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怔怔地看着手上那黑乎乎的小身子,小家伙陪了她五年了,只有今年她们两个才分开过,过去的五年里,她带着它睡,喂它吃东西,它陪着她,听她说傻话,帮她撕坏那些坏女人的衣服,抓花她们的脸。
云府的生活曾经清苦如寒冬,是小猫儿给她带来了慰藉。
这回子,就不应该带它出来的!
狠狠地抹掉了眼泪,左右看了看,寻了处有野花蝴蝶的树下,放下了小馒头,就用手挖起坑来。
小馒头,你跟着我,也吃了不少好吃的,所以一定要记得我,下辈子还到我身边来,而且不要做猫儿了,你做主人,我给你做猫儿。
“雪裳。安阳煜轻按住了她的手,小声说:“我来。”
“走开。”
云雪裳推开他,认真地埋了小猫儿,站起来,呆看了片刻,转身就往那边的路上走去。安阳煜一言不发
地跟在她的身后。
山路崎岖,泥泞得厉害,她一跛一跛地在前面走着,隔了三步的距离,安阳煜慢慢跟在她的身后,此时日上三竿,出了汗,衣被体温烘干,又被汗水浸湿,云雪裳始终一言不发地往前走着,一刻也不停歇。
“雪裳。”安阳煜紧走了几步,拉住了她,小声说道:“休息一下再走。”
“不要,你要去接梦儿。”
云雪裳甩开他的手,拉住身边的一根藤条,往小山坡上爬去,赤着的脚上,早就划满了小口子,安阳煜跳上了那小坡,用力地把她一拉,两个人便一起倒在了那草地上。
眼对眼,鼻对鼻,互相瞪着,她早哭得双眼红通通的,她的小猫儿没了,她的小心肝就留在了这里!全是因为这个男人,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要去接老情人,非得把她和小猫儿一起带来!
“回去再给你买一只好不好?”
他伸手,给她抚去脸颊上那滚烫的泪珠,无奈地说道。
“安阳煜,你有没有心的?它陪我五年多了!你去哪里买一只来给我?”
云雪裳恨恨地捶打着他的胸膛,大声哭了起来。
安阳煜把她的脸按在胸口,长舒了一口气,低声说:
“我陪你,还不成吗?”
“收起你的花言巧语,安阳煜,我再也不会信你的。”
云雪裳哭着,推开他就要爬起来。安阳煜拉住了她的脚踝,小声说道:
“脚伤了,我给你包一下。”
“离你远一点,我就不会再受伤,你快起来,我们快点去接梦儿。”
云雪裳扶着树,连连甩着自己的脚,脚上的泥在他银色的面具上斑斑点点地洒了好些。
“云雪裳!”
安阳煜跃起来,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她,小声说:
“我知道我对你不够好,不要伤心了,你气我恼我,我都还能应付,唯独你一伤心,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你离我远远的,我便不会再伤心了,自我入宫之后,便没过几天安静日子,安阳煜你行行好,放我走。”
云雪裳开始还是大声说着,后面便变成了抽抽答答。安阳煜却只管紧抱着她的腰,冰凉的面具紧贴在她的脸颊。
哭累了,她用力扳开他的手,又快步往前走去,安阳煜追了上去,手指在她背上一点,她便如木头一般定住了,左手右脚还呈现出往前的姿势。
“安阳煜!”
她怒吼了一声,人就被他扛到了肩上。
“别吼了,留着力气吧,还不知道明天能不能走出这座山,待走出山,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安阳煜一面说,一面大步往前走着。越往前,林子越密,那小路在林中蜿蜒着转了几道弯便消失不见了,莽莽青色,填了满眼,有小鸟扑腾而起,枝叶上,水珠儿嗖嗖地往下落着。
“饿了么?”
他把云雪裳放下来,低声问道。
“你快解了我的穴。”
云雪裳眼珠子往他那边挪了挪,恼火地说道,木头一样,难受极了。
“不许跑,不许动手,不许扎我!”
安阳煜低笑着,手指一弹,解了她的穴,自己一弯腰,找了处干净地方坐了下来。
☆、有一个残忍的人【128】
云雪裳冷静下来,也明白了现在的处境。这样的大山,若真的任她一个人走,她宁愿跳回那条河里去,被水洗得干干净净的,强过被野兽撕得鲜血淋漓。
“我饿了。”她左右看了看,最终决定挨着他坐,能伸能屈才对,走出山了再找他算帐糌。
安阳煜拍了拍她的手背,站起来,往对面那片灌木丛中走去。此时林子里都湿漉漉的,找不到多少干柴,想生火也不太可能,只好先弄点野果充饥。
不多会儿,他便匆匆返回来,手中,那银面具里盛着一些红红黄黄的小野果。
“好酸!”瞟了一眼他那绿色的脸,云雪裳抓起一颗红艳欲滴的小果就吃了一口,可是立刻便皱起了脸,把果子吐了出来。
“这叫悬勾子,过去青石山附近有很多牧依族人,他们长年不吃青菜,每当悬勾子成熟的时候,就会采摘大量这样的野果来制成果浆。”
“为什么叫过去有很多牧依族人?”
云雪裳不敢再吃这悬勾子,又拿起了那黄色的小果,小心地咬了一口,微甜,略涩,可总比那红的要强许多。
这味道打开了她的胃口,让她连连吃着,那面具上的果子,不多会儿,就只剩下酸酸的悬勾子了。
“牧依族现在已经没有了,二十多年前,被朝廷出兵灭了,清|剿还延续了好几年,才把牧依族人全部杀光。”安阳煜沉声说道,自己拿了一颗悬勾子,丢进嘴里,一口就嚼烂了,吞进肚里楮。
“为什么要赶尽杀绝?”云雪裳惊讶地问道。
“不知道。”安阳煜看了她一眼,又抓起了几颗悬勾子,一起丢进嘴里。
“你不怕酸?”云雪裳瞪大了眼睛望向他。
“笨蛋,悬勾子只是初嚼时有些酸,等入了喉才叫美味。”
安阳煜捏了一颗递到了她的嘴边,呶了呶嘴。
云雪裳将信将疑地伸手接过了果子,丢进了嘴里,果真,就像他说的,入了喉,慢慢就有甘甜的味道在舌尖上慢慢延散开来,倒是种别样的滋味。
“这个叫沙棘。”他指了指她手心中那些黄澄澄的小果子又说道。
“你怎么会知道的?你可是在宫里长大的,你现在还是皇帝。”云雪裳侧过脸来看向他,小声问道。
“你只会认得那些金银玉器,稀奇古怪的值钱宝贝,哪里会认得这些不值钱的玩艺儿?”
安阳煜拍了拍手,把手上的浆果碎末擦掉,也侧过脸来看向了她。第五天了,他脸上的绿色略略有些消退,可是,看着依然觉得很滑稽。
“我是问你怎么认得。”她躲开了他的目光,看向了自己的脚尖,十个脚趾头都糊上了泥,黑黑的。
“我和轶江月一起做过赏金猎人。”
他往后一倒,靠在了身后的大树上。
那年失去了梦儿,他又中了魅毒,在轩辕芙琳眼中,他已经成了废人,便索性不再管他,飞云宫渐渐荒了,只一个年纪大的宫婢照着他。
还有顺儿,顺儿本是官家的孩子,也懂知恩图报,当年因罪没入奴籍,贵妃见当时才几岁就成了太监的顺儿,一时兴了善念,开口向先王求情,免了他一家人的罪,只留顺儿在身边跑跑腿。后来顺儿虽然被调到了其他的宫里,但是还会常从御膳房里弄来好吃的给他留着,弄来暖和的被子给他盖,在这偌大的皇宫里,他只得两个奴才对他好,想想,确实也心酸至极。
那夜遇着了黑衣人,他便依着黑衣人给他的书练起了武功,说来奇怪,那黑衣人并不会武,可是对各门各派的招式、缺陷、长处,却了如指掌,安阳煜又堵了一口气在胸中,练起来便拼了一股子劲儿,初练成时,便常偷偷出宫,到武馆和人比武,又找江湖人士切磋请教,几年下来,武艺便突飞猛进,在京中便无对手了。
后来,朝廷悬赏一万金,捉拿那时江湖上最大的魔教教主,他便揭了榜,就是在第一次做赏金猎人的时候,他结识了轶江月,在捉到教主的时候,二人还打了一场,争夺那教主的头颅。
当时就是在青石山上!他眯了眯眼睛,看向了对面的山头,这片大山,他曾经走过一回,十九岁的他,一柄剑,一壶酒,一股子韧劲,直追着那教主跑了四天四晚,终于在那山巅堵到了他。
说实话,他并不是魔教教主的对手,又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差点死在那人手中,是轶江月突然出现,和他一起,斩下了那人的脑袋。他见轶江月武艺卓绝,便打着争赏金的幌子和他打了一场。
自然,他是输了的。
可是,这一趟的经历对他来说,意义非同小可,是他真正成熟的分界线,他站在山顶上,用手擦去脸上的血渍,看着轶江月青衣玉冠,策马扬长而去,便发了誓,要让这天下都踩在他脚下。
说起江湖,他比云雪裳更留恋,初创残月门的岁月,和弟兄们出生入死,挥洒豪气,只两年间,便悄悄让残月门壮大了起来。
“你那钱庄,确实贷了我不少银子,可是,你钱庄每每接镖,若没有我残月门人为你暗中护送,你哪里能短短几年间赚上这么多银两?所以,一半的银子理应是我的。”他唇角往上一扬,颇有了几分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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