚,父亲从外面回来,手里抱着被人遗弃的她。
  那时,我们刚来长安不久。
  她圆圆的小脸被风吹的微微发红,睁着大眼睛,战战兢兢的望着我们。
  母亲那时候没有发作,见到她喜欢的不得了。
  于是,我和母亲轮流用身体来温暖她。她很乖,竟然没有哭闹。
  不多时,我们发现,原来她很白皙,像个晶莹的雪团一样。
  也许,从那时候起,她那双战战兢兢的眼便深深的烙在了我心深处。
  再后来,清明到了。
  就在我们急切的盼望中,晴了一整天的天空,在入夜时分,竟然真的飘起了小雨。
  我站在雨里,接了满满的一瓮水。


  翠烟笼 商誉(二)
  第二天的黎明时分,我割开了自己的手掌,血不断的涌出,我的心却充满了感恩和雀跃。
  青瓷碗渐渐的被鲜红的液体填满,然后上面浮起一层血沫。
  我用布包好伤口,然后将一把白菊泡了进去。
  接着,我用整整一上午的时间来守候那碗血菊花。直到中午,它们终于被泡开了,舒展的花瓣,被鲜血浸透,仿佛一团团惨烈的血肉。
  我真担心长烟到底能不能将这东西喝进去。
  长烟起先用鼻子去闻,细小雪白的鼻翼上下浮动,无神的眼睛垂下来,我知道,她看不见的。
  她的样子很可爱,我轻轻的抚摸着她的耳垂。
  “好了,快点喝。一口下去。”我督促着。
  她皱着眉头,雪白的笑脸上挤出了个央求的神色。
  “誉哥哥,我喝不下。”
  我知道,任凭谁都无法将这样的东西一口喝下去。可是还能怎么办呢。
  “如果你不喝,父亲的生意怎么办!”我知道,这是最好的借口。
  她果然垂下头去,沉默了。
  没多久,她接过我手里的瓷碗。咕嘟咕嘟的将那些东西咽了下去。
  我望着她,却几次有些难以克制的轻声咳嗽,或许是对那浓烈的,来自我体内的腥气感同身受。
  我不得不佩服她的意志力。
  喝下了那些东西,她的嘴角已经满是汩汩而下的血迹,她看不见自己的样子,否则一定会吓哭的。我忙伸出手去替她擦拭,当然,用的是那只完好无损的手掌,这事绝对不能被她发现。
  然而,事情往往不能如我想象那样顺利,她还是知道了真相。就在喝过这碗血液的四天后。
  我承认,每天一碗的血量,渐渐让我体力不支。
  我感到有些衰弱,疲惫,脚底开始没了力气。
  那天,在我替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后,她忽然间抓住我的手问道:“誉哥哥,你怎么那么虚弱?”
  然后,她发现了我的另外一只手上,竟然颤着厚厚的棉布。
  在她的追问下,我不得不承认了那是我的血,一直都是。
  后来,她哭了。
  就那么伏在我的身上,痛哭流涕。
  她总是哭,在高兴的时候,失落的时候,无力的时候,或是像这样,愧疚的时候。
  我说,这是我愿意的事情。
  她仍旧哭,一直哭湿了我的肩膀。
  然后做了个决定,那就是宁愿死也不会再接受这样的救助了。
  她说,那是用我的命来为她续命。
  是啊,我是在用自己的命来为她争取活下去的理由,织女没有了眼睛还能做什么?她有多么热爱这个行当我比谁都清楚。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从没有将自己和她分别对待过,我们是上天注定无法分割的一对。
  谁知,第二天一早,她竟然神奇的康复了,那双眼睛,又在我的面前顾盼神飞起来。
  我兴奋的将她抱起来,然后开始转圈,谁料,刚转了没几圈,便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的过往。
  充满了甜蜜的亲情和懵懂的爱恋的过往。那注定一辈子相守而密不可分的过往。
  谁知,后来竟成了禁锢着她的枷锁。
  我的长烟渐渐长大,越来越漂亮。
  自从那次眼病痊愈后,她的双眸竟越发的神采飞扬了,晶莹剔透的好像悬在那里的两枚黑宝石,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来形容。
  她的眼神是明朗和清澈的,绝对没有世俗女子的妩媚,绝对没有。
  我甚至将她当成上天赏赐给我的珍宝,今生今世的爱人。
  我的手掌却因为反复的割伤而只能微微曲着。上面爬着五条触目惊心的疤痕。为了掩人耳目,我用一段上好的紫色布条将他们牢牢的缠住,一直缠到小臂处。其实除了长烟和子砚外,没人知道我的左手也可以用剑,我是个左右手同样发达灵巧的人。这或许得益于母亲的遗传。
  长烟时常抚摸着我的左手。
  用深度的哀怨说,“誉哥哥,你的手怎么办?”
  我笑了笑,是啊,虽然我伤的是左手。
  不过,后来我发现,在缠上布条后,剑在手里更稳健了。
  伤疤愈合后,我发现我的左臂似乎力道有些下降,于是,我干脆专门练习用它使用匕首。
  匕首是非常灵巧的武器,可以深藏在怀中,长剑不能抵挡的强敌如果突然近身必定来势汹汹有势在必得之势,这时候左手的匕首突然出鞘对对方来说,是极其凶险的,一击毙命不是难事。
  在子砚的赞叹声中,我微微的勾着嘴角。
  我看到长烟终于安心的笑了。
  然而,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这几乎成了后来我成为一名刺客的某种预兆。
  是啊,自古以来,选择什么武器会看出一个男人的未来,这是被长辈极为看重的事情。比如说,选择长剑被看做是磊落君子的象征,是能成大事者的武器,它既有着飘逸的招式又能成为装饰品,是长安贵族最喜欢的兵器,那是种掩藏在华丽外表下的莫名杀气,然而,能将它舞的淋漓尽致的,全长安也找不到几个。而弓箭和连击弩,则是埋伏和牺牲,这多少有些浴血疆场的味道,有点让人觉得荒芜和辛苦。那多是历朝将军最爱的兵器。短剑似乎太过直接,没有长剑舞动起来的洒脱大气,因而,选择短剑的人,被人指责为做事图捷径,且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然而,在我看来,短剑伶俐杀招背后的,还有苦心经营的陷阱,那是靠先走进你,再杀了你的决心和智谋来完成的交易。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刘徇的毛贵便是短剑。匕首,则要庸俗的多,一直以来,人们认为匕首是阴险的,似乎一条深藏在剑客体内的毒蛇,近到咫尺时,伴着微笑出洞,在瞬息间将敌人击毙。匕首是短剑的强化和毒化。
  人们说,什么男人选择什么武器。侠士君子选择长剑,将军死士选择弓弩,最朴实的剑客选择短剑,最恶毒的暗杀者选择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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