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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鸩 番外完结 (一枚铜钱)


六月初七,日头炎热,往远处看去,只觉街道都翻滚起热浪来。
正是中午*时,温谨言却往外走,旁人瞧见,问道,“可是去外头用饭?”
“是,接个人。”
旁人了然,“莫非是那位新调任入京的大理寺丞进京了?”
温谨言笑笑,“正是。”
他年约三十,五官生得十分正气,带着儒生温和,虽面相不算俊朗,可也让人看着舒服。笑时更让人心觉可亲,也确实得同僚敬重。
从大理寺出来,立刻觉得头顶烫人。从仍旧熙攘的街道穿过,走了许久才到锦绣绸缎庄。等了小片刻,才见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姑娘一身白色劲装,发也全束在玉冠中,个子并不算娇小,看着十分干净利落。
“宋姑娘。”
他边招手边往那边小跑过去,见面就问,“我还想你是不是迷路了。”
宋芷眸眼明亮锐利,有着女子少有的英气,但面庞如琬似花,华如桃李,展颜笑时又有姑娘的绝美风姿,“你在信上说的清楚,我就算是初次入京,也不至于找不到。”
温谨言和她相识已久,也算是莫逆之交。接过她手中行囊要领她去吃饭,这一提不由诧异,“怎么这么轻?”
宋芷奇怪道,“不然得多重?”
温谨言哑然,悄声说道,“你是不知道你嫂子,她平时就算是去上个香,也得让丫鬟带上两袋行囊。你千里迢迢从元州过来,却只提了一个。”
宋芷笑笑,“嫂子日子过的精细,哪里是我能比的。我从十四岁起就混在衙门,女的不见几个,若能长出胡子,就与男儿无异了。”
两人久未见面,一路说说笑笑,寻了酒楼用饭。
宋芷风尘仆仆,吃的倒不客气,不过也没大口吃肉,还是带着女子独有的精细。温谨言说道,“大理寺共有三位女官,你是第四个。只是大理寺丞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查旧案,断清白,也不是易事。你若有不会的,只管来问我。”
“温大哥举荐我入大理寺已十分不易,我定不负信任。”
“你如果没真材实料,我哪里会举荐你。只是京城到底有所不同,还是要多上几分心。以前你在小地方做捕头,屡破奇案,如今到大理寺的重责便是重翻旧案,断家属微言,倒也算是难事。”温谨言说了几句,又有些吞吐,许久才问,“你怎的还不成婚,都是二十八的人了,还是姑娘家,只怕入了大理寺,别人要说三道四的。”
宋芷面色温和,并不恼,也不慌,“一个人倒也不是不能活。”
“这话倒不是这么说。你爹娘已经过世,家里又没其他亲人,如今你年轻可自力更生,往后年老时该如何?又有谁能照顾你?”
宋芷笑笑,“温大哥费心了。”
温谨言暗叹一声,这弦外之音是让自己不要再费心了吧?不说长相已让许多男子喜欢,单是这好脾气,也能让男子动心了,偏是无欲无求。正想着,楼上走下一人,看着眼熟,等到了近处才认出来,起身作揖,“薛六爷。”
薛升认得这是大理寺的人,微点了头,余光又瞧见和他同桌的女子,虽只看见侧脸,可这一看步子不由顿住。
宋芷默了默,缓缓起身,正面相对。
薛升心跳猛顿,面染惊诧,片刻呼声,“三姑姑。”
——宋锦云唯一的姑姑宋芷,他怎么会认错。
——和宋锦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又怎么可能会认错。
只是,为何宋芷会出现在京城?

  ☆、第25章 险局

第二十五章险局
宋家人里除了宋知言见过薛家人,还有一个就是宋芷了。
只不过是在宋锦云成亲前,她路过滨州办案,匆匆见过一面。后来等她千里迢迢再去滨州,却已是侄女的头七。她曾有疑锦云死去的原因,因为两人年纪只差了九岁,姑侄俩感情颇深,她做了捕快后,也曾教宋锦云一些拳脚。没见过她有什么毛病,因此心中疑惑。
但锦云当时已经下葬,已入土的人她不忍惊扰,便暗中去问了仵作。仵作答的仔细,说确实是病死,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再后来兄长病逝,二哥一家失踪,当时又正好诸王夺位,天下大乱,她便待在小镇做捕快。直到三个月前,往日旧友来信到衙门,说举荐她入京进大理寺。前不久吏部下放调任令,她这才来了京城。
谁想第一日竟碰见了薛升。
当年宋家变故让她大受打击,再见这个侄女婿,心里到底是不舒服的。刚才听出他的声音想回避,结果还是被认了出来。
温谨言听见薛升喊她姑姑,颇觉诧异,“宋姑娘,这是你侄子?”
宋芷淡声,“是我侄女的丈夫,侄女婿罢了。”
温谨言这才想起薛升曾娶妻,只不过当时不在京城,又是很久之前的事,一时忘了,这才想起来,笑道,“真是相请不如偶遇。”
“姑姑来京了我也不知,是我的过错。正如温大人所说,相请不如偶遇,今晚可有宴席,让侄儿为您接风洗尘吧。”
宋芷心中仍是排斥,说道,“我晚上要去拜见旧友,已商议好了地方,改日再去吧。”
薛升面露惋惜,“那姑姑好好歇着。”他又问了宋芷来京做什么,知她入了大理寺,好生诧异,又露敬重。寒暄了许久,同僚唤他,他这才告辞。
薛升走后,温谨言才小心说道,“你在京城只认得我,哪里有什么旧友。再有,你怎会同自家的侄女婿这样生疏。薛公子在京城中可是出了名的贵公子,脾气好才情好,颇得人喜欢。却不想他娶的竟是你侄女。”
“锦云福薄……”宋芷只说了这一句,就不愿多说了。坐下身重新提筷。忽然门前走过一人,看着颇为眼熟。当即放下筷子快步走出去,再放眼闹市往来的人中,却什么也没瞧见。
温谨言也跑了出来,问道,“怎么了?”
“方才我好像看见我侄子了……”
温谨言失声笑道,“京城遍地都是你亲戚了不成?”
宋芷拧眉,她好像是真瞧见了。难道当年无故消失的二哥一家真会在京城?那张脸,真的是她侄子宋锦林呀……她摇摇头,莫非是晒晕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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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日无风无雨,六月酷暑,热得难忍。稍稍动动身,就能热得满身淋漓。
洪氏让下人凿了冰来,又不敢喝,怕喝了身子受不住。便放在竹筒里密封住,放在怀中取那透心凉。刚觉凉快,见儿子迎日而行,热得额上有汗,看着便觉心疼,忙递了竹筒过去。
薛升并不接,摆手让下人下去,坐在一旁等人都走了,才道,“母亲,孩儿方才瞧见宋家人了。”
洪氏微顿,“谁?”
“宋芷,锦云的姑姑。”薛升想到那和宋锦云一模一样的脸,就觉心头不适,“而且宋芷是进京入大理寺任职,算是京官了。只怕往后在朝堂抬头不见低头见。”
洪氏拧眉,“怎的偏是进了那办案子的地方……等你爹回来,我同他说,让他和圣上请示,将宋芷外放吧。同在一处地方,总觉心里瘆得慌。方才你瞧见她不慌吧?”
薛升轻轻笑了笑,“慌什么。”
“瞧瞧你,脸都白了。”
“同她对话倒是没什么,就是看那脸不舒服。”薛升微微闭眼,目光一暗,就想起宋锦云大红嫁衣,将浓黑毒血吐在他身上的模样。
即便过了那么多年,又哪怕是在这炎热夏日,也惊出了冷汗。
洪氏倒是比他定心多了,她不信已死的人还有本事来寻仇,就算真的来了,她也敢再杀一回!想想,不由冷笑,又同他说道,“那阿古的事如何了?”
说到那温柔体贴的姑娘,薛升面色这才稍稍缓和,“她如今已经在酿酒了,再过几个月,那酒定是给我的。”
“这样有把握?”洪氏到底是做娘的,见儿子神色颇有不同,问道,“你喜欢那个叫阿古的?不过是个会点手艺的村姑罢了,你是要娶门当户对的姑娘的,可不能动了那心思。”
薛升淡声,“我怎会娶个毫无用处的妻子,她是我想要的,承欢别人身下可惜了,抬回家做妾也不是不可。酿酒的技艺好,往后跟了我,对我们薛家都好。”
洪氏赞许点头,“这倒是。不是说她已没亲人么?你多用点心思,那样的姑娘最容易对男人死心塌地了。”
母子俩商议着这事,就像当年商议如何将那宋家千金掳到手一样,认真得让人以为是在商量家国天下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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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古手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如今已不用缠裹纱布,伤口还有些嫩红,长有三寸,撩起衣袖看着就觉狰狞。阿古也是个姑娘,瞧不得这丑陋伤痕,即便是一人在房里,也不挽起袖子纳凉。
金书又去买了一堆的蜜饯果子回来,想拿了给她吃,进门瞧见她在上药,过去一看,好奇道,“阿古姐姐你为什么不用薛三爷让人送来的药呀,不是说这是太后赏的,用上五六十日连疤痕都会瞧不见么?”
“我不信他。”阿古声调淡淡,神情淡薄,“薛家的人,我一个都不信。”
金书歪了歪脑袋,将蜜饯扔进嘴里,了然,“除了师父和我,阿古姐姐谁都不信。”
阿古瞥了他一眼,“我也不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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